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章 塔努斯血洒疆场

尼罗河又一次泛滥了,提醒我们又一年过去了。我们已经收割了岛上种的玉米,把我们的马匹集合在一起。我们把战车拆开堆放在战船的甲板上。把帐篷卷起来,堆进船舱里。最后,我们一切就绪,准备起程离开,所有健康的人和马都在岸上拖拽纤绳。

我们经过几乎一个月的艰辛努力才渡过了那个恐怖的大瀑布。最后有十六个人淹死,五艘船被黑岩的巨齿嚼得粉碎。但我们终于挺过来了,船在瀑布上面平稳的河面上扬起了风帆。

几星期过去了,几个月又过去了,尼罗河在我们的船下,缓慢而庄严地拐了个弯。自从离开埃勒芬蒂尼起,我就开始沿路绘制一幅河道图。我用太阳和星星来判断方向,但有一个巨大的困难,就是如何测量我们走过的距离。起初,我命令一个奴隶沿着河岸走,并数自己走的步数。但我知道这种方法不准确,会使我所有的计算都等于零。

一天早晨,我登上战车出去训练时,突然想到了解决的办法。我看着右边轮子的滚动,意识到轮边缘每转一圈经过的距离可以用来对地面进行精确丈量。于是,此后,我让一辆战车沿着河走。一只轮子的轮边插了一面旗,命一个可靠的人踏在踏板上,每当小旗绕一圈时就在纸上做一个记号。

每天晚上我都计算白天行进的方向和距离,并标在我的河道图上。渐渐地,河的图案和形状在我面前清晰起来。我发现我们已经绕了个大圈,到了西边,但现在河流又转向南,正如哈比所预测的那样。

我把我的发现拿给塔努斯和王后看。有很多夜晚,我们都在王后的房间里待到很晚,讨论河的流程以及它对我们返回埃及的计划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我们沿河走的每一里格,似乎都没有使我的女主人决心动摇,反而更加坚定了她返回埃及的意志。

“我们不会在任何荒野中建造石砌神庙和宫殿。”她命令道。“我们不会建造纪念碑或方尖碑。我们的停留只是暂时的。我们不会建造城市,而是要住在船上,或帐篷里,或用草叶与芦苇搭建草棚。我们是在路上的旅行队,这路最终会把我们带到生我的城市,有无数道大门的美丽的底比斯城。”

她私下里对我说道:“保管好你的河道图,泰塔。我相信你能为我们回家找到一条容易的路。”

这样,我们的水上旅行队继续前进,两侧的沙漠每经过一英里就变一番模样,但最后终于不变了。

我们在河上行驶,慢慢地就成了关系紧密的团体,就好像是一座巡回的城,没有城墙也没有永久式的建筑,只有着生命的兴衰。我们的人数增加了,因为大多数随我们从埃勒芬蒂尼来的人正直壮年,女性处于生育期。年轻人在河岸上结婚,把装有尼罗河水的罐子打碎。然后孩子出生了,我们看着他们一天天成长。

有些年老的人去世了,有时意外和危险也会夺走年轻人的生命。我们对尸体进行防腐处理,然后在荒山中掘墓掩埋,让他们留下来安息,我们则继续前行。

我们庆祝节日,拜祭神灵。我们按照时令节气举行盛宴,斋戒、跳舞、唱歌、学习科学。我为船上稍大些的孩子上课,而迈穆农则是我鼓励学生学习的榜样。

快到年底时,河道仍向南延伸,我们遇到了跨在尼罗河上的第三道大瀑布。我们只好又一次上了岸,清理好土地,种上庄稼。等着尼罗河涨水了再穿过瀑布。

正是在第三大瀑布,我又遇上了人生又一桩乐事,生命愈加充实。

在河岸上一个亚麻布帐篷里,我照顾着分娩中的女主人,迎来了小公主特修缇,这是已逝法老麦摩斯认可的女儿。

在我看来,特修缇美得简直是个奇迹。我一有空就坐在她的小床边抚摸她的小手和小脚,对这种美又是惊叹又是敬畏。在她饿了等着母亲喂奶时,我有时会把小拇指放进她嘴里,她用光秃秃的牙床吸吮我的手指,感觉是那么地愉悦。

河水终于涨起来了,我们穿过了第三道大瀑布,继续前进。几乎在不知不觉中河水就转了个圈,向东面方向流去,这说明我们的船已经转了一个大弯。

这年快过去时,我又得再做一个着名的梦了,因为女主人又在没有丈夫的情况下怀孕了,而这只能用超凡的方法来解释。于是,已逝法老的幽灵又开始活动了。

当我们遇到第四道大瀑布时,女主人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倾泻而下的河水和岩石像鳄鱼的牙齿一样,比以前任何一个瀑布都难对付,而且,此时有很多人开始出现沮丧情绪。他们以为没有人能偷听到他们的谈话,就彼此抱怨:“我们被这些地狱般的崖壁和岩石包围了,一个接一个,都是神在河上安置的障碍,神要阻止我们前进。”

他们在河岸上聚到一起嘀咕,我只要看到他们的嘴形就能猜到他们在说什么。还没有人发现我有这个能力。

“我们会陷在这可怕的湍流中,会永远回不去的。我们现在就应该返回,否则太晚了。”

甚至,在国事议会上,我也看到一些埃及王公坐在与会人群的后面,口形无疑透露出这样的话:“如果继续走,我们都得死在沙漠里,我们的灵魂将永远在这里游荡,不得安息。”

年轻贵族中则出现了一种孤傲固执的情绪。他们开始不满,准备暴动。我看见阿奎尔领主对他的一个亲信说:“此时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个强壮的男人来领导我们,而我们竟受控于一个女人,一个去世国王的小妾。我们一定能找到什么方法除掉她。”这时,我觉得我们必须果断迅速地采取行动了。

首先,在老朋友阿顿的帮助下,我弄到了一份不轨分子和意图叛变人员的名单。名单上排在第一位的是默克斯的长子阿奎尔领主,对此,我一点也不奇怪,因为从他说话的口形我已知道了他的背叛情绪。阿奎尔领主是一个狂妄自大的愤怒青年。我相信他胆大妄为,妄想自己头戴皇冠,坐在上下两王国国王的宝座上。

我向塔努斯和女主人表明了我的看法,并提出应该怎样采取行动,之后,他们召集议会,在河岸上召开了一次庄严的全体会议。

洛斯特丽丝女王开场就说:“我非常清楚,大家是多么渴望回到自己的土地上,多么厌倦这次漫长的航行。我和你们一样,不止一次梦回底比斯。”

我看见阿奎尔领主与他的同伙诡秘地交换着眼神,更加坚信了自己对他们的怀疑。

“可是,埃及的公民们,事情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糟。哈比女神正遵守着她的承诺,守护着我们的长征。你们谁都想不到,其实我们离底比斯城要比大家想象的近得多。等有一天我们返回热爱的城市时,就用不着再重复我们来时这段疲惫漫长的旅程,我们不必再一次面对挡在河道上的那些地狱般的瀑布所带来的危险与艰辛了。”

听众中有点骚动,人们小声议论,表示怀疑。阿奎尔领主笑了,虽然声音还没大到显得不尊重、不合适的地步,女主人还是把他叫了起来。“阿奎尔领主,你好像对我的话有所怀疑?”

“绝对没有,陛下。我诅咒这样不忠的想法。”阿奎尔领主急忙否定。他还不够强大,也不太确定人们对他的支持程度有多高,还不敢正面对峙。他还没准备好,我就把他揭发了出来。

“我的奴隶泰塔测绘了这些天里我们走过的河道,”洛斯特丽丝王后继续说,“你们都看见了那辆轮子上插有旗子的战车,它是用来测量距离的。并且泰塔研究了天象,找出了我们行驶的方向。我命令他现在走上前来,把他的计算结果展示给我们。”

迈穆农王子已经帮我把河道图临摹了二十卷。小王子才9岁,书法已经很好了。我把河道图传给所有的高官,以便他们能更好地理解我的话。我提醒他们注意,自从离开埃勒芬蒂尼以来,我们一直行进的路程几乎呈环形。

他们表现出明显的震惊。只有祭司们对此略有所知,他们也研究了星空,有些人对航海还比较擅长,但他们也被河流的迂回吓了一跳。这没有什么好惊讶的,因为我给他们看的地图并不完全准确。为了打击阿奎尔领主及其党羽抢占上风,我对实际数据有所改动,使曲线两个端点的距离看上去比我计算的结果要短些。

“各位大人,从这些图表中你们能看出,从我们离开第二道大瀑布算起,已经走了近千里的路程,所以现在,我们站着的地方离我们的出发点不过几百里地而已。”

克拉塔斯站起来,问了一个会前我已经安排好的问题。“那是不是说,如果我们走捷径,从沙漠穿过去到第二大瀑布,会与从底比斯到红海再返回的距离相同?从底比斯到红海我都走过好几次了。”

我转向他:“那段路程我也走过。来回各用十天,而且当时我们还没有马。现在我们若要穿过那条狭窄的沙漠地带并不艰难。也就是说从这里我们可以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能回到埃勒芬蒂尼城,并且只需在阿苏恩穿过第一大瀑布即可。”

这时下边传来一片惊讶与嗡嗡议论的声音。这些地图从一个人传给另一个人,人们热切地看着,我观察到会场的整个氛围好转了,人们都接受了我的理论。他们出乎意料地了解到,自己竟然离家已经这么近了,并且那片地形还是他们都熟悉的,不禁全都高兴起来了。

只有阿奎尔领主和他的同伙表情很难看。因为在这场掷色子的游戏中,他们失去了最高点。正像我预料的那样,他生气地站起来问我第二个问题。

“一个奴隶的涂鸦有多大的精确性?”他的语言很不客气,表情高傲。“拿笔在纸上画几道,这简单,但若面对几百里地的沙子和岩石,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你这个奴隶怎么证明你的疯狂理论符合事实?”

“阿奎尔领主领主提到了问题的要点,”我的女主人高兴地说,“能这样问,说明他对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有敏锐的洞察力。我打算派一批优秀的人出行,穿过沙漠最窄的部分,为我们北行,开辟回到美丽的底比斯城的路线。”

我看见阿奎尔领主的表情突然变了,因为他理解了王后的话,并且意识到了这是给他设好的陷阱。他匆忙坐下,显出一副冷淡、不感兴趣的样子。不过,女主人毫不留情,继续说道,“我正犹豫着派谁出行最合适,现在阿奎尔领主以他独到的领悟和洞察力向我表明,他是这项重要任务的不二人选。是不是啊,我的大人?”她甜甜地问道,接着还没有等他回答,就又继续流畅地说:“我们很感激你,阿奎尔领主。你可以带上任何你需要的人和设备。我命令你在下次的月圆前出发。月亮会使你夜间出行容易一些,避免了白天的炙热。我会派一些能根据星星导航的人与你同行。在月末前你就应该能顺利到达第二大瀑布并返回到这里。如果你能凯旋而归,我会为你戴上荣誉金链。”

阿奎尔领主目瞪口呆地望着她,虽然他的同伙都离开了,他仍呆呆地坐在凳子上。我完全以为他会找借口推脱这个我们诱他陷入的使命,但最后他竟然来找我寻求建议,让我帮助他安排侦察队队员,这倒使我大大吃惊。看来我可能把他看错了。现在既然他有了意义重大的使命,或者他可以由一名惹麻烦的人变成我们之中有用的成员。

我为他选了一些精兵良马,还有五辆牢固的战车。战车是用来运载储水的革制水袋的,如果节省点,水够他们用一个月。等到月圆的时候,阿奎尔领主很高兴,也很乐观,我却为自己把距离说得短了些,把困难说得简单了些感到罪过。

当远征队出发时,我和他们走了一小段距离来到沙漠里,为他们指点正确的道路,然后我独自站着,看他们融入银色月光照耀下的沙漠。他们正向我们叫做“天琴座”的那片星星走去,那片星标志着北部天空。

接下来的几周里我每天都想着阿奎尔,我们待在第四大瀑布下面,我希望我给他的地图没有我担心的那么不准确。不过至少,他这个叛乱隐患消除了,去了北方。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们在岛上和河岸上种上庄稼。不过,这个地方的土地比河下游其他地点更陡些,在这里提水灌溉庄稼更难。所以,不难预想,收成的数量和质量一定不会太好。

自然,我们又把汲水用的传统桔槔放到了长长的平衡臂上,从河里提水。这活儿由一个奴隶来做。他把平衡臂末端的陶罐扔到水里,然后提上来,把水倒进河岸的灌溉渠里,那是一项又慢又费力的工作。这里河岸很高,用这种方法来采水还极其浪费。

每天晚上迈穆农和我都乘车沿河岸而行,我担心眼下生长的庄稼收成很少。我们有几千张嘴等着吃饭,而谷物仍是我们的主食。我预见到一场饥荒可能要来临,除非我们能运来更多的水浇地。

我不知道是什么促使我想起把轮子用于汲水,除非一种可能,就是到这时轮子已经成了我生命中的一种牵挂和热情。我还在担心我们战车的轮子爆裂的问题。我的梦里满是旋转的和碎裂的轮子,轮边缘带着铜刀或是用来测量所经过距离的小旗。大大小小的轮子时常萦绕着我,使我夜不能眠。

我从一个哈比祭司那里听说,有些种类的木材在水里浸泡一段时间后会变得更硬更有弹性,所以我就用这种方法来做实验。我们是为了这个目的才把战车轮子放到水中的,水流冲击到车轮边缘,带动车毂上的轮子开始转动。我漫不经心地看着,但当轮子沉入水中后,转动就停止了,我也就没有再想什么。

几天后,一艘小船穿过两个岛时倾覆了,船上两个人被冲到湍流中淹死了。看到这个悲剧,迈穆农很痛苦。我趁机又警告他河的危险与威力。

“它真有力量,甚至能转动一个战车的车轮。”

“我不相信你,泰塔。你是说来吓唬我的。你知道我多么喜欢在河里游泳!”

于是,我为他安排了一次展览,我们都对此印象深刻,轮子的边缘在蘸进流动的水中后,转了起来。

“泰塔,如果轮缘上装有桨,轮子就会转得更快些。”迈穆农最后告诉我他的观点。我惊讶地注视着他。他此时才10岁多一点,不过却能以一种探索求新的目光看待一切。

等到下一次月圆时,我们已经建好了由河水来驱动的轮子。它用一排小土钵提水,然后把水洒到高高的尼罗河岸上的水渠里。

我的女主人尽管挺着个大肚子,还是来到岸边观看这个神奇的机械。她很高兴。

“你真善于用水来做东西,泰塔。”她告诉我。“你还记得在埃勒芬蒂尼时为我造的水凳吗?”

“要是你能让我们像文明人那样坐在体面的家里,我现在就能为你再做一个。”

塔努斯也同样对水轮印象很深,不过当然他不会流露出来。相反,他向我笑道:“很精巧,但它什么时候也会像你着名的战车车轮一样爆掉?”他问。克拉塔斯和其他一些军队里的呆头鹅觉得这话非常有趣。此后每当水中一个车轮坏掉了,他们都说“变成泰塔”了,泰塔是王子对我的昵称。

尽管车轮有些不稳定,但庄稼却很快茁壮起来,高处河岸的土地变绿了,在尼罗河日光的照射下,金色的玉米沉甸甸地弯下来。我们在第四道大瀑布那里收获的,并不仅仅是这些庄稼。还有,洛斯特丽丝王后又生了一个小公主。如果要说什么,只能说这个婴儿比她的姐姐长得更纤巧。

奇怪的是贝凯莎公主生来就有一头金黄泛红的卷发。她神圣的幽灵父亲麦摩斯皮肤黝黑,而她的母亲头发更是黑得像鹰的翅膀。没人能解释这种不寻常的发色,但都认为很漂亮。

当尼罗河又一次涨水时,贝凯莎两个月大了,我们做好了渡过第四大瀑布的准备。此时,一年来的辛勤劳作已让我们有了许多经验,并学会了对付这条贪婪的河流的各种方法。

我们还没出发,营地中就掀起了一股巨大的喧嚣。我和迈穆农王子正在远处河岸上视察马匹,看看是否一切都已准备好,能否起航驶向瀑布上游,这时我们听到喊声与欢呼声。

我们匆匆赶回船队,来到了东岸,发现营地里一片骚动,人们都挥着棕榈叶,唱着欢迎与荣誉之歌。我们向人群中挤去,见人们围着一组破烂马车队,马已瘦骨嶙峋,一伙儿老兵也个个消瘦、风尘仆仆,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散发着沙漠的气息。

“塞特惩罚你和你那张地图,泰塔。”阿奎尔领主站在领头的马车上向我喊道。“我不知道你们谁撒谎,但你最厉害,路程是你们对我们说的两倍远。”

“你们真的到了河的北面吗?”我向他喊道,兴奋地跳着,努力从人群中挤过去。

“到了又回来了!”他笑了,对自己的成就非常骄傲,“我们在第二道大瀑布扎的营,吃了尼罗河的鲜鱼。回底比斯的路开辟了!”

我的女主人下令为这些人举行庆功宴。阿奎尔领主成了这天的焦点。庆典最高潮时,洛斯特丽丝王后把荣誉金链挂在了他的脖子上,并提升他为万人统帅。女主人站起来看着这个得意忘形的家伙,好像还觉得奖励不够,于是赐他兵权,统领第四战车分队,并给他一张许可状,承诺等我们回到底比斯时,赏赐他一百费丹的良田。

我认为这些有点过分,尤其是赐予他这么多土地,而这些土地必须从女主人自己的地中拨出。毕竟阿奎尔曾经差一点就叛变,并且,尽管他的成就值得嘉奖,而实际上我才是建议并策划这次远征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奖给可怜的泰塔一条金链一点也不过分。

不过,我不得不称赞女主人的聪明和政治家风度。她已经把阿奎尔、她过去一个潜在的最危险的敌人,变成了热切而忠实的追随者,他在未来的日子里曾多次向她证明自己的价值。她有对付男人的方法,而且每天都在管理国家方面积累经验。

驯服了阿奎尔领主,发现了捷径,我们没有后顾之忧,于是个个精神饱满,勇敢地向着第四大瀑布上游前进了。

我们还没走上一个月,就意识到时来运转,女神兑现了她的承诺。

每天的变化都清晰地表明我们马上要苦尽甘来。沙漠终于被抛在后面了,这条宽阔平稳的大河又一次转向了南方,把我们带进了一片从未见过的土地。

正是在这儿,我们一行的许多人第一次看见了奇迹般的雨。尽管我曾在下王国见过雨,但其他许多人还从未见过水从天上下来。我们吃惊地仰着头,让雨水打在脸上,听雷声滚过天空,闪电白光晃得我们什么也看不见。

这里降雨量大,而且很有规律,充足的雨水带来了令人兴奋的新景象,让我们惊叹不已。我们在领航舰甲板上朝尼罗河两岸望去,双目所及之处,是一片宽阔的非洲大草原。这里能为我们的马匹提供丰富的草料,为我们的战车提供无限疆域。我们可以自由出行,没有沙丘或岩石山挡住我们的去路。

这不是女神给我们的唯一恩赐。这里还有树木。狭长的山谷是刺果树的家园,从前山谷里可能有森林,谁也说不准,但森林已在几百年前让人类用斧子砍掉了。树木对于我们埃及人来说,是稀罕又珍贵的东西。埃及的木材多是来自遥远的异域,是用船或载货的牲口运回去的。

从这里无论往哪个方向看,都能看见大树。树林长得并不很密,不像我们在大瀑布的岛上见过的那样,但是很高,高大的树干之间有宽阔的草坪空地。这里的平原上木材很多,足够世界上所有国家在各地海域建造舰队了。即使这样,还会有很多剩余,剩下的木材作为燃料,恐怕能烧上几百年。我们这些人一辈子都是靠烧牲畜粪便来烹食的,此刻看着周围,心中充满了无比的惊讶。

我们终于到达了这片传说中的富饶之地库施,在这里,我们发现的财富不仅仅是木材,还有更为神奇的动物。我从远处第一眼看到它们时,以为是灰色花岗岩墓碑。它们立在嫩草丛生的草原上,就在刺槐树丛的树荫下。正当我们看得迷惑不解时,这些大岩石竟开始移动了。“大象!”我以前从未见过,但它们不可能是别的东西。我身边其他站在甲板上的人也喊了起来。

“大象,象牙!”这些都是财富,是连拥有无数陪葬财宝的麦摩斯法老做梦都无法想象的财富。而我们无论向哪里望去,都可以看到站立的大象群。

“几千头,”塔努斯向周围看着,眼里流露出猎手的激情,“看吧,泰塔,多得不计其数啊!”

