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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时节,草原东北的叶尼部落会更靠北一些,靠近黑水江的源头。黑水江是他们传统牧场的边界,江水从那里向东流淌,穿过山林乡野,最后流入大海。

夏季干旱,不过还不到要命的程度,也能找到合适的草场来放牧。叶尼部的年轻可汗正在规划秋季到来后,部落向西南迁徙的路线。等到冬天降临,族人就已经走出很远了——尽管从来都不曾远到逃离北风与暴雪的侵袭,也从不曾逃离夜里胆大妄为的几个狼群的骚扰。

这种活法实属不易。这也是他们唯一的活法。

眼下正是夏季,狼群仍旧是个威胁,不过夏季里狼群有的是办法填饱肚子,用不着冒险跟人类发生冲突,这里的草原上有着天底下最聪明——因此也是最危险——的狼群。关于狼,有很多传说。有的传说讲狼如何变成人,有的刚好相反,说的是人怎样变成狼的模样。萨满能打破人与动物之间的界线——这样做时并不总是出于好心。

好心、善意、太平、宁静,不管是天神照耀下的白天,还是群星闪耀的黑夜,这些东西都不会出现在草原上。

草原就像一条宽广的锦带,绵延千里,从离此不远的山林向西,一直延伸到无人居住的大漠。跟草原上的所有部落一样,叶尼部依照惯例,时刻都有人手在外保卫牧场和部落。

这就是说,夏夜里也有卫兵巡哨。

敖彦是可汗最小,也是最受宠爱的弟弟。这年夏天他已经十四岁了。他和别的年轻人一起,在夏季里开始执行警戒任务。这样做能让年轻的小伙子更容易地适应自己的职责。同样是在营地附近巡逻,夏季里做起来要比冬天容易许多。冬季里,狼群的胆子更大一些,而羊群则可能走得更远。

而眼下并没有这般危险,充其量也只是遇见一头孤狼,或是偶尔受到大群牲口的吸引,以至于顾不得畏惧人类,离开自己的领地来到这里的虎豹之类。即便如此,也不过是些落单的畜生罢了。

敖彦知道,自己将来要在部落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要辅佐长兄,跟三位哥哥一起领导部落。因此他对待自己的任务十分认真。他为自己的家族感到骄傲,总想着为家人争光。今晚和他一起巡逻的还有七个小伙子,他早先就跟这几个人说过,巡逻的时候需要胆大心细,不能听见有动物弄出声响就一惊一乍的。

其他人都把敖彦视作头领,这可不光是因为他的出身。敖彦的气度,他的处变不惊,早已为人瞩目。让人安心,这是他与生俱来的本事。

敖彦说,叶尼的骑手要能够在黑夜里分辨出哪个声音是惊马,哪个声音代表着威胁。这些小伙子很快就会成为这样的好手。

今晚没有月光,草原上一片漆黑。敖彦私心里虽不情愿,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原本希望远眺能更容易些。不过这世上哪儿有容易事?活着就是无穷无尽的考验。他哥哥,叶尼部可汗总喜欢这么说。他们活得可不像遥远的南方人那般轻松懒散。南方的奇台人懦弱、懒惰,根本配不上天神给予人间的生命恩赐。

奇台人要是来到充满挑战的草原上,早就一命呜呼了。这话,敖庞也不止一次地跟这位小弟说起过。奇台人在这里连夏天都熬不过去,更别说冬天!那部落的领主萧虏人呢?他们也变得越来越柔弱,身为草原民族,却要建造市镇,还要住在里头!

