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军歌悠扬,旌旗飘荡,看游行的人潮排在道路的两旁,将大街小巷挤得水浪不通。www.miaokanw.com五月对勒里西斯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月份,除了国庆节在这个月之外,国立第一军事学校的校庆也在本月份。

虽然新建立的勒里西斯民主共和国不再是军事主义的国家,第一军校依然是这个国家重要将领的摇篮,因此校庆游行常有各界的重要官员参与。

每一年五月,人民刚欣赏完国庆游行,紧接着便是一个星期后的校庆游行。对勒里西斯人来说,国庆游行是一种展现国力的表现,是全国人民的骄傲,象征着他们从以前贫困的军事国家,正式进入国力增强的开发中国家。

校庆游行就有趣多了。参与游行的军校生平均年龄是二十一岁,正好是年轻充满生命力的年龄。大家可以看到正规游行,雄壮的军乐仪队,以及操枪、甩旗等精采的花式演出,全部由现任军校生一丝不苟的完成。校庆的高潮一直来到最后一队!首都侍卫队的游行。首都侍卫队是勒里西斯最重要的一支精英团队,是一支独立的劲旅,直接听令于总统,其目的是保护国家重要人物,并确保国家在危难中依然能维持运作。除此之外,他们也是军人中的警察,若军队中发生任何弊案,首都侍卫队会立刻介入调查。同样的,他们也是警察中的军人,若警政单位出现疏失,他们也扮演中立的调查单位。

全队只有四十五名成员,全部是各个军种、部门挑选出来的精英中的精英,整队分成五支分队,计有队长一名及分队长五名。

一般人能进入第一军校就读已经不容易了,毕业之后,必须先分发到各单位磨练,依其表现,只有最顶尖的人才能被选入侍卫队。

一旦进入侍卫队,每个成员都必须接受最严苛、最致命的训练,随时维持优越的体能和行动力,个个有以一当十的身手,因此所有军校生都以成为侍卫队员为终极荣耀。

在国庆大典上,由于各级官员云集,首都侍卫队必须肩负起保护的职责,因此反而没有参加国庆游行。直到大典结束,军校邀请毕业学长回来压阵,而侍卫队员几乎都是从第一军校毕业,每一年侍卫队通常会派出一支分队参加校庆的游行演出。

平时人民对这支精锐队伍大都只闻其名,只有在军校游行时,他们才可以见到一部分的成员。而学弟们能直接面对这支令人望而生畏的学长,心中更加兴奋。

今年的校庆游行更重要的一点是,有两名分队长申请退役,所以将有两名队员升任为分队长,授阶仪式是校庆的最后一个节目,将由国防部长多亚亲自主持。

今年新任的分队长之一,是二十八岁的诺兰·埃勒维亚德,司法部长阿比塞尔的长子。

二十几年以来,阿比塞尔夫妇的声望隆盛不坠,因此他们儿子的授阶仪式也备受媒体重视。

游行一直走入难得开放的军校校园,最后进入礼堂,一般民众只能在外面围观,并由警察维持秩序;参与游行的军校生全数进入礼堂内,连同两个新分队长的侍卫队员,国防部长在讲台上进行短暂的精神训话。

二楼的贵宾席有其它高阶将领、教职员及两位分队长的家人,阿比塞尔一家自然也在其中。当司仪唱出诺兰的名字时,最前面第一排正中央直直地步出一条人影,方方正正地向右转,以军人特有的笔挺姿态,昂然步向台阶。