草原上聚满了生灵,不只是大象,还有羚羊和瞪羚。有些我们认识,有些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将来我们可能会更好地了解它们,为各种各样的动物命名。

长角羚羊与紫色的水鹿夹杂在一起,水鹿的角弯得像我为塔努斯造的弓,身上带着斑点的长颈鹿一伸脖子就可以够到刺槐树顶。犀牛嘴里长出的角有一人多高,像长矛一样锋利。水牛在河边的泥里打滚。它们是巨大的牛类动物,像塞特的胡子一样黑,一样丑陋。它们看着我们的船经过,眼神忧郁,很快我们就会知道那眼神背后的恶意和那些下垂的黑犄角的厉害了。

“从船里卸下战车,”塔努斯急不可耐,喊道,“套上马,开始狩猎。”

如果知道我们所面临的巨大危险,我绝不会允许迈穆农王子登上踏板,站在我后面,和我们一起出去捕猎大象。这是第一次,在我们这些一无所知的人的眼里,大象看起来那么温顺,缓慢又笨拙,非常愚蠢。它们当然应该是很容易猎取的动物。

塔努斯精神抖擞,急于追捕这些新的猎物。他迫不及待,还没等四支战车车队都聚齐,而只是第一战车队的五十辆车刚准备好,他就下令出发了。我们高喊着向其他驾车的人挑战,赌狩猎的结果。长长的车队在河岸的树丛中滚滚前进。

“让我驾车,泰塔。”王子要求道,“你知道我和你驾得一样好。”尽管他是一个天生的驭马者,凭直觉就能悟出战马的秉性,而且他还几乎每天都练习驾车技术,不过他的吹嘘还是没有根据的。他当然没有我驾车驾得好,因为军队中没有人敢那么说,当然一个11岁的孩子更不可能了。

“看我驾车,学着点。”我告诉他。当迈穆农向塔努斯求助时,塔努斯终于支持了我一次。

“泰塔做得对。这次狩猎我们以前没干过。你要闭上嘴巴,睁大眼睛,孩子。”

我们前面那群奇怪的灰皮动物正在吃从树上落下来的树籽。我们以小跑的速度向它们靠近,我非常好奇,边跑边急切地观察它们。大象的耳朵非常大,它们支起耳朵朝向我们,鼻子翘得老高,我猜它们正在闻我们的味道。我不知道它们此前是否闻过人或马的气味。

还有一群小象,象妈妈把它们赶到象群中央,然后围在一边保护它们。这种母爱让我很受感动,这时我才开始朦朦胧胧有一点感觉,觉得这些动物也许不像看起来那么迟钝。“这些都是雌象,”我没有回头,对着踏板上的塔努斯喊道,“脚下跟着幼象,它们的象牙都很小,没什么价值。”

“你说得对。”塔努斯站在我肩后往前指,“看它们后面,那两个一定是雄象。看它们站着时多高,躯干多粗啊。看那象牙,在阳光下发着光呢。”我向后面的车发出信号,我们绕过了这群雌象和小象,继续前进,仍保持队伍行进阵式,穿过刺槐树丛向两头公象奔去。前进时,我们不得不绕着行走,躲避树上掉下来的树枝和连根拔起来的巨大的刺槐树干。由于还不知道这些动物具有难以置信的力量,所以我回头对塔努斯说,“这里一定有过一场巨大的风暴,风暴席卷森林,才带来这么大的破坏。”那时我一点也没有想到,其实大象才是罪魁祸首,而它们看起来那么温顺,像是毫无抵抗力的样子。

那两头老公象感觉到了有东西在逼近,于是把脸转向我们。那时我才意识到它们有多大。它们把耳朵展开时似乎能把天空遮住,而头部则像一片黑暗的雷雨云。

“快看那象牙,”塔努斯喊到。他没感到有什么危险,还只关心着狩猎的战利品。但是马匹都很紧张,有些惊慌了,马儿嗅到了这些奇怪猎物的气息,把头扬起来,在缰绳套中不停挣扎、乱窜。想控制它们,让它们跑直线都很难。

“右面那个最大,”迈穆农尖声说。

“我们应该先射它。”这小家伙和他父亲一样急切。

“听到陛下的命令了吧。”塔努斯笑道,“我们要射中右边那个,让克拉塔斯射另一个,那个也够他对付了。”

于是,我举起拳头,发出指令,把队伍分成两列。克拉塔斯驶到我们左面,二十五辆战车成线形聚在他后面。而我们则径直向这头巨象冲去。那淡黄色的象牙从它硕大的脑袋上支出来,有荷鲁斯神庙的柱子那么粗。

“向它猛冲,”塔努斯喊道,“在它转身跑之前就把它射倒。”

“嘿,驾!”我朝着佩兴斯和布雷德大声叫,两匹马开始跑起来。我们都以为这庞然大物一旦意识到有危险就会跑开。我们还没见过什么动物好端端地会站在那里等着我们去进攻。就连狮子都逃避猎人,除非它受伤或受困了。而这些肥胖的动物怎么会与众不同呢?

“它的头真大,目标好打。”塔努斯高兴地喊道,搭上了支箭。“我一箭就能射死它,让它来不及跑,跑近点,跑到那可笑的长鼻子下面。”

我们后面其余的车以单列列开。我们的计划是等靠近后再合成两列,从雄象的两侧经过,同时把箭射出去,然后再转回来。这是经典的战车战术。

现在我们已经到了公象的面前,它仍然站在那里不动。或许这些动物真的像它们看起来的那样,头脑迟钝。这样可能猎杀起来就容易了。我感到塔努斯对这样无聊的捕杀有些失望。

“进攻啊,你个老傻瓜!”他鄙视地喊,“别光站在那儿啊!”

公象似乎听懂了这个挑战。它扬起鼻子,吹出一阵震耳欲聋的声音。马猛地惊退,使我撞到了挡板上,伤到了我的肋骨。一时间,我不能控制马匹了,我们只好转向一边。

然后公象又尖叫了,并且跑了起来。

“天啊,看它来了!”塔努斯吃惊地吼着,因为这畜生并没有跑开,而是直直地向我们冲来,攻势凶猛。它比马要快得多,像被猎狗追急的豹子一样矫健灵活。它飞起的每步都踢起很多尘土,我还没来得及控制住马车,它就到了我们跟前。

我得抬头仰望它,它像座高塔一样耸在我们正上方,伸出鼻子要把我们从战车驾驶板上拔出来。我真不能相信它竟有那么大的个头,眼睛里的愤怒那么强烈。那不是动物的眼睛,而是聪明、机智的人的眼睛。这不是头懒散的猪,而是一个勇猛可怕的对手,我们因骄傲无知而贸然挑战了它。

塔努斯放出了一箭,正中公象的前额中央。我期望这箭能穿透它的脑部,期望着它能倒下。那时我们还不知道,大象的脑并不在常人认为的额头位置,而是在大山般的头颅的后面,有一块大绵骨保护着,没有箭能穿透。

那箭射中了,可大公象丝毫没有反应,身子一点也没有摇动,它只不过把鼻子伸上去,用鼻头抓住箭柄,像人用手抓一样,把箭柄从肉中拔出来,扔到一边,继续追来,把沾了血的鼻子向我们伸来。

我们队伍中第二辆车里的辉救了我们。在这头愤怒的公象面前,我们丝毫没有反抗的能力。辉像魔鬼一样策马高喊,从侧面上来。车上的弓箭手从他后面的踏板上射出一箭,正中公象脸上,箭扎在眼睛下面一巴掌远的地方,这才把大象的注意力从我们这里引开了。

大象开始追赶辉,但他的车正全速奔跑,所以很快跑开了。而队伍中的另一辆战车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车夫没有辉的高超技巧,转弯转得不及时。公象把鼻子扬起老高,然后砸下来,如同一把行刑的斧子。

象鼻子砸在左侧那匹马的后背上,咔嚓一声砸断了马的脊柱。残废的马跌倒了,把另一匹马也带倒,战车滚到一边,里面的人被甩了出来。大象把一只前蹄放在倒下的一名战车士兵身上,用鼻子扯下那士兵的头颅,像孩子扔球一样高高扔起。头颅在空中旋转,殷红的鲜血从断掉的脖子里洒出来,像一片鲜亮的羽毛。

这时,下一辆战车驶过来,分散了公象的注意力。

我在树丛边上停住了马车,惊恐地回头看,我们的车队已被击溃,从左翼进攻的克拉塔斯和我们的处境一样惨,所以地面上到处散落着士兵的尸体和摔破的战车。

两头公象忙着拔箭柄,鲜血从身上淌下,在尘灰色的皮上留下许多湿漉漉的条纹。但是伤口似乎并没有减弱它们的战斗力,反而激化了它们的愤怒。那两头大象在树丛中横冲直撞,击碎倾翻的马车,用巨大的蹄子踩住倒在地上的马,把喊叫的人先扔到高空,等摔落到地上时再踩住他们。

克拉塔斯赶到我们旁边,喊道,“呸,塞特跨下的厉蟹,这活儿真够刺激!我们第一次冲锋就丢了八辆战车。”

“比你想象的更刺激,克拉塔斯指挥。”迈穆农王子回头向他喊道。他要是保留自己的想法默不作声就好了,因为在混乱之中我们都把这孩子忘了,这一喊反倒提醒了我们,我和塔努斯都转过来对着他。

“对于你,年轻人,你今天已经活动够了。”我坚定地告诉他。

“你该回舰队了,而且要立刻回去。”塔努斯表示同意。这时一辆空战车中速跑来。我不知车上的人怎么了,很可能被甩了出去,或被某一头狂怒的公象整个拔了出去。

“抓住那些马!”塔努斯命令道,等空车被带回到我们跟前时,他告诉王子,“快出去,乘那辆车到河岸上,等我们回来。”

“塔努斯领主,”迈穆农王子站直身子,他的个头还只到他父亲的肩膀处,“我抗议!”

“别跟我耍王子威风,年轻人。如果你一定要那样,就回去向你母后抗议吧。”他用一只手把王子举起来放进那辆战车的空驾驶舱里。

“塔努斯领主,这是我的权力啊!”迈穆农绝望地做着最后的尝试,想要继续狩猎。

“如果我回头时,你还在这儿,我就要用剑鞘打你的屁股了,那也是我的权力。”塔努斯说道,转过脸去。我们两个都不再想这个孩子了。“收集象牙真不像采蘑菇那样简单啊,”我说道,“我们得想出更好的计划。”

“你往这些动物的头上射箭杀不死它们,”塔努斯咆哮道,“我们要冲上去试着在它们的肋骨上射一箭。如果它们头颅里没有脑子,那它们也一定有心肝肺。”

我拉紧缰绳,抬高马的脑袋,准备重上战场,但可以感觉到,佩兴斯和布雷德也和我们一样紧张。我们都不喜欢第一次猎象的情景。

“我们一直冲到它面前,”我告诉塔努斯,“然后转过去,闪出一个大侧面,你好射它的肋骨。”

我让马匹小跑,然后慢慢加速冲进刺槐树丛。在我们前面,公象横冲直撞,地面上散落着倾覆的战车、死人和残马。它见我们过来,又发出了一声令人恐惧的尖叫,听得我毛骨悚然,而马抖着耳朵,又向后退缩了。我用缰绳把它们聚拢起来,赶它们前进。

公象朝我们进攻而来,像岩石从陡峭的山坡滑下来。它既愤怒又痛苦,样子更可怕,但我稳住拉车的两匹马,没让它们跑出最快的速度。然后,等我们快跟那大象冲到一起时,我叱马扬鞭,使马疯狂地快跑。同时,我拼命往左拐,把公象的侧面闪出来。在不到二十步的范围内,塔努斯迅速地连放三箭,射向大象的胸膛。三支箭都中了胸部,从肋骨缝中间穿进去,整个射进了灰皮中。

公象又尖叫了,但这次是因为疼痛而不是愤怒。它过来抓我们,我们冲出了它鼻子所及的范围。我回头看见它站在我们扬起的尘烟中。但当它再次咆哮时,鲜血从鼻头流出来,像水壶中喷出的蒸气。

“肺,”我喊到,“干得好,塔努斯。你伤到了它的肺。”

“我们已经找到了窍门,”塔努斯兴奋地说,“我们回去,我再给他一箭穿透心脏。”

我驾回去,此时马匹还很强壮,也很听话。

“快,我的美人,”我对它们喊,“再来一次,驾!”

尽管受了致命伤,公象离死亡还远着呢。我后来才了解到这些庞然大物的生命力有多坚韧。此刻它凭着勇气又一次向我们进攻而来,我为此对它充满了敬意,虽然还处在狩猎的酣战中,虽然还处在对自身安全的恐惧中,这时我就开始为我们对它的摧残感到害臊。

或许是因为这份羞愧,我让马车走得很近。我想用自己的勇气与它对峙,来表达我对它的尊敬。近得都快来不及闪躲时,我才扭转了马车以避开它的进攻,想要从它一边逃过那邪恶的鼻子。

就在这时,我们战车的外轮爆裂了。那一刻叫人眩晕,我像一个体操运动员那样在空中翻了个筋斗,不过这也不是我第一次被甩出去,我早学会了像猫一样降落。我稳住气让自己滚了两圈。地很软,草厚得像垫子一样。我站起来,没受伤,反应还很灵敏。我扫了一眼,塔努斯没我这样成功,他四肢张开平躺在地上不动了。

马都站起来了,却被摔毁的战车拽住跑不开。公象向它们进攻。布雷德离象最近。那象用鼻子劈断了我爱马的脊背。布雷德蹄子一软,跪在地上尖叫。佩兴斯还和它拴在一起。公象把一支粗牙穿进布雷德的胸膛,然后扬起头,把这匹连踢带挣扎的动物举到了空中。

那时我本应该赶快跑,因为公象还没注意到我。但佩兴斯没有受伤。我不能离开它。大象的侧身对着我,它的耳朵像船帆一样挡住了我,我没有进入它的视线中,所以它并没有看见我跑过来。我赶到翻倒的车旁,一把从剑鞘中抽出塔努斯的剑,冲到佩兴斯的旁边。

尽管另一匹马的血溅到了它脖子和前胸上,它仍然没有受伤。当然,它恐惧得发疯,狂叫着用两条腿踢着,差点没把我的脑壳踢碎。我低头一闪,它的蹄子飞过我头顶,刮了一下我的面额。

我用剑砍断把它绑到车柱上的皮具。剑很锋利,可以用来剃头发,皮具在利刃下裂开。用力砍了三下,佩兴斯就可以自由奔跑了。我伸手去抓它的马鬃,想爬到马背上去,可它吓坏了,还没等我抓住就跳开了。它的肩胛把我撞开,我重重地摔倒在地上,跌到战车的下面。

我挣扎着看见佩兴斯从树丛里冲了出去;它以轻快的步子自由奔跑,我知道它没受伤,然后我就开始寻找塔努斯。他躺在离车十步远的地方,脸朝下。我以为他死了。但这时他抬起头来往四处看,看见我时,一脸的迷惑与虚弱。我知道任何突然的动作都可能把大象吸引过去,所以我努力让他静静地躺着,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因为被激怒的公象还站在我旁边。

我抬头看公象,可怜的布雷德挂在它的牙齿上,革皮缰绳套住了大象鼻子。公象开始走动了,拖动着摔坏的战车,它努力想甩掉挂在牙齿上的布雷德,用牙尖豁开了马肚子,马胃里东西的臭味、血腥味和大象特殊的难闻味混在一起。但我鼻子里却还闻到了更强烈的汗臭味,那是我自己被吓出的冷汗。

象头仍没有朝向我,待我确定这点后,站了起来,忧心忡忡地跑到塔努斯躺的地方。“起来,快起来!”我用粗哑的声音小声说,并试着扶他站起来。但他很沉,而且还没完全恢复意识。绝望中我回头看看公象。好在它正远离我们,依然还拖着一堆摔坏的马车和那匹马。

我把塔努斯的胳膊搭在我脖子上,用尽全身力气把他扶起来站着,他站不稳,得靠着我,他很重,压得我脚下有些摇晃。“抱着我!”我急切地小声说道。“公象随时都可能发现我们!”

我试着拖塔努斯和我一起走,但他只走了一步就哼了一声靠倒在我身上。“我的腿,”他哼道,“动不了了,膝盖脱臼了,该死的膝盖。”

这时,我才彻底意识到我们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我被这困境吓倒了,怯懦的老毛病又犯了,我两腿松软,没有了一点力气。

“别管我,你这老傻瓜,”塔努斯在我耳边恼怒地说,“丢下我,你快跑!”

大象抬起头来,抖一抖脑袋。那两只巨大的耳朵拍打着自己的肩胛。布雷德的尸体从象牙上滑下来,大象轻轻地把它抛到一边,仿佛那马不过只有一只死兔子那么重。大象的力气大得叫我无法相信。如果它能这么轻松地抛起马和车,它又会怎样对付我这样虚弱的身体呢?“跑啊,看在荷鲁斯的份上,快跑,你个蠢货!”塔努斯催促我,并试图把我推开,但有种奇怪的固执使我不能离开他,我仍撑着他的肩膀。尽管我很害怕,却不能扔下他。

大象听到了塔努斯的声音,转过身来,两只耳朵张得很开,就像一艘战舰的帆。它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们,离我们不到五十步远。

我那时还不知道,后来才了解到大象的视力很不好,几乎跟瞎子一样。它们主要依赖于听觉和嗅觉。只有运动的物体才能吸引它的注意力。如果我们站在那里不动,它根本不可能看见我们。

“它看见我们了”,我喘气道。我拖着塔努斯,迫使他用没受伤的腿在我旁边蹦着走。大象看到了运动的物体,发出了一声尖叫,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声音,让我震耳欲聋,头晕目眩。我们两人都打着转,蹒跚着差点没一起倒下。

然后,公象向我们径直攻来。

它迈着宽大、强劲的步子,耳朵在脑袋两侧扑打。前额上竖着箭柄,血像眼泪一样从脸上流下。它每次尖叫时,肺里的血都从鼻子里像云雾一样喷出来。那大象像悬崖一样高,像死神一样黑,快速向我们冲来。我能看见它眼睛周围有条皱纹,眼睛上长着漂亮女孩子那样浓密的睫毛,但睫毛上闪露着狂怒,我的心因此像石头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叫我动弹不得。

时间似乎放慢了,我进入一种如梦般非现实的状态。我站着,看死神庄严地迈着缓慢而从容的步子向我们逼近,而我们却不能躲开。

“泰塔!”我的脑海了响起了一个孩子的声音。我以为那是因恐惧而产生的幻觉。“泰塔,我来了!”

我完全不敢相信,我回过头来,不再看面前死亡的景象。这时看到一辆战车正从树丛空地的另一头全速直冲而来。马匹舒展着身躯,头向前伸,马耳朵向后仰着,鼻孔张得很大,露出粉红湿润的鼻息肉。可是我并没有看到缰绳处有人在驾车。

“准备好,泰塔!”直到这时,我才看见那个小脑袋,刚露出挡板一点。缰绳抓在两只小拳头里,指关节因用力而显得发白。

“迈穆农,”我叫道,“回去,快转回去!”

风把他的头发吹了下来,吹到了脑袋后,浓浓的黑卷发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红光。他没停,也没减速,继续冲过来。

“看我怎么教训你这个不听话的小流氓,”塔努斯咆哮道,用一条腿蹒跚着往前疾走。我们两人都忘了自己的危险。

“吁!”迈穆农喊着,让全速奔跑的马停下来。他把车转个弯,转得很急,因而里侧的轮子突然停下,轮缘在原地打转。他从我们两人面前插过来,一时间把我们和进攻的公象隔开。战车原地打转,刹那间停住了,停得很漂亮。

我用肩膀把塔努斯往上托,把他放到踏板上躺着。然后我一头扑到他的身上。我一上去,迈穆农就策动马匹,我们向前突然跳去,我差点被甩出踏板。好在及时抓住了侧板,稳住了自己。

“跑,迈穆农,”我尖叫道,“尽你所能快跑!”

“嘿,走!”迈穆农尖叫着。“驾,驾!”战车全速行进,公象在后面紧追,发出愤怒的叫声,马儿受到惊吓,撒腿如飞。

我们三个都从踏板上向后看。公象的头悬在我们头顶,我好像什么也看不见了。象鼻子伸过来够我们,那鼻子离我们很近,每次公象尖叫时,鼻子里喷出的血雾都洒在我们身上,溅我们一脸,我们看起来像是得了可怕的瘟疫。

我们没法儿完全摆脱它的猛追,不过它也没法超过我们。双方的速度相同,赛跑似的冲过林间空地。我们蜷缩在飞奔的战车板上,大象那巨大的头血淋淋地悬在我们上面。车夫只要有一点小差错就可能把我们甩进坑里,或是把车轮跑飞,撞到大树桩上。那么公象立刻就可以追上我们了。但王子拉起缰绳来像个老手,冷静地控制着车,眼睛敏锐地挑选着树丛中的路径。他让战车转弯时倾倒一只轮子,几乎倾翻,来躲开公象疯狂的进攻。他一点都没有胆怯,突然,一切都结束了。

射进公象胸膛的一支箭又往深处扎进了一些,穿破了心脏。大象张大了嘴,一股鲜血涌出了喉咙,它就这样死在了追逐的途中。它的腿从下面伸出来,重重地倒下,落地时的撞击声震得地面都在晃动,大象侧身倒下,又弯又长的象牙伸向天空,好像是要最后摆出一副帝王的姿势。

迈穆农拉住了马,我和塔努斯瘫倒在战车旁,坐在一起回头看那大山似的尸体。塔努斯靠着车的一边,检查了一下受伤的腿,然后慢慢转过来看这个孩子。孩子还不知道他就是自己的父亲。

“荷鲁斯作证,我知道有些人很勇敢,但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你,年轻人。”他如是说道,然后便用胳膊抱起迈穆农搂在怀里。

我没再多看,因为眼泪不停地往下流,眼前已一片模糊。我知道自己像个傻瓜,又犯了多愁善感的毛病,却无法抑制住泪水。我一直盼着看他们父子相拥的场面,这一刻我已经等得太久了。

我刚要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就听到远处隐约传来的欢呼声。我们谁都没注意到,从远处的舰队上正好能看到这场追逐的全景。荷鲁斯呼吸号靠在尼罗河岸边。我能看见高高的艉楼上王后那苗条的身形,即使离得这么远,我依然能看出她脸色苍白,表情凝重。

英勇金链是对勇士的嘉奖,荣誉和威望都高于荣誉金链。只有英雄们才佩戴过。

我们这些王后的扈从和军队各部将领都聚集在舰船甲板上。象牙靠着桅杆堆放在一起,像战利品一样展览示众。军官一律穿着部队的华丽制服。有军衔的将士都站在王后身后待命,号手吹出嘹亮的短曲,王子跪到了王后面前。

“我所热爱的子民!”王后清晰地说,“议会中的王公贵族、军队中的将军和官员,我今日召集你们,嘉奖迈穆农王子,他的成就我和在场各位都已亲眼目睹。”她像对待一个胜利的将军那样,低头向这个11岁的孩子微笑。

“鉴于他的勇敢表现,我正式宣布他为蓝鳄团的一员,级别为二级军官。我特向他颁发英勇金链,戴着它,是自豪和荣耀的象征。”

金链是王室金匠专门为迈穆农那么大的男孩打造的。我亲手为他雕刻了一个黄金小象坠。每个细节我都精雕细琢,眼睛用深红色石榴石片做成,象牙则是真的。它挂在王子光滑而完美的胸前,看起来与他的皮肤也很般配。

看着人们为我的英俊小王子欢呼,我的眼泪又来了。我竭力控制住了自己。我发现我不是唯一一个沉浸在情感中的人,连克拉塔斯、莱迈姆和阿兹提斯这些军人,虽然平常都培养了一种坚强的勇士精神,现在却也像白痴一样咧嘴傻笑。我敢发誓,这些人中有很多人都双眼湿润。这孩子像他的父母一样,很能赢得人们的爱戴和忠心。最后,蓝鳄团的军官一一上前,向王子表示祝贺,他们像拥抱战友一样,用手臂将他抱住。

那天傍晚,我们在夕阳下沿着尼罗河河岸一起驾车时,迈穆农突然拉住马转向我说,“我已经参军了。现在我终于是一名士兵了。所以,你必须为我做一张我自己的弓,泰塔。”

“我会为你做一张的,做一张任何弓箭手都夸口称赞的最好的弓。”我允诺道。

他想了一会我的话,然后叹气说,“谢谢你,泰塔。我想这是我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他说话的方式,好像自己已是个满头银发的老人。

第二天晚上舰队停泊后,我就去找王子,却发现他一个人躲在河岸上一个不显眼的地方。他没看见我,所以我可以观察他一会。

他一丝不挂,头发湿淋淋的,很明显是刚刚在河里游过泳,虽然我一再警告他河里会有暗流和鳄鱼。不过他的行为叫我困惑不解,只见他从河滩上选了两个大石头,一手拿一个,举起又放下,不停地做,很是奇怪。

“泰塔,你在监视我,”他突然喊到,头都没回,“你想问我什么事情吗?”

