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你既如温水,不冷也不热,”

“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昨天,我捡到一把手枪。或者可以说是偷的,我也搞不清楚。这是我握过最美丽、最顺手的东西。以前我对手枪丝毫不感兴趣,但那时满脑子想的,都是把手枪弄到手。

昨天下了一整天的雨,像是永无止尽。雨下得歪歪斜斜,即便撑伞依然淋得湿答答。我在外面行走,就时间来说是夜晚十一点左右。雨彷佛象征着我的忧郁下个不停,膝盖以下淋得格外湿冷。我想尽快逃离雨中,但不知为何,迟迟不想回自己的公寓。为什么那时会一直在外面行走呢?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总觉得只是单纯地想走路,又觉得只是不想回家。我经常以这种莫名的理由行动。我随心所欲变换道路,穿过熄灯的商店街,走过小公园旁的小路。我还记得很清楚,一只小猫躲在停车场的白色轿车下,直勾勾地盯着我。每当有什么事要发生之前,经常有猫咪盯着我瞧。当时还没意识到,但现在回想起来,那或许真的是一种征兆。

我越过平交道,走进一条错综复杂的路,雨水从老旧公寓的屋顶边不停地流下,打在掉落路边的铁皮上,发出巨大声响。听着这个声音心想,与其被雨打得落花流水,不如就此打道回府吧。脑中随即浮现“快点回家,洗个热水澡,换上干爽衣服”的念头。但是,那时的我却依然漫无目的继续走,完全停不下来。即便事后反复思索,我对自己那时的行为,依然无法赋以明确的意义。不过这件事对我而言,似乎不只是那时会做的事。虽然极其罕见,但我有时会做出和自己想法悖行的事,我也搞不懂怎么回事。那时只是淋着雨,带着满怀的忧郁,就那样走着。

即便如此,我依然对那时的选择感到喜悦。我对自己做过的事,向来不做评价;对于善恶与后果,也没有想太多的习惯。但我还记得,对自己当时的行为,感到类似感谢的喜悦。如果那时直接回家,现在我手上就不会握有手枪了。相反地我只要想到,万一那时没把手枪弄到手,一阵恐惧就会袭上心头。因为那原本是不该在我手上的东西,又或许,其实我这么想是错的。

之后,我在自动贩卖机买了一罐咖啡,并不觉得渴,只是走路时经常喝咖啡,所以几乎是习惯性买了咖啡。打开瓶盖喝起咖啡,避开柏油路面的水滩,小心翼翼走着。天空覆盖着厚重的灰色云层,看不见星星也看不见月亮。空气中夹带着寒气,雨水褪去了白天残留的温度。

我就这样步履蹒跚地走着。真的是步履蹒跚,走得摇摇晃晃,而且理所当然是漫无目的。我听着雨声,喝着罐装咖啡,喝完后点燃一根烟,走过住宅左右林立、错综复杂的道路,来到了大马路。大马路的汽车都没有减速慢行,飞快地溅起水花从我旁边呼啸而过,理所当然地被水花喷溅了好几次,虽然很想离开大马路,但又找不到适当的小路。落下的雨滴在一辆辆驶来的汽车头灯照射下,像是闪着金色光芒的光之粒子。我觉得这幕雨景很美,但也受不了浑身发冷和被雨淋湿的不快感。

大马路直接通往河川变成了桥,我到了桥头边,转而走下河堤微缓的斜坡草地,往河川走去。姑且得先躲雨才行。我想去大桥的下面,在那里抽根烟,想想接下来要做什么。草地到了河边附近变成水泥地,河的两岸依此整顿。由于下雨的关系,河川水位高涨,水势湍急,轰隆作响。我走进桥下,收起雨伞。湍急的流水声在桥下形成回音,听起来比刚才更为惊悚。我对这个声音感到强烈不舒服。因此我又想到,要是照常回家就不用听这种声音了*我突然觉得很烦,但也知道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只能点根烟,先找个地方坐下来。

就在此时,我看到水泥地和草地交界处,有个很像人形的黑影。不过我也有想到可能是垃圾,但就算是垃圾,那个轮廓也太像人了。情急之下。我反射性想离开此地。但混杂着突兀与不安的复杂意识,顷刻间摇身一变到令人恐惧的地步。我想要逃离,但意志无法战胜好奇心。我集中精神,小心翼翼走向那个黑影。走了两三步后,确定那是一个人倒在那里。顿时,我的心脏猛跳!那个人穿着黑色西装,倒卧在地,左手瘫软地伸过头部。我意识到自己的心跳声越来越激烈。为了润润干渴的喉咙,我连续吞了好次口水。

