第07章 王后摄政

莱迈姆告诉我们,我们派出的送信的快舰已于一天前就驶过了艾斯尤特城,所以,我以塔努斯名义起草的特快信函现在肯定已经到了奈荷贝特领主的手中。

莱迈姆还提供了一些情报,是有关喜克索斯人及其南征事件的。莱迈姆抓获了两名投奔敌人的埃及叛徒,敌人早就安排这两名埃及人进入艾斯尤特城刺探城内的防守情况。莱迈姆实行严刑拷打,折磨得他们鬼哭狼嚎,终于逼他们在死前说出了许多喜克索斯人的消息,这些消息与我们利害相关,极具价值。

喜克索斯的国王,就是艾卜努卜平原那场惨战中我们遇到的那位,名叫塞利提斯。他的部落属于闪米特人血统,是一支游牧民族,最初生活在凡湖附近的扎格罗斯山脉一带。这证实了我最初的推测。我根据他们的外貌特征就猜到了他们可能具有闪米特人的血统,但我很奇怪,一个游牧民族,怎么能发明这种神奇非凡的轮子,并且应用到战车上,另外,他们又是从哪里找来那种叫马的神奇动物,把我们埃及人吓得像见到了地狱里来的怪物。

而在其他方面喜克索斯民族却似乎非常落后。他们不能读书也不会写字,由一个苛刻的暴君统治,就是长着胡子的塞利提斯。我们恨他、怕他,远甚于那群给他拉车的野蛮动物。

喜克索斯人的主神是暴风之神撒特克。不用解释我们就知道这神类似于我们埃及人最害怕的塞特神。喜克索斯人祭拜的神很符合他们的民族特征,他们的各种行为都体现着这主神的特点。

没有哪个文明的民族会像他们那样残忍地烧杀抢掳的。我们对叛徒的酷刑折磨,根本无法比得上这群野蛮之徒犯下的残暴罪孽。

我发现,一个民族选择朝拜的神跟这个民族的本性往往都是相符的,这一点的确是事实。腓力斯人崇拜邪神巴力,他们把活生生的婴儿投到象征着神嘴巴的炽热火炉里。库施黑人部落以最古怪的礼仪祭拜地狱的妖怪、幽灵。我们埃及人拜的是正义、正派的神灵,他们对人类慈爱友善,并不要求人拿生命来祭祀。而喜克索斯民族则祭拜的是撒特克。

投靠敌军的埃及叛徒应该远不止莱迈姆抓获的那几个俘虏。据莱迈姆说,他们把火炭放进一个俘虏的肛门,在这种酷刑下,那俘虏供认说敌军的战事委员会中,有几位还是埃及上王国的显赫贵族。我一听到这儿,就想起了在艾卜努卜平原作战时,自己就奇怪过敌军竟能识破我方的布阵,我当时就曾猜测,敌军战车中可能有知道我们作战秘密的奸细随行。

如若果真如此,我们就得假定敌军已经知道我军的实力和弱点。他们必定也知道了我们各座城市的地形和防御措施。特别是,他们可能已知道法老祠庙里聚集的大量财宝。

“或许这正是塞利提斯国王匆忙南下攻打底比斯的原因,”我提醒塔努斯,“我们得有所准备,他们可能一有机会就要渡过尼罗河。”塔努斯听罢大骂。

“荷鲁斯若是有灵,就让这投敌叛国的埃及贵族栽到我手里。”他一手攥拳,狠狠地砸向另一只手掌。“我们必须阻止塞利提斯过河,我们唯一的优势就是战船,我必须充分利用这点优势。”

他在甲板上踱来踱去,抬头仰望天空。“这讨厌的风,什么时候才能转向啊?敌军战舰把我们抛得越来越远。奈荷贝特的舰队在哪儿啊?我们必须联合起来守住河岸这道防线。”

那天下午,上埃及国事议会文武百官都来到龙船艉楼,聚在王座前。奥西里斯的主祭司代表着宗教神权,国务大臣默克塞特代表国家世俗权力,而哈莱布领主塔努斯则代表军队权力。

在众目睽睽下,三人将洛斯特丽丝王后抬到象征着埃及王国的王座上,并把王子抱起来放到她的腿上。龙船上每一个人都高呼万岁,行礼尽忠,其余的船只一艘艘缓缓驶过龙船,就连船上受伤的士兵也都拖着身子来到围栏边,大声欢呼,向新任摄政王和年幼的大埃及王国王位继承人表示祝贺。

奥西里斯的主祭司把象征着王权的假胡子绑在她的下巴上,但这丝毫不能减少她女性的妩媚气质。默克塞特将狮尾缠在她腰间,并把那红白两色的高高皇冠给她齐眉戴好。最后,塔努斯登上高高的王座,把弯柄杖和金连枷放到她双手中。迈穆农此时看见塔努斯拿着金灿灿的东西走过来,便伸出手想要抓过去。

“这才是真正的国王!他知道这弯柄杖应该是他的。”塔努斯自豪极了,对他大加赞扬,朝臣一片欢腾,啧啧感叹小皇帝的早熟。

我想,这是自艾卜努卜平原那一战后,我们第一次发出的欢笑。对我来说这笑声是一种宣泄,标志着我们每个人都迎来了崭新的开始。这些日子里,沙场上的打击、法老的去世,不幸如阴云一样笼罩着我们。而此刻,埃及王公贵族一个个走上来朝着王座跪拜,王座上端坐着年轻可爱的王后和聪明俊美的小王子,一股全新的活力和精神在我们当中腾然跃起,将我们从绝望的麻木中救出,唤醒了我们要斗争、要忍耐的意志。塔努斯最后一个走过来跪下,对着王座发誓永远效忠摄政王和王子。洛斯特丽丝王后低头看着他,脸上写着无限的爱慕和崇拜,她可爱的脸庞因真情的流露而越发生动,黑亮的眼睛里发出初生太阳的光泽。我真奇怪人群中竟然没有人注意到这些。

那天太阳落山后,女主人派我到龙船的桥楼上传口信给她的军队总指挥,召他到主舱商讨战事。塔努斯下午刚刚发誓要服从王后,这次自然不敢忤逆。

这次特殊的战事会议只有我一个见证人,而且不等会议开始,埃及新任摄政王就专横地把我赶出舱室,派我去门口守着别让任何人进来。我拉下厚厚的门帘,最后一眼瞥见他们时,两人已经抱在了一起。他们的感情如此强烈,可长久以来却总是压抑、克制,所以此刻,二人都急切地奔向对方,紧紧拥在一起,竟不像是一对恋人,反倒像是一对势不两立的敌人狭路相逢,抱成一团展开生死格斗。

两人的欢声笑语持续了大半个晚上,我倒不担心会有人听见,因为船是在加速前行中,划桨的声音、金属相撞的声音、报时的鼓声、水手坐在长凳上划船时的歌声,完全淹没了舱室里的喧哗声。

守夜换班时塔努斯出来走到了艉楼上,像个刚刚打了胜仗的将军,面露微笑,心满意足。女主人过了一会儿也随他来到了艉楼,周身散发出一种全新的美,惊为天人,连我这个对她的美貌早已见惯不惊的人都不禁呆住了。接下来的一整天,她对身边的人都出奇地和蔼、友好,找了许多机会向她的军队总指挥商讨问题。所以迈穆农王子只能交给我陪着,这正合我和王子的心意。

我已经开始用木材雕刻模型了,小王子也在旁边时不时帮着我。其中有一组模型是木马拉战车,还有一个模型是带有车轴的轮子,都是我正在试验的东西。

迈穆农踮着脚尖站着,看车轮绕着小轮轴稳稳地转动。

“木制的圆盘太重了,是不是啊,迈穆农你看它很快就失去了动力,速度慢了下来。”

“把它给我!”他吵着要,一把抓起旋转的小轮盘,小轮从他胖嘟嘟的手中掉了下来,跌到甲板上,摔成了差不多相等的四份。

“真是个喜克索斯小无赖,”我严厉地责怪他,他却似乎是把这话当成了极大的赞扬。我俯身跪在地上,想捡起这可怜的模型。

碎裂的这几块木板躺在甲板上,仍然还是拼成圆形的图案。我的手刚要触到它们,眼前却出现了奇怪的拼图。我看到,或者说我脑海里看到,这几块结实坚固的木板化成了空隙,而木块间的裂缝却化成坚固的实体。

“荷鲁斯甜美的气息!迈穆农你成功了!”我一下子抱住了他。“我们可以从中心轴处连出几根支柱,支撑轮缘!太好了,迈穆农,等你当上了法老,还会带来什么灵感和奇迹啊?”

就这样,与黎明的统治者迈穆农神有着同样名字的小王子,无意间助我构想出了这种安装辐条的轮子。我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我俩会一起驾着它纵横沙场。

不到午时,我们发现河面上漂过来了一具埃及人的尸体,这是第一具,尸体顺河而下,发胀的腹部露在水面,脸上毫无表情,空洞地仰望着天空。一只黑色的乌鸦栖在他的胸膛,乌鸦啄出他的眼珠,然后一颗一颗地吞咽下去。

我们靠着船上栏杆,静静地站着,看着死尸安详地漂过。

“他穿着雄狮护卫团的战裙。”塔努斯静静地说。

“雄狮护卫团是奈荷贝特的先头部队。荷鲁斯保佑,只有这么一具尸体。”

不幸的是还有。十个、二十个、一百个……更多的尸体顺水漂过来,船再往前走,遇到的更多。河面上的死尸,像地毯一样从岸这边铺到那边,而且尸体一个压一个,摞成厚厚的一层,像夏天里灌溉渠中堵塞的一堆堆水仙叶子那么厚。

终于我们发现了有个人还活着。是雄狮护卫团的统帅,奈荷贝特部下排名第二的大将,他刚好被一簇纸莎草缠住,没被急流冲走。

我们把他从水里捞上来,我帮他诊治伤势。肩膀上的骨头已经粉碎,一只胳膊再也不能用了。

等他恢复过来能说话了,塔努斯在他床垫旁边蹲坐下来。

“奈荷贝特领主呢?”

“奈荷贝特领主已经战死,全军覆没。”他嘶哑着嗓子回答。

“奈荷贝特难道没有收到我的警告信?”

“开战的头天晚上他收到了,当时他边看边笑。”

“笑?”塔努斯追问道,“他怎么能笑呢?”

“他说那狗崽子被摧毁了。请原谅我,塔努斯领主,是他这么叫你的。说你编造情报无非是为了掩盖你的愚蠢和胆小。他说他要大战一场给你做个榜样。”

“自大傲慢,老愚腐!”塔努斯悲叹道,“那么后来呢?”

“奈荷贝特领主背靠大河,在东岸展开部署。敌人像风一样发动进攻,把我们全逼到了河里。”

“我们有多少人逃了出来?”塔努斯低声问道。

“我想,跟着奈荷贝特领主上岸作战的人中,就我一个还活着。我没见到还有谁生还。河岸上屠杀的惨状,我都没法形容了。”

“我们所有优秀的兵团全都毁了,”塔努斯悲哀地说,“现在除了战舰,我们再没有别的保护了。奈荷贝特的舰队呢?抛锚时是不是停在河的中流?”

“奈荷贝特领主将舰队主力停在了水上,不过他派了五十艘舰船泊在我们身后的沙滩上。”

“他为什么这样做?”塔努斯咆哮着,“船只的安全是我们军队作战的第一原则。”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可能他觉得,这样一来,万一真如你信中警告的那样,我们的军队就可以迅速返回到船上。”

“那我们舰队的命运呢?奈荷贝特损失了陆军,但是,他是不是保住了船?”塔努斯语气粗暴,充满了愤怒和悲伤。

“停在中流的船,多数都由船上守船人员凿沉或烧毁了。我躺在纸莎草堆上顺水漂的时候,就看到了火焰和浓烟。还有一些船砍断锚绳,往南边朝底比斯逃去了。船划过我身边时,我还朝船员大喊救命,但是他们太害怕了,没有人肯停下来捞我上去。”

“沙滩上的五十只船……”塔努斯顿了一下,深呼一口气,才接着问,“沙滩上的舰船后来怎样?”

“落到了喜克索斯人手中。”队长回答时不住发抖,他害怕塔努斯会暴跳起来,“我顺流漂下的时候,回头看到敌人正一窝蜂涌向沙滩上的战船。”

塔努斯站了起来,大步踱向船头,他凝视着上游漂来尸体的地方,烧焦变黑的木板仍顺着河往下漂,这些都是奈荷贝特的战舰。我走过去站在他身边,一旦他怒火爆发,好及时拦住他。

“他就这么白白牺牲了自己,还赔上了手下所有士兵的性命,仅仅是因为对我有怨意,真是个固执的老傻瓜!真该为他的愚蠢建一座金字塔,埃及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荒唐的人。”

“这并不全怪他的愚蠢。”我低声说,塔努斯狠狠点头,愤愤说道:“好,不怪他愚蠢。是他给了喜克索斯人过河的工具!伊西斯甜蜜的乳汁啊,您哺育了一代代埃及人,但是一旦喜克索斯人过了尼罗河,我们就真的完了!”

也许是女神伊西斯听到了他的呼唤,就在那一刻,我感到一直呼呼刮在我们脸上的风开始转向了,塔努斯也察觉了。他脚跟一转,大吼着朝艉楼上的船长下令:“风已转向。向各只舰船发出信号,竖起所有的风帆。滴漏计时,橹手听令,每个时辰换班一次。鼓手,加快鼓点以助船速,所有船只,全速向南行进。”

强劲的北风吹了过来。风帆涨得满满的,像是孕妇十月怀胎的肚子。橹手随着鼓点快速划动船桨,舰队全速朝南航行,我们挺胸逆流而上。

“这风多亏了女神,”塔努斯喊着,“神圣的伊西斯,请让我们及时拦住敌人。”

龙船此时则显得笨重缓慢了,渐渐落在舰队的后面。似乎爱捣鬼的命运女神也在朝我们开玩笑,塔努斯的老船荷鲁斯呼吸号是他的最爱,此时竟也落在了后面,离龙船很近。

这是艘导航船,以速度和攻击力出名,船首凸出来的金属撞角由青铜制成,刚过水面,可用来撞击敌船。不过这艘船最近新换了个船长。塔努斯招呼他靠在龙船旁边,登上去换上蓝鳄团的军旗,接替了那位新任船长。

我的职责原本是待在龙船上陪着女主人和王子。可是我不知怎么就糊里糊涂地登上了荷鲁斯呼吸号战船,和塔努斯并肩站在船尾,溯流而上。现在想起来有时还觉得愧疚,觉得自己这么做真傻,简直跟奈荷贝特领主最近犯下的错一样荒唐。我记得战船才刚驶离龙船,我就开始后悔自己的冲动。我想告诉塔努斯我改变主意了,想叫他把我放回到龙船上,可是一看到他的脸,我就又坚定了念头,想再次见识一下喜克索斯人。

塔努斯站在荷鲁斯呼吸号的甲板上,向各船下达命令。凭借旗语信号和传令员的喊声,军令很快传到了各艘舰船上。就这样,我们前进的速度虽没放慢,塔努斯却已经在行进中把舰队重新部署完毕。他加速向前,冲到整个舰队的最前面,把身边的战舰全都集合起来。

塔努斯将舰船上的士兵重新分配,凡伤兵和不能参战的人都转移到行速较慢的船上,与后面的龙船同行,从而保证前锋快舰卸掉包袱,随时准备行动。快舰上多为莱迈姆率领的精兵,这些士兵曾被围困在艾斯尤特城,此刻都一心想有个机会参战,以雪艾卜努卜之耻。塔努斯将蓝鳄团军旗升至荷鲁斯呼吸号桅顶,士兵们情绪高涨,大声呐喊,做出战斗的准备。上次的血腥惨败还未走远,塔努斯却有能力迅速重振士气。

船越往前走,奈荷贝特舰队的遗骸就越来越多,我们每前行一里格,就会看到河两边的纸莎草上,挂着很多的尸体、船舶残骸以及战争所留下的各种废料。终于,遥望前方,我们看到蓝天之下出现了战车荡起的尘烟,还有喜克索斯营地上升起的炊烟。

“果不出我所料,”塔努斯大喜,“他们一路奔往底比斯城,想在路上伺机过河,现在既然奈荷贝特给他们提供了过河的船只,自然就要停下来先行过河。不过他们都不是水手,而且把军队和战车都运上船也不那么容易。荷鲁斯保佑,但愿我们能及时把他们拦在半路。”

塔努斯下令准备战斗,舰队拐过一道河弯,就看到了喜克索斯军队。战争说巧也巧,我们恰恰就在敌人坐船驶离河岸的那一刻及时赶到。

敌人捕获的那五十只战船此刻正在河面上行驶,队形散落,样子笨拙。船上也乱作一团,划桨的人虽不少,只不过各划各的,短桨将水泼得四处崩溅,掌舵的也都摇摇晃晃,路线飘忽不定,相邻的船只左躲右闪,毫无秩序。

我们看到甲板上的喜克索斯人多数都穿着厚重的黄铜盔甲,这种着装根本就没法游泳,很明显,他们压根儿就没意识到这点。我们开船冲过去,他们个个都吓得目瞪口呆,惊慌失措。这回角色完全倒置,我们处于绝对优势,而他们则像破烂的风帆一样挂在风中。

趁冲向敌人的那会儿,我仔细看了一下,喜克索斯大军主力仍在东岸,已经退回到营地,敌军看来人数很多,我站在荷鲁斯呼吸号战船的甲板上,最远能看到远处沙漠中的丘陵地带,而敌人的营地竟一直延伸到视野尽头。

国王塞利提斯只派了一小队人马过河。他们一定是奉命沿西岸快行,赶在我们转移财宝之前先行洗劫麦摩斯法老的祠庙。

我们迅速冲向喜克索斯人的护航船队,耳边到处都是战鼓声、士兵的呐喊声,我只得大声朝塔努斯喊道:“看那边,敌人已经把马运过河了。”

西岸上聚集了一大群可怕的动物,而旁边只有几名手持武器的护卫守着。我粗略估计了一下,应该有几百匹马,从河面上就能看见随风飘动的鬃毛和尾巴。这景象叫我们不安。我旁边的几个士兵一阵颤栗,不住咒骂。其中一个低沉着声音说:“喜克索斯人拿人肉喂这些怪物,就像驯养狮子或豺狼那样。他们屠杀那么多人,就是要喂养这些怪物。都不知道我们有多少战友已经进了它们的肚子。”

我没有办法驳斥他,甚至我也跟着胃里一阵恶心,觉得他说得对。我转过脸来不再看这群漂亮却血腥的怪物,集中精力观察前面水中的敌船。

我向塔努斯指道:“他们要运送战车和士兵过河,刚好让我们堵上。”奈荷贝特那些被俘的战船上堆放着战车和其他作战装备,还挤满了要过河的喜克索斯战车队员。此刻敌人已经意识到了所处的困境,有几艘船赶紧调头想驶回东岸,不料却与后面跟随的船只撞上,缠在一起,只能无助地随着水流漂动。

看到他们混作一团,塔努斯大笑,转头迎着风大喊:“发出总攻信号,鼓声敲响,点上火箭。”

喜克索斯人从来没遇到过火箭袭击,心里还在纳闷飞过来的会是什么东西。我也跟着塔努斯大笑,但却有些紧张不安。突然,我僵了一下,笑声也哽住了。

“塔努斯!”我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快看!看前面那艘不能动的船!甲板上那个,是卖国贼。”

那船上栏杆处有一个魁梧的高个儿,穿着鱼鳞状盔甲,戴着高高的喜克索斯头盔。塔努斯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他来,顿时义愤填膺,怒吼道:“是英特夫!我们怎么就没猜到是他呢?”

“我现在算是明白了。是他领着塞利提斯来我们埃及的。他去了东方,故意向喜克索斯国王描述埃及的财宝,引诱他来。”我也和塔努斯一样充满了愤怒和仇恨。

塔努斯举起莱妮塔大弓,发出一箭,但是距离稍远,箭只擦着了英特夫领主的盔甲。只见他一惊,很快偏了偏脑袋,朝我们这边看来。他认出了我和塔努斯,那一刻他一定恐惧极了,急忙蹲下身子躲在舷缘下。

我们的舰船冲进敌人混乱的船队中。船首凸出的青铜金属撞角发出嘎吱一声,狠狠撞到了英特夫所在的战船腹部,撞得我都被掀翻在甲板上。我刚挣扎着爬起来,船上的橹手就已经开始划船后退,金属撞角再次发出刺耳的嘎吱声,从敌人那艘遭受重击的船上抽了出来。

与此同时,弓箭手一齐放箭,火箭像密集的雨点一样砸落在英特夫那艘船上。箭头上闪着火星冒着烟雾,飞向敌船的风帆和船上的战车。借助风势,很快燃烧了起来。

河水顺着撞出的洞漫进那船里,整个船急剧抖动。船上火势蔓延很快。虽然我们的船已撤到远处,我还是有种火燎眉毛的炙热感。敌船主帆上的烈火已将主桅杆烧断,桅杆砸落在甲板上,把船员和战车队员压在杆下,他们的头发和衣服上顿时都着起了火,尖叫声立刻响成一片。许多人带着烈火跳下船,却由于身上厚重的盔甲而很快溺水身亡,我静静地看着敌军的惨象,想起他们在艾卜努卜平原上的残忍,一点都不觉得可怜。

顺着绳索,喜克索斯的船差不多都烧了起来,开始沉没。他们没有任何经验和技巧,不知道该怎么反击我们,一个个只能无助等死,就像我们当时面对他们的战车袭击一样。我们的船队后退一段距离,然后再次发动进攻,撞碎敌船,朝敌人一轮轮发射火箭。

我一直盯着我们撞的第一艘敌船,寻找着英特夫领主的身影。这船快沉没的时候,他突然又出现了。此时他已经脱掉了头盔和盔甲,只穿着一件亚麻布马裤。他爬上舷缘,很快平衡了一下身子,船上火焰刚要扑向他,他就伸开双手俯身一跳,潜到了水里。

他是尼罗河的孩子,是在家乡河水的怀抱里长大的。只见他双手破浪,划过水面,一分钟后再露出头时,已游到了五十步开外,湿漉漉的长发贴在赤裸的身上,看起来就像一只水獭。

“他跑了!”我朝着塔努斯尖声喊叫,“快追水下那个贱人!”