“我想知道你拿这些石头做什么,你这是在朝拜某个奇怪的库施怪神吗?”

“我要把胳膊锻炼得强壮些,这样就可以拉开新弓了。我希望我的弓有很强的拉力。你不能再拿一个玩具来哄我,泰塔,听到没有?”

我们在河上又遇到了一道大瀑布,这是第五道。后来我们知道,这也是我们行程中遇到的倒数第二个瀑布。不过这次我们不像前四次那样大受阻碍了。由于周围环境的改变,我们不再受制于水路。

我们等待尼罗河再次涨水,好把舰船驶过瀑布,等待期间,我们也像以往那样种庄稼。不同的是,周围是大草原,我们可以派出战车走得更远、更广。女主人派了远征队向南追逐象群,带回象牙。

我们最初驶入库施,这些成群的灰色庞然大物是那么信任地欢迎我们,现在却分散地跑开了。因为无论在哪里见到它们,我们都展开无情的猎杀。不过这些动物很聪明,很快地吸取了教训。

我们到达第五道大瀑布时,发现有数千头象群在两岸树林里吃草。塔努斯命令战车立刻行动。我们已经改进了猎象的战略,学会了如何避免最初那两只公象带给我们的损失。所以,刚到第五道大瀑布的第一天,我们就捕杀了一百零七头大象,而只损失了三辆战车。

第二天,从船甲板上望去,一只象也看不见了。战车只好沿着它们逃跑时在森林里留下的痕迹追踪象群,却一直到五天后才赶上象群。

现在,通常是猎象队伍出发很多星期,都发现不了一头大象,带不回一颗象牙,猎象队只好返回到我们在大瀑布脚下的营寨。有时看起来某个地方有无穷无尽的大象,最后却都成了幻想。正像小王子第一天所说的那样,猎象可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

不过,这些南下的车队并不全是空手而归。他们发现了对于我们来说比象牙更有价值的东西——人。

我一直在做车轮实验,已经几个月没离开过营地了。这段时间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办法,来解决一直困扰我的车轮爆裂问题。而我的灵感来源于塔努斯及其军队同仁对我偶然一次设计失败时的调侃。

最后的解决方案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很多复杂材料的综合运用。在这片草原上,有无限的木材类型可供选择,我还可以结合在我们营地附近猎到的长角羚羊和野牛的角,这两种动物与大象不同,即使经常受到我们的攻击也不离开草原。

我发现刺槐树的木材浸在水中后会变得很坚硬,能够弹开最锋利的铜斧头刃。我把这种木材与角层混合,用铜丝把它们全捆绑起来,和我做莱妮塔弓的方法很像。这样做成的轮子速度可以达到极限,而同时在任何地形上都不会损坏。我和辉用这些新轮子做了十辆车,然后我向克拉塔斯与莱迈姆提出打赌。他们是全军出了名的出手重、破坏型车夫,一辆车到他们手里,很快就能用烂。我赌他们即使极速奔跑,车轮也不能爆裂,赌注是每车十德本金子。

这个游戏正对两个大顽童的胃口。他们孩子似的兴致勃勃,参加了比赛。好几个星期过去了,尼罗河的树林里还回响着他们沙哑的叫喊声和马蹄的砰砰声。等他们体力和速度都达到极限时,辉强烈地向我抱怨,说他们已经累坏了二十套牲口。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我们赢了赌注。新车轮经受住了最严格的考验。

“如果你再多给我们几天时间,”克拉塔斯很明显缺少体育风度,把金子递过来时还抱怨说,“我相信我能把轮子磨烂。”他向我们描述一个自认为有趣的假想场面,描述着车轮崩了车夫被弹出去的情景。

“你真具有小丑天赋,勇敢的克拉塔斯,不过,我还是赢了你的金子。”我在他眼前把金币晃得哗哗作响。“而你讲的不过是老掉牙的笑话。”

正在这时阿奎尔领主率领的侦察队回来了,他是去寻找大象,没找到,反而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天大的消息:往南很远的地方有人居住。

我们本以为穿过第一道大瀑布就可以遇到这些外族部落。几百年来,库施这片土地一直给我们提供了大量奴隶。有的奴隶可能是在部落战争中被自己人抓住,然后和其他贸易品,如象牙、鸵鸟羽毛、野牛角和金土等,一同带到我们王国的边界上。洛斯特丽丝王后有个调皮的黑女奴,就是这片土地上的土着人,是从埃勒芬蒂尼的奴隶市场上买来的。

但是我无法解释,为什么此前我们一直都没有发现这些人。也许是有场部落战争或抢夺奴隶的战争,这些人被打败了,只好退回去了,就像被我们赶跑的象群一样。也可能是有饥饿或瘟疫,这些部落灭绝了也难说。总之到目前为止,我们几乎没见人影。

不过,现在我们终于赶上了他们,我们一行人的兴奋劲儿迅速传播开了。与象牙黄金相比,我们更需要奴隶。我们的文明和生活方式都是建立在奴隶主所有制基础上的,这种制度得到了神的庇护,由来以久,非常神圣。我们从埃及出发时不得已必须放弃大量的奴隶,只带了很少一些。现在,为了我们民族的生存和壮大,我们必须抓更多的奴隶。

塔努斯命令立刻派出全部远征军,他要亲自率军,因为我们还不确定河上游会有什么。我们埃及人使用的奴隶,有些是战争中的囚犯,剩下的就都是从外国的商人手中购买来的。而这次,据我所知,这是几个世纪以来我们第一次被迫去为自己抓奴隶。这种活动对我们来说和猎象一样新奇。不过这次至少我们不会以为猎物会很顺从或愚钝。

塔努斯还是不愿和我以外的车夫做搭档。即使克拉塔斯与莱迈姆费尽心机都不能把车轮用爆,他还是对我设计的新车没有信心。我们带领着纵队,后面第二辆车由蓝鳄团中最年轻的军官迈穆农王子驾驶。

我选了两名最好的战车手作为迈穆农的队员。每辆战车上一般只有一名战车手,但他自己体重太轻了,所以战车可以多乘一人。并且王子的力气还不大,遇到驶不过去的障碍时,还需要把车抬过去,而他的力气还不能抬起战车的一端,所以需要再派一个人来帮他。

我们从陆路穿过瀑布,走了三天后才在河岸上遇到了第一批村落。这村落里都是一些简陋的草棚,特别原始,连棚屋都算不上。塔努斯派人去侦察,然后在拂晓时我们迅速地冲过去,包围了他们。

那些急匆匆走出简陋小棚的人,非常茫然,没有任何反抗,甚至都没想着逃跑。他们聚在一起谈论,看着我们把战车和盾牌围在他们周围。

“好收获啊!”我们扫了他们一眼,塔努斯高兴地说。这些人很高很瘦,四肢很长。他们比我们大多数人都高;我们从他们中间走过,像农民分牲畜一样把他们分成几群,相比之下,连塔努斯都显得矮了。

“有些品种很好,”他兴奋地说,“看那个美男。”他挑出了一个体形出色的年轻人。“在埃勒芬蒂尼奴隶市场上,他什么时候都能卖十个金环。”

他们的女人强壮健康,后背很直,牙齿洁白整齐。每个成年女性背上都背着个婴儿,手上还领着一个。

不过他们是我所见过的最原始的人了。女人和男人一样,都一丝不挂,生殖器露在外面,却一点也不感到羞耻。不过年轻一点的女孩腰上挂着一束鸵鸟蛋壳做成的珠子。我一眼就看出成熟的女性都被以最野蛮的方式割除了阴蒂。后来我了解到这种手术中用的要么是一把石刀,要么是一节碎竹片。她们的下身处都留有伤疤,变成了一个坑的形状,然后用骨头或象牙插住。年轻女孩还没有遭受这样的摧残。我下决心将来一定废止这种习俗。我肯定在这一点上女主人会支持我。

他们肤色很暗,赤裸的身体在早晨的阳光下显出紫色,熟透的黑葡萄的那种紫色。有些人用灰泥和白土抹在身上,然后用手指尖涂上粗陋的花样。他们用牛血和土混合在一起,弄成高高的、油光的头盔,戴在头发上,使他们本就高挑的身材显得更高。

我立刻注意到,他们中没有老年人。我吃了一惊,后来才了解到,他们有一种习俗,就是用战棍把年老的人双腿砸断,然后扔到河岸做鳄鱼的祭品。他们相信鳄鱼是已故祖先的再生,把老人喂给鳄鱼,那他们就也会再生了。

他们没有金属工具。武器都是木棒和削尖的棍子。他们还不会制陶艺术,他们的船是掏空的野生植物。他们不种庄稼,而是用篮子捕鱼,用木棒捕猎长角牛,以此为生。长角牛是他们最有价值的财产。他们从牛脖子上的一根血管里放血,把血和刚挤出的热牛奶混到一起,津津有味地喝这种稠状混合物。

我在随后几个月里研究他们时,发现他们既不会读书,也不能写字。他们唯一的乐器是用掏空的树干做成的鼓;而他们的歌就像野生动物的哼唧和刺耳叫声一样;他们的舞蹈是对性行为的公然模仿,跳舞时男女彼此靠近,臀部碰撞、扭动,直到相遇。这时模仿就变成了现实,最放荡的淫乱行为就开始了。

迈穆农王子问我,我们有什么权利像对待牛群一样抓住他们并占为己有?我告诉他:“他们是野蛮人,我们是文明人。就像父亲对儿子负有责任一样,我们有责任把他们从野蛮状态中解脱出来,让他们看到真正的神,这是笔交易,他们要做的就是用劳动来回报我们。”

迈穆农是个聪明的孩子,我这么解释以后,他就再也没质疑过我的逻辑或道德。

在我的提议下,女主人同意她的两名黑人女奴随远征军一起出发。我与她们俩的个人关系并不怎么愉快,但此刻她们有很大的价值。两个女孩都还记得童年时被抓来做女仆前的事情,还记得库施部落的语言,有利于我们驯化俘虏时的交流。而且,我作为一名乐师,耳朵非常灵敏,善于分辨人的声音;此外,我还有很强的语言天赋。

几个星期后,我就会说希卢克语了,希卢克也就是这些人的称呼。他们的语言与习俗、生活方式一样原始,全部词汇不超过五百个单词,我把它们记在纸卷上,交给奴隶主和塔努斯委任的虏军指挥官,塔努斯从这些俘虏中物色一些人组成步兵团,辅助战车队作战。

我们的第一次进攻太顺利了,因此并没有发觉希卢克人好战的本质。故而对下一次侵袭另一个村庄时会遇到的反抗毫无准备。而这时希卢克人已经警觉起来了,准备对付我们。

希卢克人赶走了牛群,藏起了妇女和儿童。男人们赤裸着身体,用木棒作武器,以一种超乎寻常的勇气与坚韧,成群结队地向我们的战车、弯弓和利剑冲来。

“呸,塞特耳洞里的臭蜡,”在我们击退他们的又一次进攻后,克拉塔斯兴奋地骂道,“这些黑鬼天生就是做士兵的料。”

“这些希卢克人如果经过培训,配上铜制武器,可与世界上任何步兵较量。”塔努斯也同意,“把箭放到架子上。我要尽量多抓活的。”

最后,塔努斯用战车逼他们跑得精疲力竭,将他们那超人的耐力和无畏的勇气一一耗尽,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跪下来,把绳子绑在他们身上。

塔努斯选出最好的俘虏加入步兵团,塔努斯和我一样,很容易就学会了他们的语言。希卢克人很快把他奉为神灵,取代了他们尊拜的鳄鱼,而塔努斯也开始喜欢他们了,就像喜欢自己的马一样。最后,我们就再没有必要像抓动物一样来抓希卢克人了。这些又高又瘦的人自己主动从藏身的芦苇和树丛中走出来,找到塔努斯,请求加入他的部队,充当长矛手。

塔努斯用铜制长矛和象皮盾牌将他们武装起来,让他们统一穿上野猫尾巴制成的短裙制服,头戴鸵鸟羽毛装饰。塔努斯派军官用各种经典的战术阵势来训练他们,而我们也很快就学会了如何把这些步兵团和战车队结合起来。

并不是所有的希卢克人都被选来参军。有一些成了舰船上的桨手,划起船来个个不知疲倦,还有些被派去放牧或看管马群,非常认真负责,因为他们生来就适合放牧。

我们很快了解到,南方更远处还有两个部落,丁卡和曼德里,是他们的夙敌。这两支部落更加原始,也不如希卢克人判断力强。希卢克步兵团在埃及军官的率领下,随战车一起奔赴南方,没有什么事能比攻打夙敌更让希卢克士兵高兴了。几千人将丁卡和曼德里部落团团围住。我们用这两个部落的奴隶去干那些不需要技术的重活累活,他们一个个都极不情愿,像当初的希卢克人一样。

我们的舰队一渡过第五道大瀑布,整个库施的土地就完全展现在面前了。我们由希卢克人带路,舰队驶到了上游,而战车队则沿河岸四处搜寻,带回来更多象牙和大群的奴隶。很快我们到了一个很宽的河道,河水从东部注入尼罗河。这条河水流很小,细流默默地淌入下面的池子里,我们将它命名为阿特巴拉河。不过,希卢克人告诉我们,到了涨水期,这条不愠不火的河会变成愤怒的湍流,大水汹涌,加大尼罗河每年汛水期的水量。洛斯特丽丝王后派了一支寻金队,由希卢克人引路,沿阿特巴拉河尽量往远处走。同时舰队继续南行,沿途不断狩猎,袭击和捕捉奴隶。

现在,我经常看到迈穆农王子的战车奔跑在各路纵队最前面。对此我很担心,总想找办法制止他。当然,他身边有很多优秀的勇士追随他、保护他,但是,非洲丛林里充满了困难与危险,他只不过是个孩子。

我觉得他应该花更多时间,和我一起待在荷鲁斯呼吸号的甲板上,学习羊皮卷书籍,而不是和克拉塔斯、莱迈姆之流驾驶战车奔跑嬉戏。那两个流氓对自身安危从来不在乎,对王子的安全也一样粗心。他们又是打赌又是挑战,又是诱惑又是漫无边际地吹捧他,弄得王子很快就跟他们一样,变得胆大妄为,什么危险的新花样都敢尝试,回来后还津津有味地跟我讲述他的这些恶作剧,吓得我直为他担心。

我向塔努斯抗议,他却只是笑道:“他以后要登基戴上皇冠,就必须学会躲避危险,学会领导人们。”女主人和塔努斯的看法一致。因此我只好想办法,充分珍惜王子与我有限的独处时间。

好在还有两个小公主陪我,她们真是神奇的尤物,给了我莫大的安慰。特修缇与贝凯莎一天天越来越迷人,而我不只是她们名义上的奴隶,由于我们所处的特殊环境,我与她们的亲昵程度远远超过了她们的生身父亲。贝凯莎说的第一个单词就是泰塔,而贝凯莎如果不先听我讲个故事就不睡觉。每次我要离开舰队做其他事情时,她都非常思念我,我想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期。我感到我是我们这个家庭的中心,家里所有人都爱着我。

我们国家的时运几乎和我此时的命运一样好。很快我们派出的寻金队中,就有一名队员从阿特巴拉河的上游出征回来。他跪在洛斯特丽丝王后面前,把一个小皮袋放在她脚下。然后,按她的命令,他打开袋口,倒出一堆闪光的碎石头。有些很小,只有米粒那么大,有些大的则和大拇指一般大。这些石头块块发出那种特别的光,不会有错。

王后召来金匠,他们用火炉和土坩锅实验后,宣布说这些金属块是纯度极高的真金。于是,塔努斯和我骑马回到阿特巴拉上游发现金子的地方,我帮着设计出方案,开采这些河道下面含金的碎石床。

我们让数千名曼德里和丁卡部落的奴隶挖出碎石,装到篮子里,抬到河上小山的岩石坡上,那里,石匠已经挖出了一道人工沟渠。

我绘了一幅奴隶排着长队干活的画面,带给女主人。奴隶们赤裸着身体,湿漉漉的皮肤在阳光中闪亮,每人头上都顶着一个沉重的大筐,吃力地爬上山坡。我们把矿工留下,让他们继续努力开采金子,然后带着五百德本新炼取的金环,与舰队会合,继续南行。

南行的路上,我们又遇到了一道大瀑布,这是第六道,也是最后的湍流。这道瀑布却比其他几道更容易穿越,也快得多。我们的战车和货车绕过了湍流,到达了两条神秘的大河交汇处,这两条河汇合之后,就变成了我们无比热爱的尼罗河。

“这就是泰塔在他的阿蒙拉迷宫幻境中见到的地方。这是女神哈比的圣地,河流在此融为一体。”洛斯特丽丝王后宣布说,“我们的航行到此结束。在这里女神会赐予我们返回埃及的力量。我把此地命名为奎拜,北风之地,因为正是北风把我们带到这里来的。”

“这是吉祥之地。女神已经赐恩于我们,赐给了我们奴隶和黄金。”国事议会的王公贵族也都纷纷表示同意,“我们不再远航了。”

“剩下的事就是为我的丈夫法老麦摩斯寻找墓地。”洛斯特丽丝王后命令道,“一旦坟墓建成,法老安葬后,那么我的誓言就完成了,我们也该回到我们的埃及了。也只有这件事做完,我们才能回去,把喜克索斯暴君从祖国赶出去。”

我想,除了我之外,我们一行人中大多数都会对这个决定感到高兴和轻松。他们饱受着思乡的煎熬,厌倦了多年的长途跋涉。而我却染上了一种坏毛病:渴望旅行探险。我想看看河流下一个转弯处会有什么,下一座山底下又是什么。我想要继续前行,一直走到世界的边缘。所以女主人接下来的命令很让我高兴,她派我去选择王墓的地点,并命令迈穆农王子和他的战车队陪同我出行。这样一来,我不仅可以继续满足我的探险欲望,还可以再一次享受与王子单独作伴的喜悦。

14岁的迈穆农王子已成了此次出征军的统帅,这倒也并不罕见。在我们埃及历史上,曾经有法老统帅大军作战,当时也就这么大。王子极为郑重地担起了第一次独自统领军队的责任。战车准备就绪,迈穆农亲自检查了每匹马、每辆车。我们每辆车有额外两套马备用,这样马匹可以轮流更换,保证休息。

然后我们两人用了很长时间,思考沿哪个方向去寻找墓地最为理想。陵墓地点应该是地势嶙峋、无人居住的地方,这样不易被盗墓者找到。一定得有峭壁,坟墓和通道都建在里面。

自踏上库施之后,我们还没有见到过能满足这些条件的地方。我们细细回想,依我们对身后这片土地的了解程度,猜测前面会有什么。我们现在所站的地方,奎拜是两条河流的交汇点,也是我们整个旅程中到过的最可爱的地方。

空中所有的鸟似乎都聚到这儿来了,从宝石般的小翠鸟到蓝鹤,从数量众多、铺天盖地边叫边走的鸭群,到沿着水边快速奔跑的千鸟和田凫,无所不有。田凫停下来时会发出“咕咕”的哀鸣声,像在悲伤地询问着什么。在银色的刺槐树丛中,在大草原开阔的空地上,羚羊不计其数。这块女神所在的圣地,似乎成了所有生灵朝圣的地方。两河交汇处,往下看,油油的碧水中是成群畅游的鱼儿,而往上看,湛蓝的天空里又有白头鱼鹰在盘旋飞翔,唱着它们那奇怪的、尖声的小调。

两条河各自表达出不同的性格和心情,就像是一对双胞胎的性情不尽相同一样。右手侧的支流水流缓慢,水色发黄,水量比另一条河大,但似乎不那么自信。东侧支流呈暗灰蓝色,摆出一副愤怒、专横的样子,水流汇成一股洪水冲下去,流到下游很远的地方时,还依然污浊不清,慢慢与那条温柔的黄色水流融在一起。

“我们沿哪条河走呢,泰塔?”迈穆农问道。我派人去叫来希卢克向导。

“黄色的河流源于一片广阔无边、充满瘟疫的沼泽。没人能到那里。那是个鳄鱼、河马与叮咬类昆虫的世界,充满热疾,一个人在那儿很容易迷路,永远走不出来。”希卢克向导告诉我们。

“另一条河呢?”我们问。

“发暗的那条河来自天上,从高耸如云的石壁上流下来。没人能攀越那些可怕的峡谷。”

“我们沿左手支流走。”王子决定。“去那岩石壁立的地方,我们会在那里为我父王找到一处安息之地的。”

于是,我们向东走,一直走到远处地平线凸起的群山处。山脉形成了一道天然堡垒,高耸入云,难以逾越,我们从来没有见过、没有攀登过这样高的大山。这些大山旁边竖立着一些小山,是我们熟知的尼罗河峡谷里的小山,与大山相比,这些小山则如同小鸟在河岸沙滩上留下的爪痕。随着我们一日日往前行进,沿途的山脉变得越来越高,到后来一座座山都耸入了天空,山下的世界则变得矮小了。