我走到那个人身旁,他有着斑白的短发,从外表看来大约五十岁。但他的脸部侧向一旁,无法看得很清楚。原本以为他的表情会很恐怖,但很奇妙的,反倒给人一种平静的感觉。他表情像是在眺望什么不悦事物的情况下僵硬了。,双眼闭着,嘴巴也是几乎紧闭,嘴角没流出什么秽物。但头部靠的水泥地有一滩黑色液体扩散开来,就现场的情况看来,我猜那应该是血吧。不知为何,我看着从他左手指间冒出的草好长一段时间。西装翻卷到腰部,看得到一点白衬衫。不知为何,这个“白”我也看了很久。他的身体有力量感,也充满了存在感,让人觉得水泥地和草地彷佛是为他存在。但是,我却莫名地认为,这是因为他死了的缘故。我在这里伫立片刻,心脏的跳动随着时间也渐趋缓和,终于又恢复平静。这让我有些吃惊,因为我意识到,自己已经开始习惯这个场景,这种状况。

接着我发现,他的右手不远处有个立体黑影。我想可能是开始习惯这个男人了,才有心思注意到这个吧。我的心脏又怦怦怦地跳了起来。这时的心跳,比第一眼看到他时来得激烈。我原地蹲了下来,定睛看着这个立体黑影,接着拿起它,凑近自己的脸。因为手臂没有抵住地面,为了保持蹲姿费了很大的劲。我知道,一股激动的狂喜在心中扩散。但同时,想到自己光是看到这个东西就如此兴奋、满心喜悦,也感到毛骨悚然。那种感觉像是,自己快要裂成两半了,这份狂喜和我的意志无关地、自顾自地持续增幅扩大。我感到相当不安,担心无法控制自己。但我也无法停止这份狂喜,无法使它恢复平静。狂喜终于超越了我的容许范围,使我暂时进入忘我状态。心脏高亢地跳动着,甚至伴随着疼痛,视野越来越窄,我靠着仅剩的一丝清醒神智,确认这逐渐模糊的景象。然后,脑海里浮现一句话:“从今天起,这把枪是我的。”这句话像是自己浮现出来的,在脑中反复播放。这种反复让我感到通体舒畅,舒服到几乎难以招架,过去我从未有过如此充实的感觉。不久,我也追随狂喜而去,有意识地让这句话在心中反复播放。甚至察觉到眼角渗出些微泪水,感觉像是原谅了这么想的自己,我也不太清楚。又或者,那时我说不定真的疯了。我也不知道。不过,现在我已经能做出冷静的判断,所以即便那时真的疯了,也只是暂时性的疯狂吧。

在狂喜里沉浸了片刻之后,我想到旁边的死人。不过,这件事对我已经不重要了,他只是一个不认识的人。我把手枪塞进牛仔裤的后袋,用衬衫盖住它。我想,那时自己的脸上大概浮现出了笑容吧。因为心情实在太好了,我想做一些很炫的事,于是想到打个电话报警吧,说发现了一具尸体。不过随后又想想,觉得这还是太麻烦了,尽可能别让自己和这件事扯上关系比较保险。倘若报警的话,警方说不定会怀疑我是杀死这个男人的凶手,更何况我还擅自拿走了手枪,这的确是触法了。我像个杀人犯会做的事一样,小心翼翼环顾四周,确认没有人看到我,仔细检查自己有没有留下痕迹,例如有没有东西掉在这里之类的,然后才转身离去。我刻意让自己的表情显得平静。以不疾不徐的脚步行走。从斜坡草地转进大马路时,我更是格外谨慎。为了不让人看见,我躲在桥的阴暗处,耐心等待车流到了一个段落再出去。我全神贯注屏息聆听细微的声音,但车辆来往的声音与河川湍流的声音,不断阻挠我。看准时机走出去后,立刻意识自己脸上是否保持平静的表情,然后慢条斯理地走着,偶尔做出意识到别人视线的样子,甚至摆出一脸在沉思的神情。但我突然发现伞是阖起来的,连忙将伞打开。心中充满喜悦,久久无法散去,虽然好几次被车子溅起的水花喷到,但我已经不在乎了。我一直在意着裤袋里的手枪触感。途中实在忍不住了,躲在一栋建筑物的阴暗处,把手枪拿出来看。手枪在建筑物外灯的照耀下,显得美丽动人。不过,竟然沾了血迹!尤其发射子弹的枪头沾得最多。我对此惊愕不已,为什么最初发现时没有察觉呢?实在太诡异了。我想起口袋里有面纸,沾上雨水后全部用来擦拭手枪,再将沾满血迹的面纸塞进牛仔裤的右边口袋。因为附近没地方扔,只能塞进口袋。然而,擦完我才想到,其实没必要在这种地方做这种事。再度环顾四周,确认没人看到我。除了打在地面和建筑物的雨声,四周一片静谧,静到令人毛骨悚然。我安心吐了一口气,再度凝视手枪,确认它的美。不过,犹如要把这份美封印起来似地,我连忙又将手枪塞进牛仔裤后袋,但这次塞的却是另一个后袋。我觉得这种行为简直就像,生怕手枪掏出来太久,它的美丽就会逃跑了。我压抑着全身沸腾高涨的情绪,慢条斯理地开始行走。保持一定的速度,确实地朝向自己的公寓走去。