叶尼部和其他部落也许都承认萧虏人的地位,向萧虏皇帝纳贡以求在东北一隅能够自保(西边的部落也同样如此),不过他们仍旧是骄傲的民族。骄傲就是草原子民的特征。倘若和平的代价只是每年入秋的一次纳贡(还有跳舞),那么弱小部落就愿意支付这个代价。真正的领袖绝不允许放任自己的情绪,却给族人惹来祸事。

部落就是我们的家。敖庞会这样教训弟弟们。

敖彦作为最小的弟弟,从十岁刚出头起,就认真聆听这些教诲。正如萨满的预言,他是个心思缜密的孩子。敖彦啼哭着来到世上那一晚,老萨满饮过石碗中的鲜血,丢出一把羊骨,预言说这孩子将比叶尼部落创立以来任何人的命运都要光明。

预言都是些说不准的东西。疾病、饥荒、意外、战争,哪一样都能要人性命,你得先活下来,才能迎来命中注定的成就。

敖彦正在训练自己既放松又警惕——同时维持这两种状态可不容易。他听见从右边远离马群的地方传来一个声响。这声响可能代表很多东西。或许是一只小动物,又或许是一条蛇从石头底下钻出来。

敖彦勇敢,睿智,却太过年轻,他转身眺望,被一支箭射中眼睛,当场毙命。他跌倒在地,发出一阵细微动静,这动静本该被附近的人听见,可他周围没有人。

只有刚刚射杀他的那个人知道,敖彦死前听到的声响是怎么回事。毫无疑问,这并非因为疏忽,而是有意吸引男孩转身,露出脸和躯干,好让杀手射出那夺命一箭。

不过,若说只有杀手听见那个声响也并不准确。按照草原民族的信仰,天神无所不知,而每当有人向死神走去,死神也都知道。以后或许还会有人因为这年轻人的死去而感到哀痛,于是编出一段故事,里面添油加醋地说起这个声响,好让听众多一点揪心。说书的经常干这种事情。

部落的萨满禀赋不凡,能在精灵鬼怪的国度里遨游。他的预言并没有错。叶尼部的敖彦身体里孕育着伟大,灵魂里深藏着不凡,年轻时便已经睿智过人。

可是在一个月黑的夏夜,这个男孩却在群星与丝丝缕缕的云彩之下死去。随着他的死去,一些未来终结了,而另一些未来却由此开启。

这样的事情无时无刻不在发生。也正因此,人们才会向他们的神明祈祷。

阿尔泰人来了。他们先过了河,等了一整个白天,如今背信弃义,不宣而战,骑在马背上(一向都在马背上)如雷霆般冲出黑暗。

让男孩巡逻放哨的问题在于,他们很容易被自己部落的牲口吓到,但也因此很容易错过真正威胁降临时的更加细微的前兆——这些前兆通常也同样来自牲口的异动。

营地附近的所有哨兵都被阿尔泰人先于骑兵行动的弓箭手射死。在草原上,弓箭手就算只能就着星光,也很少会失手,而阿尔泰人的居住地尽管更靠近森林,或是就在森林当中,但人们都知道他们是最强悍的战士,在马背民族当中拥有最优秀的骑兵。

阿尔泰部人口不多——靠近勾丽半岛的贫瘠土地养不活太多的人。对阿尔泰周边的部落来说,这一向算是他们让人稍微宽心的方面。阿尔泰人都是矮个子,罗圈腿,心狠手辣,傲慢自负,不过他们有限的人口使得其与生俱来的好勇斗狠多少有所收敛。

好勇斗狠并不意味着行事歹毒。叶尼部的年轻只是被人一招毙命,但留了全尸。有时候在战争中,部落之间会对对方的男男女女做下十分残忍的事情。在过去,草原人若是攻下奇台城池,就会这样做。作为一种战术,这些行径都是蓄意为之,是一种打击抵抗者士气的战术。

不过今晚不需要发出什么信号。尽管自从敖庞为讨好萧虏皇帝,跳了一支让人难堪的舞蹈之后,阿尔泰人的头领便彻底看不起敖庞了,但实际上阿尔泰人跟叶尼人并无仇怨。叶尼部只是开始,是必须迈出的第一步。

从一方面来讲,今晚的进攻破坏了共舞称臣之夜所立下的誓言,阿尔泰人一向自负言出必行,对于违背诺言的人从不姑息。

但另一方面,正如都统那机敏的弟弟所阐述的那样,倘若阿尔泰人拒绝承认萧虏人高自己一等,拒绝承认那个自以为是的醉酒皇帝是阿尔泰人的领袖,那誓言就根本没有效力可言。

长久以来,阿尔泰人一直接受人口众多的萧虏人的统治,从今夜起,萧虏人的统治结束了。整个部落,不论老幼妇孺甚至牛羊牲口,都行动起来,离开原先的领地,渡河南下。他们将一直行动下去,直到一切都做个了结——不论这了结意味着成还是败。此议已定,所有人都在火光中立下誓言。