“没人能到山顶的,”迈穆农王子吃了一惊,说,“那一定是众神的住所。”

抬头望去,山尖云雾缭绕,云端处闪电摇曳,我们听到峡谷和山涧里传来狮吼般的雷声,一阵肃然,恐惧油然而生。

我们不能走得太远,只好停在这可怕山脉的山麓小丘上。前面的峭壁和峡谷挡住了去路,战车只能回头。我们发现,这些山麓小丘中有一个隐蔽的峡谷,两边竖立着森严的石壁。我和王子在这片野地探索了二十天,终于到了一面黑色的峭壁前。迈穆农王子平静地说:“这才是我父王肉体永远安息的地方。”他抬头注视着这块陡峭的巨石,脸上带着梦幻般的神秘表情。“我好像能听到父王的声音,他在我脑海里说,他会很高兴住在这儿的。”

于是我仔细勘察了这块地方,在峭壁上做了记号,把短铜桩锤进石缝里,标明入口的方向和角度,以便随后派人来这里施工。待这一切都完成后,我们从迷宫一样的山涧和咆哮的峡谷中撤了出来,回到尼罗河上的两河交汇处,舰队就停在那里。

我们离开奎拜后,夜里就驻扎在大平原上。一天夜里,我突然惊醒,听到一阵阴森的哼叫声和大群动物移动的声音,在黑暗中,我觉得声音似乎是从四面八方各个角落传来的。迈穆农命令号手吹号,唤醒军队,将战车围成一圈,保护我们。站岗的士兵在篝火上加了木柴,我们借着跳动的火苗,向夜色中望去,看见大群大群的动物,在暗夜里如尼罗河的洪流一样从我们身边流过,发出可怕的叫声和哼唧声,震耳欲聋,这群动物的势头很凶,有些撞到我们围在外圈的战车上,撞倒了一些战车。在这样的嘈杂声中,想睡觉是不可能了,因为整个晚上,这股洪流都一直没有减弱。

黎明时分,我们才看清了这番惊人的景象。举目望去,四面八方全都是动物,整个平原如同用动物铺了一层会动的毯子。所有的动物都在朝一个方向行进,前进的步伐中流露出一种宿命的坚决,它们各个垂着脑袋,把头埋在扬起的尘土中,发出一种奇怪的哀号声。这群动物无边无际,时不时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动物扬起蹄子,乱蹦乱跳,漫无目的地追逐,如同平稳河面上偶然卷起的涡流。然后不久,它们又安静下来,迈着原先那种沉重的步伐,跟着前面的动物,走向迷茫的远方。

我们一动不动,惊讶万分。这些动物都是同一种,一只只完全相同,都是暗紫色,颈部堆满赘肉,上面长着鬃毛,头上的角形状如同弯月。头部畸形,鼻子又肥又圆,前肘高大,倾向瘦削的后臀。

最后我们套上战车,继续赶路,战车成了一支舰队,在这群动物组成的海洋中穿行。它们闪出一条道路,让我们通过,同时在战车的两侧继续前进,近得我们一伸手就能够摸到。它们毫不畏惧,用呆滞的目光看着我们,没有一丝好奇。

到午饭时分,迈穆农已用箭射死了五只动物。我们扒了皮,切了肉,而其他动物仍然无动于衷地从我们身边走过,距离不过一臂之远。尽管这种动物其貌不扬,可用篝火一烤,肉的香美却丝毫不比我尝过的其他野味差。

“这是神赐予我们的又一件礼物。”迈穆农说道,“等我们一回到舰船大部队处,就派出人马跟随它们,我们得囤积大量的肉,来养活军队的士兵和奴隶。”

从希卢克向导那里,我们了解到,这种不可思议的大规模动物迁徙每年都有一次,这些动物从一个草场迁徙到几百里外的另一个草场。希卢克人根据它们那种奇怪的叫声,把它们叫做“胬”,就是角马。“这可是用之不竭的资源,每年都有。”我告诉王子。那时我们谁都没有预料到,这些笨拙的角马会带来怎样的灾难。本来,从它们耷拉的脑袋和无缘由的哼唧中,我应该有所警惕的,或者也应该从它们鼻孔淌出的黏液看出些预兆的。但是当时我没有多想,以为它们不过是温顺无害的动物,以为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收获。

我们一到两河处,就向洛斯特丽丝王后禀报了角马迁徙一事。她也赞同迈穆农王子的提议。于是,她命克拉塔斯和莱迈姆辅助王子,命王子带上一支纵队,由二百辆战车、若干货车和几千名希卢克士兵组成,前去猎杀角马,越多越好,将角马切开熏腌,以充军饷。

我没有陪同出行,因为我不喜欢做屠夫的助手。不过,我很快就看到草原上燃起的浓烟了。烟火将肉熏黑,储存起来。又过了几天,货车回来了,每辆车上都载满了熏黑的肉片。

那天正好是我们第一次见到角马群后的第二十天,我坐在尼罗河河岸的树荫下,与亲密的老朋友阿顿下巴奥棋玩。出于放松和对老朋友的尊敬,我打开了一坛从埃及带来的上好的酒。我和阿顿一边讨价还价,玩个不休,一边心满意足地品尝着美酒。

我们一点也不知道,一场毁灭性的灾难正要降临到所有人的头上。相反,我还有充分的理由得意一番。前一天我刚绘制好了法老陵墓的图纸,完成了设计工作,我精心设计了好几处机关,以防止盗墓者的破坏。洛斯特丽丝已经批准了这些设计并委托一名石匠监督建造工作。她告诉我,我可以动用一切奴隶和设备修建陵墓。我的女主人态度坚决,她要履行对已逝丈夫的承诺,要我发挥我的最大才能,为他设计出最好的陵墓。

我已经一连赢了阿顿三盘棋,又拿出一坛美酒正欲倒出,这时我听见了马蹄声,抬起头来,只见一人骑马而来,从战车的方向向我全速跑过来。他离我尚有一段距离,不过我已认出了是辉,因为很少有人敢骑马,当然更没有谁能骑得这么快了。他跑到近处时,我被他脸上的表情吓了一跳,于是一下子站了起来,酒洒了出来,弄脏了棋盘。

“泰塔!”他在一百码外就向我尖叫,“马!可爱的伊西斯女神发发慈悲救救我们吧!马!”

他放低了坐骑,我纵身跨到后面,抱住他的腰。“别费时间说了,”我在他耳边喊,“快骑,伙计,快骑!”

马匹有一半已经倒下了,但我先跑去看佩兴斯,它是我的最爱。这匹母马侧躺在地,肚子鼓着。它现在老了,灰白的毛像霜一样挂在嘴边。自从布雷德被公象杀掉以后,我就没用它拉过套。尽管它不拉车了,可仍是最好的母马。它的小马驹全都继承了它的勇敢和智慧。最近它还刚刚生了一只漂亮的小公马,此刻正站在它身边,焦急地看着。

我跪下来蹲在它身边,“怎么了,我勇敢的心肝?”我温柔地问。它听出了我的声音,睁开了眼睛。

只见马的眼睑上粘满了黏液。我被眼前的景象吓坏了。它的脖子和喉咙都肿到了平时的两倍。一股恶臭难闻的黄脓正从嘴和鼻孔淌出。它在发烧,浑身烫得很厉害,身上散发出来的热量像堆篝火一样炙热。

我抚摸它的脖子时,它挣扎着想站起来,但太虚弱了,又倒了回去。它喉咙像是卡住了,大口喘着想换口气,鼻孔里涌出浓浓的油状脓液,正好堵住了喉咙,每次呼吸都需要挣扎。

它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哀求,充满了对人类的信任。这种悲哀和无助深深地征服了我,我痛苦极了,是一种生平从来都没经历过的痛苦。我撕下肩上雪白的纱巾,为它擦拭鼻孔里淌出的脓,但无济于事。我刚一擦掉,新的脓又淌了出来。

“泰塔!”辉对我说,“每匹马都感染这种瘟疫了。”这话分散了我的注意力,我离开了佩兴斯,快步奔到其他马匹那里。一半马已经倒下了,那些没有倒下的马,大多数也都在蹒跚摇晃,有些开始从嘴里淌黄脓。

“我们该怎么办?”辉和其他车夫都在向我求助。他们的信任让我觉得沉重。他们以为我自己一人就能挽救灾难,而我却没有这种能力。我不知道有什么良方,甚至连最笨、最极端的疗法也一个都想不出来。

我跌跌绊绊地回到佩兴斯身边,擦掉刚淌出来的臭脓。我眼睁睁看着它飞快地衰竭,每呼吸一次都要经过拼命的挣扎。我极度悲伤,虚弱无助,我知道我的泪水会很快涌出来,我知道无论对人还是对马,我都不再有任何用处。

有人在我身旁跪下,我抬头看是希卢克马夫哈巴尼,他是我交的一个朋友,为人热情友善。他把我看作是他的主人。“是角马的病。”他用简单的语言说,“很多会死。”

我看着他,想着他的话,混乱的脑子里开始有了头绪。我想起了那群板岩色的动物,它们的哼唧声,它们流出的黏液,想起了那群动物漫山遍野、昏天黑地洪水般流动的情景。我们竟还以为那是神的恩赐。

“角马来时,疾病害死了我们的牲畜。那些没死的就安全了,不再生病。”

“我们怎样救它们呢,哈巴尼?”我问,但他摇摇头。

“没办法。”

佩兴斯死时,我抱着它的头,它因为窒息抖了一下身子,蹬了一下腿,然后全身松懈下来。我悲痛地发出一声低沉的呻吟,感觉要跌进绝望的深渊中。抬头时,我透过泪水看见佩兴斯的小公驹也倒下了,脓液正从喉咙里涌出来。

那一刻,我的绝望变成了愤怒。

我跑到马驹身边,叫哈巴尼拎桶热水来。我用亚麻布浸上热水擦拭小马驹的喉咙,试着为它降温消去脖子的肿胀,但没有作用。脓液还是从鼻孔里流出来,脖子发热,肉皮胀得像充气的气囊。

“它要死了。”哈巴尼摇着头,“很多会死。”

“我不会让它死。”我严肃地发誓,然后让辉跑到战舰上取我的药箱。

他回来了,但晚了,马驹已奄奄一息。它憋得透不过气来,我用手疯狂地抓住它,我能感觉到它的力气正在消失。我摸到它的喉咙下突起的气管。我轻轻割破一层皮,露出了白色的气管,然后按住刀,用刀尖穿透坚硬的鞘,空气立刻从窄孔中进去,马驹的肺部开始充气,胸部随之鼓了起来。它又开始了平稳规则的呼吸,不过很快气孔就被血和黏液堵上了。

我慌忙从最近的战车上砍下一节竹子,切出一段空管,插进伤口里。竹管撑开了伤口,空气可以自由地进出,小马驹不用再挣扎着呼吸了。

“辉!”我喊他,“我教你救它们的方法。”

赶在夜色降临前,我已经教会了一百多名战车手和车夫来做这个原始但有效的手术。借着颤动的油灯,我们整个晚上都在忙碌。

此时皇家马队里有一万三千匹马。尽管我们努力了,但也救不了全部。我们一直不停地忙,血从割裂的喉咙里流出来,凝成黑块,沾满了我们的胳膊,实在是累得筋疲力尽了,我们才倒在草捆上躺一个小时,然后又赶紧蹒跚着爬起来继续工作。

我把这种瘟疫叫作黄死病。这次瘟疫中,有些马并没受到太大的影响。它们对这种瘟疫似乎有一种内在的抵抗力,鼻孔里排出的脓物和角马群的一样少,它们中很多一直没倒下,没几天就康复了。

可是却有许多马,还没等我们割开气管就死了,甚至还有些马,我们虽然成功做了手术,却由于手术伤口的溃烂和病变而死去。当然,还有很多马正在草原上出征,我帮不上忙。迈穆农王子的战马死了三分之二,不得不放弃战车,走回到奎拜两河处。

最终我们损失了一多半马,七千匹。活过来的都很虚弱,几个月后才强壮起来能拉战车。佩兴斯的马驹活了过来,取代了它老娘,成了我的最爱。它负责拉我战车右侧的缰绳,这马又强壮又可靠,我叫它洛克。

“这场瘟疫对我们快速返回埃及的希望有多大影响?”女主人问我。

“让我们倒退了很多年,”我跟她说时,看到了她眼中的痛苦,“我们损失了佩兴斯那批训练最精良的老马,我们得再重新养一批马,训练年轻的马拉战车。”

第二年,我恐惧不安地等着角马迁徙。不过,当它们又一次漫山遍野、昏天黑地涌过来时,哈巴尼的话应验了。这次只有很少的马感染了黄死病,而且症状很轻,没过几个星期就得到了恢复,可以重新拉战车了。

让我觉得惊讶和奇怪的是,那些在瘟疫第一次袭来之后出生的新一批小马驹,从未接触过黄死病的病菌,但却像闹了场大病的母马一样具有免疫力。似乎是母马通过乳汁把免疫力传给了小马驹,我这才确信再也不用承受瘟疫的毁灭性打击了。

我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受女主人委托,负责在山中建造法老的陵墓。这样一来,我就必须在那片可怕的荒野中度过很长的时间了,于是慢慢迷上了这些山。

这群山如同美丽的神秘女子一样变幻莫测。有时群山似乎遥不可及,藏在厚厚的流云里,流云忽而被闪电穿透,忽而被雷声劈开,群山于是随之若隐若现;有时又似乎可爱诱人,向我招手示好,引诱我前去揭开它神秘的面纱,体验那种惊险的兴奋。

我用了八千名奴隶来修建陵墓,还有许多最好的工匠也在不遗余力地帮我,尽管如此,整个工程仍然进展很慢。我知道,若要建成女主人要求的精致墓穴,若要陵墓中的装饰符合上下埃及王国国王的身份,需要很多年。实际上也没必要那么匆忙地工作,因为重建皇家马队,培训希卢克士兵,使他们能有朝一日战胜喜克索斯军队,也需要很多年。

除了在山上修建陵墓,其他时间我都在奎拜度过,那里有无数不同的任务和乐趣等着我,包括教育两位小公主,以及与塔努斯领主和王子一起为军队设计新的作战战术等。

此时一切已经明朗,迈穆农有一天必将统领所有战车队,而塔努斯却从未克服他一开始就对马产生的不信任。他骨子里是一名海军、步兵,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日趋保守,对这支新的希卢克军队的作战方式,态度更为传统了。

王子则成长为一名勇敢而富于创新的战车手。每年他都向我讲述十几个新点子,有些不着边际,有些则相当不错。我们把点子都试了一遍,包括我认为不可行的那些,当洛斯特丽丝王后提升他为万人统帅时,他才16岁。

现在塔努斯很少与我共驾,我慢慢担任起了迈穆农王子主驾员的角色,我们之间产生了一种本能的和谐与默契,这种默契也慢慢延伸到我们最喜欢的一组马——洛克和钱恩身上。我们行进时,迈穆农还是喜欢驾驶,我则站在他后面的踏板上。不过,一旦有所行动,他就立马把缰绳扔给我,一把从架子上拿起弓或摘下长矛。我则把战车驶向战场,按我们事先设定的方式前进。

随着迈穆农日益成熟,力气不断增加,我们开始在户外活动和军事比赛中获奖。这些活动是我们在奎拜生活中的一大特色。开始,我们在平原赛跑中获胜,洛克和钱恩速度很快;后来我们开始赢得射击和标枪比赛。再后来,我们就成了常胜战车,谁要想从洛斯特丽丝王后那里拿到冠军绶带,得先打败我们。

我记得我们的战车飞过赛道终点时人群响起的欢呼声,记得我拉着缰绳,迈穆农站在踏板上左右投掷标枪,射中沿途上我们经过的两个稻草人,然后我们疯狂地往前冲,王子像恶魔一样狂吼,长辫子被风吹得竖在脑后,像进攻中的狮子尾巴。

很快,王子又有其他机会显露身手了,丝毫不用我的帮助。他胸前挂着闪着金光的英勇金链,辫子里编着冠军绶带,每当他这幅模样大跨步从年轻女孩面前走过时,这些女孩就咯咯地笑,脸上洋溢着红色光泽,斜着眼睛看他。有一次,我有重要消息要禀告他,待匆忙冲进他的帐篷后却尴尬极了,因为王子正伏身趴在一个少女柔软的胴体和漂亮的脸蛋上。我悄悄退了出来,有点伤感,为他逝去的童真时代。

当然,所有这些乐事中,都没有哪件能比得上我与女主人一起度过的时光了。她此时33岁,却是风华正茂。她的成熟睿智、优雅风韵,更凭添了几分迷人和魅力。她实际上已成了女王,没有人能比得上她。

所有的子民都热爱她,但没人能比我爱得深。我对她的爱和奉献,连塔努斯都超越不了。我感到无比地自豪,因为她还一如既往地需要我、信赖我、相信我的判断、尊重我的忠告。尽管我的生命中还有其他人叫我宠爱,但她永远是我生命中的最爱。

我本应该满意,应该知足,但我本性里有一种不安分,这种不安分加上渴望探险的冲动,成了我心中挥之不去的困扰。在修建法老陵墓的间隙中,一有片刻的空闲,我就着迷地看着那群山,它们仿佛在向我招手。于是我开始跋涉探险,走进那些寂寞的峡谷,有时我是一个人,有时也和辉或其他人一起。

那次和辉一起登上山顶高耸的悬崖,我们第一次发现那里有无数成群的野山羊。这里的野山羊品种我们谁都没有见过。它们站在尼罗河峡谷中,个头有普通野山羊两倍高,有些老公山羊的弯角大得像传说中的怪兽。

辉把发现大个野羊的消息带回了舰队驻地奎拜。当日,塔努斯领主便背着弓赶到了王墓所处的峡谷,王子像他父亲一样,已经成长为一名急切渴望狩猎的猎手。而我也很高兴,因为能有机会和王子做伴,共同探索这些迷人的高山。

我们本想只攀登到第一排峰尖,但我们爬到尖上时,却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我们看到周围的山高高耸入蓝天,那些更高的山形状如平顶的砧板,呈现出狮子毛般的茶灰色。相比之下,我们所站的山巅显得十分矮小,这就诱使我们继续向前。

我们顺着山涧中奔腾的尼罗河水,爬过陡峭的山涧和暗淡的峡谷,下面的河水翻腾成闪亮的白色。我们不能总跟着水流走,因为有些地方我们只能往上攀爬,追寻山上山羊留下的模糊足迹。大山就像一张皱皱巴巴的脸,把我们引诱到它的魔爪下,然后开始朝着我们发泄狂怒。

我们一行只有百十来人,十匹马驮着备用物品。我们在一个深不可测的谷底宿营,塔努斯和迈穆农把新打的猎物摆在岩石上,引得我们一阵赞叹和羡慕。那两只羊头非常大,是我们历次游历中见过的最大个的羊头,羊角非常重,得要两个奴隶才能抬起。突然,天下雨了。

我们埃及的峡谷二十年才能下一次雨。所以没人想到雨这样遥远的东西会在此刻降临到我们身上。开始时,浓云盖住了峡谷顶上的那片天空。一下子从阳光明媚的中午变成夜幕袭来的晚上。冷风从峡谷上吹来,吹得我们身心凉透,我们只好沮丧地凑在一起取暖。

接着,闪电从浓重的云层中劈下,我们周围的岩石随着震颤,空气中带着硫磺味,闪着燧石的火星。雷在我们头顶爆开,雷声回荡在峭壁之间,我们只觉得脚下地动山摇。

然后雨就来了。不过不是一滴一滴地砸落下来的。我们就好像是站在汛期时的尼罗河瀑布下。雨水罐满了嘴和鼻子,我们呼吸不到空气,有一种被淹溺的感觉。雨密密麻麻厚厚一层,迷住了我们的视线,一臂之远的人影,都变得模糊不清。雨势很大,把我们冲倒,我们只好缩到最近的岩石下避雨。我们仍然五官不灵,全身上下像被一群黄蜂叮咬一样难受。

天很冷。我从没见过那么冷的天,而我们只披着薄薄的麻布披巾。我冻得四肢无力,浑身发抖,牙齿打颤。我们用尽力气咬住牙齿,却还是不住打颤。

这时,我听到雨声中夹杂着另一种声音,是水声。河水已经成了凶猛的怪物。我们藏身的狭窄峡谷里,突然扫过一面灰色的水墙。大水夹在两边的峭壁间,所过之处,一切都被冲走。

我被卷进了水里,不停翻滚。我感到自己像被甩到了岩石上,奄奄一息。喉咙里都是冰冷的水,黑暗向我袭来,我想,我已经死了。

我模模糊糊地记得,有几只手把我从洪水中拖出去,然后我就漂到了一个遥远的岸边。我听到了王子的声音,渐渐清醒过来。我还没睁开眼,就闻到了烧木炭的烟味,感到身子一边有火苗的暖意。

“泰塔,醒醒!说话。”这声音很执着,我睁开眼,只见眼前浮动着迈穆农的脸庞,他在向我微笑。然后他回头说道:“他醒了,塔努斯将军。”

我发现我们在一个岩洞中,夜幕已经降临。塔努斯从冒着烟的篝火那端走过来,蹲在王子身边。

“怎么样,老朋友?我想你没伤到骨头吧?”

我挣扎着坐起来,仔细检查了身体的每个部分,然后回答:“我头裂了,全身都疼,而且,我现在觉得又冷又饿。”

“那你就不会死了。”塔努斯笑道,“刚才我还担心,怕我们中会有人死呢。我们得想办法走出这些该死的大山,以免发生更糟的事情。我们竟然冒险来到河水从天而降的地方,真是疯了。”

“其他人呢?”我问。

塔努斯摇摇头:“全溺死了,我就从洪水中救起你一个人。”

“马呢?”

“没了,”他嘀咕一声,“全没了。”

“吃的呢?”