塔努斯立刻下令荷鲁斯呼吸号转向,虽然舵手转舵很快,但船还是得费些时间才能移转回来。而这时,英特夫领主却像鱼一样在水里穿行,朝着东岸游去,想逃到岸上,那里有喜克索斯军队保护他。

“快点转弯!”塔努斯命令右舷的橹手,他们一阵猛划,把船头转了过来,和逃跑的英特夫保持同一方向,塔努斯立即下令弓箭手拉满弓,我们边追边放箭。而此时英特夫却已划出很远,快要到达岸边了,岸上有五千名喜克索斯弓箭手等着,举着他们那种向后弯的弓,准备接应掩护他。

“呸,塞特尿湿他们!”塔努斯蔑视道,“我们偏要在他们鼻子下抓住英特夫。”荷鲁斯呼吸号径直朝着他们驶去,追逐着拼命往前游的叛国贼。

我们一到敌人弓箭射程之内,喜克索斯人就放箭过来,密密麻麻的箭带着呼呼的风声压过来。我们的甲板上很快就扎满了带着刺毛的箭,那毛就像大鹅的翅膀。一些船员被箭射中,鲜血直流,从划桨的长凳上摔了下来。

可是我们马上就能抓到英特夫了,他回过肩膀看了一下,意识到自己可能逃不过我们锋利的舰首,脸上露出万分的惊恐。我不顾敌人飞来的箭,跑到船头朝他尖声大喊:“我恨你,从我们见面的第一天我就恨你。我一碰到你就恶心。我要看着你死。你这个恶棍!恶棍!”

他听见了。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得出来。可是这时他的黑暗保护神又一次护住了他,就在我们要抓住他的时候,一艘快要沉没的敌船,吐着大火和浓烟,朝我们漂了过来。一旦这船撞上我们,我们就会跟它烧成一片。塔努斯只好转舵,紧急命令橹手倒划,那着火的船从我们旁边漂过,刚好将英特夫领主和我们隔开,等那船漂远,我再看时,只见三名强壮的喜克索斯战车士兵正把他从水里拉上岸去。

他上岸后停了一下,回头看了看我们,然后就走下岸堤不见了,气得我浑身颤抖。我们的士兵又有几个被敌人飞过来的箭射中,于是塔努斯下令返航,返身继续去攻击剩余几艘漂在水上的敌船。

最后一只敌船也翻了,尼罗河的碧水涌入那只船里,浇灭了燃烧的火焰,发出呲呲的声音,我们的弓箭手靠着围栏,把箭射向水面上正在扑腾的几名喜克索斯人。

这几人立刻沉到了水里,塔努斯继而转向西岸去攻打那群马和看马人。等我们的舰队驶到岸边时,岸上这些喜克索斯守卫急忙四散而逃,而我们的士兵则一跃上岸,手持长剑朝他们追去。这些人都是车夫、牧人,习惯于骑马作战,而我们的小伙子则都是步兵,跑是我们的强项。所以就像是一群猎犬追一只豺狼一样,我们很快把他们逐个包围了起来。士兵们将这些喜克索斯人一个个砍倒,于是,地面上留下一滩滩的血迹,河边绿油油的高粱地里多了一百来具散乱的尸体。

我跟在第一队士兵的后面,也跳上了岸。我心里有重要的打算。我做了那么多的模型,设计了那么多的战车,还构思出了带辐条的轮子,但如果没有驾车的工具——马,这一切都没有任何意义。

喜克索斯牧人把马留在了水边,我开始朝它们走过去,这对我来说需要巨大的勇气,因为谁也不了解这群可怕的动物。每往前挪一步都是对我意志的考验,对面的马有好几百匹,而且马群暴躁不安,显然是听到了岸上的喊叫声、追逐声和兵器的碰撞声,受到了惊吓。我敢肯定它们随时都会像受伤的狮子那样朝我冲过来。我脑子里浮现出它们啃咬我的胳膊、撕扯我的肌肉的情形,勇气荡然无存,再也不敢走近了。我停在百步之外,胆战心惊却又着了魔似的盯着这群野蛮的食肉动物,我想,只要看到马有要袭击我的征兆,我就马上调头跑回到战船上。

这是我第一次有机会仔细观察这些动物。它们大多数都是暗褐色,细细瞧来却又分出枣红色、红棕色或栗色,还有一两只是黑色。它们跟人一样高,胸部呈桶状,长长的颈部呈现出优美的弓形,鬃毛像是美女的饰带,皮毛在阳光下闪着光泽,像涂了油一样明亮。

离我最近的一匹马甩过头来,卷起上嘴唇,露出两排洁白的方形大牙,吓得我后退几步。这马踢了踢后腿,发出一声可怕的嘶啸,我赶紧转身,迅速跑回船边。

这时一声喊叫镇住了我的怯懦,附近一名士兵嘶哑着喉咙大喊:“杀掉喜克索斯怪物!”

其他人也跟着喊:“杀了怪物!”

“不要!”我尖叫一声,全然忘了去考虑自身的安全,“不要杀!留下这群马。我们有用!”

我的声音却淹没在士兵们的怒吼声中,他们冲向马群,喊着口号,拿着大盾,持着长剑,剑上牧人的血还在往下滴落。

“不要!”我叫喊道,却见一匹黑色牝马立起后腿尖声嘶叫,肩膀上插着一支箭。

“不要!求求你们,不要砍!”我又一次叫喊,却见一名士兵挥着战斧向一匹小母马腿上突起的关节处砍去,那马腿一瘸,根本无法逃开第二斧,马头被劈开,马蹄子在尘土里空蹬了几下。

“留下它们!留下它们!”我哀求道。但是一支支箭无情地射过去,一把把斧头、利剑残忍地砍上去,马群还没来得及逃跑,就有几十匹倒下了,余下的三百来匹马仓皇落跑,穿过西部平原,扬起滚滚尘土,成群地朝沙漠方向奔驰。

我看着它们飞奔而走,心似乎也随之飞走。等它们消失不见了,我跑过去,想要保护和照顾那些受了伤倒在纸莎草堆上的动物。但是士兵们却比我快。他们愤怒地跑过去围住这些倒下的牲畜,仇恨让他们疯狂,他们挥起大刀朝着马的头部和身体乱砍下去。

旁边不远处有一丛纸莎草和芦苇,遮挡住了士兵的眼线,草堆后站着那只受了箭伤的黑马,正蹒跚着往前挪动,箭已深到胸部。我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全,跑到它跟前停下来,马转过身看着我。

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险境。这是一匹受伤的牲畜,一只狮子处于这种境地肯定会拼命攻击,那么这马也一定会攻击我的。可这马和我对视了一会儿,我感觉我的恐惧像是肩上不用的斗篷一样,正慢慢滑落。

它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痛苦。那眼睛这么温柔、这么漂亮,怜悯从我心中油然生起。它温和、颤抖地叫了一声,跛着腿朝我走过来。我伸出手摸着它的鼻子和嘴,感觉它的皮毛像阿拉伯绸缎那般柔顺。它摆出人类那种信任和求助的姿势,把前额放在我的胸膛,我知道它想让我帮它。

我本能地张开双臂,绕住它的脖子抱住它。那一刻,我是那么强烈地想救它,可是温热的血从它的鼻子里滴到我的胸膛,我知道箭已经穿透了它的肺,它要死了,我无能为力,救不了它。

“可怜的宝贝,瞧这些愚蠢、无知的笨蛋怎么对你的。”我轻声说着。心里充满了悲伤和痛苦,看着这垂死的生灵,恍惚中我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已经开始改变。不知何故,我好像已经感觉到,以后会有很长的一段岁月,无论我的脚印留在非洲的哪块土地上,旁边都必然会有马蹄印陪伴,这成了我的又一个爱好。

那马又颤抖着叫了一声,暖暖的气息留在我的皮肤上。然后它的四肢突然倒下,身体重重地摔在地上,大口地喘着粗气,将空气吸进已经刺破的肺里。胸膛的伤口处涌出鲜红鲜红的泡沫。我俯身蹲在它的旁边,把它那高贵的头抬起来放到我的腿上,就那么抱着它陪着它,一直到它死去。然后我站起来,走回到沙滩上,回到荷鲁斯呼吸号停泊的地方。

泪水迷住了我的双眼,我看不清道路。心里暗骂自己是个傻瓜,怎么这么善感多情?但责骂也丝毫不能让我振奋起来。看到人或动物遭受了苦难,尤其是那些高贵而美好的生灵,我总是这么容易动情。

“该死的泰塔!你去哪儿了?”看到我爬上船来,塔努斯责骂道,“我们是在打仗。不能让整个军队都等着你,而你却在一边做你的白日梦。”不过尽管责骂了我一顿,他还是没有丢下我。

我求塔努斯叫我留下来,去沙漠里追寻那群逃走的马,求他派些人跟我一起去,可塔努斯甚至都没听我说完,就粗鲁地打断了我的请求。

“我不要什么马车,不要这些肮脏邪恶的动物!”他朝我喊道。“我只是后悔我的士兵让它们逃跑了,没能把它们一个个都杀掉,只希望这些畜生现在别做那么多坏事。”我这时才意识到,他跟部队里那些最无知的笨蛋一样,都那么恨马。

“艾卜努卜平原上大败时,你难道没在吗?”我很少允许自己高声和别人争论,但是他怎么也不肯让步,我急了,大声说,“那当时站在我旁边的难道是个呆子?你难道没看见吗,敌人用马蹄用车轮袭击你,把你的士兵都砍成肉酱喂狗喂狼!你难道还不明白吗,没有战车和马匹,你、还有我们整个埃及都要完蛋!”

这场心不平气不和的讨论发生在荷鲁斯呼吸号战船的艉楼上。塔努斯部下的士兵都听得呆住了,一个奴隶竟敢这么对埃及雄狮说话,竟敢把埃及军队的总指挥说成是愚蠢的呆子。不过,我控制不住了,冲动起来不管不顾,继续说道:

“神把这奇妙的礼物都送到了你面前了,三百匹马放到了你的手里!有了它们,我能为你建造战车,你就这么瞎着眼睛看不到吗?”

“我有船队!”塔努斯暴跳如雷,朝我吼道,“我才不需要这些吃人的邪恶野兽。所有正直的人和仁慈的神都憎恨它们。它们是塞特和撒特克的怪物,我一点都不想要。”

我意识到自己已把塔努斯逼得无路可退,但已为时太晚。他这人很聪明,也很机智,可是自尊心太强了,影响了他自己的理性判断。我换了换语气,把话说得婉转一些。

“塔努斯,请听我说。我仔细观察了这些动物,还抱住一匹马,把它的头放在我的怀里。它们的确很强壮,但是性情出奇地温顺,眼睛里流露出看家狗那样的忠诚。它们应该不是食肉的。”

“你怎么能仅凭一次短暂的触摸就敢妄下断言?”他十分不屑,依旧一脸傲慢,觉得自己受到了冒犯。

“靠牙齿,”我答道,“它们没有食肉动物那样的锋牙利爪,猪是唯一一种长有蹄子却食肉的动物,而这些绝对不是猪。”

我看到他终于有所动摇,赶紧趁势说道:“如果这还不能够证明的话,就请看看喜克索斯人过河时船上带的那些贮备吧,若这些动物真如狮子那样吃肉,他们用得着带上成堆成堆的饲料吗?”

“吃肉还是饲料,我不想再争论下去。我已经决定,要让这群可恨的马在荒原上彻底灭绝。这是我的决定,最终决定。”他踱着方步走开了,我却鼻子一哼,嘀咕道:“最终决定?我们等着瞧吧。”

有我女主人在,我很少有不能按自己的方式处理事情的时候,更何况她现在就是整个埃及的最高权威。就在当天晚上,一等龙船驶过来,我就前去参见女主人。

我给她看了特意为她做的马拉战车模型,当然这得背着她心爱的塔努斯指挥官。洛斯特丽丝王后对马车模型十分着迷,这很自然,因为那天她并未看到战场上敌人驾着战车残杀我军的情景,所以并不像大部分士兵那样怨恨战马。看她对这辆战车模型如此喜爱,我就借机跟她描述那匹黑马遇害的惨状,我讲得如此动情,听得她眼泪汪汪,我也跟着伤心落泪,两人都为马的命运唏嘘不止。

“我命你立刻动身去救这群了不起的动物。等找到它们之后,你要为我的军队建造一支战车队。”她哭着说道。

如果塔努斯赶在我说服她之前就先跟她讲了这件事,我怀疑她就不可能下达这一命令了,那么,我们整个埃及的历史将会彻底不同。正如我所料,塔努斯得知我竟禀告了王后并且得到了她的同意,对我大为愤怒,我们的关系空前地恶化起来,俩人之间产生了一道几乎永远不可弥合的裂痕。

幸运的是,洛斯特丽丝命令我即刻上岸,我这才避开了塔努斯盛怒下的责罚。我只有几个小时的时间,我需要召集一些人手,组成一支寻马小队,而最后跟我同去的人竟大出我所料。

辉随我去寻马了。辉就是我们抓获的那个施勒克人。我对他从来都没什么好感,辉在塔努斯部下负责指挥一队战舰,可在艾卜努卜一战中他的战船都让塔努斯下令毁弃了。所以这会儿他是个没有一艘船的指挥,是个急于寻找机会的人。因此一听说我要上岸寻马,他就找到了我。

“关于马你都知道多少?”他挑战似地问我,这个问题叫我措手不及,当时,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

于是我谨慎地反问道:“明显不如你知道的多吧?”

“我以前是个马倌。”他夸耀道,这是他一贯的说话风格。

“那是干什么的?”

“就是马夫,照顾马的人。”他答道。

我惊讶地盯着他,追问道:“你在艾卜努卜血战之前就曾见过马?在哪儿见的?”

“我还是个婴儿的时候父母就被杀了,我则被一个野蛮人部落抓走了。他们就在平原上游荡生活,那个地方在距离幼发拉底河很远的东方,得走上一年。抓我的那些人就有马,小时候我每天都和这些动物呆在一起,吃的是母马的奶水,晚上就睡在马肚子下,我是个奴隶啊,奴隶是不许进到他们的帐篷里睡的。后来我逃了出来,骑的就是我最心爱的那匹牝马。马带着我跑啊跑,跑到很远。但是我们还离幼发拉底河很远的时候,它就死了。”

就这样,辉跟我一起上了岸。我带着一支寻马小队,由一艘舰船送上了西岸。我只能召到十六名队员,一提要去抓马,没有几个人愿意跟我去的。跟去的这些大部分都是军队里的渣滓。塔努斯不准他手下的好兵跟我走,他没办法违背埃及摄政王的命令,只好千方百计为难我,好让我知难而退。

在辉的建议下,我让这十来个手下都带上亚麻布绳,装了几袋碾碎的玉米。除了我和辉,其他人只要一想到我们要去找的这些动物,就吓得屁滚尿流。上岸后只过了一个晚上,等第二天早上我一醒来,发现这群渣滓兵居然一个个全都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到。

我彻底绝望了,说道:“我们只能回去了。就我独自一个人,什么也做不成。这下塔努斯领主该满意了。他就盼着会有这种结果呢。”

“你不是独自一人啊,”辉乐观地说,“你还有我呢。”第一次,我打心窝儿里开始对这个自大自夸的年轻人产生了一点好感。我俩带上绳子和玉米袋,继续往前走。

此时马已经跑走了三天,好在它们是成群结队一起跑的,路上的马蹄印很明显,倒也很容易顺路追赶。辉自信地说,沿岸牧草这么茂盛,马群不会跑远的。我一度担心马会跑到沙漠里,辉却十分肯定地说不可能。

“它们怎么会往沙漠里跑呢?那里没有水也没有食物。”后来证明辉果然是对的。

由于喜克索斯人的到来,农民都放弃了田地,逃往城墙内避难。地里的玉米都长了一半,却无人照料。第二天不到中午,我们就看到了马群,它们正在一片田野上漫步,安静悠闲地啃着玉米。我虽然曾跟那匹受伤的黑马有过亲昵的接触,可此刻看着这成群的神秘动物,心里还是非常紧张。

“要从这么大一群马中抓几匹,一定会很危险、很困难。”我对辉说,想听听他的建议。此时我压根儿就没敢想要把三百匹马全抓回去,能抓二十匹我就心满意足了,五十匹我则会欣喜若狂。我以为我们得跑过去一匹匹地追,然后拿绳子将每匹马都绑住,我想这就是我们带绳子来的原因吧。

“我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都传言说你是个非常聪明的奴隶。”辉咧着嘴朝我笑,又是骄傲又是高兴,觉得他知道得比我多。“可见,传言不实啊。”

他教我把绳子编成缰绳,我们一连做了十几个他才满意。然后我们各拿着一个缰绳和一袋碎玉米,朝马群走去。我学着辉的样子,并不直接朝着它们走,而是略有偏斜,溜溜达达慢慢走过去,走到最边上的几匹马附近。

“现在,慢点儿。”辉提醒我,这时马抬起头看着我们,眼神里带着特有的坦率和孩子气,我后来对这种眼神非常熟悉。

“坐下。”我们一动也不动地蹲在玉米地里,一直等到马儿又开始吃草,我们才又慢慢起身往前走,等到它们再抬起头来,我们就又停下。

“蹲下!”辉命令道。我们又在玉米地里蹲下来,辉接着说,“它们爱听温和的声音。我小时候总给马儿唱歌,让它们安静下来。你听着啊!”他开始用奇怪的语言轻声唱了起来,我想这应该是他童年时那个野蛮民族的语言。

辉的嗓音,要说悦耳的话,那连乌鸦争咬腐肉时发出的叫声也动听了。离我们最近的马儿好奇地盯着我俩。我把手放在辉的胳膊上示意他静下来,我敢肯定马儿听了他的歌也一定像我一样痛苦。

“我来试试吧。”我轻声说,唱起了我给王子编的摇篮曲。

“睡吧,小迈姆,统治黎明的神;”

“睡吧,小王子,将来要统治世界的人;”

“休息吧,卷发的小脑袋,快进入奇妙的美梦吧;”

“休息吧,胖胖的小胳膊,长大了既能拉弓又能舞剑。”

离我们最近的一匹母马朝我们走了几步,然后停下来,嘴里也发出同样温柔的响动。它这是好奇,于是我继续柔声唱着,诱它过来。它后面还跟着匹小马驹,是一匹可爱的红棕色小马,抬着脑袋,竖起耳朵,模样楚楚可怜。

我对鸟和动物有着特殊的敏感,所以此刻就开始明白如何抚养这群陌生动物了。凭着直觉,我很快就学会了如何跟它们相处,不用再完全依赖辉的指示了。

我仍然轻轻地唱着,同时抓起一把碾碎的玉米伸手递向那只母马。我立刻就明白以前它也曾这么被人用手喂过食物,它知道我这是要给它吃的。它宽大的鼻孔里传出粗粗的呼吸声,往前朝着我又走了几步。我到今天还能清楚地记起当时的情景,它走过来,优雅地低下头,把嘴凑到我的手上,舔了几口,那一刻我又是兴奋又是颤栗,心跳都差点停止。玉米粉粘到了它的腮须上,我心里一阵喜悦,伸出另一只胳膊绕住它的脖颈,它也丝毫无意挣脱我,我把脸颊轻轻地贴在它的脸上,嗅着它身上那陌生却又温暖的气味。

“缰绳。”辉轻声提醒我,于是我照他事先教我的样子,把缰绳套在那马的头上。

“它是你的了。”辉说。

“我也是它的。”我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但的确如此,我们是互相俘获了对方。

剩下的马都看着这一幕。缰绳一套住母马,它们就都平静下来,信任地由着我和辉在它们中间来回走动。它们开始吃我俩手里的食物,还让我们挪挪马蹄,拍拍马脖子,摸摸它们那结实的马背。

在当时看来,这一切简直不可思议,而后稍一细想,我就觉得这再自然不过了。这些马一生下来就由人照顾、喂养,它们总是与人在一起,习惯了人的触摸,习惯了让人套上马具。我后来还发现,它们能识别出什么是爱,而且还能全力以赴去回报爱,这才是真正的奇迹。

辉也选了一匹马,套上缰绳,不停地吹嘘他有多了解马,跟我大夸自己的驯马经验。我心情畅快,所以这次倒不怎么厌恶他的狂傲。

“很好,”最后他说道,“我们现在要上马了。”说完他就把两手都按在马背上,身子往上一提,一条腿跨过马背,端正地骑在了马上,看得我目瞪口呆,惊讶万分。我疑虑重重地盯着他,觉得马肯定会激烈反抗,暴跳起来把他摔在地上,或者,至少也会用它那洁白的大牙咬住辉的腿把他拽下来。可是这马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安静顺从地站着。

“嘿,驾,宝贝!”他朝马叫道,把脚后跟往马肋骨上一蹬,那马竟听话地开始往前走,他又使劲催它,马小跑起来,然后疾驰飞奔。我想不通,辉怎么就能毫不费力地操纵了它。马在田野上驰骋,划出优美的轨迹,转了一圈,最后回到我站的地方。

“上来啊,泰塔,骑马跑一会儿!”从他的神态和语气中,我知道他其实是料定我不敢,这态度反而使我克服了胆怯,我决定试试看。我绝不能让这个自以为是的年轻人比我强。

我试着抬腿往马背上蹬,但没能上去,却见那匹马依旧稳稳站定等着我,辉嘲笑道:“这马是要教你,还真有耐心。你就叫这可怜的宝贝佩兴斯吧。”当时我可不觉得他这话里有什么幽默,不过这名字就这么定了下来,自此以后,这匹马就叫佩兴斯。

“先把身子往上提,高点儿,然后再摆腿跨过去。小心来回动的时候挤坏了你两腿间的球球儿。”辉这么说,说罢就大笑起来,又补充道,“不过这条建议你倒不用担心,我猜你肯定会坐在马上一动不动,那就无所谓了。”

我刚刚开始对辉产生的那点好感,因为他这句话,全都荡然无存了,我爬上马背,两手紧紧抱住马脖子,生怕掉下来摔坏了胳膊、腿或脑袋。

“坐直了!”辉开始教我,佩兴斯也以它那可爱宽容的天性帮着我。

我心里惊讶不已,这些动物竟与人如此相似。随后几天里,我们骑着马南行赶往底比斯城,我还发现它们既聪明又蠢笨,既多疑又信任,既固执又顽皮,既紧张又冷静,有时友好有时冷淡,有时勇敢有时胆怯,有时坚忍有时急躁,有时出人意料有时又在预料之中。总而言之,性情上与人类非常接近。我对它们了解得越多,就越想再去了解,跟它们待的时间越长,对它们的喜爱就越来越强。

我骑着佩兴斯走在前面,后面跟着它的小马驹。整群马都顺从地跟在后面,一共三百一十六匹。辉拍打着马屁股,超过路上的流浪汉。我们每往前走一里格,我的骑马技术就熟练一些,坐在马背上就越来越自信,跟佩兴斯的关系也越发默契。这马渐渐成了我身体的延伸,却比我自己的四肢更快更强。我骑在宽大健壮的马背上,慢慢觉得这是多么自然、正常的事情,而奇怪的是埃及军队中却几乎没人愿意跟我一起分享这种美妙的感受。