这次叛乱的源头可以上溯到另一个篝火之夜,那一晚有人围着篝火跳舞,阿尔泰人就是如长矛般从那一晚直直地冲到了这一晚,这一晚,天地将为之一变。不光是黑水江畔的叶尼部,而是如同一道涟漪,激荡整个世界。

段龙替那姑娘驱了鬼,任待燕和众好汉没有多耽搁,第二天一早就离开村子,掉头回东边。

临出发前,村里百姓抓住段龙的手,一边亲,一边求他留在村里救苦救难。这是常有的事情。

段龙推说自己另有要事,无法久留。任待燕一众人信守诺言,护送着他回到荻缯村,一路无事。

此时正是夏末秋初,下午的暑热让人昏昏欲睡。任待燕骑着驴子,与段龙并辔前行,他说:“那堆骨头,先埋下去又挖出来。”

“怎么了?”

“干吗要这样?”

段龙瞥了任待燕一眼。一行人慢慢悠悠地走着,并不急着赶路——骑着驴,走不快。附近的农田里一片焦黄。赶紧下雨吧,不然日子就难熬了。这些事情,段龙都懂。他就是因此过上今天的生活。有些秘道天师会收钱替人祈雨。有时候还挺管用。

“人为什么会生病,又怎么能治好,百姓都需要有个解释,好帮助他们理解这些事情。”

“你真把一个鬼魂从她身上赶走了?”

“我救了她。”

“你做法事的时候,那个小子又是胡言乱语,又是昏倒在地,他是怎么回事?”

“你都听见了?”

任待燕不作答。

段龙耸耸肩,说:“跟你说过,百姓需要人帮他们理解这些事儿。”

“两家定亲的时候,她刚好生病了?”

“对,”段龙说,“看样子就是这么回事。”

他看着任待燕,笑了笑说:“还想让我怎么帮你?”

任待燕顿了一会儿,也笑着说:“足够了,先生。”

“我就在这条路上行些善事,”段龙说,“不可能每次都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

下午,一行人到了荻缯。快到村口时,任待燕勒住驴子,举起一只手,好叫身后的人也都停下来。

他又转过身对段龙说:“先生要去荆仙?我们没法送你过去。我叫子骥找些可靠人手护送。先生答应的全都做到了,若先生允许,钱就让我来付吧。”

他的语气非常客气。

“你呢?回南岸?回山寨?”

任待燕笑了:“先生知道我在水泊寨?”

“这样想才说得通。”

“大部分说对了,不过我不回去。”

“哦?”

任待燕看着前方村口,说:“我要在这里见提刑大人。”

“王黻银?你说你跟他见过面了。”

“跟他说过他的事情,还有先生的事情。这回……该说说我自己了,还有这些弟兄。”

段龙盯着他,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过了一会儿,两人继续前行,进了村子。

第二天早上,趁着天还没热起来,段龙带着任待燕雇来的保镖向东走去。路上,他突然想起来,昨天在路上,他该对任待燕说:“我跟你走。”

要是那样,他将会变成另外一个人,他的一生也会抵达另外一个目的地。就在此时此刻,在晨光中,在鸟叫声里,他也明白这一点。

每条路上都有无数岔路口,如何选择,却在于我们自身。

荆仙是奇台的一座重要市镇,下面辖有大大小小许多个乡。提点荆仙刑狱公事王黻银,昨天来到荻缯公署,一直待到晚上。

他留在这里过夜,是因为他在等一个人。

如此期待与之会面,就连王黻银都有些吃惊。可是在那之后,他的命运就因这个人而改变了。这也是卓夫子的一部分教诲,有的人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别人错综复杂的生命中。想到他正在等的这个人在他生命中的重要地位,王提刑感到一阵心安。