“没了,”塔努斯回答,“连我的弓都被洪水冲走了。我只有身边的剑和身上的衣服。”

拂晓时,我们离开岩石洞,开始走回到那个危机重重的峡谷。我们一到谷底,就发现岩石上散落着一些人和马的尸体,洪水退后,尸体就搁浅到了这里。

我们在岩石和碎石中寻找,看能不能找回一些备用品。好在我的药匣子还完好无损,尽管里面都是水。我把里面的东西放到一块岩石上晾干,用皮马套做成了一条绳子,把药箱绑在背上。

同时,迈穆农从马的尸体上切下几片肉,点燃了一堆火,把肉烤熟。我们吃饱后,收起剩下的食物,开始返回。

我们攀上陡峭的岩坡,却走到山坡后面的大峡谷中。我们慢慢坠入了一片恶魔般的境地。这可怕的荒野似乎没有尽头,我们穿着凉鞋,腿上伤痕累累,步履艰难。晚上,我们蜷缩在一小堆木火旁,颤着身子,凄惨无比。

我们迷路了。第二天,我们只能漫无目的地走。我想我们注定要死在这些可怕的山中。后来我却听到了河水声,等我们登上一处山脊后,就看到了尼罗河的水流,河水在我们下面的峡谷里蜿蜒流淌。除了这些,我们还看到河岸上竖立着各色的帐篷,看到有人影在走动。

“文明人,”我立刻说,“因为那帐篷一定是用织布做的。”

“那些是马。”迈穆农王子急切地应声赞同,指了指营地后面一排排用绳拴着的动物。

“看那儿!”塔努斯指道,“那是从剑刃和矛头上闪出来的光。他们是金属工匠。”

“我们必须弄清楚这些人是谁。”竟有部落能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存,我十分好奇。

“我们会让人割断脖子的。”塔努斯吼道,“你凭什么相信这些山里人不像这片凶险的土地一样野蛮?”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些人是埃塞俄比亚人。

“这些真是好马。”迈穆农小声说,“我们的马没有这么壮。我们必须下去研究一下。”王子首先是一个马师。

“塔努斯领主说得对。”塔努斯的警告提醒了我,我一贯谨慎,很快也提醒说,“这些人虽然貌似文明,很可能还是野蛮人。”

我们坐在山腰上讨论了很长时间,但最终好奇心占了上风,于是我们从一条沟壑中爬下去,好探探这些陌生人。

等我们距离近了,看见这些人长得很高,体形很好,很可能比我们埃及人身体更强健。他们头发很浓很黑,打着浓密的卷。他们都留着胡子,不像我们都把胡子刮干净。他们穿的是颜色鲜艳的长袍,很可能是羊毛做成的,而我们则赤身露膊,穿的短裙通常都是白色。他们脚上穿的是软皮靴,而我们只穿凉鞋。他们头上还围着一块颜色鲜艳的布。我们看见在各个帐篷间忙着干活的女人全都不戴面纱,个个都显得兴高采烈。她们打来水,蹲在火旁煮饭,有的用石磨磨米,一边干活还一边唱歌,彼此用一种我从未听过的语言交谈不休,声音很是悦耳。

一群男人围在一起在玩棋盘游戏,从我藏身的地方望去,那游戏很像我们玩的巴奥棋。他们打着赌,对这场石子棋游戏争执不休。不一会儿有两个人跳了起来,从腰带上拔出弯刀,双方像两只愤怒的公猫,咆哮着大吵,怒目而视。

这时又一个人,原先一直坐着,站起身来,先像只懒豹一样伸了伸懒腰。然后慢慢踱到两人中间,用剑击掉他们的弯刀,那两人立刻平息下来,溜走了。

很明显,这位调解人就是这伙人的首领。他个头很高,身材瘦削,却像野山羊那样结实,浑身其他地方也长得像野山羊。胡子像野公羊那么长,面部也像山羊那样粗糙,一只很大的鹰钩鼻,下面那张大嘴的一角向鼻子处倾斜,带着几分残忍相。我还记得那只塔努斯从悬崖上射下的老公羊的味道,猜想他身上也有着同样的气味。

突然,我感到塔努斯抓住我的胳膊,在我身边悄声说:“看那儿!”

作为部落首领,那人的着装比其他人要好,长袍上有红色和蓝色的条纹,耳朵上戴着像月光般的石头。但我没发现什么东西能让塔努斯如此兴奋。

“他的剑,”塔努斯嘘道,“看他的剑。”

我这才开始注意,那剑比我们的任何一种武器都长,剑柄的圆头很明显饰有纯金丝饰,我从未见过如此精细的工艺。把手上坠着颗宝石。真是一把宝剑,这剑肯定是某位大师花了毕生心血才铸成的。

不过,吸引塔努斯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剑身。剑身有那首领的胳膊那么长,所用的金属既非黄铜也非红铜,是一种闪着银光的蓝色金属,那颜色就像刚从尼罗河捞上来的河鲈的鱼鳞。剑身上镶嵌着金子,似乎是要着意突出它的独特价值。

“那是什么?”塔努斯叹口气,“是什么金属?”

“我不知道。”

那首领又走回到帐篷前坐定,不过这次他把剑横放在两膝上,拿出一块阳具形状的火山石,开始深情地敲击剑锋,每敲一下,那金属都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这绝不是铜,铜不会发出那样的响声,铜的声音就像狮子休息时的呼噜声。

“我想得到它。”塔努斯小声说,“我拿不到那把剑,就一刻也不安心。”

我吃惊地扫了他一眼,因为我从没听过他用这种语气说话。我知道他是认真的。一种突如其来的情感已将他完全控制。

“我们不能再待在这儿了,”我轻声告诉他,“会让人发现的。”我拉住他的胳膊,但他挣脱了我,眼睛直直地盯住那宝剑。

“我们去看看他们的马,”我坚持说,最后他同意让我把他拽走。我另一只手拉着迈穆农,绕到安全的地方,绕着营地走了一圈,然后猫着身子爬向拴马的地方。

等我从近处细细观察马时,也像塔努斯着迷蓝剑一样,立刻被一股强烈的感情控制,迷上了这些马。它们不同于我们的喜克索斯品种。这些马个头更高,全身比例更匀称、优雅,头很高,鼻孔很大。我知道,这样的大鼻孔是耐力的标志。马眼睛长在头颅更靠前的位置,比我们的马要突出一些,那眼睛很大,目光温柔,闪烁着智慧。

“真美啊。”迈穆农在我旁边小声说,“看它们扬头弓脖子的姿势。”

塔努斯想要那把剑,而我和王子也同样渴盼得到这些马。

“要是把一匹这样的公马放到我们的母马里就好了,”我开始向神祈求,“我宁愿舍弃我的长寿,换来一匹这样的马。”

一个马夫模样的人朝我们的方向看了一眼,转身对身边的同伴说了几句,然后他们就朝我们的方向走了过来。这次,我们不敢再坚持着不走。三个人低下头来,从遮蔽我们的大岩石后面爬走了。我们来到更远处一堆散落的巨石中,找了个绝对安全的藏身地,立刻开始讨论起来,三个人争着说话,谁都不肯静下来倾听。

“我要过去给他一千德本金子,”塔努斯发誓说,“我一定得拿到那把剑。”

“他会杀了你。你没见他把剑放到膝盖上的样子吗?好像那剑是他的心肝儿子。”

“那些马!”迈穆农赞叹道,“我做梦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马。荷鲁斯神肯定就用这种马拉车。”

“你们难道没有看见打架的那两个人吗?”我赶紧警告他们,“这些都是野蛮人,嗜血成性。他们会不等我们开口说话就一刀劈过来。还有,咱们什么东西都没有,怎么跟他们交换?他们会觉得我们是贫困潦倒的乞丐。”

“我们可以今晚去偷三匹公马,骑着跑回到下面的草原。”迈穆农提议。这主意很诱人,不过我还是郑重地警告他,“你是埃及的王储,不是普通的贼。”

他咧嘴笑了:“为了一匹马,我会像底比斯最坏的拦路贼那样割断看马人的喉咙!”

我们正讨论时,突然听到河岸传来说话声,从那群部落营地的方向向我们一点点靠近。我们赶紧找个更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

声音更近了。在我们藏身的岩石堆下面的水边,出现了一群女子,其中有一名很年轻,另外还有三名老妇。这三名老妇都穿着土褐色长袍,头上围着黑布。我想这些老妇可能是女仆或保姆。那时压根儿就没想到她们会是狱卒,因为她们对那女孩非常尊敬。女孩高高的个头,苗条的身材,走起路来像尼罗河河畔微风吹拂的纸莎草。她穿着黄蓝相间的厚羊毛短袍,露着膝盖。虽然她穿着软皮短靴,我还是能看出她的双腿柔软光滑。

她们就停在我们藏身处的下面,一位年龄最大的妇女开始为女孩脱衣服,另外两位则用顶在头上的陶罐去尼罗河河边取水。尼罗河此时还溢着洪水,水流又急又冷,进到河里很不安全。很明显她们是要灌水为女孩洗澡。

一名妇女把女孩的袍子掀过头顶,女孩站在水边,全身赤裸。我听见迈穆农猛地吸了口气。我看了他一眼,他此刻已经把偷马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两名妇女把罐子里的水从女孩头顶倒下,另一人则用一块折叠起来的布擦拭着她的身体。女孩两手举过头顶,慢慢地转身,让水浸透每个部位。因为水冷,她时不时地笑着尖叫几声,我清楚地看见她的乳头,呈现出石榴石的鲜红色,珠宝一样镶嵌在两只光滑圆润的乳房上。

她一头浓密的卷发,皮肤是刺槐树树心木材的颜色。待用布搓干后,全身涂上油,发出亮亮的光泽。整个身子在高处阳光的照耀下,呈现出深红棕色,闪烁着光泽。

她眉目精致,小小的鼻子很翘,嘴唇柔嫩丰满,但一点儿也不显得厚重,高高的颧骨上面,是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眼睫毛又密又长。她真美。美得只有一个女人能与她相比。

突然她对那些老妇说了些什么,她们便都站到了一边,她起身离开,赤裸着身子,迈着长长的美腿,向我们爬过来。还没走到我们的藏身地,她就转向一块巨石的后面,好让她的同伴看不见她。她迅速扫了一眼周围,但没看见我们。她一定是受到了冷水的影响,快速蹲下小解,尿流在下面的岩石上,哗哗作响。

迈穆农轻声哼了一下,他不是故意的,而是本能。这是一种本能的强烈渴望,声音中带着压抑的苦恼。女孩立刻跳了起来,直直地瞪着他。迈穆农躲在我和塔努斯的外边,所以他暴露在她面前,而我们却还隐藏着。

两个人彼此对视。女孩浑身颤抖,美目圆睁。我想她会转身跑开,或者大叫出声。可是,她却似乎是想密谋什么,回头看了一下,弄清楚那些妇女并没有跟过来。然后她又转向迈穆农,用温柔甜美的声音问了个问题,同时把手伸给他,像在请求什么。

“我不懂。”迈穆农小声说,伸出手表示不理解。

女孩向他走来,不耐烦地重复着那个问题,迈穆农依旧不解地摇头,她抓住了他的手握住。情急之下,她说话的声音提高了一些。

“玛萨拉!”其中一个仆人听到了。“玛萨拉”很显然是这女孩的名字。因为她立刻做出手势,让迈穆农安静并多加小心,然后转身走了回去。

不过,那三名女仆已经沿坡爬了上来。她们似乎警觉到什么,一边焦虑地说着话,一边快速绕过石头,她们看见了迈穆农。

一时间谁也没有动弹,然后三个女人突然齐声尖叫,赤裸的女孩做出要跑向迈穆农的姿势,但她刚一动身,就有两名老女人抓住了她。这下四个人全都开始尖叫,女孩挣扎着要挣脱。

“该回家了。”塔努斯猛拽我的胳膊,我跳起来就跟他走。

营地处传来了许多男人的喊叫声,自然是听到了妇女们的尖叫。我停下来回头看,发现他们一群人蜂拥着冲向山脊。我这才注意到迈穆农没跟我们一起走,而是跳过去帮那女孩了。

那些女人都很高大,把女孩抓得很紧,也叫得更厉害了。尽管玛萨拉努力挣脱,迈穆农还是不能把她拽过来。

“塔努斯!”我喊,“迈穆农有麻烦了。”

我们转回去架住他把他拽开,他这才不情愿地走开。“我会回来救你的。”他被我和塔努斯夹在中间,回头对着女孩大喊,“勇敢点,我会回来救你的。”

如今,每当有人跟我说,世界上根本没有所谓的一见钟情,我就会静静地微笑,心里想着迈穆农第一次见到玛萨拉的这天。

我们努力把迈穆农拖走,因此耽搁了一点时间,尾追的人已经近了。我们沿着一条羊肠小道向山顶跑。

一支箭飞过迈穆农的肩膀,撞在路旁的岩石上。我们心吓得一惊,加快了速度。

路很窄,只有一人宽。迈穆农在前,塔努斯跟在后面,我跑在最后面。由于背上那个沉重的药箱,我落得越来越远。第二支箭从我们的头顶飞过,而第三支箭则射到了我的后背,力道很强,我蹒跚了几下,好在药匣子挡住了箭,否则箭就穿透了我整个身体。

“快来,泰塔。”塔努斯回头向我喊,“扔掉你那该死的匣子,否则会被抓住的。”

他与迈穆农在我前面五十步远,我们的距离越来越大,但我不能扔掉珍贵的箱子。这时,又一支箭射过来了,这次我没有那么幸运,箭射中了我的腿,扎进了大腿的肉里。我重重地跌倒,在路上滚了几下。

我跌坐在地上,恐惧地看着腿上露出来的箭柄。然后回头看看尾随的人。穿条纹袍的大胡子首领带着他们,跑在最前面,超出那些人有一百步远。他轻灵地迈着步子,蹦到这条羊肠路上,跑着追了过来,他奔跑的速度很快,像极了野山羊。

“泰塔!”塔努斯回头喊道,“你怎么样?”他在坡顶上停了下来,焦急地看着我。迈穆农已经跑过去,看不见了。

“我中箭了!”我喊,“跑吧,丢下我。我跟不上了。”

塔努斯毫不犹豫地转回来,向我躺着的地方跳过来。

那埃塞俄比亚首领见他过来了,挑战似地发出一声吼叫,拔出蓝光闪闪的剑,兴奋地挥舞着跑上山坡。

塔努斯奔到了我跟前,竭力想把我扶起来,“没用,我伤得很重,你自己跑吧。”我告诉他。埃塞俄比亚首领已经快到我身边了。塔努斯放开我的胳膊,拔出了自己的剑。

两人冲到了一起,都想杀死对方。我毫不怀疑这场对决的结果,塔努斯是全埃及最强壮、技术最高超的剑客。不过等他杀了那首领,我们就注定在劫难逃了,随后追来的那群人绝不会手软放过我们的。

那埃塞俄比亚首领出手凶猛,挥剑朝塔努斯的头部劈过来。在击剑搏斗中,这样直接去砍对手的做法很不明智。我知道塔努斯的反应会是侧身躲开,并借助肩膀的力量顺势还刺,剑尖会朝着那首领的胡子处刺进去,穿透喉咙。这是塔努斯最喜欢的招法之一。

两刃相遇,却没有铛啷啷的响声。蓝剑干脆利落,直接将塔努斯的黄铜剑截折,仿佛砍得不过是一根嫩柳条。塔努斯握着手里的剑柄,而原来又长又锋利的剑身只剩下一指长。

这个埃塞俄比亚人竟能如此轻易就让自己丢了兵器,塔努斯吃了一惊,因此当对方又闪电般刺来一剑时,塔努斯反应慢了一些。往后一闪,虽然避得及时,但蓝剑尖还是在他的前胸上划了一条浅而长的口子,血迅速流了出来。

“跑,塔努斯!”我尖叫,“否则我们俩都得死。”

埃塞俄比亚人又出剑了,但我躺在狭路中间。他得跳过我才能攻击塔努斯。我双手抱住他的膝盖,他倒在我身上,被我缠住。

那埃塞俄比亚人想用蓝剑头刺我的小肚子,因为我就躺在他下面,但我猛地往一边扭动身子,结果我们两个从小路上滚出去,开始向碎石陡坡下面滑去。我们越滚越快,冲力越来越大。我最后瞟了一眼塔努斯,他立在狭道上向下看,我向他绝望地尖叫:“快跑,照顾好迈穆农!”

山道上的泥板岩和碎石像流沙堆一样危险,没有任何可抓可靠的地方。埃塞俄比亚人和我被甩开了,但我们都滚向河边。我被撞得几近昏迷,躺在地上不停哼唧,这时一双粗手把我揪了起来,拳头和咒骂声像雨点一样朝我袭来。

那首领没让他们打死我,也没把我扔到河里。他和我一样,浑身是土,长袍在滚落时刮烂了,衣服很脏,但右手还握着蓝剑,他对着手下人咆哮几句。他们就开始把我拖回营地。我绝望地看着周围,发现我的药箱掉在了岩石中间。皮带断开了,箱子从我背上掉了下来。

“拿着那个。”我用全部的力气和尊严命令抓我的人,并指了指箱子。他们嘲笑我的无礼,但首领派人把它拿了回来。

两个人扶着我,因为我腿上的箭伤疼得我一瘸一拐。回营地的每一步,都走得无比痛苦,等到了营地,他们使劲一甩手,把我扔到帐篷间的空地上。

然后他们激烈地争论了很长时间,很显然,他们对我的来路和动机不清楚,正商量着该怎样处置我。每隔一会儿,就会有一个人站在我跟前踢我的肋骨,喊着问我问题。我尽量躺着不动,以免惹来更多拳打脚踢。

追赶迈穆农和塔努斯的人空手而归,这暂时让他们忽略了我。他们大声地叫嚷,挥动着胳膊相互指责、谩骂。我想到王子他们逃掉了,心里很高兴。

过了一会儿,这些人又想起了我,便回到我跟前继续对我拳脚相加,以泄受挫之愤。最后那首领让他们停下来,不许再折磨我。慢慢地,大多数人都对我失去了兴趣,迈步走开了。我躺在地上,浑身是伤,土箭还在我肉里。

埃塞俄比亚首领又回到最大的那个帐篷前面坐下,那帐篷很显然是他的。他一边用皮布擦着剑刃,一边用一种坚定而深不可测的表情看着我。偶尔低声和手下人说几句,但我似乎已经没有什么直接的危险了。

我小心地判断着时机,想直接跟他说话。我指向我的药箱,它已经被扔到了另一个帐篷边,我声音柔和,平静地说:“我需要我的药箱,我必须处理伤口。”

尽管首领不懂我的话,却明白了我的手势。他命令一个人把箱子带给他,放在他面前,打开盖子。他有条有理地检查每一件器具。碰到能吸引他的东西,就举起来问我问题,我尽量用手势回答他。

他似乎很满意,因为除了手术刀外,箱子里没有危险武器。我不知道他是否能意识到这些是医疗器具。不过,我用手势告诉他我需要做什么,指着腿,做出拔箭的样子。他站在我面前,拿着剑指着我,意思是说我若有欺骗他的行为,就立刻砍掉我的脑袋,不过他允许我使用我的工具。

箭插在后腿上,我自己不容易够到。此外,我用两把泰塔手术勺夹住插入肉内的箭钩时,几乎疼得昏倒。

最后,等我准备往外拔出箭头时,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这时,营地有一半人都过来观看,他们围着我,饶有兴致地看我做手术。

我死死抓住勺柄,嘴里紧紧咬住一块木片,把带有倒钓的箭头从伤口中拔出来。围观的人群中传来了惊讶与好奇的喊声。很明显,他们从未见过有人能这么容易将箭的倒钩拔出来,而且对伤者没造成多大的伤害。然后,他们看到我灵巧地用麻布绷带绑住伤口,手法娴熟,于是更加惊叹不止。

无论任何民族,哪怕是最原始的部落,救死扶伤的医生都会受到尊重。就这样,我以最有说服力的方式,展现了我的职业和能力,大大改变了我在埃塞俄比亚营地的处境。

首领命人把我抬到一个帐篷里,让我躺到一块草垫上,把我的药箱子放在床头。有一个妇女给我送来吃的,有玉米面包、炖鸡肉和浓酸奶。

早晨人们把帐篷收起来,把我放到一个木杆担架上,由一匹马拉着,跟随车队沿着粗糙陡峭的山道走。我根据太阳的方向判断,这是往坚固的群山中走去,心里沮丧极了,担心自己很可能永远离开了亲人。我是医生,这会使他们不杀我,同时也让他们看到了我的价值,我想我再也难有自由了,他们永远不会释放我。我以前只是名义上的奴隶,而现在我知道,自己已成了名副其实的奴隶。

那担架颠簸不停,尽管如此,我的腿还是开始愈合了。这给他们留下了更深的印象。很快他们就把一些伤病的人带给我医治。

有人大脚趾下长了癣菌,在我的治疗下痊愈了;有人赌博赢钱太多,而对手输钱后脾气暴躁,双方争执起来,这些埃塞俄比亚人有一种习惯,用匕首解决争端,于是那人带着刀伤来找我,我缝合了他的伤口;还有一个人从马上摔断了胳膊,我给他接好断臂,胳膊接得很好,因此我名声大振。埃塞俄比亚首领怀着一种全新的敬意对待我。吃饭时,他第一个挑选食物,待他选好后,就有人把碗递给我,而其他人这时还不允许吃饭。

等我的腿恢复到能走路了,他就允许我在营里走动。不过,不许我走出他们的视野。有一个人拿着武器跟着我,即使我躲在岩石中方便,他也站在我的身旁。

我与玛萨拉没关在一起。我只能在每天出发时看见她,晚上宿营时再见一次。白天在山里穿行,我们是分开的;我在车队前面附近骑马,而她在后面。她总有狱卒陪着,通常还有拿武器的警卫跟着。

每次我们看见对方,玛萨拉都向我投来绝望的哀求目光,好像我能帮上忙似的。显然她是一个重要的高级囚徒。她人很可爱,我发现白天我经常想她,猜测她被抓的原因。我断定她要么是强抢的新娘,逼着要去见未来的丈夫,要么是某种政治阴谋中的筹码。

由于语言不通,我没法知道发生了什么,也没法了解这些埃塞俄比亚人的任何事情。于是我开始学他们的吉兹语。

我有乐师一样敏锐的耳朵,所以便开始利用这一专长。我专心地听周围人的谈话,学习他们说话的语调和韵律。很快我就能推断出首领的名字叫阿库思。一天早晨,队伍在出发前,阿库思面对聚集的人们,发布一天的行进命令。我等他说完了这篇言辞激昂的长篇训话后,以完全相同的语调和韵律重复出来。