我想这可能不光是因为他们亲身经历了艾卜努卜平原上的恐怖,还因为塔努斯·哈莱布领主的话和态度影响了整个军队。不管原因如何,除了辉和后来的迈穆农王子,我没再见过哪个埃及人敢骑上马背。当然由于王子的缘故,士兵们后来也学会了管理、饲养马匹,同时在我的培训下,他们也学会了熟练驾驶马车,但即便到了那时,也仍然只有我、辉和王子敢骑在马背上。后来我设计的轻便式轮辐战车可以横扫一切,埃及人成了马的主人,但是塔努斯却从不学我们骑马,即使是他率领着这些勇敢的马匹拉着战车冲锋陷阵时,我也从没听他说过一句马的好话。

乃至很多年后,马在我们的疆土上都成了再平常不过的动物时,人们依然觉得骑马是种下流的行为。当我们三个策马从百姓身边经过时,很多人都会往地上吐三口痰,以赶走我们给他们带来的厄运。

我领着马群沿着尼罗河西岸朝底比斯跑去,等赶上舰队时,女主人对我大加称赞,而军队总指挥塔努斯态度却十分冷淡。

“别让我看见那些该死的畜生。”塔努斯狠狠地对我说。他还是不能原谅我,还对我直接找女主人的越级行为耿耿于怀。

而他的坏脾气却是情有可原,国家和民族的安全危在旦夕,我们的文明遭到野蛮人前所未有的侵犯。

从艾斯尤特城一直到丹达腊城,东岸沿岸城市全部沦陷。塔努斯的海军虽然取得过一次胜利,却丝毫没有吓倒塞利提斯国王,他仍然率领战车队一路横扫,包围了底比斯城。

底比斯的城墙固若金汤,若没有叛徒相助,敌人哪怕围上十年都不能攻破。但是现在卖国贼英特夫与敌人勾结,据说他在担任上王国大维西尔时,曾秘密下令修建一条通往城外的隧道。即使是了解他许多秘密的我,也没察觉到这件事,事后修建隧道的工匠全部被杀,所以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密道在哪儿。宫城的设计本身就像兔子窝或沙漠中的狐狸窝一样,到处都有迷宫般的活门和暗道,所以我想不通他当初到底为什么要修建这么一条隧道,除非他一开始就预谋造反。

英特夫把密道告诉了塞利提斯国王,于是敌人派出一小队精兵从密道里入城,进城之后立刻杀向大门口毫无准备的埃及守卫,将大门打开。喜克索斯主力大军涌进城内,仅仅数日,底比斯城就沦陷于敌人之手,城内百姓半数惨遭杀戮。

塔努斯现在只能把指挥部设在西岸修建一半的迈穆农宫殿,从这里能看到对岸的房屋建筑已经烧毁,屋顶都已变黑,看来喜克索斯人曾经纵火烧房。我们每天都能看到战车荡起的尘云,那是敌人在沿河操兵练马,还能看到敌人先头部队肩上的矛枪闪闪发光,我们都知道,这是他们在准备进攻我们。

塔努斯的舰队已经消耗殆尽,但他依旧守住河岸线。我不在那几天,他曾经率军又一次击退敌人,粉碎了喜克索斯人过河的企图。然而我们沿岸的防御却非常薄弱,因为我军兵力有限,而河岸线很长,敌人可能选择不同地点过河,所以各个地方都要部署兵力。东岸的探子报告说,敌人在底比斯疯狂搜城,霸占了每一艘能找到的船,大到游艇小到木筏,全都抢了去,他们还抓了许多船匠,逼船匠在底比斯的船坞里抓紧造船。当然,这些事肯定又是英特夫出的主意,因为他和塞利提斯一样,也在觊觎着西岸法老的财产,恨不能立刻过河将之夺走。

我们战船上的所有人员都武装起来,日夜守护在西岸,塔努斯只能抽空睡会儿觉,而基本上他一刻也不得空闲。女主人和我都很少能见到他,而每次见到他时,他都又憔悴又暴躁。

每天夜里都有上百名难民逃到西岸来。他们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乘坐着临时扎成的木筏或小艇穿过尼罗河。甚至有些体格健壮的直接游过宽阔的河面,不顾一切逃脱喜克索斯人的魔爪,他们跟我们讲敌人烧杀抢掠的残忍,也给我们讲敌军的最新举动。

这些都是我们的同胞和亲属,我们当然要欢迎他们,但是人数越来越多,物资日渐紧张。我们的谷仓主要都在底比斯城里,牛、羊等牲畜也都落到了敌人的手里。洛斯特丽丝王后命我搜集西岸的所有谷物粮食和牛羊家畜,负责后勤物资供给。我拟定了名册,按人数配给粮食和肉。幸运的是,棕榈树果实都已成熟,河里的鱼取之不竭,喜克索斯人倒不能把我们饿死。

女主人还任命我为御马监。原本就没什么人肯跟我争这个职位,更何况这官职既没俸禄也没特权。我任命辉做我的副官,他通过贿赂、威胁、勒索等手段,募集了一百名马夫,帮他照顾马群。后来这些人成了我们自己的第一批战车战士。

我们在大墓地里临时搭了个马厩,我不辞劳苦,每天都抽时间去马厩看看。佩兴斯看我来了,总是跑过来欢迎,我就拿出玉米饼喂她和那匹小马驹。我还经常把迈穆农王子从他母亲和女佣那里“偷”出来,驮着他一起来马厩。他一见到马就兴奋地又叫又跳。

我骑在马上,把王子放在我的腿前,策马沿着河岸飞驰,他一路上咯咯笑个不停,还晃动着他那小屁股,学着我催马快走的样子。我很小心,确保马走的路线上不会撞上塔努斯。他还是不肯原谅我,如果让他看到自己的儿子就坐在这该死的马背上,那我就难免要遭受皮肉之苦了。

大多数时候,我都在法老陵墓中的军械库里,我找了几个世界上一流的工匠,和我一起制造第一辆战车。就是在这里,忙着设计战车的时候,我想到了如何抵御喜克索斯人的战车,我发明了一种武器,这种武器说来也简单,不过是两头都削尖的长木棍,尖头部分用火加硬。十支木棍捆成一捆,每名步兵各背上一捆。敌人骑兵到来时,将木棍选好角度插在地面上,另一头的尖部直指敌人战马的腹部,待敌军受惊勒马时,我军立即乱箭射过去。

我把我的发明带给塔努斯,他看后用胳膊揽住我的肩膀,这可是战马风波后他对我第一次亲昵举动,他说:“唉,你也总算没有忘了我。”我知道他已经原谅我了,至少是原谅了一部分。

我们之间的关系好不容易才有了缓和,可却因泰塔战车一事又彻底跌到了冰点。

第一辆战车终于造了出来。车前的挡板和两边的侧板都由劈开的竹子编织而成,轮轴由槐木制成,轴心的毂由青铜手工铸造,并涂上肥羊油脂加以润滑,辐条框在青铜轮缘里。车身很轻,两个人就能举起来,这样当道路难走时,就可以由人抬着马车过去。我自己都觉得这辆马车真是伟大的杰作,工匠给它起名叫泰塔战车,我听了并没有反对。

我和辉选了最好的两匹马——佩兴斯和布雷德,套上马具,拉动泰塔战车开始试车。我们费了好长时间才弄明白该如何驾车,不过我们学得很快,这些马原本就是养着用来拉车的,看着它们,我俩慢慢就摸索出来怎么做了。到了后来,我们拉紧缰绳,让马拉着车在地上小跑、飞奔。

我们驾车跑回到马厩时,每个人脸上都飞扬着激动和喜悦,我们都深信,这战车要比喜克索斯的更快更敏捷。接下来一连十天,我们天天晚上都在军械库里掌灯忙到深夜,不断对马车进行测试、改良,最后我终于彻底满意了,才让塔努斯来看。

塔努斯先是极不情愿地来到马厩旁,继而又坚决拒绝登上战车进入车舱。

“我信不过你的这些玩意儿,更信不过拉车的那些该死的畜生。”他发着牢骚。不过在我再三劝说下,他还是小心翼翼地登上了战车,踩在了踏板上,于是我们出发了。

起初我让马慢跑,等确信他人已放松,我便加快速度策马疾驰了一阵。然后又慢下来,对他说:“看到这速度了吧,敌人还不知道呢,你就能飞到他们跟前。”我高兴极了。

塔努斯头一次露出了笑容,算是对我的鼓励,于是我接着说:“有了舰队你能统治河流,有了这战车你就能统治陆地。靠这两样,你就能统治世界。什么都阻挡不住你。”我说话很谨慎,刻意不去贬低他心爱的舰队,也避免做出任何不利的比较。

“这是你最快的速度吗?”他在风声和马蹄声中喊道,“顺风的话,荷鲁斯呼吸号会更快。”这话是存心说谎,也是存心挑战。

“抓住两边,深吸一口气。”我提醒他,“我要带着你像鹰一样飞。”我挥鞭让佩兴斯和布雷德加快速度。

没有谁能跑得这么快。风吹干了我们的眼睛,眼泪流了出来,又被风往后吹,吹进我们的头发里。

“伊西斯甜美的呼吸!”塔努斯兴奋地大叫,“这是……”我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心里想说这是什么了。因为还没等他把话说完,一只车轮就撞上了岩石,轮缘当即爆破。

战车翻了个筋斗,我和塔努斯都被高高抛了出来,重重摔在地上,我的腿摔瘸了,但我感觉不到疼,因为满脑子想的全是这次灾祸会让塔努斯受到多大的影响,我的梦想和计划恐怕都要就此摔碎了。

我一瘸一拐地站了起来,看见塔努斯摔在离我二十步远的地方,正在地上爬,膝盖都流着血,身上落满了尘土,好像半边脸也蹭破了皮。他竭力维持着自己的高贵和尊严,挣扎着站立起来,蹒跚着走回到摔坏的战车前,两脚跛得非常厉害。

只见他盯着战车碎片看了好长一会儿,突然发出一声吼叫,像受伤的公牛,然后使劲踢了战车一脚,战车跟着又翻了个筋斗,像是孩子的玩具。随后他挪转脚跟,甚至都没朝我的方向看上一眼,就一瘸一拐地走了。接连一周,我都没有见到他,等后来再见面时,我们俩谁都没有再提战车。

我想,这件事情可能就这么结束了,我们永远都不会组建一支自己的战车队伍了。可是女主人比她的情人还倔强、还要强,最初是她下令让我造车的,现在她也坚决不撤销命令。塔努斯想诱骗她命我放弃,却反而使她更坚定,因此我的地位也更稳固。我和辉只用了三天时间,就又造了一辆一模一样的战车。

等防腐工在灵堂里完成了为期七十天的尸体木乃伊处理时,我们已组建了一支拥有五十辆战车的车队,随车战士也已经训练好了。

自艾卜努卜一战溃败,我们返回到迈穆农宫殿后,女主人就一直忙于摄理朝政,天天都要和大臣、谋士讨论国事。

这时,原先我在埃勒芬蒂尼宫殿时对她的调教就派上了用场。我那时就教她如何平衡错综复杂的权力和势力,做出正确的抉择。她才21岁,却俨然是个女王,而且统治起来也像模像样。

偶尔也会碰到特别棘手、令她不知所措的问题。这时候她就会派人来找我。不管我是正忙于军械库、马厩里的事情,还是在文书室里忙碌(她在议事厅走廊的尽头留出了间小屋作我的文书室),我都会立即放下手头的事,赶去见她。

有时白天我会坐在她的王座下,帮助她处理一些棘手问题。我能读懂唇语,这个本领再次发挥了作用。议事厅后排有个贵族官员和邻座窃窃私语,他永远也想不到我能把他所说的话一字不差地转述给女主人。很快,她就确立了自己的威信,满朝文武都认为她睿智机警、有预见力。

在这些动荡不安的日子里,我们俩谁都无法好好休息。白天自不必说,时间安排得满满的,甚至连夜晚也得利用起来。关于战争、国事的冗长会议一个接一个,经常过了后半夜还没有结束。一个危机尚未解决,另一个就又摆在我们面前。喜克索斯人对我们的威胁日益直接和严重,而塔努斯在河岸的防守却日渐削弱。

慢慢地,一种绝望的宿命感弥漫在我们之间。大人们很少露出微笑,更别说爽朗的大笑了。即使孩子们的玩耍也都死气沉沉,听不到笑声。我们只能看着对岸,看着那里的敌人每天练兵、日益强大。

七十天后,法老尸体的木乃伊化工作终于结束了。早期我为保存国王尸体所做的努力取得了极大的成功,防腐工行会的大师傅在女主人面前将我大夸一番。他把国王的尸体从橄榄缸里移出来的时候,没发现一丁点儿的腐烂,甚至连最容易产生坏疽的肝脏,都保存得完好无损。

国王的尸体在灵堂中的沙岩石板上一放好,大师傅就将长勺插进尸体的鼻孔里,挖出头颅里面凝固的脑浆,由于盐水的浸泡,脑浆已经变硬,成了干酪状。然后,他们仍把国王摆成胎儿的姿势,放进浴缸里,浸泡在强腐蚀性的纯碱溶液中,只把头部露在液体外面。等三十天后从浴缸里移出来时,尸体上所有的脂肪组织都已溶解,除了头部外,其他地方的皮肤外层都已经剥落。

他们再把国王放在斑驳的石板上,把全身各部位弄直,擦掉身上的液体,将尸体晾干,把浸有树脂和蜡的亚麻垫塞进空空的胃里,然后缝合。同时,他的内脏器官也都完全变干,逐一放进乳白色的雪花石膏礼葬瓷罐里,密封起来。再用四十天的时间将国王的尸体彻底风干。灵堂各扇门都是顺着干燥的暖风方向排列的,这样,风就可以直接吹向葬仪石板。七十天的仪式结束时,法老的身体已经干燥得像根柴火了。

指甲是在身体还未浸泡进纯碱溶液时就先去掉的,此时再重新安在手指和脚趾上,镶上漂亮的金丝线。然后拿纯白亚麻绷带将全身都缠上一层,只留出头部和颈部。这个过程非常精细、复杂,绷带需按照精心设计的图案样式缠成交叉式和十字形。绷带下面要放上用金子和宝石做成的符咒和护身符。然后绷带上浸入天然漆和树脂,干燥成石头那么硬。

接下来就是开口仪式了,按照传统,这项仪式应当由去世法老的继任子嗣来完成。迈穆农太小了,所以由他的摄政王代劳。

天刚蒙蒙亮,我和女主人就一起来到灵堂,在我们的注视下,国王身上盖着的亚麻床单被拉开,法老的头部保存得出奇的好,他闭着眼睛,脸上表情十分平静,尸体防腐工已为他化了妆,此刻他的样子比活着的时候要好看。

阿蒙拉的主祭祀和尸体防腐工行会的大师傅忙着准备仪式所需要的器具,我们这时则唱起《不会再死的咒语》。

他是影像不是镜子。

他是音乐不是乐器。

他是石头不是雕刻石头的凿子。

他会永生长存。

他不会再死。

然后主祭祀把金勺递给我的女主人,拉着她的手领她到葬仪石板前。

洛斯特丽丝王后弯下腰来,将生命之勺放到他的嘴唇上,唱起咒语:

“我打开您的嘴唇您就能再次说话,”

“我打开您的鼻孔您就能再次呼吸。”

然后她用金勺触摸着他的眼睑,唱道:

“我打开您的眼睛您就能再次看到这个世上的荣耀,”

“从今往后您就要居住在神的地府。”

她将勺放在防腐尸布缠着的胸部:

“我唤醒您的心脏,这样您就能永生长存。”

“您不会再死。”

“您将永生长存!”

然后我们就站在旁边,看着防腐工用整洁的绷带将法老的头包上,涂上树脂,将绷带弄湿,然后按照法老脸部形状压紧绑带,压出脸形。最后,他们为他戴上第一个葬仪面具。

这是以前那副纯金葬仪面具,我们亲眼看着雕刻师塑成的。那时法老还活着,雕刻师是看着他的样子做的,所以面具惊人地逼真。一双眼睛用无色水晶和黑曜石雕成,闪耀着光泽,带着仁慈凝视着我,就像他生前的眼睛一样。头饰圣蛇象的眼镜蛇蛇头从那高贵的眉毛边露出,象征着帝王和神秘。

然后,包好的木乃伊被放进金子做的内棺里,棺材密封严实后,放进另一个稍大一些的金棺里,盖子上饰有一张死人面具。然后把从英特夫领主处查获的财宝,拿了一半填进棺材里。

加上立在金橇车上的那具大石棺,一共有七具棺材。金橇车是用来将法老运送到山坡上他的陵墓的。不过,我的女主人拒绝下令送法老入陵。

“我曾立下神圣的誓言。我不能把我的丈夫送进一个随时都可能遭到喜克索斯野蛮人抢劫的陵墓里。”

“法老暂时先躺在这里,我要实现对他的承诺。我会找一处安全的墓地,这样他才能永生。我发过誓,不让任何人打扰他的休息。”

洛斯特丽丝王后决定暂缓下葬,三个晚上之后,就证明了她的决定是多么的明智。喜克索斯人加强兵力强行过河,塔努斯险些无法击退他们。敌人是在伊斯那北部两英里处发兵过河的,那个地方我们没有设防,他们先让马成群游过河面,然后士兵乘小船过河,为了掩饰渡河企图,他们提前走陆路将小船从底比斯带到那里。

塔努斯匆忙集结舰队,赶到那里时,敌人已经成功地在西岸沙滩登陆,但是还没来得及将战车从船上卸下套上战马,塔努斯趁机将敌船全部毁掉,使得三千名喜克索斯士兵站在我们的岸上进退两难。然后塔努斯率军发动第一次进攻,敌军的战马吓得四散而逃,消失在黑夜之中。

没有战车的帮助,喜克索斯的陆军只能和我们平等对决,不过他们无意逃跑,战斗的意志非常坚定。从人数上看,双方势均力敌,因为塔努斯只能调集一个整团的兵力,其他士兵还需要部署在西岸沿河守卫。这场战斗充满了血腥和残忍,黑夜加大了作战的难度,双方只能靠沙滩上塔努斯纵火点燃的敌船来照明。

绝对是最意外的巧合,或者是冥冥中有神灵的暗示,那晚我和辉正好带着我们的五十辆战车和刚学会驾车的车夫、勇士在伊斯那训练。伊斯那在底比斯城南部二十英里处,实际上,我们跑到这里来训练,主要是为了躲开塔努斯的反感和干涉。

伊斯那的荷鲁斯神庙旁有一片神圣的罗望子树林,我们就在那里扎营。经过一整天的疾驰和驾驶,我累得筋疲力尽。回到营地后,辉拿出来了一瓶味道极好的酒,我有些放纵,贪喝不少。然后就睡得跟死猪一样,后来辉摇摇摆摆地走进我的帐篷,用力把我摇醒。

“下游河岸上有火,”他告诉我,“还有,风吹来的时候,能听到喊叫声,刚才我还觉得听到了许多声音在唱蓝鳄团的战歌。我想那边是在打仗。”

因为贪杯,我俩一样都脚下摇晃,也一样鲁莽不计后果,我竟然让他叫醒车夫和马车战士,套上马具。我们全都是新手,等我们把马拉来套好马车后,天都快亮了。在寒冷的雾气中,在黎明前阴沉的寒意中,我们排成两队,驾车往北跑去。我在前面驾车领路,辉在后面指挥。经过头一天的训练,我们的五十辆战车已经减少到了三十辆,因为我设计的辐条车轮还没有得到合理的改进,车速快时辐条很容易散开爆裂。

风吹在我赤裸的胸脯上,吹散了我借着酒劲生起的勇敢,我接着一阵发抖。我开始希望是辉弄错了,可这时前面远处却传来了声音,有喊杀声、唱歌声、兵器相互碰撞的叮当声,这回绝对错不了了,这些声音只能意味着一件事——战争,这种声音只要听过一次,就绝对忘不掉,绝对不会弄错。我们沿河走,这条路向左有个转弯,等我们走到头沿路一转弯,就看到了战场。

太阳刚刚露出地平线,把河面照成一张被锤薄的铜片,晨光在水中摇曳,晃得人眼睛疼。塔努斯军队的船只就停在离岸不远的地方,船队都挤在岸边,甲板上的弓箭手时刻准备着,只要有喜克索斯人撤过来想过河逃跑,就乱箭射过去,切断敌人的退路。

进退两难的喜克索斯士兵站在齐膝的玉米地中间,他们面朝外、肩并肩围成一个圈,一手拿盾一张接一张连在一起,一手持矛枪向前刺。我们赶到时,正看到塔努斯率军想冲破敌人的圆圈却被敌人又一次击退,于是敌人的外围四散着一些受伤和战死的埃及士兵,塔努斯只得后退重组兵力。

虽然我写过几卷指挥作战的书,可我根本就不是个战士。我是接受了皇家马队总指挥的职位,可这是女主人硬要我做的,我心里是一百个不情愿。我只是想改进我的战车,训练第一支车队,然后就把它交给辉或者是其他更适合打仗作战的人。

我身子发冷,仍然处于半醉状态,迷糊中我听到自己下令让车队摆成箭头阵形。这是我们头一天刚刚演练过的阵式,所以跟在我后面的两辆战车立即熟练地在我两侧向外排开。我清楚地听到马蹄踏在软土上的声音,战车的咯吱声,车轮绕轴转动时的摩擦声,还有战车上的勇士从箭囊里拽出标枪的嘎嘎声。我左右看看,检查一下队形,以我的战车为头构成箭头形,这阵式是我从喜克索斯人那里学来的。我深吸一口气。

“全队准备前进!”我尖声叫道,声音里带着恐惧,“疾驰,前进!”