再说,他来这里调查的案子——一件血腥命案——已经有结果了。这也是那个人的功劳。上次分别之后多年未见,不意在这里居然相逢,他还给他提供了有关命案的线索。

王黻银还记得,多年前的那个秋天,在西部的一条乡间小道上,地上铺的树上挂的满是枯叶,有个男孩凭着手中弓箭救了王黻银众人的性命,然后那男孩就走了——进了山林,从此消失,成了绿林好汉,再没有回来。

王黻银从来都不敢自诩是诗人,可那一幕幕图景时常会在眼前出现。他也写过一首诗,讲述那天的事情,还把它寄给汉金和别处的朋友,当初参加科考的同年。这首诗意外地受到好评,据说连朝廷里都有人知道。

那天之后,冬去春来,王黻银开始发奋工作,不光做好身为县丞的本职工作,他还学习司法刑狱方面的知识。

他负责调查的关家村命案成功告破,那天他要是遭人绑架或是横死途中,凶犯就要永远逍遥法外了。天理昭彰。

那时的王黻银还十分年轻,他感到有一股力量,吸引着他的精力,坚定地推着他前进。他真的算不得诗人——不过他并非一直这么想。

到了夏天,他把自己的心得写成一本册子,一本指导刑狱侦查工作的入门书,介绍了侦办罪案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这本书以第八王朝的一本刑侦书为基础,去伪存真,又加入大量他们这个时代所独有的内容。

这本小书,同样大受欢迎,也同样传入朝廷。太师杭德金就曾亲自读过——至少他是这样说的。太师特意修书对他大加赞赏,拨了一笔钱给他,更以官家的名义提拔他到一座大市镇里担任推官,一个“像样的地方”,就像欣喜若狂的夫人说的那样。

一年前,王黻银再次擢升,当上了六品文官,并且举家迁到荆仙府,一个更像样的地方。当时他就是这样用夫人自己的话来逗她的。当时夫人正因为丈夫的平步青云而激动不已,听见这话乐得咯咯直笑。

一在荆仙安顿下来,夫人开始张罗着替他纳妾,王黻银的第一个侧室——一个尤物,精通音律,举止得体,而且,这自然也是一个象征,标志着他们一家地位的提升。

王黻银又撰写并付梓了一篇论述应当如何侦破命案的短论文,据说他的著作正慢慢成为年轻文官的必读书目。这年春试似乎还有一道题目就用了他的书中的内容!

在荆仙履职似乎指日可待了,不过再往上会如何,王黻银还不曾设想。他知道夫人想过。晚上,和侍妾一块儿躺在床上,王黻银说起过这些。

他真的变了,变的不光是他的境遇。王黻银十分聪明,他明白,要不是自己身上发生改变,他或许还在边陲县城里当个懒散、尖酸的小官,身边还有个同样尖酸刻薄的夫人。

去年秋天,衙门里得到消息,说大江南岸有个年轻的山贼,领了一票同伙劫了“花石纲”,并且使用弓箭射死六个人,箭法又快又准。从那时起,王黻银就一直在想,有没有这个可能……

身为提点刑狱,他把幸存下来的人叫来问话,那些人也向他做了一番描述。

显然,带领这样一帮山贼的强盗头子,不可能跟当年那个十五岁男孩有什么相似之处,可是……

关于这个弓箭手似乎有不少传闻。其中之一是,他是从遥远的西部来到水泊寨的,并且是强盗里面最厉害的弓手,也是最年轻的头目,相当引人瞩目。

这一传闻足以让王黻银有所行动了。这行动既是出于好心,也有更复杂的缘由在其中。他给男孩的父亲,也是当年他手下的书吏,写了封信。

他知道大江沿岸哪些村子会时有山贼造访。他在信中告诉男孩父亲,可以把信寄到哪里。

任渊工作勤勉,举止文雅,王黻银很欣赏他。等到王黻银自己也开始有所改变之后,他就更喜欢任渊了。他还把自己的第一本小书拿给任渊看,并且很高兴能在付梓之前,听到任渊既谨慎又有见地的评论。

王黻银并不知道任渊会不会给儿子写信,他也不知道如果他写了,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事情。他甚至不能确定那个使弓的强盗是不是任待燕。