他们听了我的话,惊得鸦雀无声。然后便喧嚣起来。他们有一种简单而直接的幽默感,大笑起来,互相拍打着后背,笑得眼泪流到面颊上来。我一点也不知道我说了什么,但很明显我说得完全正确。

他们互相喊着我讲话中的部分内容,晃着脑袋,模仿着阿库思自大的风格。过了很长时间人群才恢复秩序,最后阿库思向我跨步走来,用谴责的语气朝我喊。我一点也不明白,但也冲着他,把原话一字不差地喊了出来。这次造成的混乱更大。笑话闹得太大了,成年人都笑得站不住了,得相互扶着,有的还叫着擦眼泪。还有一个人掉到了火里,燎到了胡子。

阿库思也和他们一起笑,尽管这笑话是取笑他的,他还拍了拍我的背。从此以后,营里的男男女女都成了我的老师。我只要指出一个物体,就有人说出相应的单词。我刚开始连词成句时,他们都急着纠正我,为我取得的进步感到无比自豪。

我花了些时间研究语法,发现动词的变化方式与埃及语没有任何联系。名词的阴阳复数也很奇怪。不过,十天后,我就能用吉兹语表达意思了,并且还记住了一些诅咒和痛骂的词汇。

我学习他们的语言,治疗他们的疾病,同时也研究他们的伦理和礼仪。我了解到这些人都是积习难改的赌徒,板棋是他们永远热衷的游戏。他们把这种棋盘游戏叫做多姆棋,但它不过是巴奥棋的初级简化版。在板上充当棋盘的凹洞和石子的数量与巴奥棋不同。不过规则和目的都很相似。

阿库思是全体人员中的多姆棋冠军,但我研究了他的玩法后,发现他对七块石子的经典套路一点也不懂,更不知道四个沙袋的意义。一个人若没有这些知识,连成为三流的巴奥棋玩家都是一种奢望。我盘算着若羞辱阿库思这样既虚荣又自以为是的暴君,会有多大的风险,但最后断定,赢棋是我能在他面前占据优势的唯一方法。

等他下一次坐在帐篷前摆好棋盘,得意地摆弄着胡须,笑着等人上来挑战时,我推开想第一个挑战的人,盘腿坐在了阿库思对面。

“我没有银子来打赌,”我用还很初级的吉兹语告诉他,“我是因为喜欢这些石子才来玩儿的。”

他郑重地点点头。作为棋盘瘾君子,他明白那种感情。我与阿库思下棋的消息传遍了整个营地,人们都笑着赶来,挤着坐下来观看。阿库思不久就在东面城堡摆了三块石头,他若在东部再放一个石头就赢了,于是围观的人互相推着,失望地笑出声来,以为我很快就会输掉这场游戏。他们不明白我摆在南边的四个沙袋有何用处。我投出沙袋,它们势不可当地穿过棋板,切断对方的石头,令其孤立无援,把东面城堡孤立起来。阿库思无力阻止。再有四步我就赢了。我甚至不用演示七块石头的规则。

围观的人都目瞪口呆地坐着,好长一段时间才缓过神来。我想阿库思一时也没反应过来,没料到自己会输得这么惨,过了一会儿,他才完全意识到自己输了,站起身来拔出蓝剑。我以为自己算错了,以为他要砍掉我的脑袋,至少是一只胳膊。

他高高地举起剑,然后生气地大吼一声,砍了下来。一连砍了十几下,他把棋盘劈成了引火柴,石头散落了一地。然后他大步走进岩石丛,拽着胡子,对着高高的峭壁大喊,说着要杀死我之类的话,在峡谷里激起一片回声。

三天后,阿库思才又摆好棋盘,示意我在他对面坐下。这可怜的家伙一点也不知道等着他的会是什么。

我的吉兹语能力与日俱增,慢慢地对这些抓我的人有所了解,也终于明白了他们为何要在山谷间穿行。

我低估了阿库思。他不是部落首领,而是国王。他全名叫阿库思·甘那基·玛丽妈,众王之王,埃塞俄比亚阿克苏姆国统治者。再后来我了解到,在这片土地上任何土匪只要有一百匹马,五十个妻子,就可自立为王,一般情况下这里会有二十个左右的国王为争夺土地和战利品大战残杀。

阿库思最近的邻居叫拜尼·周,也自称为众王之王,埃塞俄比亚阿克苏姆国统治者,两位国王之间好像有某种仇恨情绪和竞争关系,他们已经打了很多场仗了,但谁也没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玛萨拉是拜尼·周的爱女。她被另外一名强盗首领绑架,这位首领还没自封为王,也没加上众王之王的头衔。他直接把玛萨拉卖给了阿库思,换了一匹马能驮动的银子。阿库思想以玛萨拉为条件,威胁爱女心切的对手,从而取得政治上的优势。看来抓人质、要赎金是埃塞俄比亚的一种政治手段。

对于这么有用的囚犯,阿库思不相信手下任何人,于是亲自看押玛萨拉公主。我们的车队就是要把她带到阿库思的城堡去。我从给我送饭的女奴的闲谈中,从多姆棋棋盘上随意的谈话中,知道了这些事,也知道了一些其他的事情。等我们到达卡马拉山丘,也就是阿库思·甘那基·玛丽妈王在山上的城堡时,我已经掌握了埃塞俄比亚阿克苏姆王侯诸国之间复杂微妙的政治关系了,而且也知道有多少人觊觎着帝国的王位。

我还注意到,随着我们行程快要结束,车队中人们越来越兴奋。最后我们爬上一条狭窄的蜿蜒小路,那不过又是一条羊肠小道而已,我们到了另一座山丘的山顶。这里有很多这样的山丘,连在一起组成了埃塞俄比亚中部的山脉。每个山丘都有一个平顶,陡峭的崖壁像一堵墙,插入两山相隔的峡谷。

等我站到了峭壁顶上,才明白为什么这片土地容易分裂成这么多的小国。每座山丘都是不可攻破的天然堡垒。无论哪个人站到峭壁顶都会无人能敌,就可以自称为王,不必担心别国的挑战了。

阿库思骑马来到我身边,指向南部地平线处的群山。“那就是偷马贼、恶棍拜尼·周的藏身之处。那个人阴险毒辣,无人能及!”他咳了一下喉咙,朝对手的方向吐口吐沫,吐到悬崖下。

我觉得阿库思就是一个相当残忍、诡计多端的人。如果他认为拜尼·周在这方面比他强,那么玛萨拉的父亲一样是个难对付的人。

我们穿过卡马拉山地,经过一些村庄,村庄里都是石墙垒成的小屋,我们路过一些高粱和玉米地,看到地里有很多农民,他们头发浓密,随身带着剑和铜盾牌,看样子,他们和阿库思手下的士兵一样凶猛好战。

顺着小路,我看到在山地的另一端,有一座我所见过的最特别的天然堡垒。从山的主顶部分中凸出一块峭壁,单独耸立,形成一个陡峭的尖,将可怕的深谷与山丘主顶分开。

深谷上有一道狭窄的石桥,是由一块天然弯曲的石头变成的,这石桥连着凸壁与山丘主顶。桥很窄,窄得不能同时容下两匹马,窄得连一匹马在桥上转身掉头的地方都没有,所以一旦马上了这桥,就只能一直走到另一边,否则断无生还的可能。

桥下面的深谷有一千英尺深,谷底就是河流。那高度,马匹见了都打战,所以骑马的人得下马,把马眼睛蒙上,牵着走过去。我走过一半时,眩晕发抖,不敢往桥下面看。我竭力控制自己才敢继续走下去,才没有瘫软地趴在地上抓住脚下的岩石。

峭壁尖上有一座斜着筑起的城堡,外表很丑陋,由石块砌成,苇草覆盖。窗户上挂着生牛皮帘子。粪便垃圾从堡垒上淌下,把下面的峭壁弄得很脏,看了叫人作呕。

墙面与墙垛上挂着三角旗之类的装饰,还挂着一些男人和女人的尸体,大概是为了庆祝某个古怪节日。有些尸体挂的时间很长,骨头都让乌鸦啄得发白,乌鸦成群盘旋在崖壁上,有的就栖息在房顶。挂在墙上的也不完全都是死尸,有些受害者还仍然活着,他们脚部朝上,倒挂在墙上,恐惧地做着临死前最后的微弱挣扎。不过,大多数人都已经死了,尸体都在不同程度地腐烂。烂尸味很浓,连绕着峭壁怒吼的狂风都吹不散。

阿库思王把这些乌鸦叫做自己的小鸡,他有时会把人挂在墙上喂养小鸡,有时则将人直接扔进谷底。那些不幸的人在抛落谷底时发出的一声声哀号,是我们在埃德巴·塞吉德峰顶的风歌殿生活时的一大特色。

这些酷刑天天都有。阿库思王只要不玩多姆棋,只要不是忙着策划进攻某个附近的众王之王,他的娱乐就是杀人和酷刑,他将人的手脚切掉,用火红的钳子挖出人的舌头。阿库思通常都是自己拿着斧子或钳子,他狂笑的吼声和受害者的尖叫声一样刺耳。

车队过了桥,进到埃德巴·塞吉德的庭院中心,玛萨拉就被女狱卒带进了迷宫一样复杂的石洞里,而我则被带到靠近阿库思的一间住处。

他们分给我一间单独的石屋。石屋很暗,风从缝隙里钻进来,很冷。炉子开着,炉火熏黑了墙,但热量很少。尽管我穿着当地的牛毛长袍,却从未感到过暖和。我多么渴望尼罗河的阳光和埃及的绿洲啊!我常常坐在冷风嗖嗖的城垛上,想念我的家人,想念迈穆农、塔努斯还有我的小公主们,我更想念女主人。有时我夜里醒来,冰冷的泪水沾在脸上。我不得不用羊皮毯盖住头,这样隔壁的阿库思才不会听到我的哭泣。

我经常求他放了我。

“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我呢,泰塔?”

“我想回家。”

“这就是你的家了,”他笑道,“我就是你的父亲。”

我和他打了一个赌。如果我连赢他一百盘多姆棋,他就同意让我走,并让人护送我回到尼罗河下游的平原去。可等我赢了一百次时,他却摇着头笑我的天真。

“我是说一百次吗?我觉得不是,肯定是一千。”他转向随从,“赌的是一千次,对吗?”

“一千!”他们齐声说,“是一千!”

他们都觉得那是个天大的玩笑。有一次我生气拒绝和他玩,阿库思就把我大头向下裸挂在城堡的墙上,直到我叫着让他摆棋。

阿库思见我裸着身子,笑着戳我,“埃及人,你在多姆棋上可能有两下子,但看来自己的石头子已经丢了。”这是我被抓以来第一次暴露自己残缺的身体。人们开始叫我“阉人”,让我羞愧难堪。

不过这样一来最后的结果却很好。如果我是一个完整的男人,他们永远不会让我去找玛萨拉。

一天夜里他们来找我,把冻得直哆嗦的我领到玛萨拉的房间。房间里点着微弱的油灯,弥漫着一股呕吐物的味道。玛萨拉蜷缩在屋子中间的草垫子上,旁边地板上是一堆堆的呕吐物。她非常痛苦,不停地呻吟,流着泪,捂着肚子。

我立刻开始对她进行仔细检查,我担心她的肚子会像石头一样硬,生怕肠子肿爆,肠内东西已淌满肚子。那样的话人就没救了,即使我医术再高明也救不了她。

我发现她的肚子很暖很软,没有发烧的症状,心下大为宽慰。我继续检查,尽管我一碰到她,她就痛苦地哼叫,我却找不到病因。我坐下来,百思不解,然后我发现,她的脸虽然痛得变了形,可看我的眼神很有神。

“病情比我想得还要糟。”我转身用吉兹语向两名女侍者说道,“要救她,必须得用上我的药箱。立刻去取来。”

她们夺门而出,而我则低头对她小声地说:“你真聪明,真有表演天赋。你是不是用羽毛触弄嗓子了?”

她笑着小声答道,“我想见你,想不出别的方法。那些人告诉我你学会了吉兹语,我知道我们可以相互帮助的。”

“希望如此。”

“我真孤单。能够和朋友说说话对我也是件乐事。”她对我的信任是那么地自然,我有些感动。

“或许我们俩会找到从这鬼地方逃掉的方法。”

这时我听到侍女回来了。她们的声音在外面的走廊里回响。玛萨拉抓住我的手。

“你是我的朋友,对吧?你会再来看我吗?”

“我是,我会的。”

“快,走之前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

“谁?”

“第一天在河边与你在一起的那个,看起来像一位年轻的神的那个。”

“他叫迈穆农。”

“迈穆农!”她带着一种奇怪的敬意重复着,“多么美的名字!很适合他。”

两个仆人闯进屋子,玛萨拉托住她健康的小肚子,装得好像就要死了。我咳了一声,忧心忡忡地向两名仆人摇摇头,同时配了一付对她有好处的养生草药,并告诉她们我早晨再来。

早晨玛萨拉的情况好转了,我能与她多待一会儿。只有一个女仆在身旁,不过她很快就觉得无聊,去了房间的另一头。玛萨拉和我悄声地说了几句话。

“迈穆农对我说了什么,我不懂。他说的是什么?”

“他说,‘我会回来救你的,勇敢点。我会回来救你的。’”

“他不可能是那个意思。他不认识我。他只是匆匆地见了我一面。”她摇着头,眼里浸满了泪水。“你觉得他是那意思吗,泰塔?”她的声音带着请求,让人动容,我心下一软,再不愿让她承受更多痛苦。

“他是埃及王储,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他若不是认真的,断不会这么说。”

当时我们只能说这么多话,不过第二天我又来了。她问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再告诉我一遍迈穆农对我说的话”,我只好再重复一遍他的诺言。

我告诉阿库思,玛萨拉的身体正在好转,但必须让她每天都在城垛上散会儿步,“否则我不能保证她的健康”。

他想了一天,不过,玛萨拉毕竟是他用一匹马才能驮动的银子换回来的,非常有价值。所以最后他同意了。

我们散步的时间一天比一天长,慢慢地守卫们对此也就习以为常了。后来,许多个早晨,我和玛萨拉都能结伴漫步在埃德巴·塞吉德的城墙内,漫无边际地闲谈。

玛萨拉想知道迈穆农的一切。我搜肠刮肚,回忆每一个细节,给他讲迈穆农的故事。若听到她喜欢的部分,她就让我多重复几遍,熟记于心,我重讲时若有什么错误,她还一一纠正过来。她最喜欢的,就是迈穆农驾车把塔努斯和我从受伤的公象前救出来,并因此获得英勇金链这段故事。

后来她又要求道:“跟我讲讲他母亲——王后的事。”再后来,又说:“跟我讲讲埃及的事,讲讲你们的神,讲讲迈穆农的小时候。”她的问题最后总是能回到迈穆农身上。我总是很高兴地满足她的这些要求,因为我也非常想念我的家人。谈谈这些往事,会让我觉得他们离我近些。

一天早上,她心烦意乱地来找我。“昨晚我做了个可怕的梦,梦见迈穆农回来救我,但我却听不懂他说的话。泰塔,你必须教我埃及语。我们今天就开始,现在就开始!”

她急切地想要学习,再加上她的聪明,所以进步很快。不久,我们俩谈话时就只说埃及语了。这样很有好处,即使在守卫面前,我们也可以谈论秘密的事了。

只要我们不谈论迈穆农,就讨论逃跑计划。当然,这个问题自从我被困在埃德巴·塞吉德以来我就一直在想,不过能听听她的意见,再对比我的计划,会更有帮助。

“即使你从堡垒跑了出去,没有人帮忙也永远逃不出群山。”她提醒我,“这些小路就像一捆绞在一起的羊毛,你永远理不清。部落之间全在打仗,他们不会相信陌生人的,会把你当成探子割断喉咙。”

“那我们该怎么办?”我问。

“如果你能跑出去,就必须去找我父亲。他会保护你,帮助你返回到自己人那里。你再告诉迈穆农我在哪儿,他就会来救我。”她说得那么自信,我都不敢看她的眼睛。

我这时才意识到,在玛萨拉的脑海中,她已经把迈穆农神化了。她爱的是一个神,不是一个和她一样年轻而不谙世事的小伙子。这都怪我,我给他讲了那么多王子机智英勇的不凡故事,误导了她。可我现在不能伤害她,我不能告诉她,她心中的形象与真实的情况是多么地遥远,我不能打破她的希望。

我想推脱掉这个责任,说:“如果我去找你父王拜尼·周,他会以为我是阿库思的探子,会砍掉我的脑袋。”

“我告诉你一些只有我和父王知道的事,你跟他讲了,他就会相信你是从我这里来的。”

她堵住了我的话,于是我又想了一种方法逃脱责任:“我怎么能找到通往你父亲城堡的道路呢?你说过小路像一团乱麻,交织在一起。”

“我告诉你怎么走。你这么聪明,会记住我跟你说的一切的。”

到了这个时候,我自然而然就喜欢上了她,像喜欢我自己的小公主一样。我要保护她,哪怕冒再大的风险,都不让她受伤害。她让我深深地忆起了当年的女主人,女主人像她这么大时,我从没拒绝过她任何事情。

“好吧,告诉我吧。”就这样,我们开始计划逃跑。对我而言,这就像场游戏,我主要的目的是让她心存希望,让她乐观。我并没怎么指望能找到走出峭壁的路。我们商量着搓条绳子爬下峡谷,那个峡谷犹如敞开的大嘴,每次我从她屋子的露台上往石桥下看,都会不寒而栗,可她居然真的开始一点点收集羊毛和碎布,藏在垫子下。我不忍心告诉她,我们得需要一条多么长、多么结实的绳子,才能承受住两个人的重量,把我们送到谷底,要真的编出这样的绳子,她的整个房间都塞不下的。

我们被困在埃德巴·塞吉德的高山上,整整受了两年的折磨,却一直没想出逃跑方案,但玛萨拉从未灰心。每天她都问我:“还记得迈穆农对我说什么了吗?再告诉我一遍他的承诺。”

“他说,‘我会回来救你,勇敢些。’”

“嗯。我很勇敢,是不是,泰塔?”

“你是我知道的最勇敢的女孩。”

“告诉我,若见到我父王,你会说什么。”

我重复了她教我的话,然后她就跟我讲最新的逃跑计划。

“我要抓一只养在露台上的小麻雀。你写封信告诉我父王我在哪儿。我们把它绑到麻雀腿上,让它飞到父王那儿。”

“它更有可能飞到阿库思那里,那么我们就会挨一顿鞭打,再也不许见面了。”

最后我是骑马离开埃德巴·塞吉德的。阿库思决定再次进攻拜尼·周王。我是他的私人医生和多姆棋棋伴,因此奉命随行。

我蒙住马的双眼,牵着它走过石桥,回头看见玛萨拉站在露台上,身影又可爱又孤单,她俯望着我,用埃及话向我大喊,话音随着飒飒的风声传了过来。

“告诉他我在等他。告诉他我很勇敢。”而后她温柔地说道:“告诉他我爱他。”说这句话时她的声音柔和极了,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

我骑马穿过卡马拉山地,一路上泪水不断滑落在我的脸上,经风一吹,又冰又冷。

开战的前天晚上,阿库思让我待在他的帐篷里,陪他到很晚。他一边磨拭着蓝剑剑刃,一边向将领下达命令。我见他时不时用亮得发光的剑刃剃几根腕毛来试剑锋,然后满意地点点头。最后,他用干净的羊脂擦了擦剑刃。这种银蓝色金属很奇怪,存放时必须涂上油脂,否则上面会形成一层红色粉末,像是会流血一样。

我也开始像塔努斯那样,迷恋起蓝剑来。偶尔阿库思心情好时,会让我拿着它。那金属轻得惊人,却锋利无比。我常想象,如果这剑握在塔努斯那样一流的剑客手里,该会有多大的威力啊。我知道,若是还有机会见到塔努斯,他一定会问起我这蓝剑的具体细节。于是我就问阿库思这剑有什么故事,好在他很愿意炫耀这把神剑。

他告诉我,剑是由一名埃塞俄比亚异教教神在火山中心铸造的。阿库思的曾祖父与那神打赌下多姆棋,赢来了这把剑,那盘棋据说双方僵持不下,下了二十个日夜才分出胜负。我觉得这故事似乎有些道理,不过靠多姆棋赢剑的传说不足为信。如果阿库思的曾祖父与阿库思棋艺相当,那么能把剑输给他的神,一定很愚蠢。

阿库思知道我曾研究过战术,于是问我对第二天的作战计划有何看法。我称赞他很有韬略,计划安排都很周密。其实,这些埃塞俄比亚人对战术的掌握和他们的多姆棋棋艺差不多。当然得承认他们受到地势的限制,这里的地形特点决定了没法儿充分利用马匹作战,况且他们也没有战车。不过,抛开这些因素,他们的战斗的确打得很随意,没有条理。

阿库思次日的伟大战略就是,兵分四路,发动偷袭。士兵以岩石堆为掩护,突袭敌人,任务是抓获一些俘虏,砍掉几颗头颅,然后就跑。

“您真是历史上难得的伟大将领。”我对阿库思说,“我想将您的聪明才智写下来记入史册。”他很喜欢我这个念头,承诺我说等我们一回到埃德巴·塞古德城,就给我提供各种所需材料,让我完成书卷。

拜尼·周王似乎和阿库思一样,也是个爱炫耀的人。第二天,我们来到峭壁陡立的大峡谷,这是几个月前早就约定好的战场,我们到时,拜尼·周的部队已经在谷顶占据了有利位置。他上前走几步,仍然站在安全的地方,开始向阿库思大骂、挑战。

拜尼·周瘦得如同一根权杖,长长的白胡子和银发绺垂到腰部。因为离得远,我看不清他的长相,但有不少女人都告诉我,他年轻时是埃塞俄比亚最帅的小伙,有二百个老婆,有些女人还为他而殉情自杀呢。我觉得他的本事,在娇妻美眷那儿能充分施展,在战场上就未必了。