我刚刚举起握着缰绳的左手,佩兴斯和布雷德就一跃而起,向前奔去,我脚下不稳,往后一摔,差点飞出去,好在我用另一只手抓住了挡板。我们驾车径直冲向喜克索斯人的圈形阵列。

战车在犁耕过的地里颠簸前行,我透过马蹄的间隙看到喜克索斯人用盾牌围成的防护墙,那墙严严实实难以刺穿,盾牌在早晨的阳光下闪着光芒,离我的车越来越近。

在我两边,我的士兵狂喊着“冲啊”“杀啊”的口号,以此来掩盖心中的恐惧,我也跟他们一起吼叫,像只对着圆月狂吠的流浪狗。马儿呼哧呼哧喷着鼻息,发出阵阵嘶鸣,突然佩兴斯抬起它尾巴上的长毛,随着奔跑的节奏,放了几个屁,逗得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于是我恐惧的喊杀声变成了尖声大笑。辉借给我的头盔太大了,从我的头上弹了出去,风把我的头发猛吹到身后。

佩兴斯和布雷德是车队中最快的两匹马,很快我的战车就远远冲到了最前面,我想拉拉缰绳减慢一下冲锋的速度,可是佩兴斯根本不理会,它跟我们一样激动,伸直了脖子带着我往前跑。

我们先是冲过了埃及步兵的队列,他们四散开来给我们让路,呆子一样吃惊地看着我们。

“来吧!”我笑着吼道,“我们给你们开路!”于是他们转过来跟在我们后面,跑着冲向敌人。我听到身后响起冲锋的号角,号声像是对战马的鞭策。在我的右边,我看到塔努斯的战旗舞动,认出了他,他头上带有羽毛的头盔,显得比周围其他人的都要高。

“你现在觉得我这些该死的牲畜怎么样啊?”我边飞奔边朝着他喊,佩兴斯又放屁了,惹得我又一阵神经兮兮地大笑。

我左边的马车几乎和我并驾齐驱,这时,它左侧的轮子由于重压而破裂,飞了出去,把车上士兵抛了起来,马惊叫着跌倒。剩下的战车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疾驰。

现在战车已经接近了敌人的前排士兵,我看到他们从盾牌顶端露出眼睛,瞪大了盯着我,我清楚地看到敌人高大的金属头盔上刻着怪兽恶魔的图案,看到汗珠子顺着他们的胡子往下滴,听到喊杀声和箭从我耳边飞过的嗖嗖声,然后我的战车就冲进了敌人的队列。

两匹战马同时跃起,跳过盾牌,那盾立刻碎裂了,我看到一个敌人被马踢中了头部,听到他的骨头发出烧火一样的噼啪声。我身后的踏板上,标枪手正在实战练习,准确无误将标枪掷出,我曾选他为所有新兵中最优秀的标枪手,我果然没看走眼,只见他临阵不慌,牢牢站定,将一支支标枪猛砸向敌人。

后面的战车跟着冲进我闯开的敌军缺口,我们冲出敌军圈队,然后三辆马车一组折转调头,继续猛冲敌人,我们只顾奔跑作战,没法检查战车。

塔努斯抓住时机,率领步兵团冲进我们打开的突破口。喜克索斯敌人阵形大乱,他们只能三五成群孤立奋战,军队一下子崩溃,喜克索斯人惊慌逃窜,跑向河边,而他们一到射程之内,我方甲板上的弓箭手立即放箭,箭像云一样密密麻麻,飞向敌人。

我前面还有一群喜克索斯士兵,虽被孤立,却仍然背靠背顽强抵抗,拖延战时。我调转战车,驱车全速朝他们冲去。还没有到他们跟前,右车轮突然裂成碎片,战车车壳弹了出去,把我高高地抛上了天空,然后突然跌落到地上,摔得我五脏翻滚。我的头先撞向地面,眼睛里立刻冒着大堆金星,而后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我醒来时是在塔努斯战船甲板上的遮蓬下,我发现自己躺在羊皮床垫上,塔努斯正斜着身子看着我,一见我有了意识,便摆出一副担心忧虑的样子,脸上肌肉都扭在了一起。

“你这个疯狂的老傻瓜。”他朝我挤出一点笑容,“以荷鲁斯的名义,你那会儿到底在笑什么?”

我想站起来,但是头疼得厉害,我呻吟了一声,抓住他的胳膊问道:

“塔努斯,敌人的马昨晚是不是过河来了?我必须要得到这些马。”

“你就别操心了,脑袋都摔坏了。我已经派辉去找马了。”他让我放心,“如果我要用五百辆你设计的那些玩意儿组建一支战车队,就得需要一千匹那该死的畜生拉车。不过,你那些新式的轮子比喜克索斯的整个团都要危险。除非你改进一下,否则我是绝不会再跟你一起驾车的。”

我头疼得厉害,起初并没有听明白他这番话,而后我一下子回过神来,意识到这表示塔努斯已经放下了他的骄傲,向我让步了。我孤苦伶仃的战车队终于可以成为常规部队了,他会给我金子并派来人手,让我造500辆战车,甚至以后还会更多,要是我能把车轮固定好的话,他甚至还会跟我一起踏上马车呢!

但是真正最让我高兴的,还是他终于原谅我了,我们又成了朋友。

战车在伊斯那取得的胜利恢复了我们的信心,可这信心只持续了很短一段时间。我暗自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就是敌人的大规模袭击,塞利提斯和英特夫领主原本早就该发起主攻了。我知道,早在攻打下王国的时候,塞利提斯就占领了叛军的许多舰船。这些船都弃在尼罗河三角洲地带的孟菲斯和塔尼斯的船坞里。红色叛军的舰队中肯定会有一些人叛变投靠了塞利提斯,即使海军舰队中没有人叛变,塞利提斯也能从吉萨、约帕等东海岸沿岸港口召集到许多叙利亚水手,这些人唯利是图,很容易就投靠敌人,然后分配到几百艘敌军战船上负责水上运输。

我知道敌人一定会行动,但是对塔努斯和女主人,我谁都没有透露,朝廷中的气氛本就阴沉,我不想再增添忧虑,不想加重人们的失望情绪。我冥思苦想,想找到一个能应对塞利提斯和英特夫这次行动的办法,但是却无计可施。所以,既然我不能减少人们会产生的恐惧,我想最好还是自己一个人单独面对这些恐惧吧。

事情到底还是发生了,我们在艾斯尤特城对面东岸的探子报告说,尼罗河三角洲的那支敌军舰队已经开始行动,塔努斯匆忙调集船队北行堵截敌人。我们的舰队在各个方面都要胜过塞利提斯和英特夫临时组织的舰队,但是战斗仍然非常艰辛,打了将近一个星期,塔努斯才将敌人击退,赶回到三角洲一带。

而塞利提斯则利用这场激战做掩护,将运输船只都调集完毕,当水上还正打得激烈时,他则趁机将两个整团的兵力、战车和马匹都完整无误地运送过河,而我们的舰队此时则鞭长莫及。

敌人的两个团由近三百辆战车组成,是塞利提斯远道带来的精锐部队,由他直接率领。登岸后就从侧面朝我们发动进攻,战车沿着河岸向南滚滚而来,一路上畅通无阻。我们的战舰只能竭力追赶战车扬起的尘团,眼看着敌人朝麦摩斯祠庙法老的财产奔去。

喜克索斯人登岸的消息一传到迈穆农宫殿,洛斯特丽丝王后立即召集战事委员会,她第一个问题就问塔努斯:

“现在敌人已经过河,你能抵挡这些野蛮人吗?”

“也许我能拖延一阵,”塔努斯坦白说道,“我们对他们已经有所了解,可以在石堆后面、或是利用泰塔给我们装备的尖棍跟他们对峙。但是塞利提斯根本不用战斗,他的战车很快,他会像在艾斯尤特时那样,不等我们进攻就改变战车方向,避开我们的阵地。我拦不住他。”

洛斯特丽丝王后看着我:“泰塔,你的战车呢?能抵得住喜克索斯人吗?”

“陛下,我有四十辆战车可以参战,而他们有三百辆。我的战车比塞利提斯的要快,但我们的士兵在技术和作战训练上无法与他们相比。另外还有车轮的问题,技术还不成熟。塞利提斯摧毁我们势必易如反掌。即使我有充分的时间和材料,能制造出更好的、车轮坚实的战车,我也不能让马跑回到敌人那边。我们不能拿马冒险,马是我们取得最终胜利的唯一希望。”

我们就这样讨论的时候,又来了一个信使,这回是南方来的。他是乘船从水上顺着激流和河风逃来的,所以消息只晚了一天。塔努斯传他到会议室,那信使在洛斯特丽丝王后面前跪了下来。

“说吧,”塔努斯鼓励他,“你有什么消息要告诉我们?”

信使害怕他会被杀,说话结结巴巴:“神圣的陛下,我们的舰队忙着在艾斯尤特作战时,野蛮人又一次在伊斯那发动过河。他们像上次那样把马成群游过来,但是这次我们却没有舰队挡住他们的船。两个喜克索斯兵团过了河。他们赶着马车乘着尘云跑来,快得像燕子飞一样。他们三天后就能到这儿。”

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后来塔努斯让信使退出去,下令准备些吃的好生照看他。这信使原以为会被砍头,于是感激地吻了吻洛斯特丽丝王后的凉鞋。

只剩我们了,塔努斯轻声说,“塞利提斯有四个团都过了河,六百辆战车。我们完了。”

“不!”女主人的声音随着她用力而颤抖。“神灵不能现在就遗弃我们埃及。我们的文明不能灭亡。我们还有太多东西要呈献给这个世界。”

“当然,我会继续战斗的。”塔努斯点头道,“但是最后结局还是一样。我们没办法战胜敌人的战车。”

女主人再次转向我,“泰塔,我以前从来没有要求过你,因为我知道这么做你会付出多大的代价。但是现在,在我做出最后决定前,我必须请你,请你为我打开阿蒙拉迷宫。我必须知道神灵想要我们做什么。”

我低下头默许了,低声说:“我去取我的药箱。”

我选在迈穆农宫殿揭示预言。虽然宫殿只修建了一半,但里面的荷鲁斯神庙已经建好,我就在庙堂的内殿里占卜作法。圣殿还没有开始供奉,荷鲁斯的神像还没有竖起来,但是我确定庙堂里已经有了荷鲁斯的神力。

女主人和塔努斯并肩坐在我面前,看着我喝下巫药,这药是用来打开我心灵的眼睛——我的灵魂的,灵魂是鸟一样的小生命,就住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

我把象牙迷宫盘放到他们面前,让洛斯特丽丝王后和塔努斯拿起来抚摸,好将自己的灵魂和所代表的国家——整个埃及——的灵魂附着在上面,我看着他们把象牙盘逐次分堆,感觉到我血液中的药效开始变强,仿佛小小的死神爬上我的身体,心跳慢了下来。

我从最后一堆里拿起剩下的两个迷宫盘,放在我的胸膛,贴着我的皮肤,它们开始变热,我感到黑暗向我袭来,本能地要缩回来,末了却屈服于黑暗,任由它将我带走。

我听到女主人的声音,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双皇冠会怎么样?我们怎么抵挡那些野蛮人?”

幻境开始在我眼前形成,我被带进未来的日子里,我看到了还没有到来的事情。

早晨的阳光从屋顶的缝隙里流了进来,照在荷鲁斯的祭坛上,我终于从迷宫的遥远之旅中返了回来。由于致幻药物的作用,我一阵哆嗦、作呕,想起我看到的奇怪景象,我又一阵晕眩发抖。

那漫长的一夜,女主人和塔努斯都一直待在我身边。我一回来看到的第一样东西就是他俩那担心、焦急的脸,不过这两张脸模糊不清,扭曲摇晃,我以为还是我的一部分幻象。

“泰塔,你没事吧?跟我们说句话啊。告诉我们你看到了什么?”我的女主人非常关心我。脸上掩饰不住内心的愧疚,因为是她要我再一次进入阿蒙拉迷宫的。

“有一条巨蛇。”我的声音传到耳朵里,听起来很奇怪,像是另一个我站在旁边说的一样。“一条绿色的大毒蛇在沙漠里爬行。”

我见他俩满脸疑惑,却没办法向他们解释,因为我自己还没有想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我很渴,”我低声说,“喉咙里干得冒火,舌头像长满苔藓的石头。”

塔努斯取来一坛酒,倒进碗里端给我,我贪婪地大口大口喝着。

“跟我们讲讲那条巨蛇。”女主人一等我放下碗就催我快说。

“那蛇蜿蜒的身体没有尽头,在阳光下发出绿色的光芒。它爬过一片奇怪的土地,那里住着个子很高的人,赤裸着身体,还有陌生却奇妙的动物。”

“你有没有看到巨蛇的头或是尾巴?”女主人问道,我摇摇头。

“你在哪儿?那你站在哪儿啊?”她又追问。我差点忘了,她向来对我看到的幻境都很热心,而且热衷于做出推断解释,并乐在其中。

“我骑在巨蛇的背上,”我答道,“但我不是一个人。”

“谁跟你在一起?”

“主人,您在我旁边,还有迈穆农也和你在一起。塔努斯在我的另一边,巨蛇驮着我们四个。”

“尼罗河!巨蛇就是尼罗河,”她得胜似的叫着,“你预见的是我们在河上航行。”

“哪个方向?”塔努斯追问。他和她一样着迷,“河水往哪个方向流的?”

我努力想着每个细节,说道:“我看见太阳从我的左手边升起。”

“南面!”他叫道。

“朝往非洲。”女主人补充说。

“后来我终于看到了前面巨蛇的头部。巨蛇身体分成两部分,每个分叉上都长着一个头。”

“尼罗河有两个支流吗?”女主人迷惑了,“莫非这幻境还有某种更深的寓意?”

“我们先听泰塔讲完,”塔努斯打断她的推测,“继续说,老朋友。”

“然后我就看到了女神,”我继续说,“她坐在一座高山上。巨蛇两个头都向她朝拜。”

女主人又忍不住了,问道:“你看到的是哪个女神?哦,快点告诉我是谁。”

“她面若男子,长着胡须,身体却是女人,长着乳房。从她的下身喷出两股溪流,射向双头蛇张开的两张大嘴。”

“是女神哈比,河神,”洛斯特丽丝王后轻声说,“她在自己身体里形成河水,然后把水倾出流向世界。”

“你还看到了什么?”塔努斯继续问。

“女神朝我们微笑,脸上流露着爱和仁慈的光芒。她开始说话了,那声音像是风声和海声,还像是遥远山巅传来的雷声。”

“她对你说了些什么?”洛斯特丽丝王后问道,语气里充满了敬畏。

“她说,让我的孩子来我这儿吧。我会使她强壮,这样她就会获胜,我的人民就不会在野蛮人的面前消亡。”我重复着她的话,这些话犹如鼓点一样清晰,此刻仍一字一句地敲打着我的脑袋。

“我是河神的孩子,”女主人不假思索地说,“我出生时就献给她了。现在她在召唤我了,我必须去她居住的地方,去尼罗河源头。”

“这正是我和泰塔以前曾考虑过的航行,”塔努斯思忖道,“现在女神命令我们去,我们不能违背她。”

“对,我们必须去,但是我们会回来的,”女主人立下誓言,“埃及是我的土地,美丽的底比斯城是我的城市。我不会永远离开你们的。我会回到底比斯。我发誓,我请女神哈比见证我的誓言,我们会回来的。”

逃往南方的决定,是我和塔努斯曾经计划过的。我们曾计划穿过大瀑布继续前行,进入遥远的未开垦的荒凉之地。那次是为了逃开法老的愤怒和报复。而我们现在是要逃避更残忍更狠毒的敌人。事情差不多就这么确定了,神灵都指出了方向,告诉我们应该远航,我们不能忤逆神的旨意。

不过我们没有多少时间准备这次重大的航程。喜克索斯人正从两个方向夹击,向我们攻来,哨兵报告说最慢三天后就能从迈穆农宫殿的房顶上看见敌人的大军了。

塔努斯将现有的兵力分成两半,一半交由克拉塔斯指挥,命他阻击从北面艾斯尤特城攻来的塞利提斯国王所率的军队,这队敌人可能会比另一支先到达陵墓和宫殿。克拉塔斯受命采取流动作战方式,利用尖棍武器和一切有利地形展开防御,目的是尽力拖延塞利提斯,但要避免被敌人切断,避免全军覆没。等到无法拖住敌人的时候,立即将士兵撤回到舰船上。

塔努斯自己则率领另一半兵力,南行拖住从伊斯那来的喜克索斯部队。

与此同时,女主人则抓紧时间引领朝臣和百姓登船,并将能带的财产都装进剩下的舰船中。女主人委派默克塞特负责此事,派我做她的副官。默克塞特本就年事已高,最近竟又娶了个16岁的小妾,他自己的事都力不从心,所以基本没多大用处,整个撤退从筹划到实施都完全落在了我的肩上。

不过,我得先把马照顾好,才能集中精力处理这件事。早在这个时候,在战争初期,我就十分清楚地意识到国家存亡的关键在马,有了马,我们这个民族才能复兴,我们的文明才能延续。现在,加上在伊斯那抓获的那些战马,我们手里共有几千匹。我把它们分成四群,这样在行进路途中能更容易找到牧草,另外,马群越小,扬起的尘土越少,就越容易避开喜克索斯人的搜查。

我派辉、马夫和战车士兵分别领着马群赶往南方的埃勒芬蒂尼,我命令他们必须绕开河岸行驶,避开喜克索斯人的战车,沿着靠近沙漠的内陆走。

等把马安排妥当,我才能把精力转到人身上。我们船只有限,首先得算清楚能带多少人一起走。我敢肯定,几乎每一名百姓都想跟我们离开埃及,喜克索斯人的凶猛、残忍触目惊心,他们烧杀抢掠,屠害百姓,简直跟野兽一样。即使非洲荒原里会遇到种种未知的危险,也要好过这些驾着战车驱赶我们的嗜血野兽。

最后我算出我们的逃亡舰队上只能容纳一万两千人,我把这个数字报告给了女主人。

“我们只能冷酷一点,必须选出一部分人走,一部分人留下。”我告诉她,但是她不听我的建议。

“这些都是我的子民。我宁可让出我的位置,也不让他们有一个落入喜克索斯敌人之手。”

“但是,陛下,那些年老体弱的呢?伤残幼小的呢?也要带走吗?”

“每个臣民都有选择权,他们有权自己决定要不要跟我们走。我不会留下一个人的,不管他是白发老翁还是肮脏的乞丐,是刚出生一天的婴儿还是身患麻风病的人。他们都是我的子民,如果他们不能走,那么我和迈穆农王子就跟他们一起留下来。”她提到王子,自然是铁定了心要我让步。

带上这么多人,船都要压到舷缘处挨着水面了,可是我别无他法。不过,我还是比较满意,因为我可以首先安排最有价值最具创造力的百姓第一批上船,他们都是我从各行各业挑选的人,有泥瓦匠、编织工,铜匠、陶工,船匠、木匠等等,个个都是某一行业的精英。我看着他们安全地登上运送船队,心满意足。然后我把祭司、律典官之类的国家寄生虫分配在最脏最不舒服的几艘船上,这种安排让我觉得有种特殊的快感。

等这些人都上了船后,我才允许下层社会的乌合之众挤上庙下的码头。

由于女主人执意不让步,我只得对随船所装的货物精挑细选。华而不实的东西一律不带。我先装上兵器、工具和原材料,我们若想在未知的土地上重建文明,这些都是所必需的。而其他的货物,我则想尽办法缩减体积和重量。比如,为减少占用空间,我不带谷物和水果,而是把每一种有用的农作物的种子都分别装进陶罐里,用蜡和树脂密封起来装上船。

我们船上的货物每加重一点,就意味着有些东西必须留下。我们这次远行可能要十年,或是一辈子。我们知道前路艰辛,大瀑布就挡在我们前面,所以除了最关键的东西,其他货物我们不敢多带,以免加重船的负担。但是,还有一样东西必须带上,那是女主人对法老的承诺,可是生者都几乎没有地方,又能挤出多大空间存放法老的棺材和尸体呢?

女主人却坚持说:“这是法老临终前我立下的誓言,我不能把他留在这里。”

“陛下,我会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找一个山上不起眼的坟墓,藏好国王的肉身,谁都不会找到的。等我们回到底比斯,再挖出来,按照您的承诺,举行隆重的国葬。”

“要是我违背誓言,所有的神都会遗弃我们,这次航行也会注定难逃厄运。国王的肉身必须随我们一起走。”

我只看她一眼,就知道从她坚决的表情,再争下去也是徒劳。我们打开巨大的花岗岩石棺,抬出里面的六个内棺,就这样体积仍然太大,只运这棺材就需要整整一艘舰船。

我不再跟洛斯特丽丝王后商量,自行做了决定。我让工人只取出最里面的两副金棺,套上厚厚的亚麻帆布作为防护,然后一针针将布缝严。这样大小和重量才算适当,我们把帆布掩盖好的棺材装在荷鲁斯呼吸号舰船的货舱里。

法老的财宝,包括所有的金银宝石,都用雪松木箱子装好。我让金匠把带不走的那几副棺材上的金块银块全剥下来,把柩车木框上镶的金子也都取下,熔成长方块状。我暗自高兴,这些装饰既怪异又没有品味,终于可以让我亲手毁了。我们将财宝箱和金银块都运到码头上,装入船上。我分配了一下,保证每只船至少都装一箱财宝或一堆金块,这样,风险就大大减低了,万一某只船遭遇不幸,不至于全部财宝都丢失。

还有许多葬仪财产我们没办法带走,所有的家具、雕塑艺术,仪式用的盔甲、成盒的巫沙布提俑等,当然还有被我揭掉了金子的柩车,又难看又笨重。为了不让这些落入喜克索斯人手中,我们把它们全部堆积在祠庙的院子里,我亲自把一支熊熊燃烧的火炬扔到这座财宝山上,看着它烧成灰烬。

所有这一切全都是仓促完成的,最后一只船还没装好,宫殿屋顶上的哨兵就大喊着说已经能看见喜克索斯战车扬起的尘云了。不到一个时辰,塔努斯和克拉塔斯就指挥着疲惫不堪的军队,结束了连续几天的后卫保护战,开始撤退到大墓地,登上泊在那里的舰船。

我看到塔努斯时,他正领着一支护卫队沿着堤道跑过来。截至此刻,他率领军队用大无畏的勇气和献身精神,为我们多争取了好几天时间,掩护我们完成这次大撤退。他们能做到的都做了,现在敌人大举攻来,逼得他们只能后退回来。

我挥着手,大喊他的名字,塔努斯看到了我,隔着人群喊道:“洛斯特丽丝王后和王子呢?他们都登上荷鲁斯呼吸号了吗?”

我挤过人群来到他的身边,“女主人说要等到所有臣民都上船了她才走。她让我在这儿等你,一看到你来就带你去见她,她还在宫殿的寝宫里等着呢。”

他大惊失色,盯着我说:“敌人大兵压来。洛斯特丽丝王后和王子的生命比谁的都重要。你为什么不强迫她上船?”

我笑道:“她可不是个容易被强迫的人。这点你和我一样清楚。她是绝不会让一个子民落到喜克索斯人手里的。”

“这个女人,都什么时候了还这么固执!她会把我们都害死的。”不过他这些苛刻的责备却掩饰不了心中的自豪,他脸上的汗水混着尘土,分明写着对王后的钦佩,他冲我咧嘴笑道:“好吧,要是她自己不肯来,那我们就去把她接来。”

到处都是人,长队一排一排,大家都背着包裹,有些还带着婴儿,人挤人涌着走向码头登上船。我们挤出一条路,挤到了堤道上,这时塔努斯越过城垛指了指远处,只见两股不祥的尘云正从两个方向朝我们压来。

“简直难以置信,他们太快了,甚至都不停下来让马饮饮水。我们必须加快速度登船,否则有一半人都得困在岸上。”他指着我们身下的码头,严肃地说。

码头不宽,一次只能并排停两只船。大量的难民挤在堤道上,塞在码头入口处,加上人们的哭声、悲叹声和喧闹声,场面显得更加混乱,这时人群后面有人尖叫:“喜克索斯人来了!快跑活命啊!喜克索斯人来啦!”