就像把一块石头丢进池塘。

然后有一天,他来荻缯调查一起命案,他这下知道了——一切都得到了回答,这让他欣喜不已。

奇怪。任待燕这是第二次进衙门,却比第一次进来还要不安。这说不通啊。

三天前,他完全不知道,这个他年少时便认识的提刑大人会怎样接见他这个水泊寨来的强盗。任待燕杀过官兵、商人,还有朝廷命官,这些勾当早就广为人知。他极有可能被当场拿下,严刑拷问,最后弃市——要么死在这里,要么死在荆仙。谁要是能抓住他,足可以扶摇直上平步青云了。王黻银当初给父亲写信,也许就是存的这个心。当官的有此野心,设这样的圈套,并不算出格。

然而,一进了衙门,任待燕却变得前所未有地平静,就像要准备抢劫或是打仗一样。他从来不会因为打仗而惴惴不安。当初在离家不远的山路上,他就知道该怎么打仗。

任待燕知道——其他人——不管是他的手下还是敌人,谁都有吓破胆的时候,每到这时,他总会鼓舞士气,或是将别人的恐惧为自己所用。要想成为领袖,这也是他需承担的责任之一。

任待燕的确想成为领袖,也好光宗耀祖。

这也是他设局引提点刑狱大人来这里,大人一到,他便前往衙门的原因。

有些人或许会以为,这一切都是天意——任待燕一伙人刚过大江,荻缯就出了命案,于是提刑大人前来调查。

这样想,只是因为他不知内情。

两年前,荻缯村有个人想来水泊寨入伙,赵子骥于是知道了这个地方。当时大伙儿都不相信他,于是先把他打发走,又暗中跟着他。他一个人住在荻缯村边,山贼们发现这人有一套造假币的设备——要发现这个并不困难。

私藏造币器械,按律乃是死罪。这人却从未被官府捉拿,甚至不曾受到审讯。之所以这样,只有一个可能,这人实际上是个告密者,向官府告发大江沿岸的强盗、私运茶盐的走私犯,还有偷逃税赋的人。他身上背着不少人命。

众好汉来到荻缯村的第二天晚上,这人出了妓院正要回家,结果半路上被赵子骥和另外两位好汉堵了个正着,跟着就在附近的田地里丢了性命——死在一把镰刀之下。

这把镰刀顺理成章地做了一番清理,但是并没有彻底清理干净,然后被放回主人家的窝棚里——他们打算嫁祸于他。

去年,镰刀的主人在村子东边杀了个女人。女人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有的湖非常深,可是即便官府没有抓到他,强盗却能找上门。

在大江两岸,有很多办法都可以伸张正义。

那天晚上,任待燕几乎整晚都没有合眼,他一直为由此产生的一个问题感到困惑。要是他们不知道这两个人,那他会不会随便找两个村夫来实施这个计划?——杀死一个,栽赃另一个,只为把提刑大人引过来?

在夏季的月光下,任待燕有了一个答案。要改变这个世界,就不可能事事讨人喜欢。

其他人都睡着了,任待燕却坐在小树林边上,看着月光下大片的银色农田,想起了古老的诗句。这诗句如月光般璀璨,又如离别时的柳枝满含着哀伤:

夜来狼啸难安寝,

自觉无力解苍生。

第九王朝的诗人岑杜,他的一生既经历过“荣山之乱”前的繁华,也见证了叛乱的过程。他死的时候,战乱频仍,饿殍遍野。实际上,岑杜去世的地方就在离这里不远,沿着大江向东走就能到。他最后的居所成了人们前去朝拜的地方,任待燕就去过,在那里的碑前放了一些花枝。

任待燕可不像岑杜,何况他还年轻。他绝不相信,如今的世道不可改变,天下苍生无力解救。

他不是当年那个挥舞着竹剑假装与番族殊死搏斗的小男孩,然而,这个男孩曾经是他,这个男孩也永远不会改变。他回到树林里,躺在斗篷上,一直睡到天明。

众人等着尸体被人发现,消息传到东边,又等着提点刑狱大人职责所在,从荆仙赶来调查命案。

好的领袖,在将计划付诸实施之前,要尽量收集情报。即便如此,有些时候也还是没有必胜的把握,这个时候,你必须相信……一点儿什么。西王母的眷顾,祖宗保佑,别人好心,自己的星命,神仙显灵,运气。