拜尼·周骂完后,阿库思作为回应,也上前几步骂了很长时间。他骂的话更花哨、更新颖,骂声从悬崖上传出,在山涧里回荡。有几句骂得入木三分,甚是精辟,我默默牢记在心,觉得实在太有必要记录下来。

终于阿库思骂完退了回来,我以为战斗要开始了,可我错了。双方军队中还有其他几名勇士也要对骂。我在温暖的阳光下倚着一块大石头,开始了漫无边际的胡思乱想,若是塔努斯和他的蓝鳄团遇到这群巧言善骂的埃塞俄比亚人,会发生什么有意思的事呢,想着想着我不觉笑了,不一会儿竟然睡着了。

等我醒来已是下午,双方突然开始交战了。阿库思率先发动第一次进攻。一支先遣小队冲到拜尼·周军队所在的地方,用剑敲了敲对方的铜盾牌。然后只过了很短一段时间,他们就敏捷轻灵地撤了回来,既没伤到人,也没受伤。

双方又咒骂了一阵。然后轮到拜尼·周进攻了。他的进攻、撤退方式也一样,结果也差不多。就这样一天过去,谩骂对谩骂,进攻对进攻。晚上时双方都撤退了,我们在峡谷脚下扎营,阿库思派人叫我。我一进帐篷,他就向我打招呼,“打得真过瘾!”他一副凯旋的样子,“拜尼·周几个月都不敢再上战场了。”

“明天不打了?”我问。

“明天我们就回埃德巴·塞吉德城,”他告诉我,“你要把我的胜利全都记下来。这场仗打得真漂亮,我想拜尼·周这次战败后很快就会来求和。”

这次激战中我们共有七人受伤,都是让远处的箭射中的。我为伤员拔出了箭头,处理好伤口,包扎起来。第二天他们将伤员放在担架上,我们开始返回。

有一名伤员胃部受伤,疼得厉害。我知道他伤口感染了坏疽,活不过这一周了,但还是尽量想办法减轻他的痛苦,我在担架上铺上垫子,减缓崎岖山路带来的颠簸。

那天快傍晚时我们走到了河流的一处浅滩旁,这地方我们来时曾路过。我认出了它,这正是玛萨拉跟我描述过的地方,是通往她的乡村、她父亲城堡的路径。这条河是尼罗河众多支流之一,从山上流下来的。前几天一直下雨,所以这浅滩的水位升高了。

我开始过河,趟着水走在那个胃部受伤的人的担架旁。他已经神志不清了。刚走了一半,我意识到我们低估了水的深度和水流的速度。受洪水冲击,担架弯到了一边,马也被冲得转了个弯,没进了深水处,马蹄子踩不到河底的碎石了。

我当时正抓着马套,几秒钟后我和马就都没入水里开始游泳了。冰冷的水流将我们冲向下游,那伤员从担架上翻了下来,我想抓住他,一伸手却松开了马套,于是我和马被冲开了。

那伤员的头沉到了水下,此时我仍在游泳逃生。我滚成躺着的姿势,将脚朝向下游。这样随激流往下冲时我就能用脚挡开岩石。过了一会,阿库思的人就沿着河岸跑到了我的附近,但很快河水就卷着我拐过一道河弯,沿岸赶来救我的人被峭壁挡住,一时绕不过来。我和马被单独困在了河里。

河弯下面,水流速度放慢,我这才能游回到马的旁边,用一只胳膊搂住了马的脖子。这时我安全了。我第一次想到了逃跑,意识到这是众神给我的机会。我说了几句感激神灵的话,然后抓住马鬃,让马游到了河的中间。

我们顺流游了几里地,等我让马游上岸时,天已经黑了。我们从一处沙洲爬上了岸。我断定天亮之前不会有人追我将我抓回去了。阿库思的人不敢摸黑到达涧底。不过我冷得很,浑身不住地痉挛、打战。

我把马带到一个避风处,然后靠在马的一侧身子上。它的皮肤湿漉漉的,在月光中散发着蒸气。渐渐地,马的热量传给了我,我不再那么严重地打战了。等渐渐有了些暖意,我就从河岸沙滩上拾了些浮木,用希卢克人的方法,费了很大劲生了堆火,把衣服铺开烘干,蹲在火边待到了天亮。

等天亮得能看清路了,我就穿上衣服,骑上马赶紧离开了河,因为我知道阿库思的人会沿着河岸集中搜索。

两天后,按照玛萨拉告诉我的方向,我来到了拜尼·周领地内一个有人驻守的山顶村庄。村长立刻摆出一副架势,要切断我的脖子,带走我的马。我充分发挥了我的游说本领,最后他同意把马留下,派人把我带到拜尼·周的城堡去。

带我去见拜尼·周王的那名向导跟我谈起他们的大王,话语中充满了温暖和爱戴。我们路上经过的村庄比阿库思领地内的更加干净、繁荣。牲畜肥壮,庄稼种得很好,人们衣食富足。这里的马有一种雄伟的矫健美,美得让我禁不住流泪。

我们终于看到了另一个山丘上那座高高的城堡,这城堡修缮得很好,墙上并没有挂阿库思城垛上那种恐怖的战利品。

近距离一看,拜尼·周王的确是潇洒不俗。光是头上的银发和长长的胡须,就使他有种独特的尊严。他肤色白晰,眼睛里面充满了智慧。起初他很怀疑我的解释,但随着我背出玛萨拉告诉我的他们父女间的亲昵事,他慢慢改变了对我的态度。

我向他转达了他女儿对他的爱和责任,这些话深深打动了他,他急切地问我女儿是否健康,敌人怎么对她的。然后他的仆人把我领到一间卧室休息,那房间按照埃塞俄比亚人的标准来看,一定是奢华的上等房间,仆人为我拿来一件全新的羊毛长袍,换下我的破衣烂衫。

我吃过饭休息好后,仆人把我领回到拜尼·周那间阴湿寒冷、烟气缭绕的议事房。

“陛下,玛萨拉已被阿库思囚禁了两年,”我开门见山,直接说道,“可怜她一个年轻温柔的女孩,却在敌人臭味熏天的牢房里日渐憔悴。”我说得夸张了一点,想让他强烈体会她的困境。

“我想过凑齐阿库思索要的赎金,赎回我的女儿,”拜尼·周为自己辩解,“但我必须在整个阿克苏姆国砸锅卖铁才能凑齐这么多银子,满足他的贪婪。另外,他要我的大片土地和数十个主要村庄。若我把这些给他,势必会削弱我的王国,使数万子民遭受他的暴政。”

“我可以把您的部队带到他在埃德巴·塞吉德的大本营。您可以围攻城堡,迫使他把女儿还给您。”

拜尼·周似乎是被我的提议吓住了,我想他可能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想法,这不是埃塞俄比亚人的作战方式。

“我很了解埃德巴·塞吉德城堡,它坚不可摧,”他谨慎地答道,“阿库思有一支强大的军队。我们与他进行过多次激烈交战,我的士兵都如狮子一般勇猛,但从来都不能将他打败。”我已见识过拜尼·周所谓的狮子如何作战,他对形势的估计完全正确,他率领的军队永远没有希望袭卷埃德巴·塞吉德城堡,永远不可能用武力救出玛萨拉。

第二天我又提出了一个建议。“伟大的众王之王,阿克苏姆国国王,您应该知道我是埃及人。而埃及摄政王洛斯特丽丝王后正率领军队驻扎在两河交汇处,就是尼罗河与支流交汇的地方。”

他点头道:“这个我知道。这些埃及人未经我的允许就进入我的领地,在我的峡谷里挖井。我很快就要向他们发起进攻,消灭他们。”

这回该我惊讶了。拜尼·周知道法老坟墓的事,而且还要进攻我们的人。据此,我修改了我的提议。

“我们的人善于围攻作战。”我解释道。“我在洛斯特丽丝王后那里很有影响力,如果您把我安全地送到她那里,我会说服她与您修好,让她的军队进攻埃德巴·塞吉德,救出您的女儿。”

尽管拜尼·周极力伪装,我还是看得出他对这个提议很感兴趣。“你们的王后会为这种友好要求什么回报吗?”他小心地问。

我们讨价还价了五天,最后定了下来。我告诉他,“您要允许洛斯特丽丝王后继续在您的峡谷里挖井,并且宣布那里为禁区。禁止您自己的子民进去,否则处死。”这一条为的是我的女主人,可以防止法老墓遭到亵渎。

“我同意。”拜尼·周说。

“您送给洛斯特丽丝王后两千匹马,由我从您的马群里挑选。”这是给我的。

“一千。”国王说。

“两千。”我很坚决。

“我同意。”拜尼·周说。

“玛萨拉公主一旦自由,要准许她嫁给她选中的人,您不能制止。”这是为了迈穆农和那女孩。

“这违背我们的习俗。”他叹气道,“不过,我同意。”

“我们抓获他们时,会把阿库思和埃德巴·塞吉德城堡交给你。”这一条让他更加高兴了,于是使劲点着头。

“最后一条,我们埃及人应准许保留所有从阿库思那里得到的战利品,包括传说中的蓝剑。”这一条是为了塔努斯。

“我同意。”拜尼·周说道。我能看得出,他以为自己占了便宜。

他派给我五十名随从,命我第二天就出发返回奎拜,我骑着一匹上等的种马,这是临别时国王送给我的礼物。

我们距离奎拜还有五天的路程,这时我看见前面平原上有一股迅速腾起的尘烟在向我们冲来。透过海市蜃楼一般的尘烟,我看见驶来的是战车。等战车快靠近我们时,变成纵队,摆出进攻的队形飞奔过来。那阵形看起来雄伟壮观,战车及士兵的装束也很完美,车间距离非常精确,看起来就像一串珠子长长排列。我心里猜想这领队的会是谁。

等他们再近一些,我用手遮住阳光,仔细一看,认出了领队战车的那两匹马,心立刻激动地跳了起来。它们是洛克和钱恩,我自己的心肝。不过,我并没有马上认出战马后面的战车手是谁。我已经差不多三年没有见过迈穆农了,最后一次见他时他17岁,而17岁与20岁的差别,正是孩子与成年人的差别,他变化很大。

我的马上设有鞍座和马镫,这是埃塞俄比亚人的骑马方式。于是我站在高高的马镫上招手。我见战车转了个弯,迈穆农认出了我,挥鞭全速前进。

“塔塔!”我叫道,“塔塔!”他的回答随风飘来。

“泰塔!伊西斯保佑,真的是你!”他拉住马,从踏板上跳下来,把我从马上拖下。他先是拥抱我,然后把我拉到一臂距离处,我们都贪婪地仔细端详着对方。“你苍白了,也消瘦了,泰塔,骨头都支出来了。我看到的这是白头发吗?”他理了理我的鬓角。

他现在长得比我高了,瘦腰宽肩,皮肤晒成了褐色,由于涂了一层油,肌肤发出琥珀的光泽,一笑起来,喉结处的肌肉就突了出来。他手腕上戴着金护腕,裸露着胸膛,上面戴着英勇金链。虽然我觉得不太可能,但他的确比我上次见他时显得更加潇洒了。他的样子,让我想起了豹子,柔软而光滑。

他把我抱起来,放在战车踏板上。“拿着缰绳,”他命令我,“我想看看你是否丢掉了老手艺。”

“去哪边?”我问。

“当然是向西,去奎拜。”他命令道,“我若不直接把你带去见母后,她定会生气的。”

那天晚上,我俩离开人群,一起坐在营火边上,说起了心里话。我们先是静静地坐着,仰头看着银光闪闪的星星。过了一会儿,迈穆农说:“我以为我已经失去你了,那种感觉就像是失去了一部分的自我。你早已融进了我生命中最初的记忆。”

我这个巧舌如簧的人,此刻竟无言以答。我们又沉默了一会儿,后来他把一只手放到我的肩上。

“你又见过那女孩吗?”他问,语调虽显得很随意,放在我肩上的手却抓得很紧。“哪个女孩?”我故意逗他。“河边那个女孩,我们分开那天见到的。”

“有女孩吗?”我皱着眉头,装出一副苦苦回忆的样子,“她长得什么模样?”

“她的脸庞就像一朵深色的百合花,皮肤是野生蜜的颜色。他们叫她玛萨拉,对她的怀念常常让我夜不成寐。”

“她名叫玛萨拉·拜尼·周,”我告诉他,“我和她一起被囚禁在埃德巴·塞吉德的城堡里,在那儿熬了两年。这期间我渐渐喜爱上了她,她的性格比脸蛋还甜美呢。”

他一下子用双手抓紧我,不住地摇我:“快告诉我她的事,泰塔!把一切都告诉我,一点儿都别漏掉。”

于是,那天夜里,我俩坐在火旁聊起了那个女孩,一直聊到天亮。我告诉他,她是怎样为他而学埃及语的,他的承诺又是怎样支撑她度过暗淡孤独的日子的,最后我说了她让我带给他的话,就是我骑着马离开时,她在埃德巴·塞吉德城垛上向我喊的话:“告诉他我很勇敢,告诉他我爱他。”听罢,迈穆农沉默了很长时间,注视着火苗,然后温柔地说,“她怎么能爱我呢?她还不了解我。”

“那你呢?你了解她又有多少呢?有她对你的了解多吗?”我问。他摇摇头。“你爱她吗?”

“爱。”他回答得很干脆。“那么她也同样爱你。”我说。

“我曾向她许过诺。你会帮我实现对她的承诺吗,泰塔?”

我终于可以回到奎拜,可以登上荷鲁斯呼吸号战船了,那回来的一路,是我这一生中最高兴的时候。

迈穆农已派了一位信使,先行禀告了我要回来的消息。此刻他们都在等着我呢。“呸,塞特脚趾间的烂皮!”克拉塔斯朝着我大喊,“我以为我们再也见不到你了,老家伙。”他一把把我拽到胸前,紧紧抱着我,压得我肋骨都要碎了。

塔努斯抓着我的肩膀,凝视了片刻,然后笑道:“若不是你,那长毛的埃塞俄比亚人就抓住我了,但他抓到你却更划算。谢谢你,老朋友。”看得出,塔努斯已经老了。他跟我一样,头发中夹杂着银丝,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也如花岗岩峭壁一样,承受着岁月的侵蚀。

我的小公主们都已经不再是小孩儿了,却依然惹人喜爱。她们怕是不大记得我了,见到我反而有点害羞。我向她们鞠躬行礼时,两人都睁大了眼睛盯着我。贝凯莎的头发颜色已经变深了,成了铜色。我盼着她忆起童年时对我的依恋。

后来特修缇认出了我。

“泰塔,你给我带礼物了吗?”

“带了,公主,我给您带来了我的心。”我答道。

我沿着甲板,朝女主人走去,她一直在向我微笑。她头上戴着精巧的皇冠,皇冠上镶金的眼镜蛇蛇头垂在额头上。透过她的微笑,我看到她已经掉了一颗牙齿,那缝隙多少使她的笑容失色。她昔日的纤腰变粗了,国事的繁重在她的额头上划上了皱纹,眼角也爬上了鱼尾纹。但是,在我眼里,她依然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

我跪下来向她行礼,她赶紧从宝座上站了起来。这是最高的礼遇了,是她对我的恩宠。她把手放在我低垂的头上,表示对我的喜爱。

她用只有我能听到的声音柔和地说:“泰塔,你离开我们太久了,今晚就再次睡在我的床边吧。”

那晚,我为她熬了一碗滋补草药,看她喝完后,我为她盖上毛毯,她闭上眼睛,用轻柔的声音喃喃说道:“你能保证不会趁我睡着了来亲吻我吗?”

“不能,陛下。”我说着俯身吻了她一下,她笑了。

“泰塔,再也不要离开我们这么久了。”她说。

我和迈穆农精心策划了出征方案,然后,我们就像当初实施战车训练计划一样,小心谨慎地开始执行既定策略。我们很容易就说服了塔努斯参加到作战中来。他曾败在阿库思的剑下,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于是我和迈穆农当着他的面讨论蓝剑,说蓝剑如何了得,轻易就避开了他的青铜剑,说当日若不是我,他早就死在阿库思手下了。我们故意羞辱,激怒塔努斯。

然后迈穆农就问我这把神奇的武器是怎么来的,有什么传说。塔努斯忘记了心中的不悦,带着强烈的好奇,加入到我们的谈话中。我告诉他们:“这个拜尼·周大王已经宣布,把蓝剑作为这次战争的奖励。谁能将它拿到手,它就归谁所有。”

迈穆农思忖道:“如果我们攻打阿库思,山谷地形无法展开战车作战,我们就必须使用步兵。塔努斯将军,你看你的希卢克步兵能否敌得过这些埃塞俄比亚人?”迈穆农仍以将军尊称塔努斯,可见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他尚未得知塔努斯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

等我们与塔努斯谈话结束时,他已和我俩一样,对这次作战兴奋不已。我们转而开始说服洛斯特丽丝女王,此时塔努斯已完全站在了我们这一边。

如果我们想要实现重回埃及的梦想,就必然不能离开马匹和战车。我的女主人从一开始就明白这个道理,而塔努斯却永远不懂。于是我让女主人看了拜尼·周送给我的种马,并告诉她这种马会繁殖出优良的马匹。

“陛下,请看看这马的鼻孔,还有它那健壮的胸脯,匀称的肌肉和骨骼。喜克索斯的马根本比不上这些埃塞俄比亚马。”

然后我又跟她提起她对已逝法老许下的承诺,对她说:“拜尼·周会将坟墓所在的那个山谷让给您。他的士兵会替我们守卫坟墓,防止盗墓者侵犯。他还会下令此地为禁地,这些埃塞俄比亚人都很迷信,哪怕我们回到了底比斯,他们也依然会遵守禁令的。”

我警告迈穆农,不要向洛斯特丽丝王后提到他这次出征的个人情感因素。这对我们此次计划没有好处。每个母亲同时也都是儿子的情人,她当然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儿子被另一位年轻女人从她身边夺走。

没有哪一个女人能挡得住塔努斯,迈穆农和我三个人的联合攻势,再加上我们巧妙的计划,洛斯特丽丝女王最后批准了我们武力出征,进攻埃德巴·塞吉德城堡的请求。

我们把马车和战车都留在了法老墓地所在的山谷,然后向山中前进。拜尼·周已经派出了一百名向导来迎接我们,都是他最信赖最优秀的士兵。

塔努斯挑选了整整一个师的希卢克士兵,个个野蛮嗜杀,他向士兵承诺,此次捕获的牛将全部归他们所有。我们记得大山隘口寒风凛冽,所以让每个士兵都披上厚厚的狼皮外衣。

另外还有三支埃及弓箭队同行,由克拉塔斯领主率领,辅助我们作战。我困在埃德巴·塞吉德那几年,克拉塔斯这个老家伙已经加官进爵,成了贵族。他迫不及待地想来一场真正的战争,弓箭队每名士兵都配有新式弯弓,射程能比埃塞俄比亚人的长弓多出两百步的距离。

迈穆农挑选了几名一流的击剑手和勇猛的战士,组成一支先头特遣队。当然,莱迈姆,阿奎尔领主和阿兹提斯都在其中。我也是这支特遣部队的一员,不过不是因为我的战斗能力,而是因为我是唯一一个曾进入过埃德巴·塞吉德城堡的人。

辉很想和我们一道前去,于是对我百般讨好。最后我还是答应了他,主要是因为拜尼·周答应过给我马匹,所以我需要一位行家,帮助我选马。

我跟塔努斯和王子都强调了快速行军的重要性。不仅是因为想来个出其不意,同时也考虑到山里马上就会下雨了。在被困埃德巴·塞吉德的那些日子里,我研究了这里的气候类型和季节变化。若大雨将我们堵在山谷中,那比所有的埃塞俄比亚军队都危险。

不到一个月,我们已快到了卡马拉山地。我们的队伍沿着山道蜿蜒行进,犹如一条长长的眼镜蛇。希卢克士兵的青铜长矛在阳光下闪着光,仿佛眼镜蛇身上的鳞片。一路上我们没有遇见任何阻挠的敌人,沿途的村子都已成了荒村,村民带着牲畜和妻儿早已逃离。虽然每一天都有乌云压着山顶,夜晚也有雷声入耳,但是大雨迟迟未下,因而河流浅滩处水位很低,可以涉水而过。

出发后的第二十五天,我们来到了卡马拉下面的山谷。站在这里,我们抬头仰望,通往山顶的小径蜿蜒可见,出现在我们面前。

我之前在上山下山的途中,留心观察了阿库思沿路设下的防御措施,主要是靠落石造成的岩崩和石墙形成的堡垒。我一一指给塔努斯,我们注意到各个战略防地的石墙上端隐蔽着敌人的守卫,他们都没有戴头盔,而是用树枝作掩护。

“岩崩的缺点就是,一堆落石敌人只能使用一次,不过我的希卢克士兵腿脚麻利,能够及时闪躲。”塔努斯思忖道。

他把士兵分成多支小队,开始登山。敌方守卫撬下岩石堆,落石顺着山道滚下来,而我们这些黝黑的矛枪士兵则凭借自己的长腿,像深山野羊那样敏捷地跳来跳去,避过落石。巨石从他们身边轰隆而过,他们则迅速转身,爬向笔直陡峭的山坡,从一块岩石跳到另一块上,发出一声声的怒吼,听得我后背上汗毛都竖了起来,就这样,他们把敌方守卫逼得退回山顶。

只有阿库思手下藏在石墙堡垒后的弓箭手才能拦住他们。而这时,克拉塔斯则带领弓箭手上山,我们的弓箭射程更远,万箭齐发,直直射向天空,逼得埃塞俄比亚弓箭手只得后退。

那景象煞是壮观,一排排箭就像一群黑色的鸟飞向天空,然后急剧降落,射到躲在堡垒后的敌人身上,石墙也保护不了他们。随着一声声惨叫,我们看到对方防线崩溃,敌人急忙沿着斜坡往上逃。而我们的希卢克士兵则像狂吠的猎犬一样,立即紧追而上。我从山谷谷底都能听见他们的呐喊声:“杀!杀!”