人们立刻惊慌起来,没头没脑地往前涌。有些妇女被挤在了石门上,有些孩子被踩在了脚下。刚才的秩序全都乱了,平日里那些端庄体面的市民,那些纪律严明的士兵,全都不顾一切往前挤,成了只求生存的亡命之徒。

我只得拿出随身带的尖棍,逼着他们让出一条路,否则根本就没法往回走。我和塔努斯好不容易挤出了人群,赶紧往宫殿大门跑去。

大厅和走廊里全都空荡荡的,空空的房子里只有几个贼在捡拿着东西。他们一看到塔努斯就跑了。他刚从战场回来,看起来的确很吓人,憔悴不堪、满面尘土,下巴上那茬胡子上还沾着血。他跑在前面,冲进了王后的寝宫,发现房间门大开着,没有一个侍卫。我们急忙跑进去。

我的女主人独自坐在露台上的蔓藤架下,腿上坐着迈穆农王子。她正指着尼罗河上的舰队让王子看,两个人似乎看得很专心。

“看那些漂亮的船。”她说。

洛斯特丽丝王后看到我们就微笑着站了起来,迈穆农从她的腿上滑下来跑向塔努斯。

塔努斯一把把他抱上肩头,然后用另一只手抱住女主人。

“你的奴隶都去哪儿了?阿顿和默克塞特去哪儿了?”塔努斯问道。

“我让他们上船去了。”

“泰塔说你自己拒绝上船。他对你很生气,也应该生气。”

“原谅我吧,亲爱的泰塔。”她笑着说。她的微笑能够照亮我的生命,也能伤碎我的心。

“最好求塞利提斯国王的原谅吧,”我硬生生地说道,“他很快就能到这儿。”我抓住她的胳膊,“现在你要等的这个无礼的战士终于来了,请您即刻登船好吗?”

我们急忙离开露台,穿过宫殿走廊。这回就剩我们了,连那几个偷东西的贼都像老鼠一样躲到了洞里。我们都担心极了,只有迈穆农王子一点都不操心,他觉得这又是一种好玩的游戏。他骑在塔努斯的脖子上,颠着脚后跟喊着“嘿,驾”,这是跟我骑马的时候学的。

我们穿过宫殿的花园,跑到通向堤道的石梯前,这是离码头最近的路线。等我们跑上了堤道,才发现就在刚才我们跑回来接王后和王子的工夫,岸上的形势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化。我们面前的堤道上已经空无一人,最后一批难民也都登上船走了,越过石砌的城垛,我看到船正顺着水道慢慢驶向开阔的河面。

我胃里突然有种被掏空的感觉,意识到我们是最后几个还在岸上的人,而我们离空空的码头尚有半英里的路。我们都停住了脚步,眼睁睁看着最后的两艘船渐渐驶远。

“我告诉船长要等我们的,”我叹着气说,“但是喜克索斯人来了,他们就只关心自己的安危。”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女主人吸了一口气,迈穆农刚才那愉快的叫喊此刻也突然停住了。

“如果我们能赶到河岸,莱迈姆或克拉塔斯肯定会看到我们,是不是就会派一只小船来接我们?”我说。塔努斯当即表示同意。

“这边!跟我走!”他叫道,“泰塔,照顾你的女主人。”

我拉住她的胳膊跑,不过她像个牧童一样矫健敏捷,在我旁边跑得轻轻松松。这时我突然听到了马嘶声,听到了战车车轮的嘎吱声,这声音绝不会错,近得可怕。

我们自己的马三天前就走了,此刻肯定正在去埃勒芬蒂尼的路上。我们自己的战车都拆卸下来装进了刚刚开走的舰船上。我现在听到的战车就在堤墙的下面,我们看不到,但都知道是谁的。

“是喜克索斯人!”我轻轻地说,我们停下来紧紧站在一起,“一定是他们的先头侦察队。”

塔努斯也觉得是:“听起来只有两三只战车,但这就够我们受了,断了我们的路。”

“看来我们是晚走了一小会儿。”女主人镇静地说,不过我知道她这镇静是装出来的,她看了看我和塔努斯,无比信任地问:“你俩现在有什么建议?”

她的这种厚脸皮叫我无话可说。我们现在的困境完全是因为她的固执。如果她早听我的劝告,我们几个这会儿都已上了荷鲁斯呼吸号战船,正往埃勒芬蒂尼走呢。

塔努斯做个手势让我们别说话,我们就站在那儿听着下面敌人战车沿着墙脚走动的声音。他们走得越近,我们就愈加肯定只不过是一支人马很少的先头兵。

突然车轮声停了,我们听到马喘着粗气蹭着蹄子的声音。他们就停在我们的正下方,塔努斯又做了个紧急手势,告诫我们安静。迈穆农王子可不习惯这些手势,安静也不是他的性格。他听到了这声音,还认出来了是什么。

“马!”他用他一贯的尖嗓子响亮地叫道,“我想去看马。”

下面立即响起了一声疾呼,紧接着传来了兵器出鞘的声音。然后石梯上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敌人正向堤道上冲来。

我们正前方的石栏上先是露出来了几个高高的头盔,而后就看到了那几个人的全貌。一共五个人,拿着拔出的剑朝我们走过来,这五人都很高大,穿着鱼鳞盔甲,胡子上绑着鲜艳的丝带。其中有一个要比其他人都高,我起初没有认出来这是谁,因为他也留着胡须,像喜克索斯人那样用丝带装饰起来,头盔的前部挡住了他半边脸。这时,我听到了那个我终身难忘的声音,他大喊:“噢,是你啊,年轻的哈莱布!我杀了那条老狗,今天我要连他的狗崽子一起杀掉!”

我应该料想到英特夫领主会是最早赶到的人,他就像只饥饿的土狼,会嗅着法老的财产而来。他一定是想跑在喜克索斯主力部队的前头第一个闯进祠庙。虽然他叫嚣着要杀塔努斯,自己却丝毫没有动弹,而是挥着手让喜克索斯士兵替他往前冲。

塔努斯把迈穆农王子从肩膀上甩下来,像抛布娃娃一样抛给我。

“快跑!”他命令我,“我会在这儿给你们争取一点时间。”塔努斯趁敌人还在石梯上时就冲过去,喜克索斯人那会儿正挤在梯子上,还没来得及挥剑,塔努斯就刺向前面那个敌人的喉咙,干净利索地结果了一个。

“别站在那儿发呆,”他回过头喊道,“跑啊!”

我不是发呆,而是我怀里抱着王子,知道跑也没用,我这样子是跑不到河边的。

我靠着堤道的栏杆,向下扫了一眼,两辆喜克索斯战车就停在我的正下方,马还套在缰绳上,喘着粗气踢着蹄子,只有一个人留在那里守着车,其他的人都冲上了石梯。那人站在两辆马车的前面,注意力都集中在马和马车上,没有看见头顶上站在堤道上的我。

我抱着迈穆农,纵身越过栏杆往外跳下去,吓得王子惊慌尖叫。堤道栏杆离那个喜克索斯车夫站的地方有四人那么高,要不是我准确地落在他的头上,我很可能就摔断了腿。他毫无防备,不曾料想会有东西突然砸落在头上,脖子一下子被砸断,我清楚地听到椎骨断裂的声音,他立刻瘫倒在地,我也跌倒在他身上。

我爬起来,迈穆农经这么一吓大哭起来,但我还有更多的事要做,顾不了他那么多,我把他放进离我最近的战车座舱里,抬头看看我的女主人,她正透过栏杆往下看我。

“跳下来!”我喊道,“我会接住你!”她一点都没犹豫,迅速把自己抛了下来,我还没完全准备好接她,她就急速跌落下来,身上穿的短裙被风吹得鼓了起来,露出滑嫩的大腿。她带着一股风,正好砸落在我身上。我们一起摔倒在地。

我爬起来,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把她也拉了起来,一把推到战车的踏板上,向她喊道:“照看好迈穆农!”她紧紧抓住他,生怕他从战车座舱里飞出去。迈穆农因为惊吓和恼怒,还在大哭。我爬到他们前面抓住缰绳拉住马。

“抓紧!”那两匹马立即随着缰绳跳了起来,开始拉动马车,我熟练地驾驭着车子在墙下走了几步,一只车轮越过那车夫的尸体,稳稳站定。

“塔努斯!”我尖叫道,“这边!”

上面高处,塔努斯正跳到了栏杆上,轻松地平衡一下身子,左闪右躲,避开敌人的剑,那几个敌人围在他身边,像几只猎犬围攻树林里的豹子一样。

“跳啊,塔努斯,跳下来!”我喊道,他往石墙外一抬脚,让自己往下落,斗篷波浪般地在他的头上和肩膀上滚动,降落后正好跨在外侧那匹马的背上。剑从手里脱落下来,啪一声落在地上,塔努斯张开两手搂住了马脖子。

“嘿,驾!”我朝那两匹马喊道,突然抽动绕在马臀部的缰绳。马颠簸一下立刻跑了起来。我驾车穿过墙下的路,冲进旷野里,往河边跑去。我看到了河流正中我们船上的风帆,甚至都认出了荷鲁斯呼吸号上的三角旗,正飞扬在林立的桅杆中。我们要走半英里地才能到达河边,我边跑边往后瞥了一眼。

英特夫领主带着那几个人冲下了石梯,登上另一辆战车。我暗骂自己怎么没毁了它,只需短短一刹那就能砍断缰绳赶走马匹,但是惊慌之中,我只想着带女主人和王子快走。

英特夫领主现在开始朝我们追来,他的战车还没跑出一百步,我就意识到比我驾驭的这辆要快。塔努斯还在外侧的马背上,阻碍了马的奔跑;他个头大,而且还紧紧用双手抓住马脖子。他好像很害怕,人都僵住了。我想,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真正害怕,我曾见过他面临狮子的攻击时仍然能稳稳站定,从容地拉起大弓射倒狮子,但是这马是真把他吓倒了。

我尽量不去管后面追赶的马车,集中精力往前看,使出我最近学会的全部驾马招数。我们在犁耕过的土地上奔跑,穿过曲折的灌溉水道和沟渠,奔向尼罗河河岸。跟我的泰塔战车相比,喜克索斯战车又重又难操作。木制车轮虽然坚固却很笨重,上面带有好几把明晃晃的刀,沿轮缘旋转,刀时不时扎进耕田的泥土里,车前挡板和两边侧板上装有沉重的青铜盔甲和铁制装饰,这些都影响了马车的速度。此外,这两匹马肯定是先前赶路早已经跑累了,此刻没跑多远,身上就出了很多汗,嘴里也泛着白沫。

我们还没有跑够一半路程,我就听见敌人的喊声和马蹄声已经离我们非常近了,我匆匆往后扫了一眼,两车相距不过三臂长。敌人的车夫正挥动一根多节的皮鞭,猛抽马的屁股,嘴里喊着那种刺耳难听的语言,朝马大声吆喝。车夫旁边,英特夫领主着急地探过挡板,丝带装饰的胡子被风吹到下巴两边,脸上流露出猎人的狂喜。

他朝我大喊,声音盖过了马蹄声:“泰塔,我的老搭档,你还爱我吗?你死定了,但我要让你在死前再表现一下对我的爱戴。”他笑了起来,“我要让你跪在我面前,亲着我的脚死去。”他的话就像一群可怕的爬行动物爬在我的身上,听得我毛骨悚然。

我们前面有一道渠沟,两边又深又陡,我只好突然转动马车方向,开始沿着沟跑。敌车跟着我们转向,追了过来。

“还有你,我可爱的女儿,我要把你送给喜克索斯士兵玩儿。你不是喜欢塔努斯·哈莱布吗?那些士兵的花招可比他要多,够你消受的啦。我只要有你的儿子在手,就用不上你了。”洛斯特丽丝王后把怀里的王子抓得更紧了,面色苍白却又表情坚毅。

我一下子明白了英特夫领主的意图。一个拥有埃及王室血统的孩子,哪怕是敌人喜克索斯异族的傀儡,也能让所有埃及人民都效忠臣服。塞利提斯国王和英特夫领主是要通过迈穆农王子控制埃及上下两王国。这种征服一个民族的方法,最古老却最有效。我抽动缰绳,让马竭力奔跑,但它们显然太累了,速度竟放慢了,英特夫领主很快就追了上来,两辆马车相距极近,他不需要大喊,我们就能听得清清楚楚。

“哈莱布领主,这一刻我可是等了好久了。怎么处置你好呢?我想,我是不是得先让你看看那些士兵们怎么享受我的女儿?”我想堵上耳朵不听他的污言秽语,但这阴险的声音却又如此清晰。

我仍旧注视着前方,地面崎岖危险,我必须专心驾车,但借着眼睛的余光,我看到了敌车那两匹马的头部,都跟我们的车尾平行了,马鬃往后飘着,眼睛瞪得大大的,在我们的车一边竭力追赶。

我往后看看,在敌车的踏板上,一个魁梧的弓箭手站在英特夫后面,正把一支箭搭在弯弓上,离得这么近,就算马车不停颠簸跳跃,他也照样能射中我们。

塔努斯已经没法作战,他的剑早就丢了。此刻他仍然紧紧抓着战车外侧那匹马的脖子。我则只有一把匕首,洛斯特丽丝王后屈膝蹲下,想用自己的身子护住王子。

就在这紧要关头,我突然意识到那个喜克索斯车夫犯的错误了。为了抓住我们,他竟把马赶进了我们与那道深渠间的夹缝里,所以他的车快要没地方走了。

那射手举起弓,把那支带有羽毛的箭拉到嘴边,紧紧瞄着我。我的视线刚好越过箭头看到他的眼睛,浓密乌黑的眉毛下,一对黑色的眼珠不安地滚动着,像蜥蜴的眼睛一样。喜克索斯人的那两匹马已经跑到了我左侧车轮的轮轴处,于是我拉动缰绳突然撞向它们,战车轮缘上插着的铜刀嗡嗡旋转,正好对着敌人的马腿。

那个喜克索斯车夫这才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惊慌地叫了起来。一边是深深的渠沟,一边是锋利的尖刀,他的马夹在其中,刀片离那匹朝我奔来的红棕色大牝马不过一只手的距离。

就在同一时刻,那喜克索斯射手放箭过来,不过他没料到我会突然转动方向撞向他们。那一刹那,由于恐惧,我产生了错觉,觉到那箭很慢很慢地朝我的脑袋飞来,而实际上,它如一束光一样神速射过我的肩膀,箭头擦了一下我的耳垂,一滴血滴落到我的胸膛上。

那车夫不得不使劲转动马车,想避开我的突然转向,外轮却滑到了渠边上,压得渠边开始下陷,战车随之倾斜,摇摇欲坠。

我继续拉紧缰绳,朝敌人的马车撞去,车轮上的刀片立刻扎进了那匹马的大腿,那可怜的牲畜发出一声痛苦的尖叫,但我不能心软,又继续使劲用车轮撞它,尖刀搅得马腿上的血和碎骨飞溅,那马顿时瘫倒,踢着蹄子尖声嘶叫,把另一匹马也拉得摔倒在地。喜克索斯战车翻进了深沟里,挡板后那两个人被抛了出去,但是车夫随车跌进了沟里,被倾覆的车身和重重的车轮压住。

我们自己的战车也非常危险,擦着渠边滑动,不过我成功地勒住了马,把它们拉了回来。

“吁!”我让马慢下来,转身往后看。喜克索斯战车跌落的地方腾起一团尘土。我驾着马车继续小跑起来,河岸就在前边,只有二百步远了,路上也再没有什么阻挡我们了。

我转身再最后看一眼。那个喜克索斯射手被抛出来摔在沟边的污泥坑里,躺在那里动弹不得,英特夫领主躺在离沟边稍远一点的地方。我真的觉得,他要是躺着不动,我就不去理会他了。可是就在那时他坐了起来,然后摇晃着站起身来。

这一下,我对他的所有仇恨都涌上了心头。我的血液沸腾起来,眼睛后面的血管似乎都要崩裂,视线变得模糊,似乎是蒙上了一层血光。我喉咙里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叫,鞭打着马绕了个圈,转向堤道跑回去。

英特夫领主就站在我的马车路线上。他头盔丢了,兵器也掉了,似乎还有些晕眩,脚下摇摆不定。我又鞭打着催马快跑,车轮隆隆向前行驶。我驾着战车直直朝他冲过去,他蓬乱着胡子,上面的丝带都沾满了污泥,眼睛还依然呆滞迟钝,但是等我的马车近了,他却突然清醒过来。

“不!”他大叫着开始往后退。抬起双手似乎想挡开厚重的马车和奔跑的马匹。我瞄准他驶过去,而这最后关头,他的黑暗保护神又一次救了他。我就要撞到他了,却见他纵身一跳,躲到了一边。我先前见他蹒跚摇晃,以为他已经虚弱无力了,没想到此刻却如此迅速敏捷,像只遭猎犬围追的豺狼。战车又重又笨,不能灵活快速地来回拐弯,无法跟得上他左躲右闪的奔跑速度。

车没撞上他,但由于惯性继续往前跑。我拽着缰绳想拉住马,但马还是又往前跑了一百来步,我这才能调头把车转过来。等我们转回来时,英特夫正往那渠沟边跑,想躲在那儿。我突然想到,他到了沟边就能安全吗?于是狠狠拍马朝他追了过去。

这次他的保护神终于抛弃了他。他快要跑到渠边时,忽然回头看我,没留心脚下有块硬土,撞了上去,扭伤了脚踝,重重摔倒在地,但很快他又像耍杂技一样跳了起来。他想继续跑,但是脚踝伤得比较重,跑也跑不动,他蹒跚着挪了一两步,然后单脚跳着往前走。

“你终于落到我手里了!”我朝他尖叫一声,驱车冲过去,他单脚站定,转过头来看着我,脸色苍白,豹眼圆睁,眼神里流露着深深的仇恨和怨意,映射出他那颗残酷、扭曲的心灵。

“他是我的父亲!”女主人在我旁边哭着喊道,她把王子的脸埋在怀里,不让他看到这一幕,对我说:“放了他吧,泰塔,他毕竟给了我生命啊。”

我一生中从来没有违抗过她的命令,只有这一次是例外。我没有勒马停下,反而盯住英特夫领主的眼睛,这一次,我毫不畏惧。

都到了这个时候,他还想再耍我一次。只见他又一次敏捷闪身,用尽力气跳向一边站定,避开了车身和车轮,但却没有避开车轮上旋转的刀。一把刀钩住了他盔甲上的鱼鳞链,刀尖划破盔甲钩破他肚子上的肉。那刀子随车轮快速旋转,肠子就跟着缠在刀上,被拽了出来,就像是一条从河里捞出来的大河鲈,叫人放在木板上用鱼刀旋转着取出内脏。

肠子拽着他拖在我们的车后,起初他并没有倒下,后来越来越多的内脏从他的腹腔里被掏了出来,他这才慢慢倒下。肠子从肚子里拽出时,他先是用两只手竭力捂住,但仍然还是从指缝里滑落出来,他的样子就像是被人拿奇形怪状的脐带绑在了战车转动的车轮上。

他发出的尖叫声无比凄厉,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听到。这叫声现在有时候还会在噩梦里纠缠着我,就这样,他到死都不肯放过我,用他最后的残忍折磨着我的余生。无论我多么希望能忘却,都永远无法忘掉他。

最后,那拽着他的既恶心又可怕的肠子断了,他躺在那片田野中间,惨叫声还在继续,但身子却一动不动。

我拉住马,塔努斯从马背上滑下来走回到战车旁。他把女主人和王子都抱下来,搂在怀里。我的女主人泪流满面,哭道:

“哦,太可怕了!无论他怎么对我们,他都还是我的父亲啊。”

“没事了,”塔努斯拥抱着她,“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迈穆农王子从母亲的肩膀上探出小脑袋,他对自己的祖父丝毫没有印象,只是好奇地看着那个四肢伸开平躺在地上的人。突然用他那响亮的嗓门说道:“他真脏。”

“是啊,”我柔声说道,“他真的非常肮脏。”

“这个肮脏的人现在死了?”