任待燕不喜欢这种时候,也正因此,当他第二次走进衙门,来见多年前自己搭救过的这个人时,他会感到如此不安。

自从几天前两人见面之后,王黻银就仔细考虑过任待燕的事情。

他有的是时间来考虑。命案很快就破了,破案用到的技巧和当年他去关家村第一次办案时用过的如出一辙。王黻银曾写文章介绍过,他也因此赢得“有巧思”的赞誉。

眼前的这件案子,死者似乎是被镰刀杀害,四肢被割下来,放在身体旁边,这场面让人目不忍视,好在王黻银早就见识过。王提刑叫手下把荻缯村里村外所有镰刀都收集起来,把它们放在几箱家蜂旁边。旁边围了好多看热闹的百姓。

很快,蜜蜂都拥在沾血的镰刀上。

这个场面让人印象深刻。

镰刀的主人一直说自己冤枉,不过提刑大人的手下各个经验丰富,不辱使命,当天晚上就叫他认罪了。

审问过后,那人还活着,这很好。他将在这里问斩。让本地村民(还有孩子)看他被问斩大有好处,这样能告诉大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便是荻缯这样的小村子,也不能例外。

他们还查扣了一台造假币的器械,而且在死者家里挖出大量私币。提刑大人的正式报告中将会暗示,罪犯和死者之间似乎发生了争执,这应该就是案犯杀人的动机。而王黻银也因此又多了“一审两案”的名声。

任待燕第二次走进衙门,是在凶犯认罪的第二天晚上,王黻银坚持做东,要请他去本地最好的歌楼。说实话,那地方算不上太好,不过这里条件如此,只能将就了。

王黻银张罗着让人服侍他俩用饭沐浴,还安排伶人吹笛助兴。他想知道,任待燕会不会感到焦虑不安。

完全看不出来。这个年轻人——的确还很年轻——看起来既谦恭克制,又心情激动。那天晚上任待燕举止既不算自在,谈吐也不算风趣(这两点以后会表现出来)。他说起自己和这伙弟兄脱离水泊寨,要加入奇台军队,还具体提出了众人应该得到哪一级军阶。他还明确表示自己绝对不给“花石纲”押镖。

王黻银完全同意这些要求,只不过在问过几个问题之后,他也提出了一个条件,任待燕也接受了。

任待燕和其他山贼不会马上加入禁军。他们要先给提点荆仙刑狱公事当一段时间亲兵。这样,任待燕最初的军阶和饷银就相当于禁军中统管百人的都头了,过几个月,到新年时就会擢升为掌五百兵马的指挥使。

这样,等他真的调入禁军——任待燕真正的意图,他就更容易统领更多兵马。

任待燕要去北方作战。那天晚上,他还引用了一句古诗……光复故土,疆理河山。

王黻银想,尽管两国和约、长城以南的土地被割让这么多年,很多人似乎仍然抱着这样的念想。

王黻银自己的看法是,奇台捐输给北方的银帛,到头来还是会通过边境的榷场流回来。而用钱买来的、确定无疑的和平,总好过胜负难料的战争。他可以——也经常——以奇台兵败厄里噶亚为例,来证明战争造成的创伤有多么可怕。

在王黻银看来,如今这个第十二王朝本就不能指望它在军事上有所建树。在过去,军队曾经掌握了真正的——也是可怕的——权势。在过去,高等级的文官也十分擅长马术,能在骏马上蹴鞠。他们还通射艺,会使刀剑。而如今的官僚们却对这些东西嗤之以鼻,并且引以为荣。如今的官员个个身材臃肿,手无缚鸡之力,以此来显示自己对皇位绝无半点军事上的威胁。

这天晚上,这些看法王黻银基本上都只能藏在自己心里。这天晚上,王黻银喝着酒,听着勉强可以入耳的笛子和琵琶演奏,只说了一句:“显然,你需要跟北方一战。”