虽然走了这么多路,我的腿脚还算结实,意志力也还坚强,但我还是感到自己很难跟上迈穆农和小队中其他士兵的步伐。真是岁月不饶人啊。

我们都穿着长长的埃塞俄比亚羊毛长袍,拿着敌人那种传统的圆形盾牌。不过,我们暂时没有戴上马鬃做的假发。希卢克士兵现在正处于作战亢奋状态,我们的装扮若与埃塞俄比亚人过于相似,则绝非明智之举。

终于,我到了山丘的平地上,我看了一眼塔努斯,他正在重新整编步兵队伍。他的这群希卢克士兵,有一个缺点,就是一旦他们的矛上沾了血,就会变得狂暴愤怒,很难控制住他们。塔努斯此刻如巨象一般怒声咆哮,四处挥舞他那根象征权力和命令的金鞭。等到重新控制住了希卢克士兵,我们才又列队走向迎面的第一个村庄,埃塞俄比亚人正埋伏在那里,躲在石墙后面等着我们的到来。敌人看到一群又黑又高、头戴白色鸵鸟羽饰的人向他们冲来,便用长弓射出一排排箭来,而希卢克士兵则高高举起了盾牌。

等希卢克士兵逼近时,有一些埃塞俄比亚人挥舞着剑迎了上来。他们绝不缺乏勇气,不过这种作战方式对他们来说是完全陌生的。面对一场必死无疑的战斗,从来没有人强迫他们必须迎战。

等了很长时间,才见两军进入胶着的激战状态。我赶紧冲着迈穆农等人喊道:“假发!”每个人都拿出准备好的黑色马鬃假发,戴在头上。这些假发都是我亲手准备的,特意做成埃塞俄比亚的发型样式。我们身穿条纹长袍,头戴假发,扮成阿库思部落成员的样子,这样就容易混进敌军了。

“跟上我!往这儿走!”我喊道,然后大声吼出埃塞俄比亚人的作战口号。身后的士兵也跟着我一起吼叫,我们就这样绕过激战中的村子,跑过乱作一团的玉米田。

趁阿库思还没意识到今天他必败无疑,我们得赶到城堡,赶去保护玛萨拉。我知道,一旦阿库思意识到她已没有了利用价值,就会毫不犹豫地杀了她。我想他可能会用蓝剑杀了她,或是把她从石桥上扔到峡谷中,他最喜欢用这些方法处置人了。

我们穿过那片山丘,发现四周一片混乱。士兵们都成了乌合之众,乱转乱挤。女人手里拽着孩子,头上顶着包袱,个个都像嗅到狐狸的小鸡,吓得落荒而逃。牛羊叫个不停,成群乱跑,脚下扬起一团团尘土,牧童早已不知了去向。所以我们穿过田野绕过村庄时,压根没人注意。

我们跟着人群向高原尽头的埃德巴·塞吉德赶去。等快到石桥时,人群已拥挤不堪,我们不得不挤出一条路来。石桥桥端有守卫把守,正拿着剑和棍棒往回赶这些逃亡的群众。一些女人高举着婴儿,哭喊着祈求可怜可怜孩子,让她们躲进城堡避难。有不少人被撞倒,后面的人群又挤了过来,将这些人踩在脚下。

“龟阵!”迈穆农低声下令道。我们这支小队立刻聚拢起来,展开手里的埃塞俄比亚盾牌护成一圈,像鲨鱼穿过沙丁鱼群一样挤过了人群。前面有些弱者被推到了悬崖边上,发出声声尖叫,增加了人们的惊慌。我们挤到石桥前,守卫想要拦住我们,不过人群太挤了,他们非但没法挥动手中的兵器,反而有被挤下悬崖的危险。

“让开!我们直接听命于阿库思王!”我用吉兹语朝他们大声喊。

“口令?”守卫冲我喊道。人群惶恐不安,挤来挤去,那守卫好不容易才挣扎着站稳,“你必须说出口令。”他用剑指着我,但迈穆农把剑挡到一边。

我在监禁期间曾一遍遍听到别人说起口令,因为我的牢房刚好就在大门上面。不过口令也许已经改了,所以我喊出旧口令的同时,也做好了准备,让人取下那守桥将领的头颅,我说:“山很高!”

“放行!”他让开路,我们挣扎着挤出人群,把那些想要跟着我们混过去的人群推搡回去。我们跑上了桥,桥下就是深不见底的峡谷,可因为想着得赶快赶到玛萨拉那里,时间紧迫,容不得有丝毫惊惧不安,我几乎忘了桥下的艰险,领着他们穿了过去。

我对守住城门的守卫喊道:“阿库思王在哪里?”见他们迟疑,我说出了口令:“山很高!我有紧急消息要禀告国王。让开!让我们过去!”还没等他们来得及提出异议,我们就闯入了敞开的大门,我带着十二名精兵,快速走向通向顶楼露台的室外楼梯。

玛萨拉房门外有两个手持武器的士兵在把守,一见他们我就放心了,我生怕玛萨拉已被转移关押到别的地方,但此刻看到有守卫在,说明她依然关在这里。

一名守卫拔出剑来,喊道:“你们是什么人?谁派来的?”他话还没问完,我就闪开,让迈穆农和莱迈姆冲到我前面,两名守卫还没来得及防卫,就被他俩分别结果了性命。

玛萨拉房间的门从里面闩着。我们一起用力撞门,这时里面传来了女人的尖叫和恸哭声,连撞了三次,门才开了,我顺势跌了进去。屋里很暗,角落里一群拥成一团的女人,很难分清谁是谁。

“玛萨拉!”我一边叫她,一边把头上的假发摘下来,让自己的头发落到肩上,这下她认出了我。

“泰塔!”她咬了一口想要抓住她的女人的手腕,向我跑来。她张开双臂抱住我的脖子,然后她往我身后一看,紧绕着我的手臂一下子松开了。她瞪大了眼睛,满脸红晕。

迈穆农也摘下了假发。不戴假发的他,毋庸置疑就是一个王子。我走到一边,留玛萨拉呆呆地站在那里,他们二人四目相对,一动不动,沉默不语,那短短的一瞬间似乎凝固成了永远。而后,玛萨拉羞涩而又轻柔地用埃及话说道:“你来了。你兑现了诺言。我知道你会的。”

我想,这是我唯一一次看到迈穆农不知所措。他只是点了点头。我亲眼目睹了那神奇的一刻,他的血涨到颈部,然后扩散到脸上,通红通红的,似乎照亮了这昏暗的屋子。我们的埃及王子,这位法老的儿子,他是战车第一军指挥官,是万人统帅,曾获得英勇金链,可这一刻,他站在那里,红着脸,竟像个木头人一样说不出话来。

我身后的一名女子像受惊的母鸡一样叫了起来,我正要伸手抓住她,她却从我手臂下闪了过去,飞快地跑向室内的楼梯,楼梯间很快回响起了她的尖叫声:“护卫队快来啊!敌人闯了进来!”与此同时,楼梯处传来了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

迈穆农立刻由一个脸红的情人变回了坚毅的战士。“泰塔,照顾好她,别让她受伤。”他严格命令我,然后迅速从我身边跨过去,冲向楼梯口。

他抬手一剑,刺向第一个冲上来的敌人的喉咙,这是塔努斯教他的经典招式——一剑穿喉。然后他抬脚踩向那人的胸膛,迅速将剑拔出,又是一脚,把那人踹下楼梯。尸体滚下去,砸在下面又一个想冲上来的人身上,那人也跌了下去,楼梯通畅了。

迈穆农看着我,说:“我们能在敌人关大门前赶到那里吗?”

“我们必须赶过去。最佳路线就是走外面的楼梯返回去。”我回答。

“莱迈姆冲在前面带路,泰塔和公主在中间,我99lib•net殿后。”他边说边刺向又一个爬上楼梯的敌人,刺中了对方的眼睛。

那埃塞俄比亚人扔掉武器,双手捂住了脸。迈穆农又向他的胸部刺去,把他推到了楼梯下,楼梯再一次通畅了。他大声对我喊道:“跟上莱迈姆。别站在那儿。紧紧跟住他,越快越好。”

我抓住玛萨拉的胳膊,但其实我根本就没必要拽着她跑。她腿脚麻利,跑得很快,反而是她领着我。

我们跑出屋子来到露台上,强烈的阳光射向我们,刚从黑暗的屋子里出来,这阳光让我一阵眼花。我眨眨眼,好让视野清晰起来,然后我望向石桥那端,远处的高原上,塔努斯的希卢克步兵正在那里酣战。我看到了他们高高举着盾牌,头上的羽毛随风飘舞。

“杀!杀!”他们不停呼喊,矛头上沾满了鲜血。在他们面前,惊恐的村民四散逃开,他们已到了石桥桥头。

阿库思的士兵也在那里,有二三百人,他们背后就是万丈深渊,背水一战,这种时刻,每个人都变成了英雄。现在这些人俨然成了真正的雄狮。虽有一些人被逼到了悬崖边上,掉落进深深的峡谷,丧了性命,可幸存的猛士依然固守作战,击退了希卢克人的第一次冲锋。

这时我看到了塔努斯,如我所料,他就守在两军正中间。黝黑的希卢克士兵组成了一片黑色的海洋,而他那闪光的头盔则像那海洋里的灯塔。我看到他甩过头,开始高歌,鼓舞士气。

他用希卢克语唱着,那原始的歌声穿越了深渊,连站在城堡露台上的我都能听得到。他周围的士兵也跟着齐唱起来,边唱边如巨浪般往前冲。这一次冲锋谁都没有办法拦得住,他们连刺带砍,杀出一条路来。塔努斯第一个冲上石桥,他身材虽魁梧,身形却敏捷,依然边冲边唱。希卢克士兵跟着他上了石桥,桥太窄了,他们只好汇成一路,纵队前行。

塔努斯走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歌声也戛然而止。

就在我站的位置下面,也就是埃德巴·塞吉德城门处,跑出来一个人,站在桥头,迎战塔努斯。我是往下看的,所以看不到他的脸,但他右手中的武器却绝对错不了,那分明正是蓝剑。剑光映着阳光,闪耀成了夏日里的一道闪电。

“阿库思!”塔努斯怒吼一声,“我一直在找你。”

阿库思虽不懂他的话,但意思却再清晰不过了。他在风中大笑,胡子随风飘动,烟雾一样绕在那张山羊脸下。

“我认识你!”他在头顶挥舞着蓝剑,在风中嘶嘶作响。“这次我一定要杀了你。”他冲上前,走上狭窄的石墙,径直冲向塔努斯。

塔努斯握紧青铜盾牌,变换一下姿势,用盾护住头部。他知道蓝剑的威力,并不打算用自己脆弱的青铜剑去迎战。阿库思也从上次的交手中学会了谨慎,从他手握蓝剑的样子,我猜他并不打算像上次那样轻率出击。

两人走近了,阿库思抖擞一下精神,我看他耸了耸肩膀,身体向前倾了一下,用力举剑刺向塔努斯的头部,塔努斯举起盾牌挡住蓝剑,要是一把普通的剑,早被盾牌折断,但蓝剑却像戳羊皮一样将盾戳穿,不过还是有一半卡在了盾牌中。

这时我明白了塔努斯的意图,他变换姿势,是想更换角度,用盾牌将蓝剑卡住,阿库思挣扎几下,想撤回兵器,可用尽全力,剑还是被紧紧地卡住。

阿库思再次使出全身力气,意欲拔回蓝剑。这一次塔努斯没有抵抗,反而顺着阿库思收剑的方向推去,这意外的举动一下子使阿库思失去了平衡。

阿库思脚下不稳,跌倒在崖边,摇摇欲坠,为保持平衡,他只好放手松开剑柄,剑仍然卡在盾牌里。

他双臂像风车一样旋转,蹒跚着似要跌落下去。这时塔努斯弃守为攻,用盾牌护住肩膀,向前移去。他用力将盾牌撞向阿库思的胸部,蓝剑剑柄上的圆头随之刺入对方凸起的腹部。

阿库思往后一甩,掉进了深渊,他先是在空中慢慢翻了个筋斗,而后就径直掉了下去,坠落时,只见长袍飘舞,胡子也像战车上的旗帜一样在风中摆动。

我站在露台上,看到他如此走完生命的最后旅程,以前,他就是这样对待很多不幸的灵魂的。从石桥落下一直到撞向万丈之下的岩石,这一路上他一直尖叫,那尖叫声越来越远,最后戛然消失。

塔努斯独自站在石桥中间,依然高擎盾牌,蓝剑还卡在盾牌中。

慢慢地,吵闹声和厮杀声消失了。埃塞俄比亚人看到自己的大王战败落崖,军心大乱,纷纷扔下武器跪地求饶。希卢克士兵嗜血成狂,埃及将领来不及阻止,只能从他们手中救下一部分投降的人,把这些人拉到奴隶主那里,捆起来带走。

我顾不上看这些,目光一直停留在塔努斯身上,他还站在桥上,缓了一会儿,开始向城堡的大门走去,士兵个个举起手中的武器,向他致敬、欢呼。

迈穆农满脸钦佩,笑道:“这老将军依然勇猛善战啊。”我没有和他一起笑。我感觉到一股可怕的寒意,那是悲剧即将发生的征兆,就像是秃鹰冲向猎物前,空气中搅动着翅膀的拍打声一样可怕。

“塔努斯,”我低声唤道。他缓慢艰难地迈着步伐,走下石桥后才把举着的盾牌放下来,我这才看到他胸甲上流出的血迹。

我把玛萨拉推到迈穆农怀里,匆忙跑下楼梯。门口的埃塞俄比亚守卫想向我交出武器表示投降,但我把他们推开,径直跑向石桥。

塔努斯看我跑了过去,挤出一点笑容,但那微笑惨白无力。他停住脚步,双腿慢慢弯下去,重重地坐在地上。我在他旁边跪下来,看到鳄鱼皮胸甲上有道裂缝,血正从裂缝里渗出来。我知道,蓝剑插入的深度远比我想象的严重。阿库思用蓝剑穿透了盾牌,穿透了皮质的胸甲,刺进了塔努斯的胸部。

我小心地解开绑着盔甲的皮带,卸下他的胸甲。我俩都低头看着伤口。伤口很深,和剑刃一般宽,裂开的口子像张开的红唇一样。塔努斯每一次呼吸,伤口处都会冒出殷红色的气泡,这一剑已伤到了肺,我却不敢说出来。因为一旦用箭刺穿了肺,谁都没法活下来。

“你受伤了。”这话说得很傻,我这么说时,根本不敢看他的脸。

“不,老伙计,我不是受了伤,我是快要死了。”他无力地回答。

塔努斯的希卢克士兵用长矛做了个担架,上面铺好羊皮毯子,他们抬起塔努斯,轻轻地向埃德巴·塞吉德城堡走去。

我们把他放在阿库思王的床榻上,然后我把他们都赶走了。待他们走后,我把蓝剑放在塔努斯身边。他微微一笑,把手放在镶着金子和珠宝的剑柄上。“我为这宝贝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我真想拿着他在战场上挥舞,哪怕只有一次。”他低语道。

我没法给他什么希望或者安慰。他久经沙场,见过很多的肺伤,了解这伤有多致命,我骗不了他。我用羊毛垫和亚麻绷带包扎住伤口,一边包扎,一边念着咒语想把血止住:“从我面前逃走吧,塞特的作品。”

但还是留不住他。他每次呼吸都很费力,我能听到血液在他的肺里翻滚的声音,好像深深的沼泽里藏着个不安分的小动物。

我给他调了一剂安眠花药,但他却不愿喝,对我说:“我要过完我生命中的每一分钟,一直到最后一秒。”

“我还能为你做些什么?”

“你已经做了很多了。”他说,“你看我们,一直不停地在要求你,没完没了。”

我摇着头:“我的付出是心甘情愿的,永无止境。”

“我最后求你几件事。第一,你永远也不要告诉迈穆农我是他的生父。他必须坚信他身上流淌的是法老的血液,这样才能集中精力,迎接摆在他面前的使命。”

“他和你流淌着相同的血液,会感到非常自豪的。”

“向我发誓,绝不要告诉他。”

“我发誓。”我回应道,他躺了一会,恢复了点力气,接着说道:“还有一件事想求你。”

“什么事我都会答应的。”我说。

“照顾好我深爱的女人,虽然她永远做不了我的妻子。你要保护她,帮助她,就像过去这些年里你一直做的那样。”

“你知道我会的。”

“是啊。我知道你会的,你一直都很爱她,爱得和我一样深。照顾好洛斯特丽丝还有我们的孩子。我把他们都托付给你了。”

他闭上眼睛,我以为最后的时刻就要降临了,但他的意志和力量无人能比。过了一会,他又睁开了眼睛,说道:“我想见见王子。”

“他就在露台上等着呢。”我答道,然后走向门口,掀开门帘。

迈穆农站在露台那头。玛萨拉在他旁边,两人挨得很近,却没有互相碰触。他们表情凝重,低头不语。我一召唤,两人都抬起了头。

迈穆农很快就走了过来,留玛萨拉独自站在那里。他直接走到塔努斯的床前站定,低头看着他。塔努斯颤抖着挤出一点笑容,我知道这个微笑对他来说有多费力。

“殿下,我已倾我所学,把战术策略悉数尽教与您,但我无法教给你如何生活,那是必须由每个人自己去领悟的。我要走了,要开始一段新的旅程,我已没有什么要告诉您了,但我要感谢有幸认识您,有幸为您效劳。”

“对我来说,您不仅仅是个老师。”迈穆农轻柔地回答,“您就像我的父亲一样。”

塔努斯闭上眼,表情很痛苦。

迈穆农俯身紧握他的胳膊,说:“痛苦只不过是我们注定要遇到、要战胜的另一个敌人而已。你是这样教我的,塔努斯将军。”王子以为是伤口在作祟,可我知道,他的痛是因为“父亲”这个字眼。

塔努斯睁开眼睛,“谢谢您,殿下。有您帮我承受这最后的痛苦,真好。”

“叫我朋友,别叫我殿下。”迈穆农单膝跪在床边,但仍然紧握着塔努斯的胳膊。

“我有件礼物要送给你,我的朋友。”塔努斯肺里的血渐渐凝结,声音变得模糊不清。他摸索着找到放在他旁边的蓝剑的剑柄,但却没有力气拿起来。

他把迈穆农的手从自己胳膊上移开,放到镶着珠宝的剑柄上,轻声地说:“现在它是你的了。”

“每次我一拔剑,都会想起你。每次在战场上挥舞它,我都会喊你的名字。”迈穆农接过了武器,“你让我感到莫大的荣幸。”

迈穆农起身站在屋子中央,右手持剑,摆出舞剑的经典架势。他用嘴亲吻一下剑刃,以此向床榻上躺着的塔努斯致敬。

“这是您教会我的。”

然后他开始舞剑,施展出自孩提时起塔努斯所教他的一招一式。他舞得从容雅致,出神入化。只见那银色剑刃在空中舞动,似一只闪着银光的雄鹰翱翔,剑光伴随着剑鸣声,照亮了昏暗的屋子。

迈穆农最后一刺,似是瞄准了某个假想敌人的喉咙,结束了这场舞剑,他把剑梢竖在两脚之间,双手放在剑柄上,完成了收势。

“你学得很好。”塔努斯点头称赞,“我再没什么可以教你的了。我很快就要走了。”

“我会陪着你的。”迈穆农道。

“不。”塔努斯疲惫地做了个手势。“走出这间阴暗的屋子,外面还有你的使命,那才是你的命运。你必须面对,不要回头。泰塔会陪着我。带着那个女孩走吧。去找洛斯特丽丝王后,让她对我的死讯有个准备吧。”

“安心地去吧,塔努斯领主。”迈穆农没有再执意坚持,他不想破坏生命尽头时的那份庄严。他绕到床前,吻了吻父亲的嘴唇,而后他转过身子,手握着蓝剑,大步离开了房间,再没有回头看一眼。

“继续追逐你的荣誉吧,我的儿子。”塔努斯悄声说道,然后把脸转向那石墙,我坐在他的床边,眼睛盯着肮脏的石头地板。我不愿看到塔努斯这样的男子汉流泪。

夜里的击鼓声将我惊醒。那是希卢克士兵在黑暗中敲打粗糙木鼓的声音。他们用自己的语言唱着挽歌,声音哀怨,听得我一阵恐惧,不住颤抖。

油灯已经快燃尽了,灯油滴到了床边,在屋顶上映射出怪诞的影子,好像兀鹰拍动的翅膀。我慢慢地挪动脚步,极不情愿地走到塔努斯躺的地方。我知道,希卢克人是不会弄错的,他们对这种事情有着特殊的感知力。

塔努斯躺在那里,面朝着墙,一如我最后看到他那样,可当我的手触到他的肩膀时,却只觉得身体冰冷。他那曾经无比坚强的灵魂,如今已经飘走了。

那晚我就坐在他的身旁,一直坐到天亮。我为他哀悼缅怀,就像屋外他的希卢克士兵一样。

黎明时分,我请人来为尸体做木乃伊。

我不愿让那些屠夫粗人取出我朋友的内脏,于是我在他的左边腰窝处切了个口,刀口不是很长,不像屠夫胡乱切割的那样丑陋,而是像做外科手术一样认真。

我从刀口处取出他的内脏。我把塔努斯的心脏捧在手里,双手不住颤抖,我仿佛还能感觉到他的力量,感觉到那颗心在跳动。我怀着敬意和爱意,重新把它放回去。然后我施出我最好的医术,将那切口和蓝剑刺穿的伤口认真缝合。

我拿起铜勺,伸进他的鼻孔,一直伸到最里面那层薄薄的鼻骨。我用力穿透它,挖出头颅中柔软的脑浆。那一刻,我情愿把他交给防腐工处理。

我已没什么可做的了,可是在漫长的四十天木乃伊制作过程中,我一直待在阴冷的埃德巴·塞吉德城堡里,陪塔努斯一起度过。现在再回头看,我才知道那种行为只是脆弱的表现,我无法承受女主人痛失爱人的心碎,我选择了逃避,让迈穆农去告诉她塔努斯的死讯,而这原本是我应该担负的职责。我原本应该和活着的人在一起,因为她更需要我,而我却选择和死去的人躲在一起。我真是个懦夫。

没有棺材,等到了奎拜我们的驻地后我会为他做一个,而现在,我只能找一些埃塞俄比亚的女人,用芦苇为他编出一个长长的网篮。网编得既密实又精巧,跟亚麻布很相似,可以像陶罐一样盛起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