二楼的贵宾全部站起来,以示对授阶仪式的尊敬。

阿比塞尔觉得手心一暖,妻子温软的手塞入他掌中。他握紧,两人相视一笑,结璃二十六载的深情尽在其中。

他的两鬓已经霜白,嘴角和眼角写下岁月的痕迹,但看在菲雨眼里,依然和当年那威武昂藏的革命军领袖没变多少,刚正的脾气也一如他的背心,永远挺直不屈。

「真可惜二哥不能来,大哥这么帅的样子他都看不到。」他们的女儿开心地挽着父亲的另一只手臂。

对于二儿子选择跟美国教授去做学术探勘,而不是回国来参加哥哥的授阶仪式,阿比塞尔原本有些不快,但菲雨的温柔软语化解了这份不悦。

「人各有志,思克是个自由主义者,本来就对这些阶级、仪式的事不太看重,你儿子都养到二十五岁了,难道还不明白他的个性?」菲雨笑道。他的三名子女,个个性子不同。老大诺兰最像他,人生选择的路也差不多,将来从侍卫队退役之后,应该也会走向高阶军官的路子。

老二则几乎是菲雨的翻版。差别的是,菲雨喜爱石头,思克则从小就喜欢研究植物。长大之后,他们夫妻俩送他到美国去念植物系,如今思克已经是布朗大学植物系研究所博士班的学生,生平最爱的事是四处流浪,和研究各地的奇花异卉。

他们夫妻俩已经很习惯他一年才回来几个星期,而且即使回国,大多时间也耗在东漠的实验农场研究那里的麦种生长状况。

老三乐雅,他们漂亮的小宝贝。这个今年才二十一岁的女孩,不只是阿比塞尔家的甜蜜宝贝而已,也是勒里西斯人心中的小公主。

她有着和两位哥哥一样浓密的巧克力色头发,蓬松的长发在背后弹跳着。与头发同色的巧克力色美眸生动跳跃、永远闪耀着小精灵般愉悦快乐的光芒。唯一让她自己不满意的是,她只有一百六十五公分!其实以女生来说,这已经算高眺了,可是和家里三个巨人一比,她和母亲都娇小得像可以在父兄掌中跳舞。

甜蜜娇美的她,生平的唯一克星是妈妈,最大靠山是爸爸,最爱恶作剧的对象是二哥,最仰慕的男人是大哥,心腹则是诡计多端的翡莉嫂嫂。如今她已是国立大学三年级的学生。本来到了要上大学的那一年,她妈妈觉得她依赖心太重,再这样下去对她不好,所以想把她跟二哥一样丢到美国去学习独立,结果也真的送去了-…

两个星期之后,思克送回一个哭哭啼啼的妹妹,抱着头对母亲大叫:「我求求你们,你们收留她吧!她每天就在我的耳朵旁一直哭着想家、想爸爸、想妈妈、想大哥,哭到我一个头两个大,我真的受不了了!」

何止她,这两个星期阿比塞尔一样吃不好睡不好。

菲雨又好气又好笑,对这对父女真是无可奈何之至。

依照她的个性,她是舍得的。其实依照阿比塞尔的个性,如果被丢出国的是儿子,他也绝对比谁都狠心,不过换到女儿身上……

唉!

最后,邪恶的母后不敌爱娇的小公主和思女成性的国王,就这样小公主被接了回来,改进入勒里西斯的大学就读。

任何人看着乐雅那绝美的五官、伶俐逗人的眼神,都知道这一定是个从小被珍爱到大的宝贝。菲雨费了很大的心力让她不会变成一个被宠坏的富家千金。她让女儿从小就跟她一起在孤儿院和收容所里打转,乐雅的心乐观却易感,总算一路成长过来,也知民间疾苦。

「今天游行结束之后,诺兰要回队上去吗?」菲雨向丈夫询问。

「这个周末他们的小队轮休,他应该会回家。」阿比塞尔低沉回答。

侍卫队分队长的军阶是上尉,像一般军官一样有配给的宿舍,所以平时诺兰是住在军营里,休假时才能离营。

「太好了。」菲雨回头对女儿笑道:「那我们干脆在『菲普勒斯饭店』订一间villa,这个周末去住上两晚,好好放松一下,算是帮妳大哥庆祝。」

「菲普勒斯」是国内最有名的五星级饭店,有全国最好的法国餐厅。他们一家人不太过奢华的生活,但是如果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庆祝,大多是到「菲普勒斯」去;阿比塞尔是半个法国人,儿子承袭到他的口味,父子三人都偏爱法式料理。