“会开战的。”任待燕说。

他的自信让人难忘。有的人像是有本事,能逼着你相信他们,哪怕他们谈论的是无人知晓的未来。

两天后,王黻银和他的手下,以及任待燕和他的六个弟兄——提点刑狱公事王黻银的亲兵,一行人向东出发,前往荆仙。

大学者,史学家,奇台曾经的宰相席文皋,同年夏天在延陵自家的花园里写下了绝笔。这绝笔文章写的是他对牡丹和梅花各自不同德性的感想。

席文皋死的时候,这篇文章还没有写完。不过还是被付梓并传遍整个奇台——这可是席夫子的绝笔呀!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席夫子是第十二王朝的骄傲,人们提起他时,都会说他是彪炳千古、足可比肩历代往圣的大文豪。

的确是这样,尽管在他人生的最后一段岁月里,他被逐出朝堂,行动范围被囿于延陵城内。

对于智者来说,朋党只是一时之争,长远来看,诗家和史家才更为重要。在文明的世界里就是这样,而奇台一向自诩文教昌明。只要看看北方,同那些番子做个比对就能一目了然。

席夫子的绝笔中谈到艺术与自然。文章中说,早春的梅花美得如此精致,哪怕用任何言语和描绘,即便是出自最高明的诗人和画家之手,在它面前都会相形见绌,自惭形秽。

人们(还包括一两位女子,史学家谨慎地点出)努力想在诗与画中描摹梅花,梅花那返璞归真的气韵却总是让人难以捉摸。

席文皋在文章里又荡开一笔,说这在某种程度上,恰好成了第十二王朝自身的写照。帝国的版图比过去的小,理想抱负也不如古代王朝高远。衣着服饰少了些张扬,瓷器绘画多了些精致,规训太多,让人不得自在。

与梅花相对的,是广受追捧——尽管并非人见人爱——的牡丹。牡丹大胆,热烈……而又张扬。牡丹是一种人造的美,是人对自身能耐的彰显。栽种牡丹是一种取材自然的艺术:以天才的技艺嫁接花枝,设计造型,调配香味与花色,在延陵尤其如此。

席夫子暗示说,在第九王朝,牡丹被视为“百花之王”,而如今,人们或许把牡丹看成大崩溃前的第九王朝在今天的回响。

而如今的第十二王朝,正是在历经长期战乱和种种妄念之后才慢慢崛起——恰如经受苦寒历练的梅花!

可惜,这篇文章并没有写完。夫子没能把结论诉诸笔端。据说夫子那天握着笔,坐在花园的凉亭里睡了过去,从此不复醒来。据说他头上原本松松地别着帻巾,去世时帻巾滑落下来,掉在书桌上,躺在他身旁,沐浴在晨光里。

于是,人们永远也不会知道,这篇文章究竟想说明什么。席文皋本人,也同样让人无法捉摸,即便是在他死后。

有消息说,席文皋家里的一位侍女,在发现主人已经驾鹤仙游之后,也在同一天自杀了。

坊间传闻在席文皋流放岁月的最后几年里,这个女子对他来说已不仅仅是个侍女了。世人都知道,席文皋终其一生都喜欢有女人陪在身边。

关于她和席文皋之间的关系,过去有人认为这不过是一个侍女为了生活得更好,而委身于她的主人,并无稀奇之处。对有些人来说,侍女的自杀,让这种说辞不攻自破。而一些愤世嫉俗的人却指出,席文皋一死,她在席家也就不再得宠,这些人暗示说,她只是宁愿去死,也不想再当下人。

另外一些人则确实从侍女的死中看到一些温良纯厚的东西,也许还有爱慕。毕竟,席文皋终其一生都不乏世人——不论男女——的仰慕。

到最后,和许多事情一样,人们终究没有得出个定论。

尽管席文皋死于流放,官家还是下旨要求延陵厚葬夫子,并且要求当地立碑,记述夫子生平和他的官位。

那个侍女被以她的身份能得到的最高规格葬进墓地里,周围也都是些仆人的坟。席家宅子由席文皋长子继承,又过了一些时日,天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