“是啊,迈穆农,他死了。我们晚上可以睡好觉了。”

舰队都驶走了,我必须用尽全力赶着马车沿河岸快追,终于我追上了克拉塔斯的舰船,在岸上与那船并行跑了一阵,他看到这陌生的车,认出了是我们。我隔着宽宽的河水都能清楚地看到他的惊讶。后来他告诉我,他以为我们早已安全上了船,在前面某一艘领航船上呢。

我解开缰绳,放走了马,然后离开了战车,我们涉水走到克拉塔斯派过来接我们的小船上。

喜克索斯人不会让我们这么轻易走掉的。我们南逃路上的每一天,尼罗河的两岸上都有他们的战车追着我们的舰队。

每次我们从荷鲁斯呼吸号的船尾往后望去,都能看到敌人的车队荡着尘土跟在我们后面。很多时候,尘土与厚厚的浓烟混在一起,那浓烟是敌人沿岸烧毁村庄和城市时燃起的。每经过一个埃及城镇,都会有一些小船加入到我们的航行中,所以我们的队伍逐日壮大。

有时候风向不顺,敌人的战车超过了我们。这时我们就会看见两岸上敌人的盔甲和兵器闪耀的光芒,听到他们刺耳却无益的喊叫声和挑衅声,一切都是徒劳,他们的兵器伤不到河中央的我们,永恒的母亲尼罗河张开双臂保护着我们,这种保护千百年来始终不变。有时候会刮起北风,我们的船队就会乘风疾行,把敌人的战车远远抛在后面。

“这样的追赶不会再持续多久了。”第十二天的早上,我告诉塔努斯。

“你别太自信了。塞利提斯有两重诱惑:法老的财宝和双皇冠的合法继承人,”塔努斯反驳道,“金子和权力,最能坚定一个人的决心。野蛮人现在绝不会停止追赶我们的。”

第二天早上风又转向了,战车不久又赶上了我们,就在我们到达哈比神庙之门的时候,敌人追上了我们最前面的领航船。哈比神庙之门是埃勒芬蒂尼城下游的第一处黑色花岗岩峭壁,峭壁夹住尼罗河水,水面很窄,两岸相距不过四百步,此地水流湍急,形成旋涡,旋转着穿过哈比神庙之门,因此我们的速度大大减慢,塔努斯下令增加划桨的人手,新手也参与划船。

“泰塔,你推断得不错。敌人是要在这里等候我们。”他严肃地说,随后立即指着前面:“他们在那儿。”

荷鲁斯呼吸号在舰队的最前面,正要进入哈比神庙之门,所以我们得往后仰着头,才能看到峭壁顶。喜克索斯弓箭手站在高高的岩石壁上,但从我们的角度看上去,他们像是一群奇怪的侏儒。

“从这样的高度,他们的箭可以射到对岸。”塔努斯嘀咕道,“我们今天一天的航行基本上都会在他们的射程之内。大家谁都会过得很艰难,尤其是女人和孩子。”

事情甚至比塔努斯预料的还糟。敌军第一支箭从悬崖上飞向我们时,带着一道烟,落在水面上,离我们的船头仅有一肘远。

“是火箭,”塔努斯点头道,“你又言中了,泰塔。这帮野蛮人学得可真快。”

“猿猴很容易就学会新花招的。”跟舰队上的其他人一样,我也对喜克索斯人深恶痛绝。

“那我们现在要看看你那些发明的威力了,是不是能把水抽到船里,再抽出去。”塔努斯说。

我早就预料到敌人会采用火攻,所以花了四天时间为塔努斯设计了抽水泵,装在各个舰船上。现在,塔努斯对着每一艘驶过来的船下令,命船长降低风帆,我们就抽些水到甲板上,把帆缆浸湿,把盛满水的皮桶都放在甲板上准备好,然后由一艘战舰护送着船只进入峭壁河谷,进入喜克索斯人射来的火箭雨林中。

我们用了整整两天时间,才使整个船队通过河谷。这一带的峭壁挡住了风,天气很热,没有一丝风,又是逆水,每只船都只能靠人力一直划动。敌人的箭带着火星,划出美丽的抛物线砸落下来,击在桅杆和甲板上。每一支箭都在燃烧,我们得用船上准备好的一桶桶水来浇灭,或是用护航舰上的水泵浇灭。我们没有办法反击,敌人的弓箭手都在高高的悬崖壁顶,我们的弓根本就射不到他们。莱迈姆领着一支队伍试图反攻,想把敌人从顶上赶走,敌人的火箭却直接射在士兵的身上,莱迈姆损失惨重,只得退回到船里。

最后,我们成功驶过峡口时,所有的船都带着火烧的痕迹。还有很多船不幸遇难,没有逃过敌人的火箭。船上的火焰无法用水桶和水泵浇灭,火吞没了整只船。这些船只好被切断,顺着激流冲走,引得后面驶过来的船上跟着一阵惊慌、混乱。我们基本上能赶在大火失控前把船上人员转移,但有时却来不及。烈火中女人和孩子的尖叫声,声声震在我的心上。我永远记得那天的一个画面,一名少女从一艘燃烧的游艇上跳过来,长发盘绕,上面却冒着火焰,像是婚礼上戴的花环。

此次我们在哈比神庙之门损失了五十多艘船。之后剩下船只继续朝埃勒芬蒂尼行驶,每一只船上都挂着哀悼死者的挽旗。不过,至少在此战之后,敌人似乎已经追得马疲人倦了,北方的地平线上再也看不到他们战车的烟尘了,我们可以暂时缓口气,可以悼念死者,修补船只。

然而,我们谁都不相信敌人会彻底放弃追赶了,毕竟,法老财产的诱惑太大了,叫人难以抵抗。

航行期间,我和迈穆农王子只能待在船上的甲板上,很多时候,我们一起坐在艉楼的遮篷下。在那里,他专心地听我讲故事,看着我为我们的军队设计新弓,削制出第一个模型,这弓是以喜克索斯人的弯弓为原型的。迈穆农王子现在已经知道了怎么样让我注意他,他靠的是一个“老把戏”——不停地问东问西。

“你现在在做什么呀,泰塔?”

“我在做一张新式的弓。”

“我知道,可是,为什么要做呀?”

“好吧,我告诉你。我们自己的单弧弓强度和射程都不够,而且还太长了,不适宜战车上使用。”他认真地听着,一脸庄重。还在他很小的时候,我就尽量不用儿语跟他说话,而总是把他当做成人对待。有时候他虽然听不懂,但至少还很喜欢我说话的语调。

“我现在彻底相信,我们的未来要靠马和战车。我肯定殿下您也同意我的意见。”我抬起头看着他,“你也爱马,是不是,迈穆农?”

这句他听懂了,使劲地点着头:“我爱马,特别爱佩兴斯和布雷德。”

我把我的构思都写下来,画上图,并记上这些军事装置该如何使用才能发挥最大优势,我已经写满三卷了。我希望能跟塔努斯详细讨论讨论,但是他对马的理解很肤浅,与马有关的任何事情都不愿谈。

“你如果必须要造那些该诅咒的东西,你就造吧,但是别老跟我说。”塔努斯告诫我。

王子则很愿意听,我一边干活,一边跟他讨论,可惜这些谈话只能等到很久以后才会有收获。迈穆农要找玩伴儿的话,第一选择总是塔努斯,不过我排得也不靠后,他也很喜欢我,我们互相陪伴,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时光。

他从一开始就是个异常早熟、非常聪明的孩子,加上我的影响,这些天赋发展很快,他学什么东西都比其他同龄的孩子快,甚至连我的女主人,在他这么大的时候学东西也不如他。

我按照正在研究的设计图,给迈穆农做了把玩具弓,他几乎一下子就学会怎么用了,不久就能拿一支小箭从甲板这头射到那头,还经常兴奋地把他的女奴和女佣当靶子。只要王子拿着弓,她们就都不敢弯腰,因为迈穆农在二十步之内就能射中她们的屁股,几乎从不失手。

除了弓之外,他最喜欢的玩具就是我给他刻的微型马拉战车。我还刻了一个小矮人放在战车座舱里,拉着缰绳赶着两匹马。王子立刻就把那小矮人叫做迈穆农,那两匹马叫做佩兴斯和布雷德。他不知疲倦地在甲板上爬来爬去,推着战车,一会儿学马叫的声音,一会儿又喊着“嘿,驾……吁!”

他这么小就对周围的环境非常敏感,那双乌黑的眼睛忽闪忽闪着,很少会错过身边发生的事情。所以,我一点都不奇怪,荷鲁斯呼吸号上那么多人中,他第一个认出了在前方右边河岸上远远走来的陌生身影。

“马!”他叫道,然后不一会,又叫:“看,快看!那是辉!”

我跑到船头他站的地方,发现他果然说对了,情绪一下子高涨起来,那的确是辉,骑着布雷德沿着河边飞跑着迎向我们。

“辉把马都带到了埃勒芬蒂尼。我原谅他犯下的所有罪过和做出的所有糊涂事,因为他救了我的马。”

“我为辉而骄傲。”王子郑重其事地说,把我的话和语调模仿得惟妙惟肖,逗得女主人和在场的其他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到了埃勒芬蒂尼,我们得以短暂休整。这些天来不见战车追来的迹象,一种新的乐观情绪开始在人们心中活跃起来。他们开始说要放弃南行,说就留在这大瀑布下,重新组建一支军队,抵抗敌人的入侵。

这种乐观所植根的土壤太浅太薄了,我不允许女主人有这种想法。我告诉她我看到的迷宫幻境才是我们真正的出路,我们的命运仍在南方。同时,我继续为航行努力准备着,对我而言,历险本身的魔力已经超过了逃避喜克索斯人的需要。

我想知道过了大瀑布再往前走会遇到什么。每天晚上,在甲板上忙过一天之后,我就在宫殿的藏书室里查阅资料,一直看到深夜。我阅读前人的记载,想知道谁曾踏上过那片未知的土地。

他们写道,河水没有尽头,绵延不绝一直连着地的尽头。他们写道,第一大瀑布之后,还会有一个更可怕的瀑布,没有人也没有船能穿过。他们说从第一个瀑布到下一个,需要航行一整年,之后河水依旧不见尽头。

我想看看,看看这条伟大的河,我们的生命之河,它的源头在哪里。这一刻,我的生命中没有什么比这个愿望更强烈了。

后来我就着灯光趴在书卷上睡着了,梦里我又见到了那个景象,女神坐在山顶上欢迎我们,下身喷出两道水柱。夜里我睡得很少,可黎明醒来时却精神焕发、兴奋不已,我跑回甲板上继续为远航做准备。

我觉得很幸运,埃勒芬蒂尼的帆桁里有许多已经编织好的绳索,足够船上用的。我挑选出最好的亚麻缆绳,有些像手指那么粗,也有些像大腿那样粗。我把它们放进货没满舱的船上,把仓库里每一处空隙都塞满绳索。我知道等我们遇到瀑布时,会非常需要这些绳缆。

我预料到在埃勒芬蒂尼,会有一些人决心减弱,不再想南行。从底比斯出发以来,路途上的艰辛已经让许多人退缩了,他们宁愿低三下四地求得喜克索斯人的同情和怜悯,也不想继续航行,到南方那种火热的沙漠之地,说不定那里还会有更野蛮的人和怪兽等着我们呢。

当塔努斯听到有好几千人都急于脱离舰队时,大发雷霆:“该死的叛徒,背信弃义!看我怎么处置他们!”然后他表明了自己的打算,说要用他的军队把这些人逼上船。

一开始女主人也支持他这么做,不过她的动机不一样。她担心的只是她的子民们的安宁,以及她曾立下的誓言,不让一个子民活在喜克索斯人的恐怖阴影中。

我花了半个晚上,才说服他们最好别带上那些不愿去的人。最后,洛斯特丽丝颁布法令,说凡想留在埃勒芬蒂尼的人可以选择留下,不过她在诰令中还加了几句自己的承诺。这条告示在城里的各条街道都做了宣读,当然也在我们船上的甲板上进行了宣告。

“我,王后洛斯特丽丝,埃及国摄政王,上下王国双皇冠继承人迈穆农王子的母亲,特向王国人民郑重传达如下承诺:”

“我在神灵面前发誓,请求神灵作证。我代表王子向你们发誓:我会带着他回到埃勒芬蒂尼城,我会在这里助他登上埃及王座,会把双皇冠戴在他的额上,他将驱逐压迫者,毕其一生以正义和仁慈来统治你们。”

“我,洛斯特丽丝王后,埃及国摄政王,特此通告。”

这个法令一经宣告,普通民众对我的女主人和王子的爱戴和拥护、忠诚和信赖顿时增加了一百倍。恐怕我们的历史上还没有一个统治者像她这样受到民众的爱戴。

跟我们继续南行远航的人员名单确定了,没有什么意外,愿去的多数都是那些手艺高超、忠心耿耿的人,那些想留在埃勒芬蒂尼的人正是我们不愿带的,包括许多祭司。

可是,时间却证明这些留在埃勒芬蒂尼的人也一样对我们有用。在我们离去的漫长岁月里,是他们让人民心中的信念之火继续燃烧,让人们记住了迈穆农王子,记住了王后洛斯特丽丝会回到他们身边的承诺。

在喜克索斯人暴政统治下的那些漫长而又凄苦的年月里,两个王国都渐渐流传开王子要回来的传说。到了后来,埃及所有的人民,从最南边的第一大瀑布到最北的大三角洲七个尼罗河入海口,大家都深信王子会回来,并且为那一天而祈祷。

辉领着马在西岸河边的田野里等着我,我和王子每天都去看他们。虽然王子长得壮了许多,可还是要骑在我的脖子上,这样可以看到更远处的马群。现在迈穆农已经能叫出所有他喜欢的马的名字了。他叫佩兴斯和布雷德过来,这两匹马就会听话地来吃他手里的玉米饼。王子第一次不用我扶着去骑佩兴斯时,那马对他温柔得就像对自己的小马驹一样。王子策马绕着田野一阵小跑,兴奋地大喊大叫。辉此次南行路上积累了不少管理马群的经验,我们详细计划了下一步行程中马的饲养问题。我还对辉说,等经过大瀑布时希望马能发挥一些作用,并具体跟他作了解释。我还让他、战车队员和马夫一起编织马缰绳。

一有机会,我和塔努斯就去上游侦察大瀑布。水域很低,所有的岛都露了出来。岛屿之间的通道特别浅,有的地方人都能够涉水穿过,水不会没到头部。

瀑布绵延许多英里,水中露出大片巨石,被水冲得光亮,河流在石头间蜿蜒盘旋。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艰巨无比,连我都不禁有些气馁了,塔努斯则表现得更加直接。

“小船到了这里都能被劈裂,更别说装得满满的舰船,你打算怎么办?用你那该死的马驮过去吗?”他笑了起来,但我却听不出他这话里有什么幽默。

我们开始返回埃勒芬蒂尼,还没回到城里,我就打定主意,要想前进,唯一的办法就是弃船走陆路。陆路的艰辛自是无法想象,不过,我觉得我们可以在大瀑布的上游再重建船队。

等回到埃勒芬蒂尼岛上的宫殿,我和塔努斯就直接前往议事厅向王后洛斯特丽丝汇报。她仔细听我们讲完,然后摇了摇头。

“我相信神不会这么快就抛弃我们的。”然后她带着我们和整个朝廷前往岛上南端的哈比神庙。

她摆出大量祭品祭拜女神,整整一个晚上,我们都在祈求哈比的指点。我并不相信杀几只羊摆几串葡萄放在祭坛上,就能换来神灵的关照,不过,我还是带着满腔热情和虔诚,跪坐在石凳上守夜祈祷。到了早上,我的屁股都坐得生疼。早晨的阳光刚刚照进圣庙,照亮祭坛,女主人就派我下去察看尼罗河水位测量标尺。我还没走下石阶,就发现水已没过了我的脚踝。

女神哈比果然听到了我们的祈祷。尼罗河提前几周就开始涨潮了。

就在水涨的当天,塔努斯派出的一艘监视喜克索斯人行动的侦察舰借着北风快速驶回来。我们的敌人喜克索斯又追来了,一周内就能赶到埃勒芬蒂尼。

塔努斯领主立即带主力部队动身前去大瀑布准备防御工作,留下默克塞特和我一起负责人们登船。默克塞特天天与他那个16岁的小妾在一起,我好不容易逮住他,让他负责用手势发号施令。这些手势都是我精心为他设计好的。这次人们上船时秩序井然、有条不紊,不再像上次在底比斯时那样混乱和惊慌,舰队也都排列整齐,准备启程驶向瀑布脚下。

五万埃及人民列队站在河的两岸,齐唱着致哈比的圣歌,哭着跟我们挥手告别,目送我们上船出发。王后洛斯特丽丝站在荷鲁斯呼吸号的船头,小王子站在她的身边,船慢慢向上游驶去,两个人都朝着岸上的人群挥手。21岁的女主人正是女人最美的时候,她美得如此神圣,凡是看到她的人,无不流露出虔诚的敬畏。旁边的小王子脸上也映射着同样美丽的光芒,一双小手坚定地握住象征着埃及王权的弯柄杖和连枷。

“我们会回来的。”女主人朝人群喊道,小王子也跟着喊,“我们会回来的。等着我们。我们会回来的。”

我们会回来的。就是这个信念支撑着这片被压迫被摧毁的埃及大地度过了最黑暗的岁月。而就是在这天,回归的传说开始在尼罗河两岸人民的心中生根。

第二天中午我们到达了大瀑布脚下,岩石遍地的峡谷此刻已经注满了碧绿的水,成了一条平滑的水道。有的地方水泻下来,翻滚出白色的浪,但并不可怕。在河流的生命周期中,这个时候最利于我们航行。水位很高,可以让我们的船划行过去而不触及浅水滩。而且洪水这时还不那么肆虐强劲,不至于会把船只翻卷到瀑布两边的峭壁上。

塔努斯亲自负责船只,而我和辉则在默克塞特有名无实的指挥下,负责岸上的接应工作。我在峡谷上面的一片高地上搭了个篷,默克塞特这个只知道快活的老头每天就坐在篷底下,一手拿着一大坛好酒,一手抱着他那漂亮的16岁小妾,时不时胡乱地朝我下几个命令。我并不理会他这些断章取义、自相矛盾的指示是否正确,只顾继续安排人马忙活,准备岸上的接应工作。

我们把最粗重的亚麻绳索一条条摆放在岸边,把马十匹一组套在一起。很快我们就发现一次只能把十组即一百匹马连在主缆绳上,再多就没法驾驭了。

除了马之外,我们还安排了近两千人来拉纤。人马都每小时更换一次,以保持队伍的干劲。在每一个危险的河流拐道和弯口处,我们都加派人手拿着长杆守在岸边和凸出的岩石岛上,避免拉船时船身撞上岩石。

我们的人都是在河边生、河边长的,自小就熟悉船只,也深知尼罗河的性情,恐怕比对自己老婆的情绪都了解得更深。我和塔努斯编了一套信号,用于船上和岸上的交流,配合非常默契,比我原先设想的还要顺利。

船上船员也都拿着长篙,撑船前行,保护船头。他们一边撑船一边唱歌助威,荷鲁斯呼吸号第一个冒险尝试。我们在岸上用力拉着船,歌声、吆喝声和尼罗河轰隆的浪声交织在一起,荷鲁斯呼吸号一下子驶入第一条瀑布水道上。

碧水翻滚着冲撞船头,但是却战胜不了我们的决心。两千名壮士和一百匹马的力量战胜了咆哮的河水。我们拉着荷鲁斯呼吸号穿过了第一道激流,当船头滑进幽蓝的深潭水面时,我们欢呼起来。

但是还有六英里的路要走。我们换了一队人马,拉着船进入第二道翻滚着旋涡的急流中。这里岩石壁立,像巨大的河马一样,张着花岗岩石筑成的尖牙,随时准备将孱弱的船板撕裂。这道地狱般的水流长达六英里,水打着漩绕过一块块岩石,每一个旋涡都意味着死亡和灾难。但是我们有绳索,有不断接替拼命往上拉船的壮士和马匹。

岸上,女主人陪着这一队队汗流浃背的壮士,走在他们的旁边。即使是在这烈日的烘烤下,她仍像花儿一样给人带来一股清新和凉爽,她用笑声和善意的玩笑振奋着人们的精神。她和壮士们一起高唱劳动歌,我也加入到这合唱中。女主人一路走过,开着玩笑逗得他们一阵乐,而后人们再拉起纤绳,顿觉精神抖擞。

迈穆农王子骑着布雷德走在前面的马队中。因为迈穆农的腿还不够长,在马上还坐不稳,于是辉在马的前腿后面绕着马的胸部绑了根绳子,给王子当把手。王子转过头,骄傲地朝后面船上的塔努斯挥舞小手。

最后我们终于驶过了急流,进入了平静深邃的主河河面。我们改唱起了赞美河神哈比的圣歌,我们知道她在看着我们。

女主人一回到船上,就召来泥瓦匠大师,命他带人从峡谷边缘的石丘上砍下一尊方尖石碑。这边我们拉着剩下的船只穿过峡谷,那边泥瓦匠忙着用火和凿子砍掉石丘上的柱形长条花岗岩。砍下来后,他们用法老的象形文字刻上女主人口授的话,将她和王子的名字也刻在上面。

随着我们把船一艘艘运过大瀑布,对付这条河流的经验也越来越丰富。

运送荷鲁斯呼吸号时我们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之后一周中,我们的速度加快了,每艘船所需时间缩短了一半,还能同时运送五到六艘船。船一艘接一艘,船尾接着船头,看起来就像是皇家阅兵。现在我们一次就可以用一万人和一千匹马拉动纤绳。

等喜克索斯军队再次向我们扑来的时候,我们已有一百多艘船都顺利通过了峡谷,进入到平静缓和的尼罗河水面。

塞利提斯国王在埃勒芬蒂尼城大肆抢劫,因此延误了追赶。另外,他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我们会带着法老的大堆财产继续逆流行驶。以他对尼罗河的了解,再加上英特夫领主和探子所说的,都让他深信大瀑布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天然障碍。所以他在埃勒芬蒂尼停了一段时间,后来才又动身追赶我们。

在埃勒芬蒂尼他到处抢劫,还将岛上的宫殿洗劫一空;他软硬兼施,折磨俘虏,收买信息,想知道王子和财宝的下落。埃勒芬蒂尼的百姓对王子忠心耿耿,他们与敌人周旋对抗,为我们的舰队赢取时间。

当然,这种对抗持续不了多久,后来在暴君的折磨下,有人告密了。塞利提斯急忙套上战马,风卷着追向大峡谷。

不过,塔努斯已经做好了迎战准备。在他的指挥下,克拉塔斯、莱迈姆和阿兹提斯精心做了部署。凡是不参加拉纤的男子全都调集起来抵御敌人。

地形对我们非常有利。峡谷险峻,岩石林立,沿岸的道路狭窄,路上坑坑洼洼,河流每个转弯口都有高耸的断崖绝壁,每一个都是我们的天然堡垒。

敌人囿于峡谷地形,无法灵活操纵战车。他们还不能选择离开河岸绕道过来,因为绕过峡谷便是无垠的沙漠,既没有水也没有草,没法喂马。而且那条路也并不好走,不等敌人绕回到河边,他们沉重的战车就早已陷入沙地,迷失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所以敌人毫无选择,只能排成一队沿着狭窄的河岸行军。

而我们这边,克拉塔斯则充分结合有利的地形,在易守难攻的地方修建石墙,增强防御。他以石墙为堡垒,将弓箭手安置在峭壁上,又在敌人的必经之路上借助高地筑起石堆,构成岩崩,挡住他们。

喜克索斯先头部队一赶到峡谷,就遇上了我们从高处石墙堡垒后雨点般射下来的箭。然后,等他们下车走到石堆前的时候,克拉塔斯一声令下,士兵们立刻撬动压在石堆下面的楔子,造成岩崩。

大堆的石头滚着砸向喜克索斯士兵,把人、马和车都扫进汹涌澎湃的尼罗河水中。我和克拉塔斯站在峭壁顶上,看着敌人的脑袋在水中上下翻滚,旋转着被瀑布冲走,发出一声声绝望的号叫声,在峭壁间回荡,不等他们扯下身上那沉重的盔甲,早已被河水吞没。

塞利提斯国王却很顽强。他派出更多的士兵前来清除路障,还派一些人爬上峭壁妄图驱赶我们的军队。喜克索斯人马伤亡都非常惨重,而我们则几乎毫发未损。他们穿着重重的盔甲费力地往峭壁上攀爬时,我们则将箭雨倾盆般倒在他们身上。然后,不等他们爬到我们的高度,克拉塔斯就下令人员撤退,前往下一处防御要塞作战。

这种遭遇战只能有一种结果:塞利提斯国王放弃追击。

塔努斯和女主人与我们一起站在峭壁顶上,看着喜克索斯人开始从峡谷撤退,路上横七竖八地摆着他们的战车残骸,到处都是乱石和敌人丢掉的武器。

“吹响喇叭!”塔努斯下令。峡谷里立刻响起胜利的喇叭声,似乎在嘲笑溃退的喜克索斯部队。队伍中跑在最后的那辆镶金战车正是那国王自己的。我们从站着的悬崖顶就能认出塞利提斯高大粗野的身影,他戴着高高的青铜头盔,黑色的胡须吹到肩膀后面。他用右手举起弓,徒劳地朝我们射箭,面部肌肉扭作一团,又是受挫又是愤怒。