「好啊……」乐雅不知想起来了什么,忽尔双颊飞红,连忙转头看向正在进行中的授阶仪式。夫妻俩听见女儿回答的声音有异,不禁多看她一眼。乐雅感觉到父母的目光,娇颜更透红。

「你们……你们干嘛这样看我?」菲雨眼光转了回去,悄悄在丈夫耳边低语。

「你惨了,看到女儿又开心又害躁的神情没有?我敢打赌,你的小公主一定谈恋爱了。」

本来侧身听妻子咬耳朵的阿比塞尔立刻挺直腰,震惊地看女儿的方向一眼,再看回妻子,黑眸森然地瞇了起来。

菲雨对他淘气地笑。

吾家有女初长成,这男人不会以为他可以留女儿一辈子吧?

夜风轻捻慢捻,星芒敲上树梢,月亮不甘示弱地爬到夜之中天,将夜风与星光的缠绵都笼在它的银华之下。

乐雅推开落地门,轻悄地踩进溶溶月夜里。

反手关上玻璃门之前,她回头倾听片刻,确定父母的房里已经灯灭。菲普勒斯饭店是一间由国际集团出资的度假饭店,当年标下首都边缘郊区地带的荒地,大举开发。如今这里除了有一个大型人造湖、湖畔枝影摇曳的人工林,每一间villa都有自己独立的门户和庭院。

她穿出院子的灌木丛,再往林子深处走,人工湖闪烁的水光渐渐映入眼帘。

来到湖畔,她扶着一株榕树的树干,深呼吸一下,清新的树木气息沁透心脾。

月光眷恋地笼罩着这晶透的人儿。细肩带的连身裙轻薄柔软,如第二层皮肤,让她玲珑的身形更发娇美,双肩和嫩臂在夜色里泛着润润的莹光;裙身迤逦而下,在修长的小腿间摆荡。

原本只有孤独的一人,下一秒钟,他就在那里了。

不远处,一道高大的身影靠在树干的背光处,不知何时而来,又从何方而至。

黑影完全隐在暗处,只有一点红红的烟头在黑夜里放光。然后烟头飞离,一阵白烟飘漫,朦胧了高大的轮廓。

她微微一怔,随即双颊浮上两朵嫣红,如在月夜下初开的异花。

「你怎么会-…」在这里?但这里是他工作的地方,他会出现一点也不奇怪,所以她的问题说了一半便自动断去。可是,在这里工作,不表示两人深夜的相遇也是寻常。所有关于月下相会的浪漫故事在年轻女人的脑中浮现,薄红的容颜越发娇艳。烟头拧熄,弹掉,随意的动作自带着一股率意的洒脱。男人微挺直腰,对她伸出手。

那只手掌探进了夜色里,乐雅盯着它片刻。

那是一只很好看的手,手指粗大强健,掌心宽而厚实,指腹的老茧说明这只手属于一位善于劳动的主人,古铜的肤色则说明了他劳动的地方经常在户外。

乐雅只矜持了两秒钟,终于款款走过去,只有他一半大的纤掌偎进厚手里。

男人的大手逐渐施力,一点一点地,将她带近自己身体,女孩也一步一步地走向他。

月光让她的玲珑娇艳尽现眼中,沐浴在银华里的她,彷佛从未知深处飞来的月之精灵一般。

终于近在咫尺,她依然立在光晕中,他依然藏在暗影里。

「看我抓到了什么。」他慢条斯理地低喃,嗓音如低音鼓一般,醇厚却危险。

乐雅仰头看他半晌,终于轻叹一声,投入他的怀里。惊人的体热瞬间包裹住她。她在他怀里了,真好。

「你怎么还没睡?」半晌,她让自己从他的怀里退开一小步。男人对这个距离很不满意,又把她拉进怀里。她终于不再挣扎,温驯如一只小

猫般蜷伏在这宽广的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