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的《红楼梦》以三种人称灵活叙述

又有回前标题诗。看来曹雪芹原来打算在每一回的回目后,用“题曰”两个字引出一首回前标题诗,或五言,或七言。现在各古本里,回前标题诗的面貌差别不小。不知道究竟是曹雪芹当年没有把回前标题诗全写出来,还是手抄本在辗转过录的流程里,抄手觉得这些诗可有可无,为省事而删去了。而周汇本将可信的回前标题诗保留了下来。

这回写宝玉初试云雨情比较简略,细写精描的是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在收拾了“初试”的情节后,书里有这样一段文字:“按荣府一宅中,合算起来,人口虽不多,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事虽不多,一天也有一二十件,竟如乱麻一般,并没个头绪可作纲领。”叙述者忽然在读者与故事之间,设置了一个“中间区”,拉出了一定距离,并且用与读者商量的口吻,来琢磨着墨的角度,这是很高妙的笔法。西方到了二十世纪,才出现了“接受美学”,提出一部文学作品应该由书写者和阅读者一起来共同完成,阅读者(接受者)不应该是被动的,而应该是主动的,边阅读边想象,参与书写者的创作。我头一回读到上面几句话时,就曾一愣:是呀,这么大的一个贵族府邸,你写完这段,底下该把什么告诉我呀?三四百丁,一二十件事,哪个人哪件事能让我觉得新鲜有趣呢?快讲快讲!于是,跟着就看到作者这样的讲述:“正寻思从那一件事、自那一个人写起方妙,恰好忽从千里之外,芥豆之微,小小一个人家,因与荣府略有些瓜葛,这日正往荣府中来。因此便就此一家说来,到还是个头绪。你道这一家姓甚名谁?又与荣府有甚瓜葛?”《红楼梦》不是悬念小说,它吸引我们读下去的主要不是悬念,而是一片生活,一派真情,精彩细节,诗情画意;但它里面也会时时出现一点儿小悬念,这个地方就设置了一个小悬念。

通行本上,都删去了紧接着的几句话。其实这几句话至关紧要,是万不该删的。周汇本完整地保留了——“诸公若嫌琐碎粗鄙呢,则快掷下此书,另觅好书去醒目;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逐细言来。”

“蠢物”这个称谓,大家一定记得,在第一回的楔子里,“蠢物”指的就是青埂峰下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它被谁施展幻术给变成扇坠般大小,它以什么方式来到人间,这里不再重复。曹雪芹在这个地方这样写,是跟楔子相呼应。这个句式把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客观叙述的第三人称融为一炉,读来自然而又亲切。这样的写法再一次表明,我们看到的是《石头记》,是石头(蠢物)记录其在人间的所见所面,大家如有兴趣,可以把上面那段话语里凸现人称特点的词语,根据提示左右划线相连。