我们看着他逃走后,塔努斯派出侦察兵尾随他们回到埃勒芬蒂尼,以防敌人耍诈假撤。我心里清楚,塞利提斯不会再追来了。女神哈比履行了她的诺言,又一次保护了我们。

我们转身收兵,沿着峭壁上的羊肠道回到舰队停泊的地方。

泥瓦匠已经完成了方尖碑。这是块长形坚固花岗岩,有三人那么高。泥瓦匠从峭壁上凿砍之前我就标好了记号,规定了形状和比例,所以石碑的视觉效果非常好,看起来既雄伟又雅观。石碑立在大瀑布最后一段急流上面的断崖崖顶,俯瞰着我们所取得的胜利。所有人都聚集在石碑下面,洛斯特丽丝举行献碑仪式,将石碑献给尼罗河女神。她大声念着上面的碑铭。

我,洛斯特丽丝王后,埃及摄政王,法老麦摩斯八世之遗孀,将继我之后统治上下王国的加冕王子迈穆农之母,下令修建此碑。

我向埃及人民发誓,无论我被野蛮人驱赶到何地,都誓将返回到埃及人民身边。立下誓言,此碑为证。

此碑立于我执政第一年,法老齐奥普斯大金字塔建造后第九百年。

愿此碑如金字塔一样坚固挺立,见证我实现回归的诺言。

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她为塔努斯、克拉塔斯、莱迈姆和阿兹提斯戴上英勇金链,奖励这些英雄在通过大峡谷时立下的不朽功勋。

最后她把我叫到跟前,我行礼跪下,她附在我耳边低声说:“我怎么能忘记你呢?我最忠诚的泰塔,没有你的帮助,我们无论如何都走不到这么远。”她轻轻抚摸了一下我的脸颊说:“我知道你有多喜欢这些漂亮的小玩意。”说毕就把沉甸甸的荣誉金链戴在我的脖子上。我后来称了称,有三十德本重,比法老为我戴上的金链还重五德本。

回去的路上,我走在女主人旁边,给她撑着鸵鸟羽毛做的遮阳伞,她冲我微笑了好几次。对我来说,每一个微笑都比我脖子上戴的金链更加珍贵。

第二天早上我们登上荷鲁斯呼吸号,再次将船头转向南方,航行又开始了。

我们发现河水已经改变了秉性,河面不再像先前那样平静开阔了。这河像是换了个人似的,变得狂野严厉,又窄又深,不见一点温柔和怜悯。

河两边的陆地更加险峻崎岖,高低不平的地面上到处都是岩石峡道,两岸的悬崖峭壁阴沉着脸,皱着眉头看着我们。

沿岸有些地方变得很窄,羊肠道上有的地段只容许马、牛、羊等牲畜一只一只地过去,还有些地方干脆就看不到羊肠小道,都被尼罗河洪水淹没了。所以我们的马群无路可走,辉只得把它们赶进河里游过宽阔的水面,游到对面有路的地方。

时间一周一周过去了,四周不见一点人烟。倒有一次,我们的探子发现了一只破烂不堪的独木舟,被水冲到岸边的沙滩上,舟身已经被侵蚀得不成样子,船篷由芦苇杆搭成,两边都开裂了,沙滩上丢着烧鱼的烤架,还有一堆灰烬,但仅此而已,没有别的东西了。若有什么陶器碎片、珠子之类,倒还可能推断出来是什么部落的人,但这些都没有。

我们盼着能尽快发现库施部落的人,因为我们需要奴隶。我们全部的文明都是靠奴隶推动的,而从埃及逃出时却没法带上很多奴隶。塔努斯派出侦察船先行去前方查看,一看见有人居住就赶紧通报,这样我们就会有充裕的时间组织人手去抓奴隶。事实上我就是一个奴隶,可我却花99lib•net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思考着如何逮捕其他奴隶,我自己并不觉得这是个讽刺。

一切财富都可以用四样东西衡量:土地、金子、奴隶和象牙。如果我们想强大起来,想回去把喜克索斯人赶出我们的埃及,就必须在要驶往的蛮夷之地找到这些财富。

洛斯特丽丝王后派出寻金人去沿岸山上查看。他们爬到山上,寻找一切可能会有金子的地方,敲打挖掘,从含有石英和片岩的暗礁上砍下碎片,磨成粉末,将渣滓过滤到陶碟里,希望能看到碟子里留有闪光的金末。

皇家猎队也会跟着他们上岸,给我们打来野味,同时寻找那些牙齿无比珍贵的灰色巨兽。我四处询问,看看舰队里有谁见到过活着或死了的大象,虽然象牙在我们的文明世界里是很平常的东西,可谁都没见过大象。我一想起我们要第一次见到这些神奇的动物,就觉得有种奇怪的、无法理解的兴奋。

这片荒野之地还生活着许多其他动物,有些我们比较熟悉,还有许多则是从不知道的。

河岸边只要有芦苇生长的地方,我们就能看到在浅水域中圆形的花岗岩石上,有种像躺着的河马一样的动物。我们中那些博学的人争论了很长时间,还是没弄清大瀑布上游的这种动物到底是不是属于女神,能不能捕猎。哈比神庙的祭司们坚决认为这些动物不容侵犯,而我们其他人,则持反对观点,因为我们都想尝尝这些动物鲜美的嫩肉。

恰巧在这个时候,女神哈比再一次出现在我的梦里。我看到她从碧水中升起,带着慈爱的微笑,把一只只有野鹌鹑那么大的小河马放到女主人的手里。我一醒来,就立即把这奇异的梦境报告给摄政王。她此时早已认为我的梦和预言都是神的意志的显现,其他人也都同意她。

于是那天晚上,我们把船泊在岸边,在沙滩上烧起火堆,品尝了这鲜美的河中美味。原来我就在我们的舰队中很有知名度,这下,因为这个梦,我就更加受欢迎了。那些哈比神庙的祭司都没受到过这么多人的喜爱。

河里涌现出大量的鱼。我们的人民在大瀑布下游捕了一千多年的鱼,而上游这些水域则从未被人类的渔网触及过。我们从水里拖上来的河鲈比舰队中最胖的人都重,还有那水里的大鲶鱼,腮须都有我胳膊那么长,重得都没法儿用渔网捕捞。它们巨大的鱼尾扫过我们的亚麻绳,绳子便像脆弱的蜘蛛网一样断裂了。我们得像捕捉水牛那样,拿矛枪将它们赶到浅水域才能捉住,一条大鱼五十个人才能吃完。

河边的峭壁上有很多鹰和兀鹫的巢穴。从下面看这些鸟巢就像是一堆堆浮木,鸟粪把岩石染上了一道道白色的条纹。而这些大鸟则不时在我们上空盘旋,将峡谷中升腾起来的热空气一阵阵扇过来。

高处峭壁上,成群的野羊看着我们驶过。塔努斯曾多次上岸去打野羊,但是过了好几周他才成功地带回来一只战利品。野羊目光敏锐如同兀鹫,矫健灵活,很容易就能跑上垂直的峭壁。

有一只老公羊站起来能到人的肩膀那么高,颈前部的胡子垂下来能扫着它卧着的岩石。塔努斯最后终于把它逮到,靠的是从附近一个山峰上射过来的箭。那野羊掉了下来,在空中不停地挣扎翻滚,跌撞到下面的一块岩石上。

我对野生动物很感兴趣,所以等塔努斯剥了羊皮宰了野羊,他把羊头和羊角也带回来给我。塔努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只羊从峭壁上拖下来。我把羊的头骨洗净漂白,挂在船头当做破浪神,领着我们驶向未知之地。

几个月过去了,洪水开始消退,河流也开始缩小。我们经过一片陡峭的海岬,清楚地看到上面峭壁上历次洪水冲刷留下的印迹。

晚上我和迈穆农就待在甲板上,一直待到他母亲叫他回去。我们一起看夜空中闪烁的繁星,我告诉他每颗星星的名字和特点,跟他讲这些星星影响着地上每个人的命运。通过观察星象,我发现河流不再带着我们往南走,而是朝西流去。这又引起了船上那些学者的一场激烈争论。

奥西里斯和阿蒙拉的祭司们认为:“河流是要把我们直接带往西方乐园。”而哈比的祭司则认为:“这是塞特的诡计。他就希望迷惑我们。”哈比的祭司们现在在议事会中影响较大,因为洛斯特丽丝女王就是他们的神的孩子,久而久之,很多人也都接受了他们的观点,认为哈比是我们此次航行的保护神,现在,河流转向,这些祭司眼见自己的地位开始削弱,很是生气,一再保证说:“河流不久就会再转回南方。”

争论还没有结束,我们就遇到了第二道大瀑布。

从我读过的书来看,这是人类文明曾到过的最远的地方,再没有人往前走了。我们仔细查看过大瀑布后,原因就显而易见了。这段急流比我们上次越过的更加险峻、可怕。

这里有好几个巨大的岛屿,还有上千个小岛,将尼罗河的溪流分割开来。现在正是低水位时期,许多地方都能看到河底。我们面前绵延好几里,全是小岛隔开的迷宫一样的曲折水道和支流。面对这河的伟大和危险,我们心里全是敬畏。

那些容易气馁的人就开始互相问了:“我们怎么知道往前走不会再遇到大瀑布,怎么知道前面不会有河流挡住我们?”渐渐地,他们中间开始形成了一种观点:“我们会耗尽力量,最后却发现自己陷入急流中,无力前进也无力后退。我们应该现在就返回去,否则一切就都晚了。”

“我们要继续。”女主人下令,“那些想回去的人,可以回去。但是,没有船载送,也没有马拉运。他们要靠自己回去,我相信喜克索斯人会由衷地欢迎他们。”

她这么一说,就没有人再提回去的事了。相反,人们纷纷登上这些堵在路上的富饶小岛。

洪水期间急流飞溅到岛上的水沫,以及退潮时留在岛上的淤泥,将这里变成了郁郁葱葱的森林,跟两岸干燥的沙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本地这种高大的树我们谁都没见过,一排排长得旺盛茂密。

我们只能等尼罗河再次发洪水,等水面上涨,河水变深,舰船能航行时,才敢尝试穿过这些急流。

船上的农民上了岛,清出一片耕地,种上我们带来的种子。几天后种子发了芽,日照充足,植物长得很快,没几个月,就可以收割玉米了,蔬菜水果也成熟了,我们大口吞咽着这些久违的甜美水果和蔬菜,先前的抱怨没有了。

这些岛屿如此诱人,土壤又如此肥沃,于是,一些人开始商量着在此定居。阿蒙拉的祭司们选派代表,向王后提出在这里建造神庙。女主人回答道:“我们只是过路人。最后我们要回埃及的。这是我对我所有子民的承诺。所以我们不会造任何庙堂,不会建任何永久性住所。除非我们回到埃及,否则我们就得像贝都因人那样,住帐篷和棚屋。”

我们将岛上的树砍倒了一些,有了木材,我就可以按照我的意愿进行实验和探索了。

这里有一种刺槐树,木头既有韧性又有强度,我拿来做战车车轮的辐条,这是我做出的最好的辐条。我召集工匠、织工,一起重装我们随船带来的战车零件,并用岛上的木材和竹子建造新的战车。

大瀑布下左岸的土地非常平坦,有好几英里那么宽。很快,我们就可以在这片开阔平原上训练战车队了。车轮的辐条在驾驶强度过大时仍会崩裂,但不像以前那么频繁了。我终于又让塔努斯登上了战车的踏板,不过,若不是我驾车,他就不上车。

同时,我还制出了第一把成功的后弯弓。离开埃勒芬蒂尼后,我就一直在研制。这把弓所用的材料跟莱妮塔大弓一样,也是木材、象牙和牛角,不过形状不一样。不上弦的时候,弓的上下两端都向后弯,只有上弦的时候它才因为用力变成我们熟悉的弓形,这样,弓变短了,弦和支撑托的强度由此增加。

我态度温和,却再三坚持让塔努斯试试这把新弓,他终于同意了。我在东岸竖了一些靶子,他一连射了二十支箭,什么也没说,不过我能看出他对这把弓的射程和精准度非常吃惊。我太了解他了,他骨子里既保守又叛逆。莱妮塔是他最初的爱,他对人如此,对弓亦如此,要他抛开最初所爱去接受一把新弓,我知道对他来说会很痛苦,所以我不去发表意见,不去增加他的烦恼,我让他自己慢慢去发现。

这时候我们的侦察团来报,说沙漠里有一大群迁徙的羚羊。离开第一大瀑布后,我们曾见过成群漂亮的羚羊,它们经常在河边吃草,可是不等我们的船开到跟前,它们就惊慌逃往沙漠里去了。探子说这次的羚羊群规模很大,这么壮观的羊群很少见到。我以前也只见过一次。沙漠里大概二十年左右会奇怪地出现一次雷暴,之后会出现沙漠绿洲,湿地里会冒出无数的新鲜绿草,吸引离散的羚羊群从几百里外赶来。

许多小群羚羊都会向着大片的新鲜牧草地移去,它们慢慢地沿路合并成了一大群,穿行在沙漠里。这种难得一见的事情此刻就在眼皮底下,正是我们改善伙食的大好机会,也是我们练习战车的天赐良机。

第一次,塔努斯对我的战车真正起了兴趣,因为我们得靠它们来追逐羚羊。当他踏上我的车,站在踏板上时,我注意到他挂在旁边架子上的是那把新弓,而不再是他忠实的老朋友莱妮塔了。我什么都没说,只是拉了拉马,让它们朝着通向沙漠的山道驶去。

我们一队五十辆战车,后面跟着十二辆大车,装着够用五天的草料和水。我们分两队并驾小跑,各辆马车间距三个身长,这已经成为我们经典的行军队形了。

为了减轻重量,我们都只缠腰布,我们的士兵经过几个月的划船训练,都已练就了一副强健体格。他们全身的肌肉都刚刚涂过油,在阳光下泛着光泽,如同神的身体。每辆战车上都带着一根长鞭一样的竹竿,插着统一的鲜艳旗帜。我们勇敢地穿过山间的羊肠小道,我虽然不是士兵,可回头看着这阵势,心里也大受鼓舞。

我当时还没有注意到一个事实,那就是,正因为有了喜克索斯人的入侵,正因为我们被逼逃离埃及,才使得我们的民族中开始形成一种新的尚武精神。多少年来,我们的民族多有学者、商人、祭司,却少有勇士,可是现在,在洛斯特丽丝女王驱逐敌人的决心下,在塔努斯领主的率领下,我们正快速成长为一个尚武的民族。

一翻过山顶,大片的沙漠就呈现到了面前,这时,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岩石后面走了出来。

“吁!”我勒住缰绳。“你跑这么远在这儿干什么?”

头一天晚上我就没看到王子,不过我以为他跟女佣在一起。没想到此刻竟然在沙漠边上遇见他,我又震惊又气愤,他这时候还不满六岁,他把玩具弓背在肩上,脸上坚定的表情简直跟他父亲在处理难题时一个样。

“我要跟你们一起去打猎。”迈穆农说。

“你不能去。”我告诫他,“我会马上把你送回到你妈妈那里。看她怎么处置不告诉大人就偷偷溜走的小孩。”

“我是埃及的加冕王子,”迈穆农一本正经地说,不过这沉甸甸的话让他的嘴唇不住地发抖,“没有人敢阻止我。我有权力在需要的时候领导我的人民,这是我神圣的职责。”

现在麻烦大了。王子已经知道他的权力和责任。这些话都是我平时教给他的。不过,实话说,我断然想不到他会这么快就练习使用这种权威语言。一下子,这件事情成了王室的决定,王命难违,我很难也不可能再跟他争了,我只好找个台阶下。

“你为什么不先跟我说?”我只是在寻找时机。

“因为你会去告诉我妈妈,”他很诚实,“而她会支持你不让我去,她总是这样。”

“我现在还是会告诉王后。”我吓唬他,可是他回头看看河谷,船远得只有玩具那么大,然后他朝我咧着嘴笑。他也知道我不可能下令便整个车队再原路返回。

“泰塔,求你让我去吧。”他换了语调。这个小坏蛋软硬兼施,是在全面进攻我啊。我不可能拒绝他了。这时我突然有了灵感,说道:“哈莱布领主是这次行动的指挥,你得问他。”

他们两个的关系很奇怪。只有三个人——那对父母和我自己——知道迈穆农的真实父亲是谁。王子自己只知道塔努斯是自己的老师,是军队的指挥官。虽然他也喜欢塔努斯,不过还是对他相当敬畏。塔努斯不是那种能让小孩子——哪怕是王子——敢跟他随便开玩笑的人。

现在,这两个人互相对望着。我知道迈穆农正在思索怎么开口好,我也能感觉到塔努斯正努力克制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哈莱布领主,”迈穆农决定以正式的方式提出请求,“我希望能跟您去。我想这会是一堂很让我受益的课,毕竟有一天我要领导军队。”我教过他说话要有逻辑、要能辨证,他真是个让人骄傲的好学生。

“迈穆农王子,您这是在给我下命令吗?”塔努斯克制住了自己的笑,摆出一副可怕的怒容,我看到泪水开始在王子的眼眶里打转。

他可怜地摇着头,“不是,将军。”他毕竟还是个小孩,“但是我非常想跟你们来打猎,求您了。”

“王后会让人杀了我的。”塔努斯说,“不过,跳上来吧,你这个小无赖。”

王子喜欢听塔努斯叫自己无赖。塔努斯经常这么叫他的蓝鳄团老部下,迈穆农觉得自己也成了蓝鳄团的一员。他高兴地叫了一声,急忙跳上车来,差点被自己绊倒,塔努斯跳下去抓住他,把他拽上车,稳稳当当放在我俩之间的踏板上。

“嘿,驾!”迈穆农朝佩兴斯和布雷德喊道,我们驱车跑进无垠的沙漠。不过我先派了一名信使回去告诉王后王子很安全,我的女主人保护儿子的时候,比母狮子保护幼崽都拼命。

我们找到了羚羊迁徙的踪迹,有几百码那么宽。羚羊的蹄子很宽大,张开来盖在软软的沙子上。它们留在路上的痕迹很明显,像喜克索斯人矛枪枪头的形状。看来有上万只大羚羊走过这条路。

“什么时候?”塔努斯问道,我下车仔细检查它们的踪迹。我把迈穆农也带了下来,我从不错过任何一个教导他的机会。

“它们是昨天黄昏时经过这儿的。”我发表我的看法,王子也跟着附和。“但是它们走得很慢,幸运的话我们中午前就能追上。”

我们等后面的货车赶过来,饮了马,然后沿着羚羊踩过的路继续追赶。

很快我们就看到一些羚羊的尸体,都是比较孱弱的,那些最小的和最老的。这会儿乌鸦和兀鹫正争食着死羚羊,一群红色的小豺狼溜在边上,想伺机叼上一口。

我们继续沿路追赶,终于,看到南边地平线上扬起一层薄薄的尘土,于是我们加快了步伐。我们驾车上了一排高低不平的斜坡,就看到下面的羚羊群了。这里就是几周前出现雷暴的地方,前方不远处的沙漠已经变成了一片芳草花园。

这里距上次下雨可能都有一百多年了,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沙漠里的风暴和烈日摧毁了植物,可是种子却留了下来,多年来就一直躺在地里,等待着雨水再次到来。谁要是怀疑神的存在,这些奇迹就是证明,谁要是怀疑生命的永恒性,这里的花草就践行了永生的诺言。如果花儿都可以这样生存下来,人的灵魂必然也能,人比花儿更奇妙更宝贵,必然也将永生不死。

我们面前就像是一幅美丽的风景画,青草铺地,是一片嫩嫩的绿,小山四周则是浓郁的绿,把山脉轮廓勾画得清晰分明。这样的背景衬托出彩虹的奇妙,美丽的彩虹映射着大地,地面上花儿成簇,开在水旁开在泥中,每一簇都是不同的种类,似乎是刻意寻找过自己的同类,像成群的羚羊和鸟儿一样。黄色的雏菊簇拥着长在水池和湖边,那些白色的花瓣则铺满山坡,还有大片大片蓝色的剑兰,红色的百合,黄色的石南。

即使长在山峡的那些细长的植物,原本干枯得如同陈放千年的木乃伊,现在也重新换上了绿袍,原来枯萎的枝头如今盛开着黄花,似乎是带上了黄色的花环。可是,无论此刻多么美妙,我知道,这都是昙花一现,一个月后,依然会败给沙漠,花儿会枯萎,草儿会变成尘土,被风吹走。这般的光彩壮丽全都将荡然无存,只有种子,小如沙子的种子,凭着巨大的耐心,等着创造下一次的生命奇迹。

“这样的美景真应该跟心爱的人一起分享的。”塔努斯带着敬畏轻声说,“要是王后现在跟我在一起就好了!”

连塔努斯都被这奇迹深深打动了。他是军人,是猎人,但这一次,他没有一点猎取的念头,只是凝视着这奇异的景观,带着一脸的虔诚和敬畏。

身后一辆战车上,克拉塔斯高喊一声,把我们从这番美景中唤醒:“呸,塞特的臭气!那边一定有上万只。”

长角羚羊成群聚在远处绿油油的山坡上。有些老羊远离羊群,独自为伍,但其他的都是十只百只一群,还有几群多得不计其数。远看只觉得是巨大的棕黄色斑点,像投在平原上的云影。我感觉似乎非洲所有的羚羊都聚集到这里来了。

开始狩猎之前我们又饮了马。我趁机走向前面去看这一大群生灵。当然,我把迈穆农也带在身边,但是,我伸手想牵他的小手时,他却从我的手中挣了出去。他一本正经地对我说:“泰塔,不要在这些人面前牵我的手,他们会以为我还是个小孩。”

我们走近了,站在地平线上,这时近处几只动物抬起头来,略带好奇地看着我们。我突然想到它们可能从来没见过人,但似乎并没发觉我们的出现会给它们带来危险。

长角羚羊是一种高大的动物,站着时有一匹马高,也有与马一样长满浓毛、光滑垂地的尾巴。它们面部呈浅沙黄色,带有复杂的黑色条纹和螺旋纹。棕毛坚硬,呈深色,沿脖颈垂下,所以外形很像马。但它们长有角,这是神创造的其他动物都没有的。这些角细而直挺,略有倾斜,像我腰带上的匕首。可以说,只要这些动物长得高,那它们的角将是很难对付的武器。其他羚羊类都很温顺,无攻击性,在遇到攻击时喜欢逃跑,而长角羚羊则会反抗,即使攻击者是头狮子,它们也会勇敢反抗,保护自己。

我告诉迈穆农它们很勇敢,很有忍耐力,并向他解释,这种羚羊从来不到池塘或河流里饮水却能生存的原因。“它们饮露水,或者用蹄子从土中挖出沙漠植物的根和块茎,来获取水分。”

他听得很专心,他的父亲本身就是个猎人,而他的身上也流淌着这种猎者的血液,不过,我也教导过他,要尊重一切野外的生灵。

“真正的猎手理解他所追逐的鸟兽,并尊重它们。”我告诉他,他郑重地点点头。

“我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猎手和战士,就像塔努斯领主那样。”

“人不是生来就有这样的天赋的。他必须学习,就像你必须学习,才能做一位伟大而公正的国王一样。”

当塔努斯告诉我马已饮好准备逐猎时,我感到一阵遗憾,回头看见战士们都已经登上了战车。我原本应该很高兴的,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可以和我的王子一起,观看平原上这场壮观的皇家打猎表演,但此刻我心里却有种莫名的惆怅,不情愿地拿起缰绳,把车赶回到队伍前面。

其他战车的踏板上,弓箭手都已经拉弓搭箭,狩猎的激动心情包围着每个人。他们像待发的猎犬,鼻子里满是猎物的气息。

“咳,塔努斯领主,”克拉塔斯向我们这边喊道,“要打赌吗?”