我打开房门,缓缓进入,上好门锁,站在三坪大的狭小木造房间中央,拿出手枪。凝望手枪时,我知道心中的欢喜又涌现了。手枪比我的手掌稍微大了些,颜色是令人心醉神迷的偏黑银色。发射子弹的枪管前端很短,背面有鱼鳃般的加工。枪体中央有个圆柱体装置,里面大概装有子弹,我猜一定是这个会旋转、把子弹送到该去的地方。圆柱体正下方拴着一字形螺丝,这代表着这是人造的机械。枪把以深浓的咖啡色统一,中央有个绘有图案的金色圆形金属零件,下面刻着细腻的轮胎形网纹,这里也拴了一字形螺丝。不知为何,金色圆形的金属零件上绘制的图案是一匹马。马以后脚抵住站了起来,口中含着一支像矛的东西,前脚也夹了一支。上面刻着“COLT”字样,“T”字部位有些如黑锈般的黯淡光泽,此外银色部份也有同样的标志。这可能象征着什么,但除此之外我不知道它的意义为何。发射子弹的枪管左侧也刻有文字,这里的文字是“LAWMAN MKIII 357 MAGNUM CTG”。这大概是这把枪的名字吧,但我宁愿它是某种暗号。“MKIII”和“MAGNUM”有种难以言喻的帅劲。这把枪不仅手感很好,形状更神奇地适合我的手。我想握枪时,五根手指无须思考就能精准地各就各位,把我和手枪毫无突兀地结合起来。拇指和食指可以机动性活动,分别用来拉保险拴与扣扳机,其余三根手指则属支撑功能;这种手指的用法是我以前从未用过的。我的皮肤和枪体接触就会传来充满紧张的刺激感,我并不讨厌这种触感。银色的枪体泛着光泽,我握着它好一会儿,为它深深着迷。我想这样一直看着它,但也想到,这已经是我的东西了,随时都可以看到它。我仔细检查是否还有血液沾在上面,只要一看到就立即擦掉,用毛巾把整支手枪来回擦了好几次。然后我环顾房间,寻找可以放这把手枪的地方。

我在房间的一隅,找到一个咖啡色皮包,将它拿了起来。这个方形盒状的皮包,是很久以前,一个和我在一起只有一个月的女人买给我的。我把它用来装健保卡、印章和这间公寓的合约书。我将皮包里的东西全部拿出来,慢慢地把枪放进去。但总觉得还少了什么,几经思量后,我在下面铺了几张白色面纸,再把手枪往上面一放,看起来很搭调。我凝望这幅景象好一会儿,最后像在奉劝自己似的,阖上盖子,关上扣子。

昨天发生的事,犹如一场浮梦。这在我至今的记忆中也是很诡异的,色彩过于浓郁,而且缺乏真实感。在我的人生里,真实向来意味着无聊。我在醒来几秒后就想起昨天发生的事,心中又充满欢喜,但也感到不安。慌忙打开皮包。手枪确确实实在皮包里。即便我怀疑这个真实性,但手枪的存在展示出它是个事实。我再度凝望手枪。那里有着不会让我失望的压倒性之美,以及存在感。我觉得它一定会带我走某处,也就是说,它充满了打开我封闭世界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