还没等塔努斯回答,我小声说道,“算我一个。他这个老吹牛大王还从没在飞奔的战车上射中过猎物。”

“只算自己猎杀的,”塔努斯回答他,“有别人的箭在身上的猎物不算。”每个弓箭手都用自己特别的标识在箭杆上做了记号,以便稍后认领战果。塔努斯的标识是乌加特——荷鲁斯受伤的眼睛。“你的箭每射中一头羚羊,就可得一块金德本。”

“赌两块金子”,我建议道,“有一块算我的。”我不是赌搏,不过这赌博也没什么风险。塔努斯用的是新式弯弓,而我是整个队伍中最好的战车手,我们胜券在握。

虽然还是新手,但我已经学会了喜克索斯战车的使用方法。自艾卜努卜平原上那个可怕的日子以来,我们军队里的每一点改进都深深刻在我的记忆里。对我来说,今天这场狩猎不仅是为了食物或锻炼,而是一场为以后沙场作战而进行的战车培训与练习。我们必须学着改进,发挥出战车的最大优势,在真正的战争中,情况会随敌情、随形势而不断变化,我们要学会在混乱的战斗中、在战马疾驰时仍能控制好战车。

我们乘马车一阵小跑,来到平地上时,我发出信号,队伍立刻分成三列,像百合花瓣一样顺利展开。整个阵列犹如一头斗牛,侧翼部队像两只牛角,成曲线形展开去围堵猎物,而我的队伍则是牛的前胸部分,在中央部署成横排,相邻两车间留出三辆战车的间距。牛角会将敌人围住,牵制住敌人,而我们则会趁机冲上去将受困的敌人击垮。

在我们前面,分散的羚羊群抬起头来看着我们,此时才开始有点警觉。它们开始慢慢往前走,沿途的羚羊都加入其中,分散的羊群开始聚向一起,队伍变得更大了,像一块大石头滚到坡下时引起的山体滑坡一样。它们奇怪地摇动着身子,慢跑起来。很快,整个地面活起来了,到处是走动的长角羚羊,长长的尾巴左右摇摆。

我让我的队伍慢下来缓步前行。因为若追逐起来又费时又耗力,我可不想让马都耗尽体力。我观察着前方两侧,两路侧翼纵队正迅速朝羊群围去,扬起的尘烟越来越浓,越来越高。

最后两处尘烟终于在前方远处汇合,将羊群围了起来。羊群速度慢了下来,因为它们发现自己的逃路被堵上了。领头羊转过身来跑进后面跟随的队伍,这下羊群开始乱了起来,四处打转。

按照我的命令,侧翼部队一旦完成了包围行动,就也开始放慢速度缓步行进,并且折转回来把羊群慢慢往回赶,赶进我们的包围圈内,我们前后左右围过来,将包围圈逐步缩小。巨大的长角羚羊群中,大多数动物都迷茫地停了下来,不能确定往哪个方向跑。因为无论哪个方向都能看到一排战车向它们驶来。

我们走得越来越近,步履坚定,我们的马精力正旺,急于狂奔。它们已经开始兴奋起来,不断甩着脑袋,在原地顿蹄,发出哼哼声,滚动着的眼珠露出了白眼仁儿。羊群又开始移动了,只是没有明确的方向。它们相互冲撞,朝一个方向迟疑地冲一阵,但很快就冲到了头,然后又转回来,往前冲。

我对我们各路分队的控制和纪律感到很满意。我们严格地保持着队形,战车既没有成堆挤在一起,也没有留出空隙。我的指令信号一队队传过去,立刻得到了响应。最后队伍形成了一个整体。相信不久的将来,面对任何敌人,哪怕是喜克索斯战车上久经沙场的老兵,我们都能够展现出这种作战的优势。

我把手伸到了后面,牵住了迈穆农王子的胳膊,向前拉,让他倚在挡板上。我用自己的身体夹住他,让他抓紧前板。这样塔努斯两手可以自由射箭,而王子也很安全。

“让我来牵缰绳,我来驾车,”迈穆农请求道。他是认真的,因为我先前也让他驾过。只是他的高度才刚过挡板,不过我不敢嘲笑他,因为他说得很认真。

“下次吧,迈穆农。这次只能观看学习。”

终于,我们离最近的羚羊不足一百步了。它们已经不能再承受这么大的压力,一百多头羊由一头受惊的母羊带着,一起向我们这边进攻而来。我发出信号,各辆车距迅速缩短,车毂靠着车毂,形成一面由马和人组成的铜墙铁壁,号手们吹起了冲锋号。我扬鞭策马快速前行去与它们交锋。

塔努斯从我的右肩处开弓。我看见他的箭一支支飞过我们与猎物之间的空地。这是他第一次从飞奔的战车上射箭,而且战车还正飞快地冲进奔跑的羚羊群中。他的头三支箭远远偏离了目标,但他是一个弓箭大师,很快调整了目标。他的第四支箭射中了带头冲锋的老母羊的胸部。箭一定射中了它的心脏,因为它倒下了,鼻子插进了沙子里,滚了两个前滚翻。后面的羚羊在它两侧甩开,为塔努斯提供了更多的射击目标。可是叫人遗憾的是,他接下来一连两箭都射偏了,箭都落在了目标羚羊的后面。

在射击奔跑的猎物时,人往往会受到诱惑,总想着直接瞄准正在奔跑的目标,而忽略了目标前面的空间。而实际上,箭在飞,猎物也在往前跑,等箭到时,猎物已经跑到前面的位置了,因此瞄得越准,箭反倒会落在移动的目标后面。而这种对前面目标位置的计算则很复杂,因为还要考虑到一个因素,即战车也正在向目标移动。我试着调整战车,尽量保持与奔跑的猎物方向一致,以便给他提供最易于射击的角度。塔努斯的另外两支箭还是射到了目标物的后面,这也在我的意料之中。

不过塔努斯到底是弓箭大师,只见他随后再度调整目标,一支箭飞了出去,深深扎入一只羚羊的肚子里。他又用三支箭射中了另外三只。这时,我们周围的猎杀活动形成了混乱的战斗状态。灰尘迷漫了一切,只能看见到处奔跑的战车和猎物。

我们紧紧追着两只羚羊,慢慢超过了它们,这时其中一只羚羊飞奔的蹄子踢起了一块锋利的燧石石头,有我大拇指那么大。迈穆农还没来得及低头,那石头就打中了他的前额。当他抬起头看我时,我看见他眼睛上方砸出了一道浅浅的伤口,鲜血正一滴滴流下来。

“你受伤了,迈穆农!”我喊道,开始抓紧缰绳停下马。

“没什么”,他一边说,一边用斗篷的一角擦血。“别停下,泰塔,继续追它们。如果你不追,克拉塔斯就赢我们了。”

于是,我们继续驶向灰尘里,在我身边,塔努斯的箭嗖嗖作响,小王子像第一次追兔子的小狗一样欢呼雀跃。

一些羚羊冲破我们的包围圈,逃进了广阔的沙漠,而其他的则被赶回了包围圈。人声沸腾,马嘶不断,充满着胜利的兴奋,而羚羊则嘶嚎哀叫,因为利箭不断射进体内,它们不断倒下,弯刀般的羊角与飞扬的马蹄乱成一团。周围都是蹄子声与车轮声,而我们则被淹没在灰尘黄烟里。

即使是最优良最善战的战马,它的奔跑速度也有极限。最后我让佩兴斯和布雷德放慢脚步时,它们身上的汗水和灰尘粘在一起,都变成泥块状,两匹马垂着脑袋,筋疲力尽。弥漫的飞烟慢慢地飘散了。战场上景象骇然。

我们的队伍四散在整个平原上,我数了数,有五辆战车在追赶中掉了轮子,翻倒的战车像一个坏脾气的巨人摔坏的玩具。受伤的士兵躺在摔毁的车旁,其他一些士兵跪在旁边,为他们处理伤口。

那些没有损坏的战车也停下来了。马都已筋疲力尽,肚子两侧因大口喘气而鼓得很高,白沫从马嘴上滴落。每匹马都满身是汗,好像刚刚游过一条河。

猎物也一样乱七八糟地分散在战场上。很多羚羊都已经死了,侧身倒在地上,还有许多非瘸即残,也有一些垂着头站着,或是一瘸一拐地从沙丘间走开。杂色的兽皮暗淡无光,上面有一个个的暗色血迹,那是箭杆留下的痕迹。

每一场逐猎,结局都难免叫人神伤:猎人的兴奋和热情都已冷却,却需要收拾受伤的猎物,结束它的痛苦。

在我们附近,我看见一头老公羊瘫倒着坐在后臀上,前腿直直地挺在我前面,后背上高高地插着一把箭。我知道箭头已经刺入了它的脊梁。我从战车的侧板架上拿出三支箭,从踏板上跳到地面,向着这只公羊走去,那羚羊甩过头来看我,然后,用尽最后的力气,拖着瘫痪的后腿向我进攻而来。它用那两只又黑又长的角向我冲来,但眼里充满了死亡时痛苦的泪水。我被迫朝它心口射了两箭,它最后哼了一声,滚在地上,抽搐了一下,就不动了。

我爬回车上时,看了看王子。他两眼泪水,血渍斑斑的脸上流露出对这头羚羊的无比同情。他把头扭开,以免我看到他的眼泪。但我为他自豪,因为,对自己追逐的猎物没有同情心的猎手,绝不是真正的猎手。

我托起他长满卷发的头,让他的脸对着我。我轻轻地擦去他额头上的血,并用一条亚麻布把伤口包扎好。

那晚我们就在那个开满鲜花的平原上宿营,花的甜美芬芳在黑暗中袭来,掩盖了这场屠杀的血腥味。

天空中没有月亮,但撒满了星星。群山沐浴在它们的银光中。我们围着篝火坐到很晚,把羚羊的肝和心放到火上烤着吃。起先小王子坐在我和塔努斯中间。但各队将领和士兵争着引他注意。他已经偷偷赢得了所有士兵的心,他们邀请王子到身边来,而王子也毫不拘束地从这群战士间转到另一群。他们说些小王子能听懂的话,善意地跟他开着玩笑,小王子跟他们待在一起,一点儿也不紧张。

战士们对他头上那点小伤大加赞扬,“现在你是一个真正的战士了,”他们告诉他,“就像我们一样。”于是,他们把自己的伤疤露出来给他看。

“让他和我们一起来,你是做对了。”我告诉塔努斯,我们两人自豪地看着他。“这是对将才苗子最好的训练了。”

“人们已经喜欢他了。”塔努斯赞同地说,“一位将军需要两样东西,一样是运气,另一样是军队的献身精神。”

“只要不是太危险,每次出征都要让迈穆农随行。”我这样做出决定,而塔努斯哈哈笑了。

“那得你去说服他母亲了。有些事情可是我力所不及的。”

篝火的另一面,克拉塔斯在教迈穆农唱删减版的军队进行曲。小王子嗓音甜美,声音清脆,人们击掌合拍,轻声伴唱。后来我在战车身下铺好了床,想让迈穆农去睡觉,战士们却都大声抗议,连塔努斯也支持他们。

“让孩子和我们再多待一会。”他命令道。一直等到后半夜,我才终于把王子裹在我的羊皮被里。

“泰塔,我有一天也能像塔努斯领主那样射箭吗?”他问道,睡意蒙眬。

“你会成为我们埃及最伟大的一名将军的。有一天我会把你的胜利都刻在一块方尖碑上,这样全世界都会知道的。”

他躺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你什么时候能给我一张真正的弓,而不是儿童玩具?”

“等你有力气能拉弓的时候。”我允诺道。

“谢谢泰塔,我会做到的。”然后就在我吹灭一盏灯的工夫,他就睡着了。

我们胜利凯旋,回到舰队,车上装满了腌好晒干的羚羊肉。我做好了准备,等着挨女主人一顿狠狠的叱责,她一定会怨我绑架了王子。我也想好了辩护词,决定把责任推到哈莱布领主那里。

可是她的叱责却没有我料想的那么严厉。她说迈穆农是一个调皮的孩子,惹得她担心,然后抱住他,一直到孩子都快窒息了才松手放开。然后她转向我,我就开始详细解释塔努斯在这件事中的作用,以及小王子所得到的训练和经验会多么有益。但她似乎对整件事情都心不在焉。“我们上一次去钓鱼是什么时候?”她问道。“去拿你的鱼杆,泰塔,我们乘一条小艇,就我们两个人,就像我们过去那样。”

我知道我们不是去钓鱼。她是想和我单独待在河上,这样没人会听到我们的谈话。凡是困扰她的事,都没有小事。

我顺着向下缓慢流动的绿水激桨而下,转过河弯,让高高的岩石挡住我们,看不到舰队了才停下。我想尽办法跟她交谈,但她都不作声。于是我把桨放到一边,拿起鲁特琴,拨动琴弦,唱起她最喜欢的小调,等着她主动说话。

她终于抬头看我了,眼神很奇怪,夹杂着喜悦与忧虑。

“泰塔,我想我又有孩子了。”

我想不到自己竟会因这句话而大吃一惊。毕竟,自从我们离开埃勒芬蒂尼,天天晚上她都把她和将军锁在卧室中的密室里,而我则在她卧室门口守着。可是,我仍然吓坏了,手指僵在琴弦上,歌声卡在嗓子里。过了很长时间我才能开口说话。

“我的夫人,你用我给你的草药了吗?”我踌躇地问道。

“有时用,有时忘了用。”她羞涩地笑道。

“塔努斯领主没有耐心,另外,我们有更美好更要紧的事去做时,却要摆弄坛坛罐罐喝草药,多不浪漫啊。”

“要紧的事就是生出没有王室父亲的孩子。”

“这件事相当严重,泰塔,是吗?”

我弹了声和弦,同时思忖着怎样回答。“相当严重?噢,我想这个词你用错了。按照习俗和法律,如果你生个私生子或者如果你再嫁,就得放弃摄政。默克塞特将军将会是下一任摄政王,但暗地里王公贵族都会为这个位置展开争斗。没有你作为摄政王的保护,小王子会有很大危险。我们会被内部斗争毁掉的。”

“塔努斯可以代替我摄政,然后我就可以嫁给他了。”她满怀希望地说。

“别以为我以前没那么想过。”我严肃地告诉她,“那样会解决我们所有的麻烦。但问题是塔努斯。”

“如果我问他,他会很乐意那么做的。我肯定。”她放心地笑了,“并且我还能成为他的妻子。我们就再也不需要撒谎找借口在一起了。”

“我真希望那么简单,但塔努斯永远不会同意,他不能同意。”

“这样的蠢话从哪里说起?”她眼里燃起一点怒气。我必须赶快解释。

“在底比斯那晚,就是法老派人去抓他,指控他煽动暴乱的那天晚上,我们就想劝塔努斯夺取王位。克拉塔斯和他所有的将官士兵都发誓支持他。他们想闯进宫殿,拥塔努斯为王。”

“塔努斯为什么没同意呢?他会是一个很好的国王的,而且那样我们就省去了这么多令人头疼的麻烦。”

“塔努斯拒绝了他们的提议。他宣布说自己不是叛徒,说他永远不会登上埃及王位。”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事情都已经变化了。”她恼怒地喊道。

“事情没有变化。塔努斯那天发了誓,并请求荷鲁斯神作为见证。他发誓永远不会称王。”

“但现在不算数了,他可以收回誓言。”

“你能收回你在荷鲁斯神面前发下的誓言吗?”我问,她把目光移开,低下了头。

“你能吗?”我执拗地问,她不情愿地摇摇头。

“不能,”她小声说,“我不能。”

“塔努斯也受这种尊严的约束。你不能让他做你自己都不敢做的事。”我柔声解释道,“当然我们可以去问他,但我们俩都知道他的回答最可能是什么。”

“那你一定能做点什么吧?”她带着那种盲目的信任看着我,这让我尤其生气。她每次自己闯出大祸时,都简单地来找我并且说:“那你一定能做点什么吧?”

“我能做的事,你永远都不会同意,就像塔努斯永远都不同意称王一样。”

“如果你还对我有一点点关心的话,就不要提它。”她很快了解我的意思,并且从我身边缩了回去,好像我刚刚打了她似的。“我宁愿死也不愿拿掉塔努斯在我肚子里种下的爱的奇迹。这孩子就是我和他,我们的爱。我永远不能谋杀任何一个。”

“那么,陛下,我没有什么建议给您了。”

她向我微笑,带着无比的信赖和坚定的信心,弄得我都无法呼吸了。“我知道你会想出办法的,我亲爱的泰塔,你总能做到的。”

于是,我做了一个梦。

埃及摄政王召集国事议会,我在会上说出了我的梦。

洛斯特丽丝王后和迈穆农王子高高地坐在荷鲁斯呼吸号艉楼的皇座上。战舰泊在尼罗河西岸。全体官员都坐在她下面的河滩上。

默克塞特和贵族代表国家世俗权力,阿蒙拉和哈比的大祭司代表神权。哈莱布领主和他的五十名高级将领代表军队。

我站在王座下的甲板上,注视着这个与众不同的集会。这次我的打扮颇费了一番工夫。妆化得很淡,很有迷惑性。头发上抹了香油,盘成卷,这种发式一度因我而流行。我脖子上戴了两个荣誉金链,胸部和双臂都因驾战车而锻炼得有形有力了。在他们眼里,我一定代表了一种不寻常的美,因为许多人都在注视我,有些性情使然的人眼里还流露出充满欲望的目光。

“两位陛下,”我以低沉的声音向王位上的两人问候。迈穆农王子顽皮地向我咧嘴笑。他的头还用绷带包着,尽管已没必要,但是他对自己的战争伤疤很是自豪,所以我就让他继续戴着。我对他皱了皱眉,他换了副表情,与当时的场合保持一致。

“陛下,我昨晚做了一个奇怪又神奇的梦。我感到有责任把它说出来。请您允许。”

洛斯特丽丝王后优雅地回答:“这里每个人都知道你具有神能。王子和我知道你能预见未来,并通过梦境和幻象猜出众神的旨意。我命令你把这些神旨说出来。”

我再次鞠躬,然后转身面向议会。

“昨晚我照例履行职责睡在王后寝房门口。洛斯特丽丝王后自己躺在床上,王子睡在他母亲卧房里面的小凹室。”

连默克塞特都身体前倾,竖着的耳朵伸到了拿杯子的手前,其他人也都全神贯注地倾听。他们都喜欢听一个既精彩又带有预言味道的故事。

“我在夜里第三班岗时醒来,发现船上撒满了一种奇异的光。我感到一阵冷风吹到面颊上,可是每扇门和舷窗都关着。”

我的听众起兴致了。我用对了闹鬼的音调。

“然后,我听到船里响起了脚步声,缓慢而庄严,与凡人走路的声音绝不一样。”我停了一下,吊人胃口。“这些奇怪而阴森的声音来自于船舱。”我又停顿一下,让他们细细体会这里的弦外之音。

“是的,诸位王公,是从船舱传来的。那是法老麦摩斯八世的金棺停着等待入葬的地方。”

一些听众吓得颤栗,而另一些做出一副乞求神灵保佑的姿势。

“脚步声离王后门前我躺着的地方越来越近。那道神圣的光芒变得越来越强。我吓得浑身哆嗦。这时,一个人出现在我面前。那只是人形,但不是凡人,因为他像满月一样浑身发光,他的面部如同国王再现,不同之处就在于他身上的灵光带着可怕的神圣感。”他们痴迷又安静,没有一个人发出一点声音。我扫了一遍大家的脸,看不出一点怀疑的迹象。

突然,一个孩子的声音打破了沉寂,王子清脆的声音高喊道:“啊!是我父亲。啊!是法老!”

人们跟着喊:“啊!是法老。愿他永生!”

我等人们静下来,等到他们受不了悬念的吸引时才又接着说。

“法老向我走来,但我却动弹不了。他经过我,走进了优雅的陛下洛斯特丽丝王后的房间。我虽然既不能动弹也不能说话,但我看见了发生的一切。王后仍在睡觉,神圣的法老通体放着神光,伏到了王后身上,与她享受夫妻之欢。他们的身体像男人和女人那样结合到了一起。”

仍然没有人脸上露出怀疑。我等着自己的话完全起了作用,然后才说,“法老从熟睡的女王胸前起来,把目光投向了我,说了如下的话。”

我能将别人的声音模仿得惟妙惟肖,让人听了能误以为是被模仿者本人在说话。这时,我就模仿麦摩斯法老的声音说道:

“我已经把我的灵光赋予王后。她已与我和众神成为一体。我已经在她体内种下了神圣的种子。她只有我一个男人,将要为我再生下一个王室血统的孩子。我以此向大家表明,她得到我的保护,我会一直照顾她。”

我又向王位上的两位王室成员鞠了一躬,“然后,国王从船上回去,又进了他休息的金棺。那就是我看到的一切。”

“愿法老永生!”塔努斯领主喊到,这是我事先安排他这么做的。随后,其他人也跟着喊:“向洛斯特丽丝王后致敬!愿她万岁!向她所怀的圣子致敬!愿她所有的孩子万岁!”

那天晚上,我正要退下,女主人把我叫到跟前,小声说:“你描述的景象太逼真了,我今晚都不敢再睡觉了,怕法老再来。看好门。”

“我敢说可能有一个大胆的狂徒会来打扰陛下的睡眠。但我想应该不会是法老麦摩斯。如果因为你善良仁爱的性格,某个暴徒的确来占你便宜,我该怎么办呢?”

“亲爱的泰塔,尽管睡你的,什么也不要听。”她红了脸,在灯光下焕发出粉色的光辉。

我对未来的预言又一次应验了。那天晚上,女主人的卧室里来了一个拜访者,但不是法老的鬼魂。我按洛斯特丽丝王后的命令做了,塞上耳朵充耳不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